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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明若月远楚似星
作者:灵夕青水
文案
永晋国,六月飞雪
洛阳南,碧孤山,白衣老翁掐指轻喃:“大吉?大凶?”
十天之后,放晴,雪化,虹现
一卷布帛从天而降
黄布朱字,字字呈谶
金乌落,玉兔明
七星为眼万物兴
鹤东来,血相连
入土千尺见真金
她,因何而来?她,搅动了谁的心湖?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牧楚,水明若(江若颂),付远;华修 配角:清儿,汀雨,古小飞,苗珞珞,圆珠 其它:明心小院,楼兰,月牙泉,宝藏
☆、引子
作者有话要说:
原文《远走天涯》重整再发,更深的悬念,更精彩的剧情,期待您的关注
引一
永晋国,六月飞雪
洛阳南,碧孤山,白衣老翁掐指轻喃:“大吉?大凶?”
十天之后,放晴,雪化,虹现
一卷布帛从天而降
黄布朱字,字字呈谶
“金乌落玉兔明
七星为引万物兴
鹤东来血相连
入土千尺见真金”
引二
宽广蔚蓝的大海,无边无垠的蓝与天空连成一片,偶有白点从眼前掠过,和煦的微风中细瞧,竟是欢快的海鸥正在逐浪欢腾,轻点过的海面上一条黄色丝巾正在随波起伏,这条决定我采访成功与否的黄丝巾——
我收回视线,深吸口气,看向甲板上这个美女在怀,趾高气昂的家伙,咬了咬唇:“好,我捡!”
又是几个深呼吸,我朝着蔚蓝的大海一跃而下,奋力游了起来。
大海的水温经过日照变得暖暖的,似母亲的手温柔的抚摸着我,仗着幼年时在门前大河里练出的水性,我毫无顾忌的向着那条丝巾游去。
双腿忽然绞痛起来,不好!抽筋了!我伸出手在水面上胡乱拍打却阻止不了身子的急速下沉,我回过头去看豪华游轮,却发现那个熟悉的身影正如一只扑火的飞蛾,一跃入水,朝我扑腾着游来。
呵!这次我仍是将远的担忧抛在了脑后,这最后一眼已是诀别!
直至我“魂”归冥王府才知道,原来我是在乎他的,可是,有什么用呢?
奈何桥前熙熙攘攘,大多是双眼呆滞的鬼魂。他们像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往桥上走去,过了桥的人都饮下一碗浓黑的汤汁,或许便是传说中的孟婆汤了吧?
喝了孟婆汤就会忘记这一世的所有,无论如何,我不喝孟婆汤!
前方骚乱起来,守在路两旁的鬼差赶前查看,我趁乱朝雾蒙蒙的未知空间里拔腿狂奔……
☆、以逸待劳
“吁——”马车在春来客栈前停了下来。
“掌柜的,一笼包子!”马车夫朝我叫道。
探头朝店外看去,天色尚早,朝阳刚刚升起,东边还是红霞一片。谁这么一大早的赶路呀?心里嘀咕着,手上却麻利的从厨房里倒了一屉包子到纸袋,“咚咚咚”跑了出去。
夏日清晨有微风,掀起了车帘一角。一张绝世容颜,似梦还醒的慵懒模样随着车帘的摆动若隐若现。
这容貌似曾相识!
“一共是一两银子!”包子递给车夫,却掀了车帘,朝车内的人伸出了手。
似感应到突然而至的亮光,那人双眼微启,眼神在我脸上扫了一圈,嘴角微扬,似嗤笑,似不屑。
这眼神好熟悉!
逼我下水捡黄丝巾的那个人?!
他的视线在触及我伸出的右掌时,双眼微眯起来。
“还我的远来——”怒喝一声,将整个车帘用力一扯,就想跃到马车上去。
莫名其妙的看我一眼,只轻轻的吐出两个字“赶路!”
车夫一扬马鞭,马儿吃痛,飞奔起来。
我被马车飞奔的势子给卷到一旁,勉强稳住身形,马车已到了街尾,地上躺着一锭银子,足有十两。
半年之后
“小姐,小姐,不好了,有人要住霸王店!”客栈小二小三子急急忙忙跌跌撞撞的向我跑来。
“什么?这年头还有人敢住店不给钱?”磕睡虫立刻一扫而光,我——水明若将袖子往上一撸,顺手抓起一根,呃,鸡毛掸子就往楼上走。
小三子在我身后嘀咕:“瞧他人模狗样的,竟也做出这种勾当来,唉!”小三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叹着气。
我大步流星的迈上木梯,哼哼,住店不给钱,看我怎么收拾你!
