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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印顺法师-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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辶澹ㄋ摹�194),四九二(四·178),四九四(四·41),四九五(五·168),四九七(五·167 ),四九九(九·26),五四六(二·四·6),五四七(二·四·7 ),五四九(一0·26),五五0(六·26)──共一五经。 


  三、「菩提分法」中,属於「力」的,共一八经∶六六一(二·二·1 ),六六九(四·32 ),六七三(五·13),六七五(五·15),六七七──六七八(五·l),六八0(五·2),六八一(五·5),六八五(五·7),六八六──六八七(六·64),六八八──六九0(七·3),六九二──六九三(八·27 ),六九四──六九六(八·28)。属於「道支」的,共九经∶七五八(三·62),七六七(五·52),七七一──七七四(一0·117),七八二(一0 ·134┅┅154),七八七(一0·103 ),七八八(一0·104 )。属於「学」的,共一0经∶八一六(三·89),八一九(三·87),八二0──八二一(三·85 86),八二三(三·84 )八二七(三·82),八二八(三·81),八二九(三·83),八三0(三·90) ,八三二(八·88)。三类合计,共三七经。──此外分见於各部的,不多。 


  佛法根本──「相应修多罗」,一向有「数法」的特色,如五蕴、六处、十二缘起、四食、 'P786' 四谛、六界(三界、十八界等)、四念处、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圣道支、三学、四证净(四沙门果)等。在「弟子所说」,尤其是「如来所说」,特重於信──四不坏净,念──三念、五念、六念,布施,戒行──十善十不善,更有种种数法的类集。在『杂阿含经』中,「力」已不限於「五力」,而是「二力」┅┅「十力」的类集。在「中阿含」(对内),「长阿含」(对外)集成後,佛弟子(集经者)又以「如来所说」(弟子所说)为主,采录「菩提分法」的部分数法(还有『中阿含经』的「七法品」,以八法为主的「未曾有法品」等),依增一法而集成「增壹阿含」,这是明确无疑的。当然,更采集有当时传诵的其他佛说(或弟子说)。上面说,「增壹阿含」依於『如是语』、『本事经』,而『如是语』与『本事经』,也就是依「如来所说」而集成的。二本所同的(一)无明盖,(二)爱结,(三)生死众多,实是「如来所说」「生死众多」一段的综略(8)(『相应部』集为一五「无始相应」)。所引「生死众多」一经,正与『杂阿含经』九四七经相合(9)。「如来所说」,与「菩提分法」相近,而重於信、念、施、戒,重於在家信众的教化;所以古人说∶「增一是劝化人所习」(10)。这一特质,依世间善行──信、念、施、戒、慈心、福德、自利利他,而导入出世法,正是大乘的重要部分。古人将「弟子所说」,「如来所说」,分为「声闻乘相应语」,「独觉乘相应语」(指「大迦叶」部分),「如来乘相应语」(11)。这虽是後代的解说,而以「如来所说」(除「迦叶」部分)为「如来 'P787' 乘相应语」,暗示了这一部分与大乘的关系。 


   
注【83…001】『杂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一五二下)。『相应部』「质多相应」(南传一五·四五三──四五六)。 
注【83…002】『增壹阿含经』卷四二(大正二·七七八中──七八0上)。『增支部』「十集」(南传二二上·二七二── 二八七)。 
注【83…003】『摩诃僧只律』卷二三(大正二二·四一七上)。『小部』『小诵』(南传二三·二──三)。 
注【83…004】『杂阿含经』卷三二·九一二经,也与『增支部』「十集」九一经相同。 
注【83…005】『杂阿含经』九一七──九一九经,与『增支部』「三集」一三七──一三九经相合。『增支部』「九集」的二二经,就是上三经的总合。 
注【83…006】『增支部』没有这一经,『增壹阿含经』别译,『七处三观经』 (即『杂经四十四篇』)中(三九经)有(大正二·八八一中)。 
注【83…007】与『七处三观经』(四一经)同(大正二·八八一中)。 
注【83…008】『杂阿含经』九三七──九五六经,多数说「无明所盖,爱系其颈,长夜轮转,不知生死本际」(大正二·二四0中──二四三下)。 
注【83…009】『杂阿含经』卷三四(大正二·二四二上──中)。 
注【83…010】『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大正二三·五0三下)。 'P788' 
注【83…011】『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 


   

