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董入卿躺在精美的水晶棺内,盛装华服,容颜静好。
阳春三月时,鲁国民众看着这个红颜美人风风光光嫁入朱家,喜气洋洋。
入冬初雪时,鲁国民众又看着这个薄命红颜隆隆重重葬入朱家祖坟,哀鸿阵阵。
从阳春到初雪,一场震惊天下的奢华婚礼,一场轰动四海的盛大葬礼,让人不禁感叹命运的唏嘘。
鲁国民众听说董入卿口中含着一颗神奇的南海明珠,这颗珠子能使尸体百年不腐不烂。就是大汉天子家也没有这种宝贝。
透过铺天盖地的白素锦,看着董入卿那明艳如蔷薇的容颜,鲁国的民众相信,朱家真的拥有这种稀世珍宝。
董入卿的葬礼后不久,朱家长孙朱业修放弃了执掌朱家的使命,在一个同样大雪纷飞的天气里,离开朱家,去往了终南山修习道业,归入道门,法号清还。
朱家最不缺的就是男丁,不过和外界预测不同的是,朱家的男人们不仅没有为这个朱家掌门人的位子争个头破血流,倒是互相谦让起来。看来朱家的男人们对这个朱家的最高位置都没有什么兴趣。
都说和气生财,果然朱家能成为大汉数一数二的富贵世家,是有迹可循的。
不过朱家继承人的位置肯定不能空缺,所以朱家太爷只好按长幼顺序,将这个朱家的最高位置给了朱业修的孪生弟弟朱业玦。
一向寡欲慵懒的朱业玦并不是很情愿的接下了这个担子。
本来朱家太爷怕这个懒散惯了的新任继承人一时无法掌管朱家庞大的产业,于是给朱业玦找了一堆帮手。不过,这个朱业玦竟很快便熟悉了业务,到除夕过年时就已经把朱家庞大繁复的产业管理的井井有条,头头是道了。
连朱家太爷自己都暗暗惊叹,这个一向慵懒,只知道玩玩木工活儿的孙儿,竟是如此可怕。
公元前118年年初一。
朱业玦带着一名陌生女子来到了朱家府邸。
女子容颜清冷而浓郁,右眼角下一颗小巧的泪痣。
朱家上下都是一脸不解的望着朱业玦,不知道他带着一个陌生姑娘来拜年,是怎么个意思。
【她叫霍依依,是绸缎庄的帮工。最近朱家不是为我的婚事很是着急么,年后我就纳霍依依为妾,正室的话,遇到合适的时候再说。还请爷爷成全。】
朱业玦拉着霍依依跪在朱家太爷的面前,一脸认真地说道。
朱家太爷表面上未置可否,直接将朱业玦拉入了内室询问。
【玦儿啊,你这是打算未娶妻先纳妾么?】朱家太爷一脸失望的问道。
朱业玦点点头。
慵懒却坚决。
【我看这姑娘面相不是很好,可能有孤煞之嫌啊!】朱家太爷叹了口气低声道。
【爷爷什么时候成了江湖术士了?】朱业玦淡淡的笑了一下,完全不加理会朱家太爷的危言。
【非娶她不可么?】看到孙儿的态度,朱家太爷无奈地问道。
【对,非她不可。】这次朱业玦说的笃定,没有半丝的慵懒。
【好吧,随你!】朱家太爷不再坚持说服孙儿,勉强同意了这门婚事。
这两个月来朱家闹得天翻地覆,霍去病那边却除了醉生梦死再无其他。
由于霍光,卫伉,李陵三人添油加醋,不遗余力的宣传董入卿自杀身亡的事情,不长时间,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了鲁国首富朱家长孙媳妇为冠军侯霍去病殉情的佳话。
刘彻也听到了一些风声时,距离董入卿自杀身亡已经有一个月了。
当他得知他那告老还乡的外甥这一个月来日日在一世长安买醉时,他决定去会会这个颓废堕落的外甥。
刘彻去一世长安那天,长安城飘起了鹅毛大雪。
来到一世长安时,他竟看到了内史张汤和霍去病在争吵着什么。
然后张汤居然一个拳头将醉酒的霍去病打翻在地了。
【张汤,你这是在做什么?】刘彻看着平时几乎没有交集的两人居然在这里醉酒打架,上前严厉的质问张汤。
张汤一看皇帝驾到,马上跪在地上,以头叩地,不过却没有半句言语。
刘彻心知必有内情,便屏退了所有人,单独质问张汤。
【好了,你现在可以说了。张汤你倒是跟朕解释解释,为何殴打朕的大司马将军啊?】刘彻虽没有什么表情,但口气中却充满了不满。
也是,霍去病是什么人?
