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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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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谁?难道是张献忠的部队?”毛仲心里,暗暗吃惊,很有可能,张献忠这家伙,善于阳奉阴违,两面三刀,以李定国二百骑兵为护送的幼儿,难道是侦察自己?那么还能有谁的部队这么心狠手辣地对待自己?曹缪?不可能,他不过一个土头财主儿,黄三爷?一个退役的公务员而已,真有这么大的能量啊?难道是官军误会?还是,不可能是满清靼子军的残兵败将捣乱吧?

毛仲正想跳起来,忽然听那面有喊:“我们是官军,是官军,不要乱打啊!”

“哈哈哈,官军又怎么了?”一个骑兵冷笑着,随即,几个人蜂拥而上,将那说话的官兵杀死了。

数十面帐篷,都在熊熊燃烧之中,一些惊慌逃出来的官兵,立刻被很多黑影儿人包围攻击,多数官兵没有能够逃出第一轮劫难就死掉了。但是,这些部队,毕竟是正规的边军,还有些战斗力的,也有不少人结成了小团体,奋勇反抗。

黑影儿人都用头巾包着脑袋,只露出俩眼睛,身上穿着盔甲,打扮很精悍,分工也很明确,一些人偷袭,一些人接战,一些人以箭弩火力袭击。还有一些人放火,这些人做事,干净利落,训练有素,不象普通的民军或者盗贼。在这样的联合打击之下,虽然是关宁军,也不断地被狙杀。

毛仲观察了片刻,发觉形势已经不堪,除非自己能够逃出去,想要带领官兵反击获胜,根本不现实,所以,他向繁遇耳边,暗暗叮嘱几句,繁遇点头,两人悄悄地行动。

火光和月影儿,以及暗夜的斑驳混乱里,还是有很多机会的,毛仲第一个行动,身形嗖地跃起,跳到了一个黑影儿的马背上,狠狠地一抓,直接抓到了那家伙的咽喉里,随着毛仲手指的强力收缩,那家伙的咽喉发出了喀啦啦的怪响,最后,毛仲将他甩出了马背。

“快上!”毛仲吩咐着繁遇,自己则跳下,扑向了另外一个家伙。

唰,那家伙显然警觉了危险,以刀向毛仲抡来。

以抢到了第一个家伙的刀一挡,砰,两刀撞击,闪烁出一丝的火花,也让毛仲看清了那个家伙的黑色头套。

肯定不是张献忠军!张献忠部队,如果要来偷袭,怎么也不会这样胆怯遮掩。靼子军更不是,他们在战斗中,巴不得以声威来震慑明军呢。

那么,他们是谁呢?难道这一带还有农民起义军?

不管是谁,毛仲已经没有退路,都只能大开杀戒。

很不幸,毛仲被这一撞之力,向下跌去,竟然跌到了马后臀处,如果给那战马突然后抬双蹄,则危险万分。

毛仲顺手一抄,抄到了那坚韧的马尾巴,狠狠一带,腾空而起,只穿着睡衣的他轻盈无比。

马上的家伙显然还没有从攻击中弄清楚敌人的来向,偶尔的运气,显示出他平庸的技战术能力,结果,他遭到了严厉的惩罚,一把刀从肋下捅来,直接捅到了他的心窝。

毛仲和繁遇,各自骑了一匹马,立刻向着敌人发动进攻,这里的变乱,并没有及时地被黑影儿们感觉,所以毛仲和繁遇还有一些机会。

“杀!”毛仲向前突击了三四丈远,遇到了两个家伙,不等他们看清,毛仲的刀就横扫而出,直接将一颗脑袋从肩膀上扫掉了!

鲜血,极为浓郁的咸腥味道,顿时一齐飞溅到了毛仲的头面上。

“啊?你谁?”这是第二个家伙本能的反应,在这过程中,这家伙也动手了,繁遇的刀,从侧翼捅过去,可是,由于敌人穿着盔甲,因为没有捅到甲的缝隙,根本没有能捅进去,结果,将那家伙给撞下马了。

两战成功,使毛仲和繁遇大为振奋,繁遇大呼:“将军,老子跟他们拼了!”说完,大吼大叫,一路狂奔着乱砍乱杀,这家伙简直就是蛮牛,力气大得惊人,直接将好几个敌人撞倒,在拼刀时,也有两名敌人被砍杀。

“好样的!”毛仲暗暗赞叹,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人们的潜能才能充分地激发出来。

毛仲却不愿意跟随进攻,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硬碰硬是没有头脑的表现,所以,他一面敬佩着一面痛恨着繁遇,从马鞍上摘下了敌人的弓弩,跳下了马,并且在马臀上狠狠地扎了一刀,使之疯狂地向着前面冲刺。

砰砰砰,啊啊啊,纷乱的撞击,惨叫,有好几名黑影儿被撞飞了。

毛仲引弓而战,半葡伏在纷乱的田野里,瞅着黑影儿,一箭一箭地射击,他射得不多快,但是,每射一箭,都讲求准确性和杀伤力。绝对要将敌人击毙或者射成重伤,绝对不能再有战斗力。

先后有六名敌人,被毛仲射杀。

就在毛仲瞄准了第七个敌人时,一只箭射中了他的脸,那还是他警觉到风声躲避了下,这才没有更危险。

箭,居然从腮部射进,穿过他的皮肉,从脸上穿出了!

