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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又摔跤了,他爬了起来,向观众鞠躬,表演正式结束。
小丑抬起头来,他咧嘴笑着,这是他养成的职业习惯。
他永远都笑的那么夸张,他的表演永远那么浮夸,好似嘴角都快咧到耳垂了。
但他的眼睛却无法控制地流泪,灯光慢慢熄灭,大家看的越发模糊。
只有小丑站在舞台上哭,带着职业性的笑容哭!
边笑边哭!
也不知是舞台渐渐昏暗的缘故,还是底下的观众们真的看不见,漫画已经到了倒数第二张画,那是一句观众们的台词:
“这个小丑好敬业啊,你看他出了那么多汗,把妆都弄花了。”
原来是敬业啊!
原来是出汗啊!
……
最后一张画。
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团漆黑,无止境的黑,仿佛能把一切都吞噬的干干净净!
……
这个小丑后来怎么样了?
没人知道!
……
这幅漫画一经上传,小丑和《浮夸》的热度更高了,直接霸占了微博热搜榜的前两名!
“嘭——”
路小苏收回了枪管,但有个大三的女孩,帮他又打响了一枪!
……
………………………………
第一百零七章 天后邀歌(上)
“今日,不少群众自发组建队伍,一同上街宣传关爱抑郁症患者……”
“据统计,我国一共有……”
类似的新闻以前看不到,现在却是一条接一条。
和外界的喧嚣不同,路小苏早已经从该事件里抽身出来了。
能做的他都做了,既然如此,亡者的热度就不去蹭了。
不尊重,也没必要。
盛唐乐坛第一歌星李太白唱的好:“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
路小苏就是揉白云的搅屎棍,他横插娱乐圈一脚,插够了,他就不负责任的跑。
……
……
林初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热度还是渐渐下滑了。
但是,不管是“小丑”还是《浮夸》,可以说在短短几天内红遍了华夏。
只要是关注这个事件的人,就觉得被路小苏狠狠的刺痛了。
至少短期内,人们对抑郁症的关心是不会减弱的,这是让人欣慰的地方。
路小苏对这个画了小丑漫画的大三女孩其实挺感兴趣的,还去看了看她的微博,她的作品和扎心的小丑漫画不同,居然是走轻松向的,看着很省力,画风也略搞笑。
看得出来,这个姑娘很有想法,而且画工也不错。只是她的漫画缺了点创意,怎么说呢,有点偏日系,模仿痕迹略重。
“喂,董东冬,这个画《小丑》的小姑娘叫什么?”路小苏给董东冬飞了个电话。
“人家大三,你个高三的叫人家小姑娘,也亏你叫的出口。”董东冬的关注点永远都是那么偏,他继续说:“叫陈然,画的不错吧?我那时候看着都觉得挺扎人的。”
“我到时候发一个漫画的大纲给你,你让她试着画画看吧。”路小苏思量了片刻道。
“你还会画漫画?”
“当然不会,只是有个想法,让她试试看,画出来看一下效果如何。”
“那行,那你等会发我邮箱吧。”
挂掉电话后,路小苏打开电脑,就开始写起了脚本。
漫画他真的不会,所以他也做不到照搬。只能试着给出一个脚本,让人家小姑娘自由发挥了。至于能不能像地球上那么红,那他就不得而知了。
地球上,微博上有着不少画漫画的博主人气超高,其中的代表性人物叫“使徒子”和“old先”。
而他俩的漫画只要在微博上连载,就能频频上微博热门。
“Old先”是画gay漫的,没错,就是几个男人搞来搞去的那种,叫《19天》,路小苏对这种类型的漫画兴趣不大,但不得不说挺有市场的,毕竟腐女的数量还是很庞大的。
他准备写的大纲是使徒子最红的一部漫画,叫《一条狗》。
讲述的是男主人公“卞构”变成狗的故事。
没错,你都叫“卞构”了,你不变狗谁变狗?
