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宝贵双全-第15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底还是无法如同真正的陌生人一般对她吧?

  聂子捷这么一想,心中也不知是什么感觉,一时感慨万千。

  那日与邵九夜会时,邵九亦曾与他说起此行的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寻找暗军的统领。

  在聂子捷还是北地将军时,就知道有这么一支军队,早在前朝还未覆灭时,便属于尹家,一代一代,经过最严格的挑选、最残酷的训练、无数回地淘汰而成,亦直属于尹家每一代的当家,不听命于其他任何人。当年前朝皇帝残暴荒淫,尹家揭竿而起、改朝换代,那支军队,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让那支军队听命的信物,便是一枚——暗符。

  这么多年来,聂子捷不是没有想过暗中与那支暗军取得联系,但没有一丁点的线索。

  至于那样物什,更是人海茫茫,无从找寻。

  因为,除了尹家的当家人,谁也没有资格见到历代的暗军首领,亦没有人见过那枚暗符,就连当初南北之战时,那支暗军也没有出现,直到尹家毁灭,那支暗军便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仿佛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埋在了光影的碎片中。

  聂子捷有时不禁想:关于那支暗军的一切,是否真的只是个传说?否则,为何尹家当初那样的灭顶之灾,他们却并未出现?

  故此,当邵九与他说起在寻找暗军与暗符的下落时,他虽很想助他一臂之力,却也一筹莫展。而方才听到邵九说要找一面镜子时,他下意识便想到也许与暗符有关。

  邵九的神情却沉静无波,淡淡地仿佛在叙述一件与他毫不相干的事:“在我来到南方的这么多年,刚开始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起许多从前的事,所以有一次记起,在某一年她的生辰之前,我曾看见父亲坐在灯下,将一枚细小如树叶一般的东西放进一面铜镜里,后来,父亲便将那面铜镜便当做生辰礼物送了她,说那铜镜重要过他的生命,叫她好生保管。我还记得我心怀好奇,想知道父亲在里头究竟藏了什么好东西给她,于是偷偷找了那面铜镜来玩,不知道碰到那里,那铜镜竟发生咔嗒一声,但我没来得及细看,她却回来了,拿过那面铜镜放了起来。”

  但是他还不过一个幼儿,只是贪好玩罢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也渐渐淡忘了,但当他许多年后回想这件事时,却不禁想:铜镜里头的,到底是什么?

  只一瞬,他便想到一个极有可能性的答案。

  那便是,当日他看见的那枚树叶形状的、藏进铜镜里的东西,便是——暗符!

  邵九收回沉思之色,接着道:“只是那东西后来却到了顾万山的手中,被顾万山拿来送给陶晓晴,顾万山应当不知道里头的玄机,故此,当做遗物给了他的女儿,阴差阳错,那日我夜探顾府找寻,顾大小姐却将它给了一个婢女,那婢女却弄丢了,后来我才查到,竟是被她买了去。”

  关于顾大小姐的真实身份,邵九并未与聂子捷说起,这倒不是邵九不信聂子捷,而是因为顾宝龄身份一而再再而三的变化,其中有太多叫人难以置信的东西,已是说不清了,而又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他也并不想将宝龄此刻真正的身份告知任何一个人知道,所以,他只是简略地说了一番。

  为何那东西会到顾万山手中?他虽并不清楚,但却猜得八九不离十。而后,在密室中对顾万山提起此事,当时顾万山茫然的神情也证实了一点:顾万山并不知道那铜镜里藏有玄机,只是当初爱上了侍女陶晓晴,又穷困不堪,故此偷了那面铜镜,当做礼物。铜镜丢失,骆氏却怕尹思庭心中不悦,故此不敢提起。直到南北大战,尹思庭却得知没了暗符。

  那大概也是暗军为何没有出现的原因。

  至于顾万山为何能如此轻易地偷到铜镜仿佛有什么出现在脑海,那黄昏的夜晚,那间屋里肮脏不堪的一幕,如潮水般涌来。

  指尖慢慢地蜷缩起来,邵九一动不动地坐着,尖削如刀刻的下颔仿佛冰山的一角,泛起一丝残酷料峭的寒意。

  马车徐徐朝前驶去,不一会儿便停在一处偏僻的农舍旁,一对五十开外的农家夫妇迎了出来,聂子捷与他们寒暄一番之后,便将骆氏交给了他们。

  那巴嫂给骆氏盖好被子,又忙活着去煎药,骆氏似乎动了动,眉头深深地蹙起,仿佛有些痛苦。

  邵九静立在一旁,冷冷地看着,看不出任何神情变化。聂子捷亦没有出声。两人便这么安静地站着。

  片刻,邵九道:“走吧。”