天字号房,我伸出右腿就要踹出去,只见房门却吱呀一声开了,我的腿僵在半空中,看向房内那人,一时竟忘了要把右腿放下来,就那么单腿站着。
绝世容颜再次呈现眼前——
浓眉飞入鬓,媚眼似桃花,青丝风飞散,紫玉蓝绸箍,身穿白衣袍,外罩紫薄纱,卓然立于内,气定神闲暇。极刚与极柔在他身上汇聚,一种强大的气场让我动弹不得。
他懒懒的抬眼看我,媚眼如丝,我的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有事?”慵懒的开口。
他忘了前世将我逼入水以致我来到这里,我暂时不跟他计较,因为现在的我与前世长相不同;他忘了半年前将我卷倒在地我也算了,先出手的是我;可此刻他竟然忘了住霸王店的事实?!
“嗯哼嗯哼——”我用力的清了清嗓,努力找回我的“武装”,扬了扬手中的鸡毛掸子,“威武”的问:“听说你住霸王店?”
他一记“寒光”射向我身后的小三子,我立马觉出身后寒冷异常,真是见鬼了,大夏天里,怎会如此寒冷?
他又看向我,嘴角往上一扬,道:“没错!”
竟还答得这么理直气壮,真真气煞我了,举起手中的鸡毛掸子,又轻轻的放了下来。对付这种人,不能用蛮力,得用计,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我直视着他。
三十秒钟后。
我收回视线,放弃与他对视,他那双桃花眼的电力还真不容小觑!
我又用力清了清嗓子,道:“瞧你这身打扮,倒不像是给不起房钱的,不如这样,我出个题,你若答得上来,我便免你的房钱,外加白吃白住一个月,若你答不出来嘛,你便在我这儿当一个月的伙计如何?”
他眼里玩味陡现:“好!”不用考虑的吗?答应得这么干脆?他又道:“出题吧。”
我转了转手里的鸡毛掸子,一不小心就扫到他的面前,幸亏他的反应够快,稍闪了闪身便躲了开去。
我沉吟了半晌,还是决定出这道题:“黑鸡厉害还是白鸡厉害?为什么?”
他的眸子闪着光,沉吟道:“是黑鸡!”
“为什么?”
他仔细想了想,道:“因为它是黑的!”
我摇了摇头,:“错,正确答案是黑鸡厉害,因为黑鸡能下白蛋,而白鸡下不了黑蛋。”
他不服气:“再来!”
再来就再来,我便陪你玩吧。我又道:“哪个数字最勤劳,哪个数字最懒惰?”
他想了许久也没有答案,我索性走到他的房内,在桌前坐了下来,跷起二郞腿,吃起瓜子来。小三子狗仗人势的跟在我的身后,一脸的倨傲,道:“敢惹我家小姐,哼哼,该你倒霉!”
那人仍站在门口,因为背对着我,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大约一盏茶的时间,许是站得累了,也转身进了屋。微皱了眉,眼睑低垂,一排长长的睫毛让我妒忌。
不过一会儿,他的眉便舒展开来,道:“有了,二最勤劳,一最懒惰,因为一不做,二不休。哈哈哈。”
“怎么样?答对了吧?我可以走了?”他起身要出门去,我闪身挡住他的去路,鸡毛掸子挡在门上,道:“慢着!两道题目一道答出,一道答不出,顶多只能算做平了。我现在要出的是决定性的一题,这一题若是答不出来,你便留在此处当伙计吧。”
他头一昂,道:“本少爷倒是很有兴趣,你这第三道题是什么?”
我在心内暗笑,才道:“说是龟兔来赛跑,请猪当裁判,请问龟兔谁会赢?”
他又陷入了深思,有了前两道题的答题经验,这次他也要好好的思索一番了。我又回到桌前坐下来,吃起了瓜子。
片刻之后,他也气鼓鼓的跟了进来,在桌前坐下,倒了杯水,一饮而尽,道:“我输了,愿赌服输,从今日起,我便在你这儿当伙计,为期一个月。”
还不笨嘛,知道这是不能说的,说了,他便是猪了。可这位大帅哥,宁愿在我这小客栈里当一个月伙计,也不愿承认自己是猪,还算有个性啦。
我站起来,道:“好!小三子,笔墨侍候!”
小三子拿了笔墨上来,我执笔写下他的合约,十几项条款,一气呵成。直看得他目瞪口呆。我将合约扔给他,道:“仔细看清楚,不过看不看都无所谓了,你不得不签!”我笑起来,怎么发现我像个女土匪?
他一条一条看过去,看到最后,竟哈哈大笑起来:“这几条怎么这么奇怪?”
