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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朝请
齐国有一奉朝请,家甚豪侈,非手杀牛,则噉之不美。年三十许,病笃,见大牛来,举体如被刀刺,叫呼而终。又江陵高伟,入齐凡数年,向幽州淀中捕鱼。后病,每见群鱼啮之而死。(出《颜氏家训》)
【译文】
齐国有个叫奉朝请的人,家中豪华奢侈,如不是自己亲手杀的牛,就觉得不好吃。到三十多岁时,得了病,当病势沉重时,看见一头大牛向他奔来,他全身就象被刀刺一样,大叫而死。又有一个江陵人高伟,到齐国共有几年了,一向到幽州的大淀里捕鱼。后来也得了病。每天都觉得群鱼咬他,也死了。
伍寺之
南野人伍寺之,见社树上有猴怀孕,便登树摆杀之。梦一人称神,责以杀猴之罪,当令重谪。寺之乃化为大虫,入山,不知所在。(出《述异记》)
【译文】
南野人伍寺之,看见树上有一个怀孕的猴子,就登上树摇晃着把猴弄死了。有一天作梦,梦到一个人自称是神,责问他为什么杀猴,应该受重责。伍寺之就化为一只老虎,进入山中,现在不知在哪里。
苏巷
新野苏巷,常与妇佃于野舍。每至田时,辄有一物来,其状似蛇,长七八尺,五色光鲜,巷异而饷之。径数载,产业加焉。妇后密打杀,即得能食之病,进三斛饭,犹不为饱。少时而死也。(出《异苑》)
【译文】
新野有个叫苏巷的人,经常同妻子到野外去种地。每次到庄稼地里时,就会有一个形状象蛇的动物来,长有七八尺。全身发出五色之光。苏巷很奇怪,就给它食物吃,经过几年都是如此。苏巷的产业逐渐增加了。他妻子后来偷偷地打死了它。从此就得了能吃的病。每天吃十五斗饭还不饱,不多时就死了。
阮倪
阮倪者,性特忍害。因醉出郭,见有放牛,直探牛舌本,割之以归,为炙食之。其后倪生一子,无舌,人以为牛之报也。(出《述异记》)
【译文】
阮倪,性情非常残忍狠毒。有一天喝醉酒出了城,看见一头不知谁放的牛,他就拿刀直伸到牛的舌根,割下来回家用火烤着吃了。这以后阮倪有了一个儿子,这孩子生来就没有舌头。人们都认为是他残害牛的报应。
邵文立
梁小庄严寺,在建业定阴里,本是晋零陵王庙地,天监六年,度禅师起造。时有邵文立者,世以烹屠为业,尝欲杀一鹿。鹿跪而流泪,以为不祥,鹿怀一麂,寻当产育,就庖哀切,同被刳割。因斯患疾,眉须皆落,身疮并坏。后乃深起悔责,求道度禅师,发大誓愿,罄舍家资,回买此地,为立伽兰。(出《梁京寺记》)
【译文】
梁时的小庄严寺,坐落在建业定阴里,原来是晋朝零陵王庙地。梁武帝天监六年,由度禅师监督修造。当时有个叫邵文立的人,世代都以屠宰牲畜为职业,有一次,要杀一只鹿,这只鹿跪着流出眼泪,知道自己要被杀死,但因那鹿怀揣着一只小鹿,不久就要临产了,就跪着哀求,其声凄切,邵文立没有饶过它,它就同小鹿一同被宰割了。而邵文立就因此而得了病,眉毛胡须脱落干净,身上也生了很多疮。他后悔不已,深深地责怪自己,到度禅师那里求道,并发下宏大誓愿,把家产卖光,买了这块地皮,建此佛庙。
梁元帝
梁元帝讳绎,母阮修容,曾失一珠。元帝时绝幼,吞之,谓是左右所盗,乃炙鱼眼以厌之。信宿之间,珠便出,帝寻一目致眇,盖鱼之报也。(出《韵对》)
【译文】
梁元帝名绎,母亲叫阮修容,曾经丢失一粒珍珠。元帝当年还很小,是他把珍珠咽到肚子里,反说是左右侍人偷去了,于是就烧烤鱼眼来诅咒偷珠人。过了一宿珍珠就找到了,而元帝也立刻瞎了一只眼。这大概是鱼的报复吧。
望蔡令
梁孝元在江州时,有人为望蔡县令。经刘敬躬乱,县廨被焚,寄寺而住。民将牛酒作礼,县令以牛击杀,屏除像(“像”字据明抄本补。)设,铺陈床座,于堂上接宾客。未杀之顷,牛解,径来至阶而拜,县令大笑,遂令左右宰之。饮噉醉饱,便卧于檐下,及醒,即觉体痒,爬搔隐疹,因而成癞,十许年死。(出《颜氏家训》)
