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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个国宝级老太婆,却给王莽出了一个难题。王太后挂着汉朝的封号,却享受着新王朝的阳光和高级待遇,严重违背常规。于是,王莽就琢磨着,以新王朝政府的名义,给王太后封个啥号才合适呢?
当然,王莽知道,王太后生是汉朝人,死必是汉朝鬼,给她换封号,肯定不乐意。不过,在大事面前,乐不乐意都得听王莽的。当初,王太后不是不乐意交出国玺吗?可最后不都交出来了嘛!王莽想了想,下诏给王太后换了一个新尊号,名曰“新室文母太皇太后”。
尊号这玩艺,就像手机号,管用就行。所以,王太后也没啥意见,但是下面这件事不一样了,王太后实在忍不住要发飙了。
事情是这样的,王莽认为,王太后既然是新王朝的太后了,那么就应该按新王朝的规矩,给王太后找个像样的葬地。王莽找呀找,一拍脑袋,竟然想到了一块风水宝地。
王莽看中的这块风水宝地,已被人占为己有,盖了一座宗庙。死人是斗不过活人的,王莽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那庙拆了,重新盖了一座新庙,名曰“长寿宫”。
接着,王莽就设宴摆酒,请王太后过来。他指着新庙对王太后说:“将来这块地方,就是您的葬地了,不知您满意否。”
王莽话还没说完,王太后已经泪如泉涌,泣不成声了。你道王莽拆的是谁的庙?竟然是王太后的男人汉元帝的。
王太后悲哀万分,指着新庙质问王莽:“这庙得罪你什么了,凭什么要拆?”
王莽无语。
王太后再问:“这本来就是汉元帝的庙,我是他的皇后,这样换成我的庙,合适吗?”
王莽还是无语。
王太后挥挥衣袖,对王莽说:“你走吧!我不想跟你说话了。”
两人不欢而散。
亏王莽想得出来,以为拆了旧庙,就能拆掉一个王朝的痕迹,就能抹去王太后心里的记忆?这么多年来,王莽想当安汉公,随你;想摄政,让你;想当皇帝,任你;想换尊号,无所谓。但是,你就不能随便就拆了汉元帝的宗庙。
没有汉元帝,就没有王皇后,就没有后来的王太后。没有王太后,你王莽别想说当皇帝,你这个穷光蛋的孤儿,想吃香喝辣都难。所以说,做人是不可以这么无耻忘本的。
王莽似乎认识到,自己做得太过了。但是,什么都晚了。王莽想换个花样哄王太后开心,可是王莽一出现在王太后面前,她就止不住的伤心。
埋葬西汉王朝的,就是眼前这个大伪若真、权术耍尽的王莽。如果自己只活到四十岁,不,即使是只活到七十岁,王莽做梦都别想当皇帝。那时,汉朝将是别样的风景。时光不再,一切都无法挽回。
王太后开始忏悔了。她要向汉元帝忏悔。王莽规定,新王朝服装颜色为黄色,每年十二月一日为新年。但是,王太后仍然穿着汉朝的黑色衣服,按汉朝日历过日子,一月一日新年之际,前往汉室宗庙,祭祀天地神灵,独自进餐。
公元13年,王太后过了人生最后一个新年。二月,崩于长安城,享年八十四岁。
王太后走了,突然之间,一股巨大的孤独感侵袭着王莽。王太后到死都可能认为:王莽想得到的,什么都得到了,心里应该很爽。事实上,他一点都不爽,他心里苦得很,却没有人能够懂他。
他热爱权力,但并不痴迷权力。权力不是终极目的,不过是实现终极目的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多年来,他内心都装着一个疯狂的梦想,那就是大刀阔斧改造社会,重新给天下人描绘出一个美丽的理想国。
他眼中的理想国,就是人所有居,居有所安;安居才能乐业;乐业,天下才会兴旺发达。但是,当他按着绘好的蓝图去改造这个社会时,天下呈现出来的,非但不理想,而且更糟糕。而面对这一切,他真的不知道是社会变得太快,还是他的智慧不够。
为了这个王朝,他一个人在战斗。本来,全国各地送往京城的奏书,可以先由宫廷秘书批阅,然后皇帝再过目就可以了。但是,王莽却独自包揽。于是乎,他像一部开足马力的机器,叫上贴身随从,日夜不停地工作,可这样也看不完那些堆积成山的奏书。
王莽并非想独干,而是只能自己单干。很简单,他没有战友,没有信得过的亲信。那些信得过的,不是死了,就是畏惧他而离去。比如孔光和王舜。
我们又知道,王莽之所以成为中国历史上和平当上皇帝的第一人,是通过盗权得到的。他能盗权,别人也能盗权。所以,为了防止别人盗权,就不能放开权力。既然不想放开了,那大量的活儿,就得自己来干了。
于是乎,王莽在夜里苦干着,宫廷秘书却在心里偷乐着,各郡的郡长却在后面干急着。
宫廷秘书偷乐,那是因为只领工资,不干活。活儿都被领导一人包下了。各郡郡长着急,是因为送出去的公文,甚至等了几年也不见批下来。既然不批,那就怠工。
一怠工,天下积累的问题就越来越多了。
公元17年,荆州发生大饥荒。大量饥民推出首领入城抢劫,后又盘踞绿林山,时称绿林军。一夫作难,天下响应。反饥饿、反新王朝、反王莽的战火,再度燃烧。
这次,王莽真的迷茫了。
谁能告诉我,末日,新王朝的末日真的要降临了吗?
