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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一心二用-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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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香从这些材料上就看出,这个架空古代的饮食文化有所发展,但不精通,自己真的可以一展所长,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丁香看太难的菜也没有材料可做,就寻思做个味香鲜美的青菜瘦肉粥、味道香醇的栗香野猪肉、再做个简单的番茄鸡蛋汤就好,家里一共就她和大叔二人,做多了浪费。
  
  丁香相信,她做的粥菜一定能满足大叔的胃口,就昨晚那么难吃的野猪肉,他都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自个做的美食,他没道理不喜欢,只会吃的更香。大叔吃高兴了,才会继续收留她这个无家可归的人。
  
  丁香把荠菜、蘑菇、西红柿、野猪肉洗净切成碎丁,鸡蛋也打成糊放到一旁备用,就去灶台那儿准备烧火做饭。
  丁香从没烧过这种灶台,她还不知道怎么取火,现代都用打火机取火,古代呢?
  
  丁香灵活的眼珠上下左右一扫,看到灶台上有个木盒,里面放着几块黑灰相间的石块,似是传说中的火石,她好奇地拿起两块使劲擦了一下,果然冒出了火花,这下乐得她急不可耐,想赶紧生火做饭,不然一会大叔就该回来了。
  
  丁香一边抓起稻草塞到炉灶的洞里,心中暗想:自己还是很聪明的,什么也难不倒我,大叔回来就等着吃自己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吧。
  
  丁香一边瞎乐,一边点稻草,无奈火星太小,她抓不住技巧,老是点不着火。看来丁香还是高兴的太早,不一会儿,就急得她满头大汗。
  
  丁香拿着两块火石撞击,试了几十次,好不容易找着技巧,点着了稻草。
  “哎呀喂生个火都这么难,哪辈子才能把饭做熟,这古代真不是现代人该呆的地方,还是赶紧让我再穿回去吧”丁香快郁闷死了,光点个火就浪费这么长时间,这不是气死人么。
  
  丁香看稻草着了,马上加了几把,又添上几根木材。她虽然没烧过火,也知道稻草易燃,木头难着,还是得先放稻草。
  丁香的想法是不错,可她没把握好放入柴草的分量,小火苗扑闪了几下,就被闷死了。丁香只好把木材拿出来,又放进稻草重新点燃,再接着放木柴。
  
  就这样,丁香接连试了几次,火没点着,自己弄了满手的锅灰,锅底还不时冒出滚滚浓烟,呛得她直流眼泪。
  “怎么直冒烟,不着火,咳咳咳咳”浓烟不断地向丁香这边冒出,刺得她眼泪稀里哗啦地往下流。
  
  丁香一边诅咒炉子,一边诅咒阎王爷,还顺便哭鼻子抹泪的,弄得小脸上花里胡哨,就跟个小花猫的脸似的。
  司凌霄跑进灶房时,丁香还撅着屁股趴在灶口吹火,希望火苗子能立马燃起来。
  
  丁香听到大叔进屋的脚步声,不情愿的从炉灶后伸出花乎乎的、乱蓬蓬的小脑袋,她还没来得及做顿饭给大叔表现一下,怎么办?
  司凌霄匆忙跑来,见到的就是丁香这幅鬼模样,像一只灶底爬出的小花猫。
  
  司凌霄觉得好气又好笑,他还以为灶房着火了,原来是这姑娘是想做饭,像她这么大了,还不会生火,一看就不是穷人家的孩子。
  
  “丁香姑娘,你不用做饭,等我回来做就行。给,这是给你买的衣服,你快去洗洗换上吧。”他似笑非笑的看着丁香说。
  
  丁香看到大叔眼中露出的笑意,非常不服气。
  “大叔,我只不过不会烧火而已,做饭真的佷好吃,比你做的好吃多了”看吧,她这一着急,连真话都说出来了。
  
  丁香后知后觉地吐了吐娇嫩的舌尖,绯红的脸不好意思地看向司凌霄的方向。
  司凌霄想了想说:“既然你坚持做饭,那等下我来烧火,你做饭,你先去洗洗脸和手,再回来做饭,衣服就先不要换了,免得再弄脏。”
  
  司凌霄知道丁香说的是事实情况,原来家里的饭菜是师傅做的,后来师弟就接手了,他没怎么做过饭,就会烧火,打个下手;出去参军这几年,虽说是风餐露宿,可军营也有专门做饭的伙夫和大厨。
  
  看来丁香姑娘吃不惯自己做的饭菜,其实他也不喜欢吃清水煮肉,可是师傅师弟不在家,他只能自己凑活着做。既然丁香姑娘坚持自己做饭好吃,还是让她自己做,如果真做的好吃,他也不用吃自己做的那些难吃的饭菜了。
  