我怒目圆睁,他忙摇头赔笑:“不奇怪,总体看来还是很合理的。”
“合理还不签名?”他看我一眼,眼里的意味怪异,我的心里毛毛的,不知道留下他,是一场劫难还是一件幸事?
他拿了笔,在合约下方的空白处,大笔一挥,一个潇洒的签名便跃然纸上:“秦牧楚!”
我又哈哈大笑起来,道:“秦大公子,您家是不是开青楼的呀?”
他眉毛一挑:“何以见得?”
我指着他的名字,在旁边歪歪扭扭的写下一个四字成语“朝秦暮楚”,仍是无法忍住笑意,仰天大笑起来。我故意不去看他,但也可以料想得到他那俊俏的脸正在渐渐变紫黑色。
正当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时,只听身旁也传来一阵开怀大笑。
我愣住了,侧头看去,只见秦牧楚也在笑,奇怪,他不是该被我气得发怒的吗?这下反倒是我好奇的止了笑,道:“你笑什么?”
他指指我,又大笑起来。我怒气渐盛,大喝一声:“秦牧楚,给我念念合约第四条。”他的笑像被谁突然遏住了咽喉,戛然而止。
我见他不愿念的意思,便叫道:“小三子,给我念!”
小三子看了看合约,道:“小姐,你忘了吗?小三子我不识字。”哦,我还真,从来就不记得过。
“好好好,我自己念,秦牧楚,你给我好好听着。水家用工第四条:小姐问话,第一时间回答,且必须说真话!”我又指向他,道:“秦牧楚,限你三秒钟之内回答!一,二,”
“我笑是因为你笑的样子太好笑了。”什么?这算什么烂理由?他又道:“我的意思是说小姐你的笑很有感染力。”哼哼,马屁倒是拍得挺快,不过,迟了。
“小三子,秦牧楚就交给你了,好好的教他如何侍候客人!”我撂下一句话便出房下楼去了。小三子一定会“尽心尽力”的,谁让他平生最恨的就是长得帅的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日为了整个故事架构的更改,灵夕慢怠了大大,泪奔~
☆、李代桃僵
作者有话要说:新修改的《李代桃僵》,水木星与许春芍的爱情稍稍丰满了些,也埋下了一个伏笔。
永晋国银州府,十里街,春来客栈。
春来客栈分前后两幢三层楼,前楼为客栈,一楼为大堂,二楼三楼为客房。后楼一楼为仓库,二楼为伙计住房,三楼就是东家的住房了。两幢楼之间有一片空地,种了些花花草草,俨然便是一个后花园。后院的东侧是一棵三人合抱的老槐树,夏日里树下可乘凉,冬日里树上可晒被。
前楼大堂,掌柜小姐——水明若正无聊的拿着苍蝇拍,有一下没一下的挥舞着。
半年前也就是永召二十一年的除夕前夕,年过五十的春来客栈掌柜水木星带回来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小姑娘,就是我,水明若!
据爹爹说,当时的我身着单衣,晕倒在河滩边,若不是他外出找娘遇到我,说不定此刻我早就葬身在哪只狼的肚子里了。
醒来后,他问我什么我都说不知道,请来大夫一看,我的脑子被撞伤,之前的记忆都已不存在了,也就是说我失忆了。不过奇怪的是,我竟记得我前世的事情,也记得趁乱从奈何桥前逃跑,跑到了这里。至于什么时候来的,之前在这里做过什么却是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水木星看我一个女孩子家可怜,他又妻走未娶,膝下无一儿半女,便收了我做义女。而我也乐得有个地方吃住,在这里一呆就是半年。
爹爹大多时候都是将客栈交给我,自己外出寻娘。他和娘之间还有一个非常美丽的爱情故事:
三十年前,穷小子水木星爱上了村里员外家的小姐许春芍,可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被许员外扼杀在了摇蓝里,在许员外的逼迫下,许小姐被迫得嫁给邻村王员外家的傻儿子。
勇敢倔强的水木星一人抢亲,却被许员外安排的打手打了个半死不活。
许小姐为了自己的幸福,以命相胁,却仍未能打动许员外。
眼见得送亲的队伍越走越远,就要进入邻村地界,而水木星却无计可施。
一位白衣仙子从天而降,将许小姐从花轿上截了下来送到水木星的身边,连夜将他们送出大山。两人拜别了白衣仙子,一路狂奔,私奔到了这繁华的银州府,从此过上了平淡却温馨的生活。
故事到了这里若就此打住的话,该是多么令人羡慕的爱情哪。
某日水木星从外面打短工回到他们租住的木屋,却不见了许春芍。任他找遍银州府的每个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