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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传 作者:贝克-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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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即《哈里摩根的故事》。他们表示愿意以五千五百元的代价买他的书稿。这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得稿费最多的一篇。

  

  ①吐根素,一种治痢疾的针药。

  一月二十三日海明威病愈回到山区,他的同伴那里去。这时他们住在克拉特南部。这个季节平原上的动物已经稀少,于是他们转而猎捕犀牛、黑貂之类的动物。菲力普请来一位本地的野兽追捕手。这人的外表很特殊,给人一种勇猛之感,海明威叫他作德洛比。他总是手执长矛,头戴圆筒形无边毡边帽,一边肩上斜捆着一条长白布。厄内斯特称赞他是“良好的射手,出色的追踪者”。他的脸颊上刻有部族的印记,胸前和肚皮上也有类似的印记。这些印记既是一种装饰也象征着强悍勇猛和机智。

  这个地方同先前他们住过的斯伦格第相比,情况好多了,一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里,海明威显得格外的高兴。他后来写道:

  这种打猎方式是我真正喜欢的。我们走路,不坐车。

  这里是山地,不是平原……一边往前走,一边打猎。谁也不知道会碰到什么野兽,我们自由自在,猎到什么就吃什么。对德洛比这种人,喜欢看他走路的样子。他走起路来,步伐松慢,每挪动一步,脚略略往上一扬。总之,我喜欢他走路的那种模样。我喜欢我的胶鞋踩在草丛上那种松软的感觉,喜欢把猎枪背在身上那种沉甸甸的感觉,喜欢阳光晒在身上热烘烘地使你汗流浃背,喜欢看到草叶上的露珠在阳光下气化升华……我虽然病了好些日子,身体虚弱,但每次都有新的事物出现,有陌生的东西可看,我感到无比欢乐。

  对海明威来说,看德洛比走路,听菲力普谈话都一样能引起极大的兴趣。晚上是他们一天的愉快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一到晚上,他们洗完澡,轻松愉快,穿着舒适的晚服或睡衣,防蚊的靴子,拿着轻便椅围坐在营火旁,一边喝威士忌掺苏打,一边回味当天动人的打猎场面或倾听菲力普缅怀往事。在菲力普讲述的名人轶事中,使他最难以忘却的是菲力普过去的气魄和胆略。厄内斯特最喜欢谈论关于人的勇敢和懦怯问题。他认为勇气是人的尊严和自豪。“懦夫说,勇气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获得了勇气”。一个人如果没有尊严,他将处处陷入窘境。从处身的体验中,厄内斯特深知“究竟怎样叫做懦夫,怎样不叫做懦夫”。临危不惧的人就不是懦夫。“我深深懂得,面对危难,你不要退却,闯过去。即使你死了,你也没有白送命,因为你已经做了你应做的事和你一生中乐于追求的事。”菲力普也认为一个人从懦怯到勇敢是要经历一个微妙的过程的。厄内斯特向菲力普提出许多问题。的确,这个问题很重要。菲力普在下面所提供的一个事实也是值得重视的。他说,一九二六年在基里曼查罗山的基布山巅一个火山的边缘,一位叫鲁齐的登山者发现了一些枯干了的和冻僵了的豹子的尸体。厄内斯特说,尽管没有人能知道那些豹子到底在那里干什么,但事实上,它们是在追捕山羊时经过那里的。

  晚间围着篝火闲谈,时间并不长,因为厄内斯特想早点歇息以便第二天天一亮就起床同德洛比和马可拉出去打猎。在这个绿色的山区,早晨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下午清风徐来,远眺碧波荡漾的曼耶拉湖和里弗特山谷的美景真令人心旷神怡。一天下午,他们无意中来到一处当风的坡地,厄内斯特拿起望远镜,象他在怀俄明猎捕麋那样四处仔细观察,终于他第一次看到了犀牛。这庞然大物在阳光照耀下身呈暗红色,高视阔步向树林边缘的一处草地走去。接着又来了三头,其中两头边走边打架嬉闹,在他的镜头里它们简直象甲虫一样大小。第二天,厄内斯特为了向多鲁比显示自己的枪法,他打死了一只大山羊。多鲁比笑着说:“打死了?”海明威回答说“死了”。但当他们走近时,那山羊的心脏仍在剧烈地跳动,肚皮一鼓一鼓的。海明威拿出一支小刀割断山羊的动脉让血流光而迅速死去。随后,他又想在多鲁比面前露一手。他一下把山羊的胸口劈开,取出肝脏和肾脏。多鲁比接过刀子,也想显示一下自己的本领。他动作灵巧,一下就把羊肚割下来,接着里朝外地一翻,变成一个袋子,里面可以装上细小精美的东西。厄内斯特后来说,这玩意真不错,以后到怀俄明去,我也要照这样做给约翰斯苔布看。那时,约翰就会“笑得合不拢嘴巴”,还会说:“嘿,厄内斯特真了不起!”

