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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修仙狂少-第10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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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所以我也不知道那黑衣人是谁?”
丁毅低头沉思了一下,太昊仙君是没必要反天庭的,谁当仙帝都跟他无关,他们家可以世袭罔替,仙帝轮换,其他常委轮换,也换不到他。
所以这个黑衣人,肯定不是太昊仙君。
天火已经死了,也被排除,那这个黑衣人到底是谁。
丁毅分析了下,也没什么头绪,这东西靠猜是不行的,除非见到这个人。
丁毅觉的现在的仙界越来越复杂了。
仙帝不在,各方都是风起云涌。
原以为只有混沌仙君和雷尊仙君是两股最大的势力,现在又冒出一个前任仙帝。
也好,雷尊的对手越多,天庭越乱,我的机会也越大。
本来按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丁毅和唯一仙帝也能结盟友。
但是丁毅现在抢了唯一仙帝好多东西。
各大仙府传说都是唯一仙帝手下仙君所有。
现在被丁毅抢了个遍。
唯一仙帝知道,早晚要和丁毅拼命,就算不拼命,到时向丁毅要回仙府,丁毅给还是不给?
所以这个唯一仙帝,也肯定会成为丁毅的敌人。
“这什么永恒仙丹是什么鬼?”丁毅摇了摇瓶子。
“这是天尊带来的,据他说叫‘永生尸虫’,仙人吃下之后,可以长生不死,但是…………”
“这就是永生尸虫啊。”老天吴也吓了一跳。
在诸天世界奇虫怪物排行榜上,前四位是万虫之王的噬骨仙虫,万毒之王赤血蜈蚣,万蛇之王的乌金王蛇,还有丁毅见过的蚂后。
第五位就是这永生尸虫。
而在虫类排行榜上,永生尸虫仅排噬骨仙虫之后,列第二位。
传说这是地狱的东西,只有地狱最阴暗潮湿,尸气最重的地方才会生存。
无论是人还是仙吃了他,立刻就会永生不死,成就不死之身。
但这个永生不死,不是真正的不死。
比如一个凡人吃了,他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力量,和异能,但就会长生不死,活一千年,一万年都不会有变化,永远是你吃下去的那个年纪。
你六岁吃了,就永远六岁长不大,你八十岁吃了就永远八十岁长不大。
但是你要被人用枪和炮打死,还是会死。
所以说,只要正常的情况下,没有意外的情况下,凡人吃了就能长生不死活永生。
仙人吃下又是不同。
仙人一般只有达到仙君的地步才能真正永生不死,(打不死,要练化,不然逃掉一点就能重生。)但是仙君以下,生命也很长,几乎也不会死(除非被打死。)
如果没到仙君,你吃下永生尸虫,也会拥有永恒的生命。
但是以后只要被人抽取你体内的永生尸虫,你会立刻死亡。
所以让仙人们吃永生尸虫,其实对仙人们没一点好处,反而等于是一种毒药,一种手段,用来控制他们。
宁可望让燕小希,端木英吃下去,就是想控制她们。
以后两女要不听话,立刻抽出永生尸虫,两女就会马上死亡。
比什么毒药都有用。
不过宁可望不能控制,要刚刚被丁毅打爆的金甲力士才能控制。
“让我看看。”丁毅双眼微闭,脑海里立刻搜寻起来。
刚刚金甲力士被丁毅打爆,最后的意志也被丁毅练化。
丁毅想看看,有没有这部份的记忆。
不一会功夫,他眼睛一亮。
“原来这样。”丁毅大步走到前面的一堆血肉中。
这是金甲力士的血肉,丁毅用脚尖翻了翻,找到一个储物戒指。
神念一扫,从储物戒指中拿出几十根树叶。
这叫‘永生叶’,生长在地狱的永生树上。
是永生尸虫爱吃的东西之一。
“你想不想活?”丁毅问宁可望。
“当然想活,当然想法。”宁可望大叫。