《那时汉朝6:刘秀起兵大汉中兴》
第一章 变天
一 不是每个刘秀都有传说
上苍要灭王莽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历史的昨天,王莽盗了刘家的皇权;放眼现实的今天,王莽权位摇摇欲坠,低头一看,原来很多人都在埋头苦干,一副众志成城的干劲,准备将他的墙脚挖了。王莽再仔细一看,完了,冲在最前面、挖得最猛烈的,竟然是一个陌生的熟悉人。
说陌生,因为从来就没见过这个人;说熟悉,是因为他挖墙的技术似曾相识。看来苍天是长眼的,做了损人的事,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不过想看别人挖墙脚的都别猴急,还是先看他眼前这个挖墙人的光荣成长史吧。
话说公元前6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得有点漫长,有点难熬。那时,济阳有一座宫,名曰武帝行过宫,长年关闭。济阳令刘钦命人打开宫殿,打扫干净,他要在这里迎接他的第五个孩子的降临。一直等到子夜,终于听到了一声带着热气的啼哭,打破了寒冷的夜空。
这个黑夜里降生的孩子,注定要给世界带来光明。那时宫里没有灯,没有火,但是刘钦赶到产房里时,发现妻子生的是儿子。刘家并不缺儿子,让济阳令意外的是,行过宫产房里溢满赤光,如同白昼。
刘钦马上找了个卜者占了一卦。占卜的人告诉他,这是吉兆,孩子将来贵不可言。孩子他爹突然想起来了,那年夏天,他的稻禾长势特别好,一茎九穗,大于凡禾。冥冥之中,一切安排可否是天意?刘钦犹如神灵附体,就给孩子取了个名,叫刘秀。
传说很离奇,神话很受用,可现实很残酷。刘秀家族发展史套用鲁迅笔下九斤老太太的一句话说,那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如果从高祖刘邦算起,刘秀是刘邦九世孙。这九世算起来,是两百年以上的历史了,遥远得让人感觉不靠谱。
还是看近点的吧。刘秀曾祖父刘外,曾经是个太守;到了祖父刘回这代,只当了个都尉;再到父亲刘钦时,只当了一个县令。而到了刘秀这一代,刘家所有光环就像天空的一片残云,彻底被狂风卷走了。
武帝行过宫里那曾经的满室赤光,并没给刘钦带来好运。刘秀九岁时,刘钦就蹬腿上天了。苦难像魔鬼一样扼住了刘秀的咽喉。为了生存,他只得搬家,和兄妹一道,寄居在叔父刘良篱下。
星术家常说,古往今来,凡举大事,成伟世功业者,当属非凡之人。而非凡之人,上天必赐予一副非凡长相。长大成人后的刘秀,长相越发让人称奇。大口,隆准,日角,美须眉,身高七尺三寸(一米七三左右)。
于是,有人情不自禁地惊呼道:这家伙简直就是汉高祖刘邦的克隆版!