乍一看似乎会觉得很无聊,可实际上是一部挺有趣的漫画。
男主人公养了一条土狗,取名“一条狗”,这条狗每次一舔“卞构”脸上的黑痣,一人一狗就会身体互换。
第一篇漫画里,男主人公卞构和一条狗交换身体后,看着自己的本体“人模狗样”的打开冰箱舔着老酸奶,只觉得世界观崩塌。
他用狗爪子夹住水笔,艰难的在纸上写下几个大字:
——救命,我变成狗了。
然后他就以着中华田园犬的形态,叼着这张纸上了街。
本以为能得到帮助,可刚上街没几秒,他就被偷狗贼给抓了。
狗头被拴住,他一边被拉进了面包车,一边一字一句地喊出了自己的内心独白:卧—槽—尼—玛,那张求救纸则迎风飞舞。
神展开啊!
而他的父母去家里探望他的时候,却看见自己的“亲儿子”叼着一根骨头,蹲在地上冲着他们摇屁股。。。…
“也不知道能不能画好,试试看吧。”
《一条狗》在微博上的话题阅读量可是高达15。4亿,就是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能不能红起来。
手头上一百多个微博帐号,路小苏要有针对性的经营。毕竟它们不只是路小苏的发声器,更是他的印钞机。只有这些帐号人气变高了,他才能圈更多的钱,同时也更能掌控舆论走向。
。。。。。
。。。。。
大致上写完《一条狗》的脚本后,路小苏的手机响了。
是一个陌生号码,尾号“56789”,光这连号,这个手机号码就价值匪浅。
“喂,你好。”路小苏接起电话。
“你好,请问是路小苏吗?”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好听,很有辨识度。
这声音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个名字如同电流一样在路小苏的脑海里闪过。
——王菲!
是的,这个声音和王菲的声音很像,极具辨识度,甚至可以说是独一无二!
“我是,请问你是?”如果是平时,路小苏可能早就挂断了电话。
“我是谢颖。”
颖这个字在女性名字里很常见,叫谢颖的人全华夏应该也不少。但再联系上声音的辨识度,这个女人的身份一目了然。
天方娱乐之所以能成为三大唱片公司之一,是因为这家唱片航母拥有歌坛所谓的“一王一后”。
天王张明宇,天后谢颖。
黄明浩作为一线男歌手,在很多娱乐公司可以说是当家王牌,但假若放在天方娱乐,还真不怎么够看,就因为这“一王一后”。
谢颖出道已经十六年,在歌坛算得上是老江湖了。她出道时候二十一岁,如今已经三十七岁。
生活又不是网络小说,哪来那么多和男主暧昧不清的年轻天后?
二十岁出头的天后?
你问问歌坛服不服气?
周杰伦当初那么红,是几岁才被人称为天王的?
谢颖自出道以来,一开始并不红。她的嗓音太特别了,必须要有适合她的歌才行。
加入了天方娱乐后,碰到了几首真正适合她的歌,立马一飞冲天。
过去辉煌的唱片销量暂且不提,毕竟现在已经不是卖唱片的年代了。
光说企鹅音乐的下载量,之所以能被称为天后,因为她在企鹅音乐的平均下载量高达两千万左右!
只要她和张明宇不过气,那么天方娱乐就始终是乐坛的航空母舰。
假如说天方娱乐的所有歌手都是一张扑克牌的话。
这女人,就是自家手上“王炸”里的一张!
只是不知道,她突然找自己做什么?
谢颖接下来的话却让路小苏有些发愣,她居然是来找路小苏邀歌的。
说实话,现在乐坛想找路小苏邀歌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公司内部!
自从“苏少”的隐藏身份曝光后,吴波作为音乐总监,脑仁都有些疼。
公司里那些大牌歌手最近都不怎么安份呐。
之前还好说一些,毕竟路小苏虽然首首爆红,但他们作为一线甚至于是天王天后,哪一首歌不是照样红?
最主要的是,他能为叶一青写出适合的歌,不代表他就能为所有人都写出适合的。
可林初事件的那首《浮夸》实在是太惊人的,好似完全就是为了此次事件所写。
一次可以说是意外,那么好几次呢?
假如。。。。。他真的拥有这种量身打造的能力呢?
那么,他就是歌坛内绝对的“词曲大匠”!
