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和方以均,关系很好?”
秦抒愣了一下,实话实说:“大学同学,很好的朋友。”“朋友”两个字,她还特地强调了一强调。其实话说到这,她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商场上的事她也不懂,如果方以均真的动了沈氏的奶酪,没有理由让沈渊一定让步。
她已经做好灰头土脸离开的准备了。
谁知道,沈渊突然轻轻的笑了一下,“你就这么不相信我?还是说,你怕我?”秦抒一怔,“你……”
“你已经开口了,我为什么不答应?”沈渊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原来在你心里,你的请求就这么不值钱吗?”
秦抒一直处于短路状态。
“现在我知道,你在意我。”沈渊的气息逼近,“我不是一厢情愿,对不对?”
秦抒:“……”
“你的要求,只要你跟我说出口,我都会尽力满足你。”他肯定的语气像是在下一个承诺,“只是请你不要离我太远,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刻,等了多久。”
……
秦抒觉得,她已经听不懂沈渊在说什么了。他的话语里表现出来的,为什么像是无缘无故的一往情深?
第七十章 怀表线索
方家之围就这样解除了。刚得到消息的时候,方以均目瞪口呆。方以平一改往日被逼到穷途末路的那种颓废自弃,成天追在方以均身后,问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与此同时,沈氏的徐宴给方家下了通牒。如果今后方家沈氏井水不犯河水,那这次的和平尚可以延长;反之,则难保这短暂的和睦相处可以维持到什么时候。这是沈氏最后的警告。
方以均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秦抒对那沈渊的影响力,太深了。现在,方以均已经无法衡量秦抒在沈氏掌门人心里究竟有着多高的地位。或许,今后,秦抒就将是他方家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
“秦抒,我今天要给你带来一个好消息。”隋雨溪急急忙忙的拉开椅子坐下,气儿都来不及喘匀,掏出手机来一阵划拉。
“你别急,你缓缓再说。”秦抒正啜饮着一小杯奶茶,见状赶忙给隋雨溪抚摸抚摸后背,怕她说急了再呛着。
“你不是说,那个金怀表对你爸爸的事情很重要吗,我昨天一个朋友突然跟我说起来这个事,他说在集团的最新发布会上,发现了一款非常贵气的复古风怀表。他兴致起来了就一直在跟我说,是一个非常喜欢标新立异的集团,很多过时的东西在他们旗下一整顿,就像妙手回春了似的。你看,你是不是调查一下这种怀表的销售记录?或者是去看看,有没有你见到的那一款。”
秦抒怔然失语。
是时间过去太久,还是选择性忘记?她把那一件深埋在时光和痛苦中的事情那一场伤及骨髓的遭遇,蒙上尘土,硬生生的踩在脚底下。她为了瞒住好友,才把它和父亲的悬案联系在一起,现在她有的不仅仅是罪恶感,更多的是旧事重提之后伤疤被人毫不知情地撕裂,这剧烈的动作让她再也承受不起。
她已经不完整了。
隋雨溪看着秦抒的脸色一层层的变白,看她的眼神一丝丝的变冷,她有些莫名其妙。
秦抒在大大的广告牌下徘徊。偌大的商场,这一层金碧辉煌,各大珠宝商入驻,会把人逛花了眼。这里的半壁江山都被占据了,秦抒不是很了解奢侈品品牌,但是田荧琪跟她唠叨过,这个的建立还是始于创始人的一场深情,把集团命名为自己和所爱的人名字后一个字的首字母。这么一听还是很浪漫的,可是秦抒不喜欢相信这样的故事,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很现实的人,如果这般的爱情童话听多了,会磨平她的现实,让梦幻毁了她的生活。
橱窗里,包包,项链,戒指,手表,琳琅满目,处处都在熠熠生光,就差每个柜台上都插个牌子:“大款气质专属”了。
她犹豫了很久,终于走进店面,在精致的怀表区流连。店员非常热情的迎过来,问她有什么需要。她没有看到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那款,而且设计的风格相差得太大了。
“小姐,你……”
秦抒的目光落在怀表的标价牌上。果然是富贵之家手里的玩物,随便一只表,哦不,不能说随便,这好歹是奢侈品。
她怎么开口问人家销售记录?自己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跑过来,还是有些没过脑子。她笑笑,只得说:“请问,这些怀表,还有别的款式吗?”