话说得有点大了,但不是没有道理。唐朝诗人杜甫有诗为证:高帝子孙尽隆准,龙种自与常人殊。隆准,就是高鼻子,鼻子主财,有禄气。在这个世界上,嘴大鼻高的人多了去,但长日角的就少了。
日角,就是额角骨隆起。相术家说,那是帝王之相。
在当今人看来,刘秀那副长相,不仅帅,而且够男人味。可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帅不能当饭吃,所谓嘴大吃四方,吃的也尽是粗食淡饭。
苦难是机器,它可以粉碎你,也可以成就你。寄人篱下的刘秀,苦难教他学会了隐忍,畏事。他的职业是个小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刘秀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哥名唤刘,二哥名叫刘仲。还有两个姐姐,大姐刘黄嫁人,混得不错;二姐刘元嫁人,也不错;妹妹刘伯姬,与他相依为命。
在那个朝代,一个不想种好庄稼的农民,绝对不是好农民。刘八辈子跟好农民都攀不上,他不过是个混迹江湖的黑老大。
如果活在盛世,刘可能会好好读书,当官,娶妻,生子。可这只是假设。他被迫活在乱世,想出人头地,除了当流氓,还有更好的出路吗?腐败政府,犹如枯黄草木,最终都是过客浮云,烂成肥土。然后,只待一场春雨浇过,便催化了无数流氓种子,就像垃圾嬴胡亥,催生出了高祖刘邦。
所以那时,刘常自比刘邦,则将刘秀比作高祖二哥小农民刘喜。刘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是刘家的希望,刘家要有出人头地的,舍他其谁?
以上想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事实证明,那是正确的。然而历史很滑稽,谁也没有想到,最终给刘氏带来无限荣耀的,不是刘,而是刘秀。
刘并没看出,刘秀保守,但不迂腐;畏事,但不胆小。有一天,刘秀告诉刘,说他在家里待烦了,想出去闯闯,见见世面。刘秀不是要去闯荡江湖,游手好闲,而是要去拜师学艺。去哪里呢?武功高强的世外高人,都躲在山洞里;以文艺闻名天下的大师,则都在长安。
对了,刘秀想去的地方,就是长安。
造反创造价值,读书改变命运,在人生这条路上,我也要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在刘秀看来,去长安求学,比那些虚无缥缈的盖世武功来得实在。
可渴望读书的刘秀,遇上一个大难题:读书也是花钱的事业,他没有钱,家里也没有钱,怎么办?但是,缺钱的刘秀还是上路了。读书的钱他缺,但不缺路费。他已经想好了,只要双脚踏进了长安,肯定饿不死他。因为他除了双脚,还有双手。没有钱可以赚,不然白长那双手干吗呢。
美丽妖娆而又诡异无常的长安城,就像一座冶炼厂,如果你是金子,长安会给你舞台;如果你是沙子,它马上将你沉没。所以说,这里是天堂,也是地狱。它从未拒绝过权贵,也没有拒绝过流浪汉。只要你有种,完全可以来试种。
你有能力不一定能行,还必须得有好运气。刘秀有没有好运气,他不知道。对他来说,世界就像一片美丽的沼泽,开满了美丽的芦花。为了那满眼的芦花,他决定越过沼泽,向前拥抱它们。
不管怎样,刘秀还是来到了汉朝人心中的“万人迷”京城长安。在汉朝,你要拜师,学习的无非是经学。很快,刘秀就选定了专业。他学的是《尚书》,老师是汉朝中大夫许子威先生,不是特权威,但也算是权威。
相对长安来说,刘秀老家白水乡不过是个小地方。美丽壮阔而暗藏衰象的长安城,打开了刘秀的视野。在这里,他的心智和灵魂得到彻底释放。他发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本分当农民更有乐趣的东西。
首先,在长安城里学习功课是重要的,但不是最主要的。在学习之外,刘秀结识了诸多才学之士。很快,他就迷上了政治,热衷于谈论时事。长安每有朝议,第一个知道的人总是刘秀。于是乎,时事评论员刘秀,就在同学及社会中,叫出了名号。
刘秀玩上瘾了,可问题马上来了——口袋里的钱快要花光了。长安虽美丽,奈何不是久居之地。难道就此打道回府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人生在世,走路靠双脚,劳动靠双手。出来混,除了有手有脚,还得有脑。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