痛,暂时还没有,甚至,连箭体在肉里的感觉也不多清晰,血,也没有,可是,毛仲知道,这都是暂时的,因为神经还处于被打击的麻木中,所以,他知道,最危险的时刻已经来临。

就地一滚,他脱离了原地,然后,略一窥探,将弓箭拉满。

砰,一个马上的黑影儿应声倒下来。

毛仲将弓放下,抓住了脸上的箭,刚才翻滚时,已经牵扯了它,现在,疼痛忽然就清醒清晰了。

在腮部,毛仲将箭折断,折断的时候,牵扯了皮肉,痛得毛仲浑身颤栗,箭身也很坚韧,他费了很大劲儿才达成目标。

一手捂住脸和腮,另外一只手揪住脸上穿出的箭头部分,毛仲狠狠一带,将之顺出。

不过,鲜血,已经迅速地从伤处涌出,毛仲的手顿时就湿润了。

“老子受伤了!而且,伤了脸!”毛仲暗暗苦笑,打人不打脸,可是,贼人居然连自己的脸都打得这样彻底,今天要是不好好修理贼人,以后还怎么出去见人?

三十九章,仅以身免

本来只计划着逃走的毛仲,被箭伤彻底地激怒了,他从身上扯下来几条长布条,狠狠地在脸上和腮部一缠,然后用手一摸。血太多了,居然迅速地渗透过了布条,将他的手打湿。

毛仲将手指放在嘴里吮吸片刻,这是自己的鲜血,这是自己的鲜血!

他在地上一摸,扯到了一个半死的正在抽搐的家伙,将之衣服撕烂,再次给自己包扎,之后,又将地上的贼人脑袋一拨拉,扯掉其头盔,自己戴上,这样,起码左脸上的布条,受到了一些压制,好了些。

向前冲锋,毛仲闪到了那家伙的身边,先用刀将之砍了好几下,噗噗的血肉分割声,伴随着鲜血的飞溅,将毛仲涂抹成了怪物。他突然感到有个小东西袭来,匆忙之下,急忙张嘴咬住,等咬住以后才发觉软软的,用牙一咬,舌头一tian,居然是被自己砍飞的肉块。

那家伙的箭和弓,成为自己的武器,那家伙的尸体,也成为自己的隐蔽和战斗的依托,毛仲在这里,毫不犹豫地射击,将好几个黑影儿射穿了咽喉。

不是毛仲多么高的射箭技艺,而是这些贼人太过嚣张,大摇大摆地晃着咽喉给毛仲,事实上,这一带的关宁军抵抗基本停止,黑影儿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没办法,毛仲只能继续射击,直到将箭壶射空,同时,也将周围的十几个黑影儿射得一毛不剩。有几个是射死的,有几个是射在了马臀上,惊痛的战马不顾一切地冲锋,狂奔,撞击,将这一片的贼人弄得心慌意乱,不得不转折。

繁遇哪里去了?不知道,刚才的乱战,他骑着马乱冲乱杀,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毛仲暗暗苦笑,想不到堂堂正正一个常胜将军,能够将满清军都打得那样惨的神人,居然被莫名其妙的家伙偷袭,打成了孤家寡人。

附近的大火已经燃烧起来,熊熊火势,开始吞噬着残余的帐篷等物,还有些尸体上衣物被点燃了,甚至,空气中开始弥漫出熏人的恶臭味,从帐篷上的火势看来,贼人投掷了浇灌了油脂的火把。根本无法扑灭。

毛仲赶紧向旁边转移,否则,在火堆旁边,他一定给人家看得清清楚楚,那时,他就成为贼人的箭靶子,但是,在逃命的时候,他也不能过于着急,不能站起来,甚至,连爬都不恰当,他是在地上翻滚着的,时儿翻滚,时而静止,给人挣扎的半尸体印象。

他们的宿营地,选择在一片高岗上,所以,当毛仲滚下了低凹的地方以后,感到了非常的轻松,总算,他逃离险境了。

手里的武器,只有顺手牵羊弄来的一张弓,三只箭,一把刀,所以,躲避在低凹处的毛仲,形势并不多乐观,如果贼人的马队浩浩荡荡地过来搜查,他绝对难以脱身。

所有的战斗,都结束了似的,不见了呼喊声,只有那些黑影儿人在四下里寻找着火堆旁的关宁军,有时,他们忽然兴奋地呼喊,然后,蜂拥而上,挥舞着刀枪大砍乱捅一阵,不用说,又一个关宁军士兵遭殃了。

到底是谁的兵?毛仲心里有如刀割,这么不明不白地被人家杀了片甲不留,竟然不知道敌人是谁!

