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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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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香问起他那次出门后为什么再也没有回来,陈七叹息一声,才娓娓道来。
    原来那天他从以前带过的一个马仔那儿听说有仇人的消息,于是跟他来到一处废弃工地,没想到却是个圈套,那小子早就被仇人买通,才千方百计诱他出来。
    陈七被那帮人抓到,bi他说出丁香爸爸的下落,陈七这才知道原来那晚丁峰负伤逃跑,他们一气之下烧了丁宅,至今生死未卜。
    陈七并不是重点,他们设圈套的目的不是陈七,而是丁峰。
    但她们打错了算盘,别说陈七不知道他的下落,就算真的清楚也不会吐露半个字。
    陈七受尽折磨,还被挖掉眼睛,后来他们以为他死了,就把他装进麻袋,丢到一座山坳里。
    当晚的一场大雨浇醒了陈七,他以极大毅力在山坳里挨了一个月才出来,等回去找丁香和儿子刀疤时,才听说那里早已变成一片废墟。
    他以为他们也被仇家杀掉,于是痛哭一场,从此,隐姓埋名,四处颠簸。
    直到后来他来到这条隐蔽的鬼街,一方面躲避仇人追杀,一方面潜心学习摸骨之术,给别人算命过活。他的摸骨术越精湛,因此聚集在这一带的流贼草寇都对他十分敬重,由于他的威望越来越高,不光给人摸骨,还成了这一带大小势力的调和人,直到现在成了鬼街最有权势的人物。
    只不过鬼街鱼龙混杂,是龙都有名的三不管,外面的势力也不愿介入,加之陈七从没吐露过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安稳的住在这里。
    丁香也只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鬼街有位摸骨师,描述的相貌和七叔十分相像,再三考虑后,她决定过来看看,没想到那个摸骨师真的就是陈七。
    丁香面色凝重的问道:“七叔,那天你见到我们的仇人了吗,他到底是谁!”
    陈七涩然一笑,摇了摇头:“那天出面的不过是一帮打杂的马仔而已,他不会轻易出面的。”
    丁香感到一阵失落,本以为找到陈七,一切真相就会大白,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一团迷雾。多年的苦等和煎熬化成泡影,她脸色煞白,春眸收缩,攥紧的拳头出爆豆般的声响。
    旁边伸过一只温暖的大手,搭上她微削的玉肩,丁香骤然抬头,就看到叶承欢那双湖水般忧郁的眼神,嘴角微斜,挂着一丝慵懒的笑意。
    一刹那,她躁动不安的心安定许多。
    陈七忽然拉过她的手,在她的手心上比比划划好像写着什么。
    丁香脸色煞白,红唇微颤,美目里盈盈波动的说不清是泪,还是火焰!
    陈七颤巍巍的起身摸到窗下,用一块雪白的绒布,轻轻擦拭着一柄剑。一柄非常美丽、而又非常锋利的剑,是用上好的玉刚炼成的。
    他的脸色在阳光下看来,还是苍白得可怕。看得出他有心事,而且这个心事埋藏在心底,一藏就是多年。
    “我眼瞎但心却不瞎,这些年我从来没忘记过仇恨。”陈七缓缓说道,“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那个人,我要用这把刀亲手砍下他的脑袋!”
    空气压抑了一阵,陈七的面色渐渐舒展,他放下刀,笑道:“故人重逢本是应该高兴的事,你看我都老糊涂了。癞子!客人来了,怎么还不知道上茶!”
    门帘一挑,从套间走出一个青年,长得眉清目秀,倒有几分女人气,手里捧着茶盘款步过来。
    叶承欢觉得非常有趣,这个年轻人明明细皮嫩肉,一脸书卷气,却偏偏叫癞子。
    陈七忽然做了个很奇怪的手势,癞子忙嗯了一声。
    陈七宽慰的点头,“他是聋哑人,我刚才问他是不是我最好的明前茶。”
    年轻人为每个人都斟好茶,他的手柔若无骨,每根手指都像春葱般娇嫩,就在他把茶杯摆在叶承欢面前时,叶承欢忽然一把握住他的手,对丁香递个眼波:“上天总是公道的,没给你嘴巴和耳朵,却给了你这么好一双手,和我女人都有一拼。”
    丁香似乎刚从复杂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淡淡的嗔怪:“你不会连男人都喜欢吧,要是那样我可不要你了。”
    一句话引来一片笑声。
    年轻人触电般颤了一下,一杯茶洒了半盏,缩手,后退,手足无措的缩在陈七背后。
    陈七端起茶杯,“这是上等的明前茶,我早就不喝酒了,今天只好以茶代酒。”
    丁香和刀疤也端起茶,只有叶承欢目光怪异的看着陈七背后的癞子,忽然吐出四个字:“茶里有毒!”