【译文】
梁孝元帝在江州的时候,有一个人任望蔡县县令,经刘敬叛乱,县衙被焚烧了,县令寄住在一座寺庙里。百姓用牛和酒作礼物送去,县令让人把牛杀了,拆除了佛像和其它陈设,铺床安凳,就在厅堂上接待起宾客来。而那条牛还没有被杀的时候自己解开绳索一直走到台阶下下拜请求免死,县令感到很可笑,就命令左右把牛杀了。酒足饭饱,县令躺在屋檐下休息,不知不觉睡了一觉。等醒了以后觉得浑身发痒,抓搔一阵好象出疹子似的,后来变成癞疮,十多年后死了。
僧昙欢
后周武帝时,敷州义阳寺僧昙欢有羊数百口,恒遣沙弥及奴放于山谷。后沙弥云:“频有人来驱逐此羊。”欢乃多将手力,自往伺之。后见此人,立于东岸树下,遥谓欢曰:“汝之畜养猪羊,其罪最甚,不久自知,何劳护惜。”欢骤马绕谷就之,而觅不见。少时灭法教,资财并送官府,公私牵挽,并皆分散。欢还俗,贫病而死。(出《广古今五行记》)
【译文】
后周武帝时,敷州的义阳寺有个和尚叫昙欢,他有几百只羊,每天都派小和尚和寺里的雇工到山谷中放牧。后来,有个小和尚说:“经常有个人来驱赶我们的羊。”昙欢觉得蹊跷,有一天多带了几个人,亲自去看一看。果然看见有一个人站在东岸的大树下,很远就对昙欢说:“你当和尚的畜养猪羊,罪过太大了,你不久的将来就会知道。何必还费力护卫呢”昙欢听了很生气,驱马绕过山谷想找他理论,但到了那地方根本找不到踪影。过了不长时间,朝廷取缔佛教,财产也被没收,公私的事也牵扯不清,资财被分净光。昙欢被迫还俗后,因贫病而死。
释僧群
释僧群,清贫守节,蔬食持经。居罗江县之霍山,构立茅屋,孤在海中。上有石盂,水深六尺,常有清流。古老相传,是群仙所宅,群因绝粒。其庵舍与石盂,隔一小涧,常以木为梁,由之以汲水,年至一百三十。忽见一折翅鸭,舒翼当梁头,群将举锡拨之。恐有转伤,因此回归,遂绝水数日而终。临终,谓左右曰:“我少时,曾折一鸭翅,验此以为报也。”(出《高僧传》)
【译文】
释僧群清贫守节,仅吃蔬菜等素食,住在罗江县霍山上,自己修建茅屋,在海中孤独地住着。他的住处山上面有个大石盂,盂中的水深有六尺,平常有清清的溪流流出来,这个地方风景秀丽,古时相传,是仙人居住的地方,僧群于是也不食人间烟火了。他的房屋到石盂中间隔着一条小山涧,平常用一根木头作小桥。过了小桥到石盂去打水,已经一百三十年了。这一天也太巧了,忽然看见一个折了翅膀的鸭子,舒展着翅膀挡在桥头。和尚想用锡杖把它拨走,又怕伤害了它,没办法只好回去。这样和尚断了水几天就死了。临死的时候对左右的人说:“我少年的时候,曾经折断了一只鸭的翅膀。”发生这件事就是报应啊。
竺法惠
竺法惠,本关中人,方直有戒行。行至嵩高山,忽谓弟子法昭曰:“汝过去时,折一鸭脚,其殃即至。”俄而昭为人所掷物折脚,遂永疾废焉。(出《高僧传》)
【译文】
竺法惠和尚,本来是关中人,为人耿直道行很高。有一天走到嵩高山,忽然对身边的弟子法昭说:“你过去曾折断一只鸭脚,这事带来的灾祸就要来了。”不一会法昭就被别人扔的东西折断了小腿,于是造成了终生残疾。
冀州小儿
隋开皇初,冀州外邑中,有小儿,年十三,常盗邻卵,烧煨食之。翌日侵旦,有人叩门,呼此儿声。父令儿出应之,见一人云:“官唤汝。”儿曰:“呼我役者,入取衣粮。”使者曰:“不须也。”因引儿去。村南旧是桑田,耕讫未下种,此小儿忽见道右有一小城,四面门楼,丹素甚严,此儿怪曰:“何时有此城?”使者呵之勿言,因至城北门,令小儿前入。小儿入阃,城门忽闭,不见一人,唯是空城,地皆热灰碎火,深才没踝。小儿忽呼叫,走趋南门,垂至即闭。又走趋东西,亦皆如是,未到则开,既至便阖。时村人出田采桑,男女甚众,皆见儿在耕田中啼泣,四方驰走,皆相谓曰:“此儿狂耶?旦来如此,游戏不息。”至于食时,采者皆归,儿父问曰:“见吾儿否?”桑人答曰:“父儿在村南走戏,唤不肯来。”父出村外,遥见儿走,大呼其名,一声便住,城灰忽然不见。父儿倒,号泣言之。视其足,半胫已上,血肉焦干,膝已下,红烂如炙。抱归养疗,髀已上肉如故,膝已下遂为枯骨。邻里闻之,看其走处,足迹通利,了无灰火,良因实业,触处见狱。有道惠法师,本冀州人,与小儿邻邑,亲见其事。(出《冥报记》)
