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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术灵医-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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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森大概六十岁左右,中等身材,脸上的轮廓好像刀削斧砍一般,给人一种非常冷峻威严的感觉。
他的夫人则显得非常年轻,穿着一件紫色旗袍,肤色很白,相貌端庄美丽,五官与诺梅非常相像。
当看到肖曦下马走过来时,郎森和夫人立即快步走过来,两口子脸上都带着热情的笑容,分别与肖曦握手,口里不住地说着感激的话语。
郎森夫人在跟肖曦握手时,偏着头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转头笑着对郎森说:“老爷,怪不得女儿极口夸赞杨大侠,说他不仅神功盖世、胆略超群,而且长得非常英俊潇洒,现在亲眼见到杨大侠,果然是这样。”
郎森冷峭的脸上也一直挂着温和的笑容,点点头说:“夫人说得没错,杨大侠确实是相貌堂堂、一表非俗,也难怪女儿从昨天就一直开始在念叨杨大侠,哈哈哈!”
肖曦笑着谦逊了几句,抬眼往后面看,却没看到诺梅,心里颇有点奇怪。
郎森夫人好像猜中了肖曦的念头似的,笑道:“杨大侠,小女今晚要出席盛大的赶歌大会。这场赶歌大会,是族人们专为庆祝她平安脱险举办的,族里绝大部分青年男女都会参加。
“小女爱美,为了以最美好的形象出席赶歌大会,她现在正在自己的房间里,请族里最好的化妆师给她梳妆打扮,估计要几个小时才能出来。她让我转告你:晚上请你一定参加我们的赶歌大会,到时候她会亲自来向你致谢!”

第232章 赶歌大会

在郎森夫妇与肖曦说话的时候,杨应麟讪讪地站在一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被冷落感,敢怒而不敢言。
郎森一直与肖曦热情地交谈了好几分钟,这才过来与杨应麟握了握手,很随意地跟他交谈了几句,便再次转向肖曦,对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一行人便进入城堡大门,径直来到一座非常轩敞的大厦前面。
郎森夫妇陪着肖曦走进大厦一间名为“乾清堂”的大厅里面,只见厅堂上已经摆了一张花梨木饭桌,桌子上摆放着一盆怒放的兰花,桌面用驼绒桌布盖住,上面摆了八套青花瓷餐具。
在厅堂两侧,挂满了山水画和汉字书法条幅,就跟华国古时候达官贵人的会客厅差不多。
原来,杜家堡虽然不是汉族人掌管,但郎森的祖先却异常崇拜华夏文化,又因为与杨家堡往来密切,所以从一百多年前开始,杜家堡就开始大力推行华夏文化,所有的族人从小都要学习汉语,并将滇省方言定为堡内的官方语言。
郎森在十几岁的时候,曾被送到华国首都留学数年,对华夏文化特别痴迷,曾花巨资聘请国画大师和汉字书法大师叫自己画画、习练汉字书法。
这个“乾清堂”,就是郎森亲自主持修建的,匾额上的三个隶书大字,也是他书写的。而且,厅堂内的一些国画和书法条幅,也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此时,厅堂内已经有四五个身穿长袍马褂的族老在等着,当肖曦进去时,这些族老都过来与肖曦拱手见礼,口里说了很多恭维和欢迎的话。
按照郎家的家规,女人不能入席陪客,所以郎森夫人很热情地跟肖曦打了招呼后,便在几个侍女的簇拥下,进入后堂去了。
随后,一个管家开始安排座次:肖曦被当做最尊贵的客人,与郎森并排坐在北首的尊位;杨应麟则与一位族老坐在西边,另外四位族老则分别坐在东边和南边相陪。
杨应麟见肖曦受到如此尊贵的款待,心里嫉恨若狂,表面上却一点都不露声色,谈笑自若地与几个族老寒暄,郎森则陪着肖曦说话。
在喝酒时,郎森再次向肖曦发起邀请:“杨大侠,今晚我们族人会在赶歌坪举行盛大的赶歌会,请你一定要参加。届时,小女将当着全族人的面,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随后,他又对杨应麟说:“杨世侄,请你晚上也带领你的伴当,一起去参加赶歌大会,借兵的事情,我们明天早晨再商量。”
杨应麟忙不迭地答应下来。
一个族老微笑着对肖曦说:“杨大侠,你是汉人,可能不知道我们杜兰谷赶歌大会的风俗。其实,我们的赶歌大会,既是一种庆典仪式,也是青年男女对歌寻找意中人的‘鹊桥会’。在赶歌大会上,我们族里的青年女子会围着篝火载歌载舞,青年男子则围坐在篝火边,与女子对唱山歌。
“如果在对歌过程中,女子相中了某个青年男人,她就会跳着我们民族的舞蹈,慢慢接近意中人,并解下腰上的银腰带,将腰带系在他的腰上,然后拉着他到场上跳舞。
“男子如果也对女子满意,在跳完舞后就会与女子走入赶歌坪后面的密林中,定下终身盟约;如果男方对女方不满意,跳完舞后就会解下女子所送的腰带,将它系回女子腰上,并向女子鞠躬道谢。所以,我们的赶歌大会,也被称为‘牵郎大会’。”
肖曦一边听着族老的介绍,一边含笑点头,当听到“牵郎大会”几个字时,猛然想起了金庸的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里面,主人公陈家洛也参加了一个“偎郎大会”,并在这个大会上被香香公主用锦带套住,成为了香香公主的情郎……
当想到这个情节的时候,他脑海里莫名其妙地出现了诺梅清丽无双的娇美面孔,心里不由一跳,竟然隐隐有点期盼赶歌大会早点到来……
酒席终了后,郎森已经有几分醉意,抱拳对肖曦说:“杨大侠,我晚上就不能陪你出席赶歌大会了。这是你们年轻人的盛会,我如果坐在现场,大家反倒放不开。祝你晚上玩得愉快尽兴,老朽就此告辞!”