    大家全都怔住。
    电光火石间,只见那张眉清目秀的脸上闪过一丝阴狠的厉色,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已多了把手枪,猛地顶住陈七的后脑。
    砰!
    一声枪响,血光四溅!
    陈七脑门上多了个血洞,哼也没哼,便往前栽倒。

第82节 第82章 今天不许
    紧接着,癞子把枪口对准了最近的丁香,她完全被奇峰突起的变化惊呆了,饶是她反应机敏,但这时躲避或是反击已经晚了。 。。
    正要扣动扳机,斜刺里飞来一只白乎乎的东西打在他的手腕上。
    啪嚓!
    茶水混着癞子的血水四散飞溅。
    癞子飞身窜上窗户,正要跳下,背后一紧,一股强大的牵引力把他拉回地板。
    一张脸距离他如此之近,微青的胡子茬,慵懒的眼神,紧锁的眉宇,还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
    “我们说话的时候你的表情变化很丰富啊,我正在奇怪聋子怎么能听到声音,只可惜我还是晚了一步。”叶承欢叹息一下,看了眼血泊里的陈七,“你已经死定了,不过只要能认真回答我的问题,我可以让你死的愉快点。谁主使你的?”
    在这个男人面前,癞子觉得自己一下子变得渺小,他的身体仿佛被一股阴冷的黑潮席卷,压得他喘不过气,被挤压的灵魂似乎随时要寻找出窍的位置,残存的一切情绪全部化为乌有,只剩下一种,恐惧!
    “青红帮!”
    三个字一出口,丁香顿时了然,她暗暗后悔自己的出行太草率了,目前烟雨堂和青红帮两雄对立,自己这边有点风吹草动,青红帮必定闻风而动,也许就是因为这点草率才害死了七叔。
    她内心的悲痛和愤怒在澎湃翻滚,甚至,烧干了眼泪。
    没想到数年后的重逢竟成永诀,刀疤整个人都快要爆裂了,虽然他不会哭,但不表示他没有爱和恨。
    他一把抓起癞子的衣领,一直把他的背推到墙上,吃人的表情死死的盯住他:“你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
    眼看自己死路一条,癞子反而镇定下来,嘴角泛起一丝冰冷的笑意,甚至带了点嘲讽和愚弄,“早就想杀死这个老东西,只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直到青红帮找到我,给了我这支枪,还答应给我一大笔钱,我才答应他们杀光你们这些人,至于你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和我没半点关系,我相信和这个老东西有瓜葛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你们觉得我是男人么,错了,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男人。那个老东西像对女人一样折磨我,虽然我是被他从大街上捡回来的,但我也是人,我早就受够了”
    叶承欢一巴掌拍到他后脑,他的人好像一截枯树干,扑通栽倒,脑浆和着血水模糊一片。
    不管陈七生前做过什么,他现在已经死了,叶承欢不希望他死后还被钉在耻辱柱上,而且是当着亲生儿子的面。
    窗外一片静悄悄的夜色,偶尔夹着几声虫唱,还有零星的异响。
    叶承欢目色闪动,似乎在等着什么
    忽然,他一把推倒刀疤,然后抱着丁香翻到墙角。
    与此同时,窗外凄迷的夜色中亮起几点诡异的橘红,呼啸的子弹突破音障,嗖嗖在他们头顶飞驰,数不清的流弹在屋里肆虐,一切家具和陈设统统被撕成碎片!
    枪弹的咆哮声中,木屑横飞,烟尘四起!把这里变得一团糟。
    木质的阁楼很快被子弹洞穿无数个枪眼,银色的月光透进来,映在丁香青白不定的脸上。
    青红帮!
    看来人家早有埋伏,只不过敌在暗,我在明,自己只有一把手枪,想要绝地反击根本不可能。
    子弹可不长眼睛,屋子里没有可以藏身的东西,再待下去只有死路一条!
    这一刻,丁香缩在叶承欢怀里,没有半点恐惧,取而代之的是刻骨铭心的温暖,两人的眼神彼此交汇,呼吸彼此交换,同时露出一抹复杂的笑容。
    “你后悔和我来吗?”丁香问道。
    叶承欢摇了摇头,反问道:“你害怕吗?”
    “不!”
    “为什么?”