那可是刘彻的大司马、骠骑将军,就算现在霍去病自己负气让出了将军印,那他也还是刘彻割舍不下的宝贝外甥呢,霍去病岂是你一个内史可以随随便便出手殴打的?
【陛下,臣只是问了霍侯爷一些董仲舒老师的事情。】张汤没有抬头,继续跪在地上说道。
【董仲舒?!那你是为了那个老头子打了霍去病咯?张汤啊,你若再不跟朕说清楚,那可就是欺君之罪了!】刘彻冷笑了一下,追问道。
张汤听到这话,惊出了一身冷汗。
刘彻是谁?那可是天下公认的五百年王者兴的大有为之君,玩弄权术于股掌之间,嬉笑怒骂皆为国策。一方面爱民如子,一方面杀人如麻。位高权重如窦婴,田汀鞲纲龋茨贤酰母霾皇撬瞪本蜕绷恕�
【陛下,我们的确只是随便说了一些董大儒的事情。 臣因为醉酒,先出手伤了张大人,张大人不得已才还手的。】见张汤开始沉默了,霍去病醉醺醺的从地上爬起,跟刘彻解释道。
刘彻望了一眼霍去病,无奈地叹了口气。
【张汤,你先退下吧!】
听到这话,张汤长舒了一口气,忙起身离开了。
能够让六亲不认的刘彻宠爱至此的臣子,除去已经被王太后赐死的韩嫣,现今这天底下或许也就他霍去病一人了吧!
张汤离开之后,刘彻抬手打了一下霍去病的头,生气的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深明大义了啊?!】
霍去病敷衍的笑了一下,醉醺醺的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了。
窗外大雪纷飞,夜晚微弱的灯光倾洒在飘扬的雪花上,一片寂寞的昏黄。
偶尔几声狗叫,更平添了几分安静的清冷。
【皇姨夫,你想过死这件事情没有?】霍去病望着窗外,淡淡的说道。
刘彻听到这话,愣了一下。
都说皇帝万岁,其实谁都知道,这不过是个屁话而已。
现在的刘彻从来没想过他可以真的长生不老,万岁万岁万万岁,但是他也从来没有想过死这件事情。
就像所有人一样,人世间的人很少在自己壮年的时候就认真地思考过死这件事情。因为,所有人都觉得死和自己离得很远。
但是,在你青壮年的时候,你一旦很认真地思考死这件事情时,你会发现,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至少刘彻现在是这么认为的。
他还有那么多的抱负,他还有那么多的雄心,他还有那么多的帝业,他还有那么多的舍不得,等自己山陵崩之后,他的大汉会怎么样,这个天下会怎么样,还会出现什么样的新鲜事物,还会流行什么样的诗词歌赋,这一切的一切,他都不可能再看到了,再经历了。
不甘!
我在这里停止了。
这个天下却依然飞快的向前推进。
凭什么?!
那么多的未来,为何我却不得不在这里消失停止?
后世提起你的时候,不过只是个庙号而已。
所以,他不想死。他想活的久一些,再久一些。至少,要等到实现他所有的壮志雄心之后,再考虑死亡的事情。
【朕没有想过。朕眼前的难题已经够多的了。】刘彻没有把他的那些死亡感想告诉霍去病,只是淡淡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以前也没有想过。即使在沙场上看尽了马革裹尸,我也没有想过死到底意味着什么。可是当董入卿就那么无声无息的躺在我的怀里,再也不能醒过来时,我才真正的意识到,原来死亡是这么可怕的东西。人在死亡的面前,是那么的苍白和弱小。死亡的绝望,是可以摧毁一个人所有的意志的。】霍去病说着说着,手居然开始颤抖了,他胡乱的拿过一壶酒,开始猛灌自己。
【病儿啊,人越长大,失去的至亲至爱之人就越多,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朕经历的生离死别要远比你多得多。
朕在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前太子刘荣在中尉署自杀。在刘荣离开长安时,朕跟他说,一定会去看他,再和他一起玩耍。可是等他再来长安时,竟默默的死在了长安城中。除了太皇太后,没有一个人为刘荣的死悲伤。
后来,朕曾想,如果那时候,刘荣没有自杀,那么最后杀死他的那个人肯定会是朕。这么一想,朕竟觉得有了那么一丝安慰。
董入卿的确是眼睁睁的死在了你的面前,这种情况任谁都会愧疚,都会无法接受的。但是你也不必为了这个而自责一生。
生死由命。病儿啊,死亡其实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公平的。】刘彻说着,自己也捧起一壶酒,喝了起来。