  厄内斯特的好胜心曾使斯特拉特和马克莱西感到畏怯而放弃同往非洲打猎的念头。到非洲后的打猎过程中,他的这种好胜心也经常表露出来。但当他看到查理斯汤普森得到的猎物比他多得多,而且质量又好时——这和一九三二年他们同在怀俄明打猎的情况相反,他那小孩子般的妒忌心便勃然而起。一天他隔着三百码远的距离,十分出色地打死了一头犀牛。他喜气洋洋地把猎物背回营地。结果发现汤普森打到的一头犀牛比他的大得多。它那最小的头角比他的那头最大的头角还大还长。又仅如此,汤普森猎取到的山羊、野牛、狮子、豹子等也比海明威的好。海明威憋了一肚子气。第二天他在离目标四百码的地方打死了一头野牛。这样才算挽回一点面子。

  厄内斯特向来不喜欢在平原地带打猎。因此,当他们离开山林地带下到枯干的沙土飞扬的里弗特山谷时,心里便产生了抵触情绪。他的心始终在高原,高原狩猎会给他带来快乐。至于在平原上打长颈鹿,把皮毛送给朋友,打直角大羚羊,把它那美丽的黑角作为珍品展出,这些他都认为不够劲。他这种闷闷不乐的心情一直延续到二月初旬,当时他们正在巴巴第附近扎营。他写道:“我不喜欢这个地方,不喜欢把营扎在这里,不喜欢这里的向导。”他们的帐篷搭在林木间一处平地的大树底下,周围有长着浓密灌木丛的小山。采采蝇象瘟神一般到处飞舞,白天天气热得令人透不过气来。厄内斯特生平最害怕蛇,厌恶蛇,尤其是在黑夜里。但他们扎营的这个地方,采采蝇比蛇还更讨厌。白天里他手执多叶的树枝,不停地赶走这些憎恶的东西。

  后来,菲力普建议他们把营地迁到二百公里外的一个新的地区去,海明威这才松了一口气。他们从巴巴第拔营起程,再次沿着通往开罗的公路向南进发,沿途时有小村落出现。到了康达埃朗齐市镇的十字路口,他们朝左转再朝东边的公路到亨德尼去。不久,他们来到一个叫基巴耶的小村落,本弗里给他们讲起自己过去的一个经历。他说,有一次他坐在一个草堆上等着捕杀野牛,突然一只跟踪他的狮子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差点成了狮子的牺牲品。这故事证实,在基巴耶和基赞古六十五公里的山地之间有很多野牛,它们经常成群结队到盐渍地去舐盐。或到空旷地上吃草,它们头上长着长长的向后盘曲的角,看起来真有点威武神气。有时它们就站在路边,猎手可以轻易地捕杀。

  他们在基赞古扎营。营地是在两座长着茂密林木的山间谷地。帐篷搭好后,本弗里就把当地的几个向导唤到一边。其中两人是从住在附近的村落里找来的,没有正式证明;另外两人持有用打字机打的证书。一个叫阿布杜拉,个子矮小,鼻梁又大又扁。厄内斯特一见就要倒胃,他给这个人另取一个名字——大卫格里克。但是那天晚上格里克摸黑带他走了五公里十分准确地到了一处盐渍地,这使厄内斯特大为惊奇。从地面上留下的足迹说明不久前野牛曾到那里舐食。厄内斯特返回营地时兴奋极了。据向导说,只要你站在那里,就可以打。海明威夸口说:“明天我到盐渍地去打它两只回来。天呀!

  明天就有好戏看了!”

