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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恰深吸了一口气。
“……那好,我不喜欢你,无论你有多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以后也没有可能喜欢上你!因为我最讨厌的就是被人逼迫,我之前明白清楚拒绝过你,但你把比赛搞得一团糟就为了逼我答应你,你知道你这样很烦人吗?!”
比赛结束后,报告厅外的走廊上,被当众表白的女主角狠狠跺着脚,酣畅淋漓吼得整条走廊都是回声。
“你的喜欢弄得我很困扰,我一点也不会感谢你喜欢我,你懂了吗?!”
——有的时候,保持礼貌和客气真的没什么用。
然后连恰就把默不吭声的乔宇飞一个人甩在走廊里,蹬蹬蹬踩着高跟鞋走了。围观的人集体噤了声,她像摩西分海似的把人群分出一条路来,走得飞快。
“那个啊……”连恰耸耸肩膀,讪讪笑了,“实在是忍不下去了嘛,说出来之后我也感觉好很多了。”
许芸芸赞赏:“这就对了,那种人给脸不要脸,不扇他一巴掌不知道疼。”
连恰不说话了,有点心虚地揉捏着毛绒兔爪。
造成她难得一见爆发的原因还有一个——蓝森在。
比赛结束之后,蓝森也没有走,他背靠着墙站在走廊里,穿着不起眼的灰色连帽衫,戴着土气的黑框眼镜——但走出报告厅看到对方一刹那,连恰就升起一种感觉,似乎她怎么做怎么说,就算拆掉整条走廊也不会有事的。
蓝森站在那里,蓝森看着她,不会有事的。
那一瞬间,忍耐许久的不满一股脑儿任性地爆发出来。
这种如同被庇佑的安心感很奇妙,以至于连恰想都没想就把它当作了独自一人的秘密,死死藏着,拢在手心里,就连她自己也只是偶尔悄悄把手打开一条缝,凑过去瞄上一眼。
谁也不能说,这是她自己都舍不得多想的小秘密。
那束香水百合被她用一个空矿泉水瓶养了起来,剪掉花蕊,修修叶子,盛开的几朵花香味在宿舍里张扬地四处飘散,还有三四个花苞紧紧闭着。
多亏同宿舍的另外两个人,一个是本地学生家离得近,一个在外租了房子,因此四人间只剩下她和许芸芸,很多事情都自在许多。
“发什么呆呢?”
许芸芸爬下床揭面膜,看见连恰抱着兔子一脸傻气,顺手就戳戳对方的脸颊:“还想乔宇飞的事呢?别想了,都过去了,再来再说。”
“没,我在想蓝森先生。”连恰顺口回答。
“想他干嘛?”最近“蓝森先生”这四个字出现的频率有点高,高得许芸芸觉得自己有必要重新评估那个高个子男人了。
“蓝森先生告诉我,乔宇飞要表白的那个蛋糕是他做的,我觉得那肯定很好吃,不能吃有点可惜,后来蓝森先生就答应我说,有空我过去,他再给我做一个。”
连恰的眼神总是正直又清澈,让人看了都不好意思往歪了想——这和蓝森的目光相当异曲同工。
许芸芸拍了拍连恰的脑袋:“那不是挺好的吗?”
“对啊。”连恰被拍得咧嘴一笑,“明天我就想过去!要一起吗?”
“我不去,明天晚上我有约会。”
“就定的明天吗?”
“是啊,又不用翻黄历。”许芸芸解开盘了半天的头发,用一把圆梳子梳顺,“反正就是吃顿饭,该紧张的是他不是我。”
“嘿嘿……”连恰笑眯眯地看着许芸芸,“加油啊,要是能找到合适的人就好了。”
“你在说我还是你?”
“说你呀。”
“……”许芸芸转过头去,“你呢?如果碰到合适的人,要不要试试看?”
连恰转过脸去,两只手揉捏了一阵子毛绒兔的肚子,抿了抿嘴唇,眼珠子滴溜溜转着,不答话了。
许芸芸也没催着连恰要回答,自顾自地继续打理头发,她觉得蓝森的长发发质很不错,决定以后有机会去取取经。
“我也不知道。”过了一会儿,连恰小声回答,“我不知道什么是合适,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以后应该也不会知道的,像我这样的人,大概不会懂什么是‘喜欢’吧。”
“……”
“啊,并不是我不相信这回事哦,我相信的,很相信!只是我不觉得会发生在我身上而已,一直都没那么觉得,芸芸会有的,肯定会找到的!”