  丁香看自己能派上用场,高兴地应了声:“好的,大叔,我马上就来,你等我来再点火好了。”
  丁香抱着司凌霄给他买的衣服,心里觉得热乎乎的,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这么一句话:大叔真是个好人。
  
  丁香把新衣放到自己睡觉的屋里,洗干净小手小脸就来到灶房一展身手。
  司凌霄看丁香来了,利落的生起火,火苗子顺着炉膛乎乎冒了出来,一点也没有丁香的狼狈样。
  
  丁香在锅里放上少许油,先把葱姜末放到锅里爆香,又把腌制的猪肉丁放进去煸炒至变色,接着加入野菇丁、荠菜炒熟,丁香又加上适量的水,放入事先淘好的大米,只要继续煮熟,膨胀成粘稠的粥就可以吃了。
  
  丁香又指挥司凌霄把旁边的小灶点着火,开始做栗香野猪肉。
  司凌霄见丁香确实有两把刷子,做饭有模有样,就乖乖任她指挥。
  
  丁香放进锅里少许油,放入葱块、姜片、八角、花椒等香料,煽炒出香味,再把野猪肉投进去,煽出油份,加少许酱油上色,放上板栗一起烧熟烧透,炖会收了汤汁就好了。
  
  司凌霄闻到锅中传来的香味,嘴里就忍不住流出口水,太香了,比师弟做饭还香,光闻着就这么香,不知道吃起来是什么滋味,司凌霄现在是满心期待,希望马上可以吃到美食。
   

7香喷喷的饭菜 。。。 
 
 
  丁香将色泽金黄鲜亮的栗香野猪肉盛到青花白底的瓷盘中,端到隔间的饭桌上,司凌霄的眼神却紧紧追随着盘中肉,恨不能马上就过过嘴瘾,一饱口福。
  
  丁香转身回来,将锅洗净,又做了一道清淡营养的西红柿鸡蛋汤。起锅下油,放入葱姜末炒香,倒入西红柿块炒熟,加入适量水煮沸,丁香把打好的蛋液一勺勺倒入锅里,蛋液在煮沸的汤中打个旋儿马上就浮上来,红的鲜艳,黄的水嫩,再撒上点鲜绿的葱末,汤就可以出锅了。
  
  这个汤虽简单却营养美容,丁香这美厨做的,肯定比大叔做的要好吃数倍。
  
  司凌霄看丁香做饭风风火火,手法快又麻利,猜测家里是不是开食肆的,不由问道:“丁香姑娘,你家做过饭庄酒馆生意吧,看你做饭很熟练。”
  
  正在低头盛汤的丁香怔了一下,闷闷地低声回道:“算是吧,我爸呃家父是开饭庄的,只是”
  
  丁香想说的是,只是我可能再也见不到爸爸了。一听这种问话,她心情立即低沉下来,没了初始那种满心喜悦的情绪。
  
  司凌霄以为自己言中了丁香的痛处,他想到昨夜丁香压抑的哭声,误会了丁香话里的意思,还以为丁香的父母都过世了。
  
  后来,司凌霄很长时间没再问起丁香以前的境况,就这么稀里糊涂让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住下了。
  
  司凌霄还以为自己不小心勾起了姑娘的伤心事,连忙插话道:“丁香姑娘,咱们吃饭,看这菜色,就知道你的厨艺不俗,我可是迫不及待想品尝了。”
  
  丁香见他误会了,也没在解释什么,把汤放到饭桌上。
  
  他的头探向盛汤的大碗里,讨好说道:“这红果鸡蛋汤也很香啊,这红果酸酸的,我还觉得炒着不好吃,原来还能做成汤喝,你做的这汤看着就很有食欲。”他吃的是清炒红果,啥也不放,就一股子酸味,能好吃么。
  
  “红果,这东西叫红果吗,名字还真是贴切。”丁香疑惑地指着一旁完好的西红柿说。
  
  “是啊,你叫它什么,看你会做菜,应该很了解红果。”司凌霄了解,这菜名各地的叫法不一样,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有种野菜,乡亲们有的叫青青菜,有的还叫青芽菜,这一点不稀奇。
  
  “我们叫西红柿,小个的叫圣女果,红果也挺好听,入乡随俗,以后我也叫它红果好了。”丁香怕自己蹦出个菜名,别人再听不懂,那就不太好了,还不如自己慢慢学着,改着,早早融入这个时代中,不让自己看起来特异独行。
  