【译文】
隋开皇初年,冀州城外,有一个小孩,十三岁,经常偷邻居家的禽蛋,烧烤着吃。第二天早晨,有人敲门招呼这个小孩,小孩的父亲让他出去看看,只见一个人对他说:“官府让你去。”小孩就说:“叫我去服劳役吧,我去拿点衣服和干粮。”那人说:“不用。”就带着小孩走了,村南边过去是桑田,已经耕完还没下种。走到这里时小孩忽然看见道的右边有一个小城,四面是门楼,油漆着红色很庄严。小孩很奇怪,说:“什么时候有了这个城?”那人呵斥他说:“不要说话!”这样走到城的北门,那人让小孩进去,小孩刚迈进门槛,城门突然关闭了,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是座空城,地上都是热灰和小碎火,也不深,才没过脚踝。小孩哭喊着往南门跑,刚到南门,南门又突然关闭。又往东门、西门跑,也都是刚到即关。没跑到时开着,等跑到了就关上。当时村里人都出来种田采桑,男男女女人很多。都看见小孩在耕地里哭,又四面奔走。都说:“这小孩疯了吗?一大早就上这儿来玩也不休息。”到了该吃饭的时候,采桑的人都回来了,小儿的父亲就问:“看见我家孩子了吗?”采桑人回答说:“你的孩子在村南跑着玩,招呼他也不肯回来。”父亲就跑到村外,很远就看见小孩还在跑。于是大声招呼他的名字,只叫了一声小孩就停住了,城里的灰火也突然不见。小孩倒在地上,嚎哭着对父亲说了经过。父亲一看他的脚,半个小腿以上,血肉焦干,膝盖以下,红烂得象用火烤了一样。父亲把小孩抱回家治疗养伤。大腿以上的肉还同以前一样,膝盖往下成了枯骨。邻居们听说这件事,都到那小孩跑的地方看,只见脚印还很清楚,根本没有什么灰火。做好事就会有好结果,做坏事就会到处是地狱。有一个道惠法师,原来是冀州人。与小孩家不远,亲眼看见这件事。
卷第一百三十二 报应三十一(杀生)
王将军 姜略 贺悦 李寿 方山开 王遵 李知礼 陆孝政 果毅 刘摩儿 店妇 屠人 刘知元 季全闻 当涂民 张纵
王将军
骁骑将军王某者,代郡人,隋开皇末年,出镇蒲州,性好畋猎,所杀无数。有五男,无女。后生一女,端美,见者皆爱怜之,父母犹钟爱。既还乡里,女年七岁,一旦忽失所在,皆疑邻里戏藏匿之,访问不见。诸兄骑马远寻,去家三十余里,得于荒野中,冥然已无所识,口中唯作兔鸣,足上得荆棘盈掬。经月余,不食而死,父母悲痛甚,以为畋猎杀害之报也。后合家持斋,不复食肉。大理寺丞蔡宣明,曾为代府法曹,亲说之。(出《冥报记》)
【译文】
有个姓王的骁骑将军,代郡人。隋文帝开皇末年,出任蒲州镇守。这个人生性好打猎,被他所杀的禽兽无法计算。他有五个儿子,没有女儿。后来竟生了一个女儿,端庄美丽,见着的人都很怜爱她。父母更加钟爱。王将军解甲归田,回到乡里,这个女儿有七岁了。有一天早晨忽然不知女儿的去向,都认为是邻居开玩笑藏起来了,等到各家去问,都说没看见。于是,她的几个哥哥骑着马到处找,离家三十多里,在一片荒野中找到了,但已闭着眼睛不认人了,口里发出兔叫的声音,脚上扎的荆刺有一小把,经过一个多月,什么也不吃就死了。她的父母特别悲痛,认为这是以前打猎杀生的报应,后来全家吃斋,再不吃肉食。大理寺寺丞蔡宣明,曾作代郡法官,是他亲自说的这件事。
姜略
隋鹰扬郎将天水姜略,少好畋猎,善放鹰犬。后遇病,见群鸟千数,皆无头,围绕略床,叫鸣曰:“急还我头来!”略辄头痛气绝。久而后苏,因请众僧,急为诸鸟追福,许之皆去,既而得愈。终身绝酒肉,不杀生命。姜略尝自说其事。(出《冥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