连恰抱着毛绒兔子,盘着腿,无所谓地拉扯着兔耳朵:“能喜欢上什么人……本身就是很幸运的事情啊。”
所以就算再怎么讨厌,她也有一点羡慕乔宇飞,因为对方能有喜欢的人,还很笃定地喜欢着,比起甚至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的她,那可真是强得太多了。
这么一想,如果以后蓝森有了喜欢的人,她大概就得为对方考虑,避避嫌了。
……
…… ……
“所以,趁现在的机会,多吃一口是一口啊。”
“?”
蓝森确信他听到连恰嘀咕了一句什么,但他刚才一心注意着碗里的黑巧克力,连恰那句话声音也不大,他完全没听清对方在说什么。
但看过去的时候,连恰却摆了摆手说没什么没什么,还讪讪地笑了笑。
上一次他就是由于没有追问下去,才导致了信息缺失,间接弄出了让连恰不开心的麻烦事。蓝森吸取教训,没有被对方露出小虎牙的笑容敷衍过去,很执着地直接开口:“你说了什么?”
这话简单粗暴到会让人以为是句质问,但不管是蓝森还是连恰都没有那么想。
蓝色森林的打烊时间,店里只有连恰一个客人——或者说也不是客人,至少蓝森觉得他没有把连恰当客人看,毕竟他和客人们收钱的时候,算账总是又快又清楚的。
“也没什么……”连恰心虚地抓抓头发,“我只是刚才想,蓝森先生的蛋糕很好吃,所以趁现在,多吃一口是一口。”
蓝森手下一顿,点了点头,表示他听到了。
而后他便陷入了长久的沉默里。
连恰很习惯蓝森不说话,这是最安全的状态,她认为这个话题已经过去了,于是很随意地扯了扯新的话题——辩论队不打算退出,最近都见不到乔宇飞了真开心,队员们还安慰了她,辩论队里有个许芸芸的小迷弟好像迷弟程度更深了……
蛋糕糊被推进预热好的烤箱,设好时间,关好门。
终于能腾出手写字的蓝森,抬手一句话递给连恰:'你以后不来了吗?'
“……啊?”
'为什么说趁现在?'
“啊,这个啊,就是觉得……怎么说呢,你看,什么事情都会有结束的时候的,虽然现在我能经常跑过来,但哪天我毕业了呢,蓝森先生你有女朋友了呢,各种各样的吧……那个时候就不能那么自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了。”
“……”
“所以说,现在是很珍贵的啊。”连恰托着腮,“不能浪费,能吃就吃!”
蓝森没说话,盯着连恰看了一会儿。
他脸上总是没什么表情的,这时候尤其没有,蓝色的眼珠剔透得像是能把人看穿一样。
被这样的目光盯得久了,莫名就会产生负罪感。
蓝森忽然深深叹了口气,一掌拍上自己的额头——想说的话特别多,但是却只能一句一句耐着性子写下来,真是没有比这还憋屈的了。
他很快把心里的懊恼压下去,扯下一堆便签纸,一张一张笔走如飞。
'我毕业之后就在这里开了这家店'
'这么长时间地址没有变过,也没有开过分店'
'这里是大学城,位置很好'
'我不打算变动店址,也没有搬家的打算'
因为写得太快了,字迹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我从没想过恋爱结婚,因为我不可能和任何人发展出那样的关系,原因你知道'
'所以' 他的笔顿了顿,放慢速度,一笔一划写了下去, '除非你毕业,你不过来,否则,我总是在这里,你不必要趁现在,趁什么时候都可以。'
第十六章
连恰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说点什么都好,只要能说出哪怕一个字,就能打破现在这种微妙的气氛。
明明应该是有很多话想说的,也有很多话可以说的。
她的两条胳膊盘着搭在吧台沿上,整个人都趴了下去,额头抵着手臂,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膝盖和大腿发呆。
就像突然断了线似的,脑子里一团浆糊,有一瞬间胸口很热,那种灼烫感一路向上,烧得喉咙也跟着发烫,结果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么一直趴着不动,然后假装突然特别困结果睡着了怎么样?
甚至脑海的某个角落还在提供这样不靠谱的办法。
蓝森始终没有说话,但连恰的耳朵捕捉到了杯碟轻轻相撞的声音,茶叶罐被拧开的声音,一小撮茶叶相互摩擦的声音和一点儿朴素的香气,灶台上的火被打着了,有什么东西被咕嘟咕嘟倒进了锅里,大概是牛奶。
鸵鸟式地趴了一会儿之后,连恰没有抬头,就着那么趴着的姿势开口:“为什么没想过恋爱和结婚呢?”