【皇姨夫费尽心思的为王夫人招魂时,也是这么想的么?】霍去病似乎并不理会刘彻的说辞,反倒追问起了王夫人的事情。
刘彻苦笑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喝着闷酒。
许久,刘彻才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你可以怀念他,可是却断然不能因为怀念他而放弃了自己的生活。人,终归都是孤独的,来的时候,一个人来,走的时候,还是一个人走。没有人会从头到尾都陪着你,自己的生活终归还是得自己走完。】
刘彻说完,没再逗留一世长安,离开时,他对霍去病说,
【朕等着你来未央宫拿回那枚将军印。】
作者有话要说:注:1、大家可能都知道,后来老年的刘彻寻仙问药,追求长生不死,那个时候他的生死观要和青壮年时完全不同。
2、水晶棺在西汉时期是否存在,这还有待考究。
3、关于刘彻招魂之事,一部分人认为是为李夫人招魂,但是据考究,更符合史实的其实是为王夫人招魂。
☆、释然放下
作者有话要说:注:1、终风写的是一位妇女写她被丈夫玩弄嘲笑后遭遗弃的诗。诗句中以女子的口吻,写她因丈夫的肆意调戏而悲凄,但丈夫离开后,她又转恨为念,忧其不来;夜深难寐,希望丈夫悔悟能同样也想念她。其感情一转再转,把那种既恨又恋,既知无望又难以割舍的矛盾心理真实地传达出来了。笔者认为董入卿对霍去病的感情和这首诗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以便放在了这里,算是给他们的一个结语。
第四十一章
除夕那天晚上,公孙敬声竟抱着一堆响竹兴冲冲的来到了霍侯府中。
霍去病看着公孙敬声和霍光在纷扬的大雪中,故作兴奋的在院子里燃放响竹时,心中竟莫名觉得温暖了许多。
【喂,去病!】敬声冲着霍去病大喊了一声,霍去病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一个巨大的雪球砸了个正着。
霍去病望着公孙敬声那一脸得逞的坏笑,恍然间有些失神,然后他突然道【这样玩未免过于无趣,不如我们去郊外雪夜纵马怎么样?】
【何乐而不为呢?!】公孙敬声和霍光很是开心的接受了这个建议。
只是霍去病以霍光年纪尚小,便没有要带霍光也一起出去纵马的意思,弄得霍光很是不开心的留在了霍侯府中。
除夕夜的长安城街道上,甚是热闹。
大家都燃着响竹,一边热闹的祛除着过去一年的邪气,一边开心的畅想着未来一年的美好愿景。
霍去病和公孙敬声纵马穿过热闹的街道时,围观的民众们不禁有些纳闷,这又是皇亲贵族中间流行的什么新鲜玩法?
这两个人全然不顾身上那华贵的鹿绒毛裘长袍,一边骑马狂奔,一边还拼命的向对方身上扬雪。
两人手中都拿了一根金丝楸木长杆,长杆的末端是纯银的斗勺。两人用斗勺从地上或屋檐上舀起落雪,然后将斗勺中的落雪狠狠掷向对方。
跑到城郊时,两人都已累的气喘吁吁。
公孙敬声本来特意带了火种和干柴,他知道霍去病从小便惧怕黑暗。可是等他打算生起篝火时,却发现干柴早就没有了踪影。原来刚刚两人纵马时,早不知把那捆干柴掉落在了什么地方。
【去病,我去找些干柴。你是跟我一起去,还是在这里等?】公孙敬声有些面带忧色的问霍去病。
【找干柴做什么?表哥一个大男人,原来如此怕冷啊!】霍去病轻笑着揶揄敬声。
敬声愣了一下,好心没好报!
什么时候,他这个表弟居然不再惧怕黑暗了呢!?
公孙敬声没有再去找干柴,两人在一棵树下坐了下来。
公孙敬声最近正在修习吹箫,所以他总是随身带着玉箫。技艺好坏先放在一边,玉箫的质地那一定要是最好的。《论语·卫灵公》中说的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现在他便不知从何处突然抽出一尾上好的白玉箫,然后在纷扬的白雪中自顾自的吹奏起来。
箫声幽怨,风雪繁盛。
箫声总是引人愁绪的。
霍去病听着箫声,不知怎的就突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董入卿时的情景。
那天好像也是下着这样一场纷扬而美丽的大雪。
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一个人人唾弃的私生子。
那个时候的她,跟着还名不见传的董仲舒来到长安城寻求仕途。
他们在长安城的街头相遇。
他正盯着一只快要冻死的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