  回过头,他的脸色已一片沉静淡定。

  马车又开始在雪地里艰难地前行,车厢里的两人俱是沉默。忽地,马车仿佛停顿了一下,然后,一个黑影从车窗外敏捷地跃入,当看见车上有两个人时,他蓦地一怔。

  邵九神情却极为从容,淡淡地朝来者道:“出了什么事?”

  

  壹佰捌拾、有客自北方来

  陆离追上邵九的当儿,宝龄在莫园迎来了以为特殊的客人。

  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但从高挽的发髻上看,已然已嫁做人妇,而更让宝龄确定这一点的是:她手上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

  那女子随着拾巧一同进来时,宝龄正觉得在屋里闷了许久,出来透透气。两人见了她,俱都停下脚步,因为莫园几乎从不来陌生人,故此宝龄不觉有些惊讶,目光停在那女子身上。

  四目相对,那女子眸中顿时流露出一丝复杂的情绪,一双美目中,竟是盈盈如水。

  宝龄正诧异,只见拾巧亲热地拉了拉那女子朝她笑道:“小姐,她是”

  拾巧的话还未说完,那女子望着宝龄,忽地上前一步,扑通一声,竟是——跪了下来。

  纵然到了这个时空,出身显赫的顾家,但一来宝龄对主仆尊卑这一点没有太大的概念,二来,除了刚醒来时,招娣曾因为惊怕跪过她,之后便不曾有过。

  故此,这女子突然的举动让她懵了半天,连忙看了拾巧一眼,以示询问,但拾巧神情间也是茫茫然一片:“这是陆大哥的妻子,从北地来寻陆大哥的。”又拉着那女子道:“月姐姐,你这是做什么?”

  陆离的妻子?

  那她手里抱着的那个难道是——陆离刚出生的孩子?

  这么一想,宝龄便更是茫然:陆离的妻子为何要对她行如此大礼?

  宝龄正要扶她起来,却见她定定地望着自己,眉宇间掠过一丝错愕:“大小姐,您、您不认得我了么?”

  这一下,宝龄是完全懵了。她飞快地又打量了眼前的女子一番,最后在心底得出结论:不是不认得了,是从来便不认得呀,不,她敢确定,是根本不曾见过!她与陆离相识也不久,又怎会认得他远在北地的妻子?

  但随即,她心头忽地冒上一种奇怪的感觉,因为这女子刚才说的那番话,其中有三个字,叫她感觉有些——古怪。

  大小姐。对,她方才喊她“大小姐”。

  一般来说,这个时代对于未婚女子的尊称一般都是姑娘、小姐,这也没什么,但加上一个“大”字,意味便完全不同了。

  大小姐——曾经只有顾府中人才这么叫她,就连招娣,因为简单、也更显得亲切,平日也早已习惯了喊她小姐。

  而这个宝龄压根不认得的女子,却喊她“大小姐”不知想到了什么,她心中咯噔一下,斟酌地吐出两个字:“明——月?”

  那女子眼中蓦地掠过一抹喜色,抱着婴孩站起来:“是我,大小姐,我是明月,我还以为大小姐不记得我了呢!”

  宝龄怔怔地站着,良久,长长地吐了口气。

  看似认得她、喊她大小姐,最合理的解释,便是顾府众人,一般来说,不认识的人会叫一声“小姐”,认得的外人会叫她“顾大小姐”,只有自己府里的人,才会用大小姐这三个字来称呼她。

  可是她却又不曾见过她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这女子在她来到顾府之前,已经离开,她认得的,不是宝龄,而是——顾大小姐。

  方才宝龄心中掠过无数种猜测,却忽然想起方才拾巧叫这女子为“月姐姐”。月她脑子里便蹦出了一个大胆的推测。

  竟是赌对了。

  然后,她猛然想起明月曾寄来的那封信上提到过一个名字——阿离。

  当时那名字对她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而她注意力也放在了信中其他的内容上,故此即使后来认得了陆离,也并未联想到一起。

  此刻想来,她不禁有些错愕:这世界是不是太小了点?还是

  但她的怔忡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她还要想想如何面对这个旧时的下人。明月,曾是“她”的贴身丫鬟。

  离开顾家之后,她原以为这世间与她血脉相连、无比亲密的人都不在了,剩下的一个招娣,毕竟相处的一年时光,也习惯了她“莫名其妙的改变”。故此这些日子,纵然一开始有些无所适从、失去方向,但渐渐的,却又有一种释怀的轻松感。不必再刻意地伪装自己变作另一个人,只要做回原来的自己便好,多么轻松?