她觉得听蓝森这样说,她有一点难过,但是抬起头,看着对方的话,她就没办法把自己想说的说出口了。
“其实不用那么悲观的,就算不能说话,看起来也很难接近,但蓝森先生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真的,只要相处过,肯定都会这么想的。那么多人里,总会有一个人不介意这些,然后真的喜欢上你的。”
“……”
“会有那么一个人的。”连恰转了转头,脸颊贴着胳膊,眼睛正好望着蓝色森林里的碎花墙纸,“肯定会有啦,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等的,朋友就是这样嘛。”
说出口之后,一瞬间心情好像轻松了很多。
那种灼热的感觉被冷却了,扑通扑通跳得过分的心脏也安分下来,变得安全了,不用再担心过于任性地灼伤任何人了。
从来不能自由开口的蓝森先生,很会做甜点的蓝森先生,看起来冷漠但其实很温柔的蓝森先生,有一点笨拙的蓝森先生。
——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所以,理所当然的应该获得最好的。
喜欢蓝森先生的人快点出现吧。
光是这件事本身,就足够让她觉得开心了。
牛奶与茶叶碰撞的香味飘了出来,一只手落在她头顶上,轻轻按了一下就离开了。
“我没关系。”蓝森轻轻地说,语调听不出多少起伏,“我不介意。”
谁说蓝森先生的话对她没用的。连恰想。
明明这么简单的几个字就让她暖得想哭。
连恰直起身子坐好,看着蓝森从瓷质圆肚小茶壶里倒了杯香味扑鼻的奶茶出来,然后那杯奶茶被放到她面前。
端起杯子小心地抿了一口,不算很甜,茶味和奶味都很突出,口感很好,滑溜溜暖融融的。
'我爷爷安慰人的时候,喜欢给人煮奶茶。'
“……”连恰眨了眨眼睛,“我看起来需要安慰吗?”
蓝森淡定地点了点头,一脸理直气壮,看到连恰一脸疑惑的表情后,他觉得奶茶用来安慰人很有效,果然爷爷说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真理。
连恰平常的表情总是很生动,可心情不好的时候,表情就会变得僵硬——像是当时在辩论台上,那副紧紧抿着嘴的样子。
烤箱适时地“叮”了一声,蓝森迅速转身,凑到烤箱门前去看,评估了几秒钟之后,又调调时间,多烤了不到半分钟,然后关火,戴上手套,拉开烤箱门取出蛋糕。
圆圆的蛋糕不大,大概刚够一人份吃,是个深棕色的巧克力蛋糕。
“……?”连恰凑近看看,有点不解。
怎么看都是个普通的巧克力蛋糕,什么其他的东西都没放,甚至一点装饰都没有。
正在这么想的时候,蓝森递过来一把勺子,又大又圆,扁扁的大银勺。
连恰接过勺子,看看勺面,看看蓝森。
蓝森很平静地回视。
“……是用这个挖蛋糕吗?”晃晃勺子。
点头。
连恰像挖西瓜似的,用大银勺在蛋糕正中向下挖了一大勺,勺子戳进去的触感很不一样,里面不像是蛋糕,倒更像是某种流动着的东西——
“啊!巧克力!!!”连恰惊喜地瞪大眼睛。
被挖开了顶的蛋糕就像被打开盖子似的,里面盛着粘稠的巧克力酱,外层的蛋糕相当牢固,被这么挖了一勺子,没破也没塌下去,仍然保持着圆台状的造型。
“好厉害,能烤成这样好厉害!感觉像喝热巧克力啊……啊!里面放东西了,杏仁?花生?好吃!哎,有点酒味,放了一点酒吗?也很好吃……蛋糕里面有核桃,核桃嵌进去了!对,核桃和巧克力是官配啊!”
蓝森觉得这或许就是他格外喜欢给连恰做甜点的理由,或者说,他格外喜欢看连恰吃东西。
他是个在厨房里喜欢讲究细节的人——多放的核桃仁,洒了一层的糖粉,切成五瓣再摆成花型的草莓——但那些细节很少有人能够发现,可连恰就是有这种本事,把他所有精心做的东西一点点都挖出来,像寻宝似的发出惊喜的赞叹。
他喜欢这种感觉,给连恰做甜点是种享受,他总是收到对制作者而言最好的回报。
连恰把整个蛋糕干干净净地吃完了,一点蛋糕屑都没剩下:“这个好好吃,为什么不放到菜单里呢?”
'做起来太精细,很费精力,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
“哎——这么厉害啊,但就算失败了我想也会挺好吃的,失败了会怎么样?会塌吗?”
'塌掉,或是里面凝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