肖曦忙再次向他拱手致谢,并送他到后堂门口,看着他走进后面的小花园才回来。
晚上八点左右,肖曦在郎森安排的几个年轻卫兵的陪同下,与杨应麟等人一起往位于杜家堡北面山坡上的赶歌坪走去。
此时是阴历九月中旬,月亮已经从东边的红枫岭上升了起来,秋凉如水,月色如银,照得两边山岭上银装素裹,夜景非常迷人。
此时,在通往“赶歌坪”的三条大道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许多松明火把,族里绝大部分青年男女都盛装艳服,兴高采烈地赶往赶歌坪,很多人在路上就对起了山歌,歌声或清脆、或悠扬、或激越,飘荡在杜兰谷的夜空,令人心旷神怡、宠辱皆忘!
陪着肖曦的几个青年卫兵,对这个救下了他们诺梅公主的大英雄分外尊敬、分外热情,争着抢着跟他说话,给他介绍赶歌会的种种趣闻轶事。
其中一个青年卫兵说:“杨大侠,今晚你有眼福和耳福了。我听云管家说,今晚诺梅公主要亲自出场唱歌跳舞。她是我们族里长得最漂亮、舞姿最优美、歌声最动听的女神,但她以前在赶歌会上,很少亲自下场跳舞,也很少与人对歌。
“今晚的赶歌会,是为庆祝她脱险而举行的,到时候,她肯定会尽情地展现她优美的舞姿、动听的歌喉。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欣赏她的舞姿和歌声了,今晚可要一饱眼福和耳福了!”
肖曦笑着问:“你们诺梅公主这么漂亮,又能歌善舞,又是堡主的女儿,难道到现在还没找男朋友吗?我听说,你们族人恋爱结婚都比较早,女孩子一般在十五六岁就订婚,不到二十岁就会结婚生子,是不是这样?”
那青年卫兵点点头,说:“没错,我们族里的人,男男女女结婚都比较早,女孩子过了二十岁,就算晚婚了。不过,诺梅公主不同,她是我们族里的金凤凰,虽然她也参加过好几次赶歌会,但族里的青年男子都视她为天仙,没有人用勇气去追求她。所以,她现在还是待字闺中,也不知道将来哪个有福气的男人会娶到我们天仙般的诺梅公主。”
走在他们后面的杨应麟听到青年卫兵说诺梅公主至今没找男朋友,心里忽然一动,想起了去年的一桩往事。
原来,去年八九月间,杨正强曾经派人到杜家堡向郎森提亲,想让郎森将诺梅许配给杨应麟,但郎森当时以女儿年纪尚小、正在读书学习为由,委婉地拒绝了这门亲事。
那时候,杨应麟正一门心思帮助父亲巩固权力,虽然也想成为郎森的乘龙快婿,但听说郎森拒绝了亲事后,也没有太在意,反正他在杨家堡也不缺女人,只是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所以差点忘记了此事。
现在,当听这个卫兵说诺梅公主不仅貌美如花,而且能歌善舞,是杜兰部落所有青年男子心目中的女神时,他忽然又有点痴心妄想起来,心想要是能够在这次赶歌会上获得诺梅公主的芳心,将她迎娶到杨家堡去,那就等于将杨家堡与杜家堡紧密联结了起来,以后自己在杨家堡的地位就会更高了。
他一直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尤其对脸上那一脸络腮胡子,更是非常看重,认为这才是真正男子汉的标志,当初的“美髯公”关羽关云长,就是以一脸大胡须为世人所称颂。所以,他曾经多次要求部下叫他“美髯公”,并自信地认为自己这一脸“美髯”定能让所有女孩子倾倒。
而且,他也认为自己饱读诗书,又能歌善舞,曾经在红枫镇与当地土人对歌时,获得过很多赞誉,所以自以为是一位风流倜傥的“儒将”,女人们只要一见到他定会神魂颠倒……
就是现在,他也认为:去年之所以向郎森提亲没有成功,是因为诺梅没有见到过自己与众不同、男子汉味道十足的“美髯公”形象,也没有领略过自己满腹的诗书和才华。只要她与自己有过交往,就一定会不顾一切地爱上自己的,到时候即使她父亲反对也没有用……
当这些想法涌上脑海之后,他不由越想越兴奋,忽然快走两步,攀住一个亲兵的肩膀,热切地说:“兄弟,我能请教你几个问题吗?”