  可是,第一个打到公野牛的是查理斯汤普森。一天上午厄内斯特和格里克在一个碗形山谷的半山腰上看见两头母野牛和一只小牛犊正在悠闲自得地吃草。不一会,听到一声枪响,接着看到一个猎人大踏步走下山谷,吓得一些小野物四处逃窜。等他们回到营地时才发现查理斯当天上午打了一头野牛。这牛样子很奇特,头上长着向外斜的角。现在打猎的季节即将过去。再过一个星期左右,雨季就会来临。那时,将刮起二月的季风,普降大雨,道路将被水淹没,平原洼地将变成泽国。打猎活动就不得不停止了。

  他们兵分两路。汤普森和弗里往东猎捕黑貂,海明威则继续猎捕野牛。瓦伦登节那天海明威在营地西部四十公里的盐渍地边上一个猎人埋伏处的沙坑里蹲了整整一个下午。和他一起的有马可拉,阿布杜拉和格里克。他们发现在盐渍地周围留下了野牛的蹄印。估计大约有四头。按照以往的情况,野牛要在傍晚往回盐渍地。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突然远处传来了货车马达轰鸣的声音,车上的人还不时朝车路两旁的山路开枪,把野兽全都吓跑了。格里克见状摊开双手无可奈何地说:“这下全完了!”

  汽车跑远了,周围又逐渐平静下来。他们动身回家,在离家还有一半路程的时候,看到先前那辆货车停在路边一处空地上。旁边围着一堆人。其中一个显然不是本地人。他个子矮胖,戴着一顶宽边帽,穿一身沾满油污的工作服。此人自称汉斯科里斯楚纳,操一口带澳大利亚口音的英语。出乎意料的是他知道有海明威其人,并在几年前读过他的诗作。他对文学有自己的见解,提出了不少问题。厄内斯特建议他第二天在基赞古停车,那里可以找到修车的地方。

  第二天吃中饭时,海明威和科里斯楚纳又重新热烈地讨论起文学来。科里斯楚纳拿出他带来的新鲜牛油。他们的饭桌摆在搭在一处树荫底下的绿色遮篷下。桌上摆有玉米饭,马铃薯泥,羚羊排。这位澳大利亚人是个农业技术人员,受雇于一位经营波萝麻种植园的东印度富商。但是他的业余爱好却是人类文化学。多年来他在部族语言和风俗习惯方面作了大量调查,记了很多笔记。他当即围绕着餐桌跳起一种民族的舞蹈给在场的人看。厄内斯特对之不大感兴趣,因为他觉得这种社会生活同他猎捕野牛有些格格不入。

  午睡之后,天气特别闷热,这是即将下雨的征兆。他们的出猎旅行车上装满了食品和啤酒。他们又要转移地方。这次准备到离基巴耶三十公里的一个盐渍地那里去。沿途他们见到成群结队的本地村民纷纷朝西方向走。原来那附近的地方正在闹饥荒。人们无法生存,只好离家背井走他乡。海明威一行连续找了两个地方,都不理想。夜幕降临,正下着霏霏细雨,他们就在汽车旁边搭起帐篷过夜。可是他们的运气不好,直到十六日还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在吃中饭的时候,突然来了两个土人,要求同帕西威尔说话。其中一位长者,住在附近一带。另一个浑身污垢,瘦小,一只脚站着另一只脚半着地,样子象吊车。他们刚好从一个山区出来,走了三天的路程,说那里黑貂和野牛很多。

  厄内斯特和他五个随行人员立即动身前往上述山区。卡玛开着车子,越过黄色平原,来到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这里的自然景色简直使厄内斯特入了迷,他表示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接着车子经过一个村庄,有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子跑在汽车后面,想和车子一试高低,看谁跑得快。他们在一块周围都封闭起来,只留一个出口的空地上搭起帐篷。下午五点过后,他们便出发去猎捕野牛。半小时后,厄内斯特一人就打了两头挺好的野牛。它们的角蜷曲成螺旋形,呈棕红色。厄内斯特这一下乐极了,因为他终于压倒了汤普森。

  第二天,猎捕黑貂却没有第一天那样顺利。厄内斯特开枪打一只母黑貂,可惜没打中,却打伤了一头公牛。这野牛长着一对尖刀般锐利的头角。受伤的野牛逃跑了,他们跟踪追击,但没找到。厄内斯特一想到鬣狗不久就会把被他打中的那头受伤的野牛吞噬掉,心里不禁感到一阵厌恶。不过晚上回到营地,走去看看放在帐篷角落里那些长长的,样子很好看的野牛角,心情又舒畅起来。他们拔营向马塞村进发。途中,厄内斯特打开罐头白果肉和梅子布丁,十分慷慨地招待他的随从人员。这些人也就高高兴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在长达三十五公里的旅途上,厄内斯特自己不断地喝着啤酒,梦想着未来。此时他的心思全在非洲。他觉得七十二天的时间还嫌太短。他渴望知道更多的东西,比如:季节的更迭,雨水中断了人们的旅行,甚至你出了钱,却得不到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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