“没有了小姐,这些就是最新的怀表设计,此前都是没有的,刚刚才发布。”
秦抒“哦”了一声。想想也是,那块掉在地上的金怀表,一看就是有些年代感的,她这样漫无目的的找,成功的几率太小。
况且,她找到了那个人,那个可恶至极的暴徒……接下来要怎么办呢?两三年过去了,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她要怎么制裁那个人?
哈哈,自己今天来到这,简直就是梦游。秦抒唾弃完,精神萎靡,准备打道回府。
“知道你喜欢怀表,这次发布会才特意邀请你的。谁知道你连个脸也不给我露一下。”身着酒红色西装的男子高挑挺拔,和沈渊走在一起,丝毫不输气势。他的脸庞刻画着中西混血特有的鲜明线条,鼻梁高挺,眼睛深邃。他皮肤白皙得透明,发色是深棕色,微微的自然卷,在造型师的精心设计下,平添了一分成熟的帅气。他和沈渊的清冷深沉截然不同,两个人并肩走着,就像是冰与火的融合,却没有任何相互排斥的感觉。
“那我要恭喜岑总,进军市大获成功。”沈渊话不多,语调平平的,似乎什么事都激不起他的兴趣。
“市这地方,我还真不敢动什么大动作,毕竟您老在这压着呢,您一跺脚,市就该七八级地震了。”岑姓男子语速快而吐字清晰,话语诙谐。
“省点口水吧。”沈渊冷哼一声,两个人拐过这一层的拐角,往珠宝腕表的位置走去,“等你在市混不下去了,我或许还能收留你。”
“得,我在哪儿都得仰仗您这道上的人呐。”岑旻微笑,“我在市折腾得差不多了,再吃就成大肚王了。不过都说到市了,沈总,想不想念子宸啊?”
“如果不是周子宸,我也不会惹上你这么个冤家。赶紧回你的国去当你的公爵吧。”沈渊嗤了一声。
岑旻突然站住脚步,“没想到小姑娘也有喜欢怀表的啊?”
沈渊闻声看过去。蓦地,他怔住了。
岑旻还在忍不住感叹:“那看来我的策略不错啊,现在国内又流行复古风,把怀表拉出来镀层金遛一遛,还挺惹人眼球的。哎,沈渊你去哪啊你?”
岑旻发现他再说什么沈渊都听不见了似的。他径直向怀表橱柜前的女孩走过去。
“天啊,奇了怪了。”他瞪瞪眼睛,也跟了过去。
“你喜欢怀表?”
“啊!”秦抒被吓了一跳,回头看见是沈渊,嗔怪了一声:“你怎么也跟徐宴似的,走路不带出声的?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一旁的岑旻挑起了眉头。
第七十一章 不想抵触
这姑娘能对沈渊如此这般,一时间让岑旻唏嘘不已。
看来这个世界就是很神奇啊,一物降一物,的确是真理。他用一种看戏的眼神打量打量秦抒:“这位小姐,不知道你看上了哪一款鄙公司的商品?看在沈总的面子上,就当是送给你的见面礼了。”
眼前这个男人十分的眼熟,财经杂志之类的封面上,是属于屡见不鲜的那一款。她伸出手去:“岑总,是我眼拙,没认出来。”
的总裁也是创建者,拥有国贵族血统的岑旻。
岑旻微笑:“能被美丽的小姐记住,这真是一件幸运的事。”
沈渊没搭理岑旻笑得过分的嘚瑟样,“你想要什么,提出来就好,这位岑总,难得有机会能宰他一回。”
“不不不,不用了。”秦抒有些慌乱,不过她很快就把这慌乱掩盖住,强笑,“我只是路过,进来看看。再说,这也太贵重了。”
“好吧,君子不强人所难。”带着西方文化因子的岑旻不喜欢过多的客套,见秦抒是真的不喜,也就不再提,“你们聊吧,我也该回去了。沈总,合作愉快哈。”
岑旻走了。秦抒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沈渊的朋友圈,能量确实不小。
“在想什么?”