那个亲兵知道他是杨家堡当家人的儿子,倒也不敢怠慢,笑着说:“您有什么事尽管问,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告诉您。”
“你们的赶歌会,不是杜兰族的人也可以参与对歌吗?有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没有,只要是没有定亲或者结婚的青年男女,都可以自由对歌,不管是不是杜兰族的人,都可以。而且,如果本族的姑娘爱上了外族的男子,也一样可以定亲结婚,我们堡主对这种婚姻还非常鼓励,说这样可以促进杜兰族种族的优化。”
杨应麟大喜,接着又问:“你们诺梅公主的择偶标准是什么?她曾经跟人说起过吗?”

第233章 月夜情歌

那个亲兵听杨应麟问起诺梅公主的择偶标准,愣了一下,挠挠头皮说:“杨二爷,我只是我们老爷身边的一个侍卫亲兵,我们公主即使有择偶标准,也不会让我知道,对不对?”
“不过,我倒是听人提起过:我们老爷曾经委托族里的媒婆给诺梅公主物色对象,那个媒婆曾偷偷跟人透露过老爷择女婿的标准,一是要知书达理,尤其在华夏文化方面要有一定造诣;二是最好会武功,那样就可以很好地保护公主;三是不一定要长得很英俊,但一定要有男子汉气概,不能是那种性格软弱没有刚性的娘娘腔。”
杨应麟听到这三个“择偶标准”,就好像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一样,不由欣喜若狂,暗暗打定了主意:等下在赶歌会上,如果诺梅公主出场,自己一定要好好表现,主动跟他对歌,争取今晚就跟她定下终身。那样的话,自己这一趟杜家堡之行,就非常圆满了……
此时,走在前面的肖曦与那个亲兵小队长已经到达赶歌坪,放眼一望,只见赶歌坪上隔几米就有一堆烧得很旺的篝火,火苗熊熊燃烧,将这块足球场大小的坪地照得通明彻亮。天上银色的月光与红色的火光相比,顿时黯然失色。
在赶歌坪靠近山坡的那一侧,第一排坐着要参与对歌和跳舞活动的未婚女青年,后面就是她们的妈妈和七大姑八大姨等女眷。另外三个方向则全部是男子,每个方向的前排,同样是未婚男青年,后面则是一些定亲或者成家的男人。
肖曦被那个亲兵小队长带到南边的前排,正好与参与对歌的女青年相对,为的是让他更好地欣赏歌舞。
这个方向的前排是最好的位置,本来已经坐满,但看到肖曦进来,那些已经占了座位的青年男子纷纷站起来,热情地给肖曦和杨应麟等人让座,他们自己则到另外的方向找座位去了。
肖曦发现这里的座位都是像足球场看台上的水泥坐凳一样,都是固定好了的,可见杜兰部落赶歌会是经常举办的,已经成为了他们部落的一项重要的娱乐活动。
杨应麟紧挨着肖曦坐着,抬眼往对面张望了一阵,然后转头问站在他身后的那个亲兵:“兄弟,诺梅公主是哪一位?对面的火光太暗,我有点看不大清楚。”
亲兵也抬头往那边仔细张望了几眼,摇摇头说:“她还没有来,赶歌活动要到九点才正式开始,估计她还在梳妆打扮吧!”
话音刚落,周围的青年男子忽然发出一阵兴奋的骚动,有人在互相传递信息:“大家快看,公主已经坐到对面了……哇,公主今晚比以前更漂亮了,看得我眼睛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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