他继续翻滚,继续逃难,然后,在一片灌木丛后面,找到了依据。

不久,他听到了马蹄声,比较缓慢,不象是追杀的样子,很快,那些人就来到了附近。

“哈哈哈,那些家伙倒霉了!这回,他们绝对全部得死光光!”一个声音阴森森地说。男人,三十余岁,身材必定健壮。这是毛仲的估计。

“哼,这些不知死活的官军,竟然帮着杂耍班子跟爷捣乱,我要让他们知道,黄三爷可不是好惹的!”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说。

毛仲心里一惊,居然是他们?可是,他们是官差啊。怎么有这么多?

“嘿嘿嘿,这家伙们死了都还不知道谁那他们弄死的。真好笑。”

“绝对了,谁能想到,我们知府老爷和庞指挥使这么快就出兵?”

“还是黄三爷有面子,一封书信就了结了。”

“哪里呢,黄三爷也下了血本,一万两银子呢。”

“喂,我说,朝庭会不会知道?”

“知道个屁,就是知道了又能怎样?谁知道他们是官军?我们布置些证人,说他们打家劫舍,被百姓们和土匪给灭了,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谁能说得清楚?哈哈哈。”

“这回二龙山的王大毛子也立下了功勋了。”

“嘿嘿嘿,真是想不到,官匪一家,兴兵两三千人,硬是把这群捣乱的客军给灭了!”

毛仲静悄悄地听着,纹丝不动。

但是,毛仲的心里,沸腾了。

原来如此!

一个地头蛇黄三爷,一个土皇帝知府,一个傻瓜的委所指挥使,加上一个真正的强盗王大毛子,官匪结合,居然偷袭歼灭了一队正直的官军!

我日,你们这些王八蛋!满清靼子来的时候,你们在哪里?怎能不去打贼军?光知道欺压百姓,鱼肉百姓,满足自己私欲的祸害。

毛仲出离愤怒,再也忍耐不住,悄悄地爬起来,在灌木丛和荆棘中向着那边移动,虽然是冬天,除了一些荆棘就一览无余,可是,黑夜毕竟还有些遮掩,那战地的火光处的明亮,也使这一带更加黑暗了些。

毛仲来到了不远的地方,估计在三十位置,然后,抽出箭,搭上弓,拉满了。

因为脸腮上的伤随着用力的牵扯,而格外清晰了,使他也更加愤怒。“麻辣隔壁,”

没有射任何一个人,他在认真地思考以后,决定放弃对人的攻击,因为,这很快就能被贼人感知,以他现在的情况,和大约五六十名贼军的骑兵夜战,简直是找死,所以,只须采取措施惩罚一顿,就足够了。

怎么办?

射人先射马。

毛仲瞄准了一匹马。它在马群的边缘,但是,是面朝着北面的,从昨天宿营前的地形勘察,现在的星光辨认位置,他可以确定,也就是说,他瞄准了敌人马队的后面一匹。

狠狠的一箭,他出手了。

不错,他笑了,随即,人开始翻滚,脱离了原来的隐藏地点。

那箭准确有力地射进了战马的后臀处,而且是最脆弱的地方,效果非常理想,当毛仲滚出约十余米以后,听到了那群人一阵阵惊呼:“啊呀。,啊呀!救命!”

毛仲能够看到,被射中的战马如何奋勇地挣扎,向前突然冲锋,结果,将整个马队搅拌成了一锅稀。有好几个人从马上摔了下来,在马蹄的践踏下,惨不忍睹地哀鸣。有几匹马脱离了群体,向着黑暗中狂奔而去。

不过,大队的贼人没有散去,一面整理队伍,抢救伤员,一面大发牢骚,毛仲听得清清楚楚,有几匹马朝着他原来呆的地方奔驰过去,一番检查以后,只得悻悻地返回,这时候,毛仲已经在另一面做好了准备。

“娘的,刚才怎么回事儿?”一个家伙愤愤不平地说。

“怎么回事儿?不就是一匹马受惊了?”

“受精?嘻嘻嘻嘻。”一个家伙邪恶地笑着:“对,一定是哪匹儿马发了情,”

儿马,就是尚未阉割过的雄马。

几个家伙从地上弄起来,一面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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