  煮粥的锅里也飘出香味,灶里的火也渐渐变小,熄灭。
  
  鲜香闻不尽,菜色入君眼。司凌霄望着桌上的美味食物,乐得裂开嘴角,胡子也一动一动的,本以为捡回个麻烦,没成想,这姑娘却是个做饭手艺极好的美厨娘。
  
  饭菜上桌后,司凌霄说:“丁香姑娘,吃饭吧。”
  
  丁香听大叔叫她丁香姑娘,心里觉得别扭、不得劲,就说:“大叔,你叫我丁香就好了,不用那么客气,说起来,还是得谢谢你收留我呢。”
  
  司凌霄讷讷地说:“呃,我知道了,以后就叫你丁香。”
  
  其实司凌霄还想说一句:姑娘,你也别叫我大叔了,其实我真没那么老。司凌霄没有和丁香解释的原因,是怕他自己现在解释了,丁香误会他有什么企图。还不如误会下去算了,师弟回来后,家里也不再是两人单独相处,能解除不少尴尬。
  
  桌上的汤菜粥都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引人垂涎欲滴。
  
  美味触手可及,司凌霄心头涌上馋劲,再也忍不住,伸出手夹住一块金灿香软的野猪肉。不怪他先吃肉,实在是因为他从没见过做的如此好看的肉菜。
  
  四国的饮食到现如今,也就才懂得酸甜苦咸几味,和煮炒煎炸这些基本做法,在富贵人家和饭庄,会有厨子变着花样做饭菜,那是因为人家有条件。
  
  一般的庄户人家,吃饭做菜的样式极少,也很少有机会去饭庄吃饭,再说那个厨子不藏私,这可是手艺,也不会轻易把自己做菜的法子透露出去,所以农家菜吃来吃去就那几种,没什么新鲜的,哪像中华美食那样源远流长,享誉于世界各地。
  
  司凌霄也是肉食动物,首当其冲夹了块野猪肉吃到嘴中品尝,香而不腻,肉软味浓,滑溜溜的口感、醇香的滋味刺激着他的味蕾,让他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夹肉,就着馒头大口吃,吃的俩腮帮子鼓鼓的,欲罢不能。
  
  司凌霄还从没吃过如此好吃的饭菜,怪不得丁香姑娘说自个做饭不好吃,和这饭菜一比,昨个吃的那些都得扔了喂狗,若是丁香姑娘以前都吃这种美食,昨天那些菜她没当场吐出来就不错了。
  
  丁香看大叔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菜,心里笑开了花,但还是一脸笑眯眯地劝说:“大叔,早上吃太多肉不好,你也喝点汤和粥。”
  
  丁香平时学跟着师傅厨艺,大学读地也是和食品相关的营养学,平时她很注重养生和营养搭配。
  
  司凌霄脸红又脸热,幸亏大胡子给遮住了他满脸的羞愧。他赶忙喝了口粥,粥入口鲜香滑腻,喝了后唇齿留香。
  
  “好喝,好喝,丁香,你也快吃,这可都是你自个做的,肯定合你胃口,多吃点。”他只顾自己满足口腹之欲,这做主人的都忘了招呼丁客人吃饭。
  
  “大叔,你多吃点吧,我饭量小,吃的少,吃完这些,中午再做别的,只要有食材,我就能做出来。”
  
  丁香也不是说客套话,她都决定在此住下,不会连吃饭也客气。丁香和师傅学厨,天南地北的菜见多了,会吃也会做,有的虽不精通,可也比一般人做的好吃。
  
  再说,丁香早就养成了自己的习惯:早饭吃好,午饭吃饱,晚饭吃少。现代不都讲究这个,丁香也不列外。
  
  司凌霄吃的又香又快,没一会儿,肉盘中已是空空如也,就连汤汁儿都所剩无几。
  
  司凌霄见丁香吃饱了,端起盛蛋花汤的大碗,稀里哗啦全部喝下肚去,丁香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她还没见过如此豪放的吃饭方式。
  
  丁香怕浪费食物,熬的粥仅够两人喝的,大叔吃的多,饭量又大,到了最后,锅里的、碗里的、盘里的全部都被吃光光。
  
  丁香看向大叔的肚皮,看有没有鼓起来,她实在是佩服大叔的饭量,大叔出了吃菜,还吃了仨馒头。今早丁香特意看了颜色不怎么样的馒头,可能是没去麦皮,是黄灰色的。
  
  “大叔,你吃饱没有?”丁香想了解一下饭票大叔的饭量,下次可以再多做点。
  
  “吃饱了,你做饭很好吃,师弟回来之前,做饭的事就交给你了,估计我做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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