    “能和你死在一起,我只有幸福。”
    叶承欢在她火热的唇瓣上轻轻一吻,眸子闪过一道精芒,一字字道:“今天我不许你死!”
    话音未落,他忽然扬起拳头,对着面前的地板重重砸下。
    轰!
    硬木搭建的地板被他一拳轰出一个大洞,叶承欢只淡淡的说了一个字:“跳!”
    下面恰好是沙,两人陆续跳下,大门出口已被枪弹封死,要想从那里出去完全不可能。
    子弹越密集,让人抬不起头。
    叶承欢在屋里搜视一下,径直站起身,枪林弹雨中大步走向屋子的另一边。
    丁香瞪大眼睛,看着他的如铁的背影,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疯了么!
    来到对面的墙边,叶承欢走到扬起拳头,砸夯一般雨点般落在墙上,木墙仿佛纸般扯碎,烟尘弥散中就露出个一人高的豁口,叶承欢回眸勾勾手指,丁香猫着腰以的速度冲去。
    拉住丁香的手矮身钻出,就到了一条混黑的巷子里。
    此时,苍穹如铁,星月浩瀚,枪声已响如爆豆,夹杂着混乱不堪的叫骂声和脚步声,分不清数目,一条条黑影陆续钻进阁楼,手里的火舌对着里面的一切肆意狂。舔。
    不知谁喊了声停,霎时间,所有杂乱的枪声、喊声、脚步声都归于寂然,暗影里无数只眼睛泛着幽蓝的光亮,四处寻觅,仿佛野兽在寻找猎物。
    “刀疤还在里面,我不能就这么看他死!”丁香拔枪就要回去,被叶承欢一把拉住,指了指另一个方向,“你听。”
    楼梯上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刀疤一步步走下,闪烁不定的光影映在他铸铁般生冷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不知他从哪儿搞到的一挺点50大口径机枪,这种枪常见用于步兵架设的火力阵地及军用车辆如坦克、装甲运兵车辆,喜欢的话,也可以架设在直升机上,对地面目标进行地毯式扫射。使用的是点50bmg弹,射速每分钟可达到450至550,除了火炮之外,打击地面有生目标就属它最狠。不过还没见过谁抽风到把它当突击步枪用的,毕竟光空枪就38公斤的变态重量不是谁都能承受的。
    “老大,你们先走,这帮杂种交给我了。”他把黄橙橙的弹链缠在臂上,同时手指扣响扳机,枪口喷出一道炽烈的橘色火焰,流水似的枪声根本分不清个数,长长的火炼犹如死神的鞭子抽向敌人。
    在霸道的枪弹面前,**显得如此不堪,不是被掀掉脑袋,就是被抹掉胳膊。
    霎时间,血光四射,碎肉横飞!
    小小的阁楼变成一片血腥的屠宰场。
    叶承欢不由分说,扛起丁香,一转身,消失在巷子尽头
    江岸边的风,永远是清凉的,夜凉如水,有月,有星,还有繁星般的点点渔火。
    叶承欢放下丁香,望了望鬼街的方向,吐出口浊气。
    此时,枪声已经停了。
    丁香忙拿出手机,拨通了刀疤的电话:“刀疤,你怎么样了?”
    直到电话那头传来刀疤阴沉的声音“狗杂种们都成了我爸爸的陪葬品”,才松了口气。
    “我已经通知了社团的人,他们马上就到,还有鬼街的人也会帮我们善后。青红帮的人说不定还在找你,你们最好马上回烟雨堂。”
    收起电话,丁香望着沧浪的东江水,久久无语。江风吹散了她的秀,月光在她本就苍白的脸上留下一抹银鳞。
    “一切都结束了,我送你回去吧。”叶承欢知道她在想什么,以她的性格,一定不会让七叔白死。他担心她会做傻事,所以才及时劝道。
    “不!没有结束!”丁香定定的道。
    叶承欢皱起眉头,他的担忧果然应验了,“难道你真想找青红帮的人报仇,省省吧。”
    丁香半晌无语,脸色渐渐缓和下来:“我当然知道,他们一定做好了准备,现在去等于送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早晚有天我要用聂小青的血给七叔祭灵!”
    叶承欢终于宽慰很多,跟着丁香沿着江岸慢慢的向前走。
    叶承欢忽然轻轻叹了口气:“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一件事。”
    丁香望着他:“什么事?”
    “你爸爸的确有很多好朋友。”
    丁香承认:“尤其是七叔,无论谁能交到他这种朋友,都是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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