  然而此刻,她浑身的神经又绷紧了。

  三人进了屋子,招娣听见动静也过来了,对于自己的“前辈”,招娣有些好奇,但终归又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沏了茶,便退了出去,留下宝龄、拾巧、明月三人。

  宝龄有些尴尬,又不知开口该说什么,毕竟是一个伺候了她许多年的人,倘若一个不小心,便会露陷。

  幸好还有拾巧在场,明月又初为人母,大多的注意力都放在婴孩身上了,拾巧一坐下便说起孩子的话题,总算将开场的尴尬化解了。

  见明月身子瘦弱,又一直抱着孩子,宝龄便让她将孩子放在自己床上。那婴孩被一条喜庆的大红色被子包裹住,白白嫩嫩,细看之下,眉宇间倒依稀有几分陆离的模样,只是因为刚出生不久,婴儿肥尚未退去,眼神也不似陆离那般清冷,反而清澈透明如一汪泉水,故此可爱得很。

  “取名了么?”宝龄坐在床边,随意地伸手摸了摸婴孩胖乎乎的脸颊。

  明月摇摇头,她有了身孕几个月之后,陆离便来了南方,这些日子只用书信来往,她心里到底不踏实,却无奈身怀六甲,行动不便。前些天,陆离本来信说倘若能走开便会回来,可直到她临产,也没等到他。于是做完月子不久,她便抱着孩子来找他了。

  只可惜,方才听拾巧说起,在她来南京的途中,陆离却去了北地。

  两人竟是擦肩而过,明月心中到底有些黯然,幽幽地道:“还没呢,本想等他爹来取的”忽然想到了什么,神色一亮,望向宝龄,“既然遇到了大小姐,不如,大小姐赐个名字吧。”

  “我?”宝龄顿时错愕。

  明月点头:“昔日要不是大小姐成全,我与阿离怕是聚少离多,更别说在一起。哪有此刻这般光景?没有大小姐,也不会有这孩子,大小姐倘若能替他取名,阿离知道了也定是高兴的。”

  关于这件事,宝龄曾在明月寄给她的信中有所了解,可明月自然不会知道,如今坐在这里的宝龄早已不是昔日那位顾大小姐,也无谓什么成全之恩。她有些讪讪然,正要开口婉拒,指尖却传来一股奇异的温热,一眼望去,竟是那孩子不知何时含住了她的手指,正满足地、饶有兴趣地吸吮着。

  不知为何,那一刹那,望着那婴孩纯真可爱的面容,她心头竟涌上一丝古怪的感觉,心的某一处热热的、软软的,被什么东西塞满了一般,她沉默了片刻,抬头道:“你想取什么样的名字?”

  明月见她应允,才道:“阿离的名字中有个‘离’字,结果他从小家破人亡、背井离乡,要不是公子收留,如今还不知在何处,所以,我只想给这孩子取个吉利些的名字,让他平平安安地长大。”

  宝龄思索了片刻,缓缓道:“既然如此,随着他爹,也是单名吧,单名一个‘和’字,和美的‘和’,你看如何?”顿了顿,她将手指轻轻地由婴孩嘴里抽出来,不觉莞尔一笑,“至于小名,我看就叫小团子吧,胖乎乎的,很像个团子呢。”

  明月眼睛一亮,逗弄着婴孩:“和和美美、团团圆圆,小团子,小团子”

  因为之前拾巧问起孩子,故此明月有些话还未来得及问出口,此刻不觉问道:“对了,大小姐为何会在这里?”

  宝龄一怔,一旁的拾巧却在两人对话中听清楚了来龙去脉:原来月姐姐以前所处的大户人家,便是顾家。她心中亦觉得有缘,此刻不觉暧昧一笑道:“月姐姐,小姐住在这里。”

  明月有些惊讶,忽地仿佛想到什么,脱口道:“原来那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