“……啊?没,没什么。”
“走吧,我带你去家正宗的法式餐厅。”沈渊毫不见外,秦抒斜了斜眉毛,这人最近越发黏糊而且毫无距离感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有些微妙。秦抒也不再每天紧绷着神经提防他的入侵,而是随心所欲,在没有触及底线的前提下,和他相处,也越发放得开了。
田荧琪说她看得很明白,秦抒这是已经被沈渊套牢了。秦抒不以为杵,她确实不是事多的人,既然彼此能相安无事,还能维持现在表面上的和气和隔了一层窗户纸的关系,已经很棒了。
她心里不得不承认,她刻意忽视了他的种种其他意图。她之前曾经明确告诉沈渊,不会有这样的可能,也希望他能理解吧。
走出餐厅的时候,秦抒看着那辆低调奢华的宾利,犹豫了一下:“算了,你还是不要送我了。不顺路。”
沈渊没回答,走过来揽住她的肩膀,手下半软半硬,把她塞进车里。秦抒无言,只好任他亲手给她系好安全带,大手甚至在她脸颊一侧抚了一下。
夜色很浓,沈渊的眼睛里仿佛蕴藏着漫天的星子。这一刻的气氛有一种奇妙的暧昧,秦抒感觉到,骨头似乎在慢慢的变软。她再想变回那个时刻弓着背想要炸毛的野猫,已经不可能了。她知道这么久以来,自己的骨质在慢慢疏松,面对沈渊的时候,已经没有刚开始那样决绝的力量了。
这是很可怕的,更是很危险的。秦抒心里清楚,可是早已没了反抗的欲望。
她听见沈渊用一种很温柔的语气问她:“快清明了。我知道你要去哪,我陪你好不好?”
这一刻,秦抒毫无反驳和抵抗的力气。她发现自己的声音非常的柔弱:“好。”
宾利滑出停车位。秦抒靠在车座上闭上眼睛,车里很安静,除了音响里缓缓流淌出的轻音乐,秦抒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这一首正放着的是《无题》,秦抒手机里也有,记得曾经有一次,沈渊问过她喜欢听什么,她随口说了几首。
没想到,他都记着。
这个人不知道花了多大的力气接近她,虽然直到现在她依然不能理解他究竟哪里来的执念,可是她对这执念的疑惑和抵触,已经渐渐的在相处中无知无觉的磨平。
她甚至有了一种预感,很快,或许会发生什么意料之中的事情。她现在去想一想,她惊恐的发现,她没有办法预料自己到那时,会不会干脆利落的拒绝,就像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
……
“你说什么?”商雪萍捏着手里的玻璃杯,用力之大,手指头都已经泛白了。
“好,沈渊,不顾我的警告。我倒要看看,这个女人,在你心里有多高的地位!”她冷哼一声,突然又想起什么,“对了,我那个姐姐,现在怎么样了?”
“雪茹小姐自从您回来之后,就没在沈宅出现过了。之前,是她代替您举办了生日会。看起来……她似乎很怕您。”
“呵,想做我的替身,也不看够不够格。”商雪萍的脸色阴冷,“不过要把秦抒那人从渊身边赶走,或许还要借助她的力量。”
“走吧,去看看我那位可怜的姐姐。”
第七十二章 日出东方
山顶的空气很好。还没入春,清风吹到身上还有一丝萧瑟的味道。这就是文人常常拿来感时伤怀的春寒料峭吧。太阳一点点从山下爬上来,清晨的阳光和晚霞的颜色不一样,是清透的薄薄的,即使同样洒下来的是金色,早晨的一定是低调素雅的浅金色,而夕阳则是张扬的橘红。看日出和看日落的心情也由此截然不同。在这个北方的城市,带着困倦和对新一天的期待去看日出,或许是另一种表达自己内心隐晦情感的方式。
秦抒也不知道怎么,居然开口邀请沈渊一起看日出。或许是从内心里已经开始把他当亲近的人了吧,因此当她有什么心情波动的时候,突然想要拉着他一起。
当沈渊缓步坐到发呆的她的身侧的瞬间,她想明白了。从这一刻起,曾经有过的抵触尽数散去,取而代之的只是相处的宁静。这比当时初初认识一腔热情的元深,她感觉到的安全感和厚重感,更加明显,明显到根本无法忽略。
沈渊这个人,不知何时,已经在她的生活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市的日出也这么漂亮。”这次,是秦抒没有说话,率先打破静寂的是沈渊。
“也?”秦抒侧头看他,“你还比较过别的城市?”
沈渊沉默一阵,“我们沈家,一开始并不在市落脚。”他说到这,蓦然顿住。秦抒也识趣地没有继续问。每个人心里都有隐秘的一角,不希望别人窥探。秦抒是这样,沈渊当然也是这样。
看到秦抒缄默,沈渊反而笑了一笑:“秦抒,你就是太聪明。”
秦抒耸耸肩:“不被聪明误就好。”她并没有觉得自己聪明,反而她从小时候开始不知道迷迷糊糊的惹了多少事。生性不喜欢多管闲事,可是一旦脾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