“那你就吃一条永生尸虫吧。”丁毅呵呵道。
“啊………”宁可望欲哭无泪。
他们本来是来逼燕小希和端木英吃的,现在反被丁毅逼着吃了一条。
吃之前还要把他的精血滴一滴在永生叶上。
这样到时他要不听话,丁毅只要念动一段咒语,他体内的永生虫就会爬出来,宁可望立刻就会死亡。
而且这只有第一次有用。
如果再有别人逼他吃,用永生叶,都没有用,只有丁毅手上的第一滴精血的永生叶才有效。
最后可怜的宁可望被丁毅收为第二个奴仆。
“玄不后,你也出来吧。”丁毅这时放出玄不后。
他回到中州后,玄不后一直跟着他,隐藏在时空微粒之中。
宁可望开始还有点不服和沮丧,当他看到玄不后这尊半步仙君都是丁毅的奴仆,顿时又惊又怕。
“你们两人以后就留在天火宗,隐藏起来,专心修练,万一再有人来这里闹事,你们打的过就出手,打不过就带着两位姑娘逃走,我会来接你们。”
丁毅决定把玄不后也留下。
因为现在端木英算是他女人,而且唯一仙帝可能再派人来,所以留下两个高手可以保护这时在。
加上天火宗还有数千弟子,也算不小的门派,将来成长起来或许还是一股小势力,能利用下。
燕小希和端木英对视一眼,俱是有点欢喜。
“对了?你们两位没意见吧?”丁毅又问。
“当然没意见,天火宗多了两尊高手坐镇,欢喜还来不及。”端木英自是大喜,知道丁毅这意思,以后就当她是自己人了,肯定还会再来。
安排好了玄不后和宁可望,丁毅又在天火宗住了两天。
这端木英也是个妙人,也不知怎么说动了燕小希,当天晚上,带着燕小希一起来到丁毅房里,向丁毅发示了投诚之意,天火宗上下,以后供丁毅然驱使。
当晚的美妙当然不用说,丁毅感觉都好久没有这样爽过。
过了两天神仙般的日子,丁毅再次起身离开这里。
出了天火宗后,丁毅继续往北。
数天后,离开金州地盘,进入极州,又连续动用传送阵,经历六天时间穿越极州,到达幽州。
“你离开中州好远了,来的及回去吗?这是想去哪?好像到幽州了吧?”老天吴看的也是大为惊奇,他还认识幽州。
丁毅出来大半个月了,穿过了好几个州,距离中州已经很远。
而且这次通行全是用传送阵多,很少飞行,消耗了数以亿计的极品仙晶。
这可是丁毅难得的大手笔。
老天吴知道丁毅,一向是飞一会,传送了一会,能省则省,现在这么大手笔,马不停蹄的赶路,肯定要去个特别的地方。
“去找找那帝尊看,也许可以会会他。”丁毅笑道。
“你知道帝尊在哪?”老天吴大惊。
“有点印象,我刚得到那点意志,就在幽州,可能他是故意引我来的吧,那就来会会。”

第一千七百四十一章 方乾寻亲

幽州在仙界的北部,这里的仙君叫幽冥仙君。
这个仙君可是老牌仙君,经历了几任仙帝。
从恒古,到唯一,再到玉帝。
三任仙帝治下,他都是幽冥仙君。
可见他有多么坚挺。
此人一向奉行中立原则,不参与任何天庭事务。
谁当仙帝他就支持谁。
所以数任仙帝都没有人动他,他的地盘也是越来兴旺,目前幽州的总人口达三百亿,远超中州,明州等地。
“这个人我也有所了解,当年我还想投奔他这里的,但是他不肯收留我,说只支持天庭,所以我只能离开。”
难怪老天吴认识幽州,他居然认识幽冥仙君。
知道为什么幽冥仙君一向中立吗?因为他不是人族。
他是神魔一族,以前是地狱的幽魔。
幽魔是神魔的一种,盘踞在地狱深处。
幽冥仙君年轻不知跟谁到了仙界,从小在仙界长大,后来又不知怎么成为了仙君。
总之他身上有很多秘密,因为他太古老,经历了数任仙帝,他的以前,现在仙界都没人知道。
大家只知道他不是人族,不过他在仙界呆了这么久,也成就了仙君,所以现在据说和人族没有两样,身上也没有神魔的气息。
当年老天吴以为他也是神魔出身,大家同族同源,想投靠他,被他无情拒绝。
此人一向在仙界保持中立,不得罪任何仙帝和仙君。
低调而隐世,埋头发展幽州。
“永生尸虫也是从地狱来的?他也来自地狱?看来,可能不是一个意外?”丁毅这时开始搜寻自己脑海中的记忆。
刚才他杀死那金甲力士,脑海中还有一些特别的记忆。
“听说这里有条幽冥河?”
“幽冥河与吞天河,乱天海一样,都是仙界的大河流,流行几个大州,你要去幽冥河?”