在外界看来,最红的是歌星,好似歌星之所以红,完全是因为自身的实力。其实不尽然,实力是一方面,词曲却同样重要。
但那些小歌手们不敢啊,不管怎么说,路小苏始终是天方娱乐的少东家之一,作为旗下艺人,尤其是不怎么红的,他们不敢去打扰路小苏。
毕竟你是和公司签合同的,你是需要公司砸资源捧的,忤逆了公司,那就等着被“雪藏”吧!
这样的例子在娱乐圈不少见,甚至于每年都有那么几个艺人被公司“雪藏”甚至于是封杀!不服软不行啊。
但谢颖不一样,她硬得起来。
她可以!
。。。。。
………………………………
第一百零八章 天后邀歌(下)
魔都某别墅内,谢颖此刻正披着一件浴袍坐在沙发上。
她说不上特别漂亮,但却有一股独特的气质,至少一眼就能让人记住。
这也是很多明星之所以红的原因。
有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些明星频频在大荧幕上出现,但就是红不了,大家就是对她没什么印象,实际上就是不怎么讨观众眼缘。
可是不管怎么说,岁月是把杀猪刀。
但这把刀并不公平,对一些人下刀很狠,对一些人却又温柔些。
谢颖很会保养,饶是如此,女人过了三十五岁,还想让皮肤看起来跟小姑娘一样,那始终是不可能的,所以说就产生了一个词,叫“风韵犹存”。
看似是褒义词,但实际上很明显,只是犹存而已,还是和年轻时候有差距的。
谢颖,就是这样一个“风韵犹存”的女人。
微微靠在沙发垫上,她轻轻揉着自己的眼角,将刚刚抹上的眼霜涂匀。该死的眼角纹,要是能用熨斗把它给熨平就好了。
她已经红了十多年了,乐坛排得上号的人物,只要一说起华夏当家女歌手,她总能被人立马想起。
如果仔细看看她的履历,会发现看起来真的很耀眼。各大奖项基本上都拿了个遍,每一张专辑的销量都让其他歌手觉得高不可攀。
但她却觉得自己有点过气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过气自然只是她自己那么觉得。
其他人依旧觉得她如日中天,永远是歌坛天后。
现在是大营销时代,她这种上了年纪的女人,说实话,营销价值已经比不上那些年轻的“妖艳贱货”了。
那些女团们露个大腿跳跳舞,可能比她还要更具热度。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娱乐圈同样是要更新换代,谢颖也知道,自己终究有一天会像那些比她更老牌的明星们一样,慢慢淡出大家的视野。
但她想晚一点,更晚一点。
作为一个已经可以称为少妇的女人,她拼外在条件已经拼不过了,所以只能在歌上下功夫。
但她始终不怎么满意,所以想来路小苏这里碰碰运气。
反正路小苏是天方娱乐的少东家,迟早会有交集。
。。。。。
……
说实话,谢颖的歌路小苏也听过。曾经的路小苏还算谢颖的半个歌迷,最喜欢的是她那首《童谣》。
自家公司的天后找他邀歌,于情于理,路小苏都无法拒绝。
而一听到她的嗓音后,路小苏更是做不到拒绝。
像,实在是太像了!
她的声音和王菲的相似度极高,可以说是异界王菲的翻版。
“可为什么之前听那首《童谣》没这种感觉呢?”
路小苏一边想着,一边再次试听了一下。
很快她就发现了主要问题,那就是唱腔和唱法。
总体来说,谢颖的唱腔和唱法实际上有点落于俗套的,并没有把她的独特声线做到最大化。
这种做法其实也对,你可以特殊,但你不能太特殊。一旦你太特殊了,那么就注定是小众了。
可路小苏不同,他是听过王菲的歌的,没有人的歌能让所有人喜欢,但不管怎么说,她始终是大红大紫过的。
一听到天后找他邀歌,他脑子里立马闪过了无数经典曲目。
是《红豆》,是《矜持》,是《传奇》,是《笑忘书》。。。。。
甚至于王菲和那英在春晚合唱的《相约1998》都在他的脑子里一闪而过。
说实话,别说只是给她写一首歌,给她出一整张专辑路小苏都能做到。
但他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哪怕你是自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