“你知道路不?”丁毅只有中州的地图,到了外面只能靠瞎走,离开传送阵就是乱飞。
当然,他有得到地图的方法,就是寻找本地人,本州人基本身上个个都会带着地图,有大有小。
“我也没去过,找个本地的城市买一块地图吧。”
但仙界太大,幽州又是个老州,特别大,不说几十万个,相当于几万个地球是有的。
丁毅离开传送阵后,随便找了个方向飞了一天,都没看到一个人,路上倒是遇到几批妖兽,被他随手宰了,然后烧烤了一下,叫出小天吴,一起哈皮了几顿。
小天吴跟着他父亲躲在时空微粒独特的世界里,用丁毅的王品仙晶修练,也是进步神速,最近终于晋升了玄仙。
到了第二天,丁毅终于远远的看到一个小村庄。
丁毅大喜,一般有村庄的地方,肯定大城市也不远了,就算没有大城市,燕州这样的中等城市也会有。
不过考虑到仙界的村庄,一般都是虚仙而且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丁毅运转神通,深深掩盖自己的气息,身上同时自己贴了一张藏神符,顿时整个人看起来,和虚仙天仙也没什么区别了。
走进村子,发现村子里到处都是人,这村子里有一百多户,也算不小。
他随便找了个人问下,知道这里是幽州下属的灵州城属村。
这里距离灵州城大概还有几万里的样子。
灵州的级别应该和燕州差不多。
问到幽冥河,村里的人也不清楚,他们最远就是去过灵州。
丁毅扔下几百块下品仙晶,把村里的老百姓兴奋的要命。
转身准备离去,突然有个少年追了出来。
“吴大哥,吴大哥。”少年看起来十八岁十九岁的样子,虚仙中期,赤着双足,穿着一身粗布衣服,和凡间的放牛娃似的。(他虚仙中期了,实际年龄估计不止十八岁。)
“这是我儿子方乾。”被丁毅问路的男子呵呵笑道。
“你好你好。”丁毅莫名奇妙。
“吴大哥你是不是要去灵州?”
“呃,怎么了?”
“能不能带我一起去。”
方乾居然要去灵州。
他爸有点不乐意,但是方乾一心想去,就差跪下来救丁毅了。
然后丁毅才知道,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同村好友,叫方兰。
方兰在十年前被灵州的一个世家招收了进去,本来说好五年后回来接方乾的,但是方乾等了十年都没有等到。
他自己曾经独自想去灵州,走了几天就被野兽袭击,差点死了。
被村民救回来后,就不怎么敢出去了。
这些人很多人进过村庄,方乾每次都求别人带去灵州,无人肯带。
一来这附近出现的人基本天仙虚仙比较多,自顾不暇,那里敢多带一个人,二来别人也不愿意做这么麻烦的事。
就算金仙吧,金仙自己去灵州可以在几天内达到,要是带了这么一个虚仙,十天半个月都未必能到。
所以方乾等了十年都没去成灵州。
丁毅想了想:“行,你要放心跟着我,我就带你去,不过我不保证带你回来,万一我不走回头路,就不能送你回来。”
“吴大哥肯带就好。”方乾大喜,他也想去灵州这样的大城。
但是他实在没这个实力。
灵州的世家每隔十年会派人到附近的村庄里收人,一般收天才点的,和女子中长的漂亮的。
方乾资质也算不错,但是上次人家收了漂亮的方兰,硬是没收他。
带上方乾之后,丁毅就放慢了速度。
本来以他的速度,就算飞的话,半天之内能到灵州。
现在多了个人,丁毅祭出一件船状法宝,破空而起,准备两天左右赶到灵州。
“吴大哥,这就是法宝啊?”方乾满脸的羡慕。
“方乾,你为什么一定要出来修练?其实仙人在仙界生命无穷无尽,只要你安心在家种田,长生不死,将来娶个老婆,日子不是挺好的?”丁毅想,你知道人间多少人想过这种日子吗?
凡间的人类如果可以永生,用多少财富都愿意换的。
像方乾这样,只要在村庄里,可以活无穷的岁月,一旦出来修练,就容易遇到战斗,那就会死亡。
“吴大哥,你可能没在村庄里呆过,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平静。”
“我们村庄四周的山里有猛兽妖兽,没有神通和法宝,我们就斗不过他们,每年我们村里都会有人被野兽杀死。”
“有时还会遇到品德很差的天仙金仙经过,向我们索要仙晶。”
“我们又不修练,那来的仙晶,稍有不从,就被打骂,甚至被杀死。”
“很多漂亮的女人还会被高级的仙人侮辱。”
“所以我对自己说,一定要离开村子,加入仙门或世家,学成神通,回来保护我的家人。”
“如果能到灵州,找到兰儿,她一定会介绍我进世家,那我就有希望了。”小伙子的脸上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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