第四节 结说

  经上来的比对研究,「四阿含」(「四部」)的成立,可得到几点明确的认识。1。佛法的结集,起初是「修多罗」,次为「只夜」、「记说」──「弟子所说」、「如来所说」。这三部分,为组成「杂阿含」(起初应泛称「相应教」)的组成部分。「弟子所说」与「如来所说」,是附编於「蕴」、「处」、「因缘」、「菩提分法」──四类以下的。这是第一结集阶段。在「杂阿含」三部分的集成过程中,集成以後,都可能因经文的传出而编入,文句也逐渐长起来了。佛教界禀承佛法的宗本──「修多罗」,经「弟子所说」的学风,而展开法义的分别、抉择、阐发、论定,形成了好多经典。结集者结集起来,就是「中阿含」;这是以僧伽、比丘为重的,对内的。将分别抉择的成果,对外道、婆罗门,而表扬佛是正等觉者,法是善说者,适应天、魔、梵 ──世俗的宗教意识,与「只夜」精神相呼应的,集为「长阿含」。「杂」、「中」、「长」,依文句的长短而得名。以(弟子所说)「如来所说」为主,以增一法而进行类集,『如是语』与『本事经』的形成,成为「九分教」之一,还在「中」、「长」──二部成立以前。但为了便於诵持,著重於一般信众的教化,废去「传说」及「重颂」的形式,而进行扩大的「增壹阿含」的 'P789' 编集,应该比「长阿含」更迟一些。以「杂阿含」为本而次第形成四部阿含,『瑜伽师地论』的传说,不失为正确的说明!近代的研究者,过分重视巴利文Pa^li;依巴利文圣典,不能发见四部阿含集成的真相。即使以「杂阿含」的原形为最古,而不能理解为三部分(「修多罗」、「只夜」、「记说」)的合成;不知三部分的特性,与三部阿含形成的关系,也就不能理解依「杂阿含」而次第形成四部的过程。次第成立与三部分的关系,试列表如下∶ 
图片

  杂─┬─修多罗─────────┐
      ├─只夜│…+
      │        ┌─弟子所说───┤     |
      └─记说─┤                │     |
                └─如来所说│…|…+
                        (新增)─┘…中+   |
                            (新增)长…+
                               (新增)增一

   


  2。 汉译四阿含与巴利四部,比对起来,发见一项重要的差别,这是与文字无关的。汉译,特别是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是立新而不废古的。这如『杂阿含经』的一部分,编入「中阿含」与「增壹阿含」;『中阿含经』的一部分,编入「长阿含」与「增壹阿含」。虽编入新 'P790' 的部类,而仍保持旧有的部分。所以汉译的圣典,比对巴利文典,觉得重复的极多。巴利的四部,是经过铜 部严密编纂的。经文的数目太多,四部间不可能没有重复;但多数是编入『中部』、『长部』与『增支部』的,在『相应部』与『中部』中,不再保留,所以重复的较少。这是汉巴圣典(说一切有部与铜 部等)再编定时,彼此方法的根本不同。如没有汉译的,说一切有部的『杂阿含经』、『中阿含经』,没有说一切有部的传说,对於四部阿含的次第形成,是不可能明了的。由於立新而不废旧,所以尽管有增附的新成分,而在四部阿含成立的研究上,不失为第一流的资料! 


  3。「四阿含」与「九分教」,都是次第形成的。先有「杂阿含」(就是「修多罗」等三分的总和),而後「中」、「长」、「增一」成立,总为「四部阿含」。先有「修多罗」、「只夜」、「记说」三分,而後有其馀的各分,总为「九分教」。「四阿含」与「九分教」,是平行而同时开展成立的。如概括的说,先有「四阿含」,或先有「九分教」,都是与事实不合的。虽然「九分教」的全体成立,比「四部阿含」的全部完成要早些,但这决非如一般所设想的,先有「九分教」,然後依之组成「四部阿含」的意思。 


  律藏与经藏的集成,已经分别说明。经与律,固然由经师与律师,分别集成,然在同一佛教中,也自有相关相似的情形。从「九分教」说∶这是经师的组合,本为「法」的分类,然在律的 'P791' 次第成立中,也有部分的共同。如律的原始结集,「波罗提木叉」,是长行,是被称为「修多罗」的。有关僧伽的一般规制,起初集为「随顺法偈」,与「只夜」相当。这部分,起初附於「波罗提木叉」,後来才独立成为摩得勒伽。「波罗提木叉分别」──「经分别」,与「记说」相当。「毗尼有五事答」,「毗尼有五事记」(1),不正是「波罗提木叉」的「记说」吗?这初三分的开展,律部与经法完全一致。律部的性质,与经法不同,不可能与「九分教」的次第完全相顺。然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律,有『尼陀那』与『目得迦』,也与「十二分教」中,「因缘」与「本事」──前後次第相同。 


  四部阿含」,是以「相应教」为本的;相应也称为「杂」。依相应教而次第集成的,是「中阿含」与「长阿含」;「相应教」也就对「中」、「长」而称为「杂阿含」。这一集成的情形,与律部的从「摩得勒伽」而类集为「犍度」,非常一致。起初,「摩得勒伽」总称为「杂诵」(颂)∶从此类集而成的,说一切有部名为「七法」、「八法」,铜 部Ta^mras/a^t!i^ya 名为「大品」、「小品」(与「长」、「中」相同)。「杂诵」的部份,名为「杂事」。至於契经的,依增一法而集成「增壹阿含」,也与律部的别立「增一部」一样。(四部)经典的集成在前,律的次第集成,几乎都是随从集经者的方式。这点,我在『印度之佛教』(五五──五六)早就指出了∶ 'P792' 「演相应教为四含,与律典之更张,颇见一致。律则以杂跋渠为本┅┅集为诸犍度,别立为七法、八法,或大品、小品,仍名其遗馀者为杂事。法则以相应教为本┅┅演为长含、中含,而名其本教为杂含。阿含之有增一,亦犹毗奈耶之有增一也」。 


   
注【84…001】『四分律』卷五九(大正二二·一00四中)。『摩诃僧只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二中)。 'P793'


   

第十一章 小部与杂藏
第一节 总说

 第一项 各部杂藏的部类

  铜 部Ta^mras/a^t!i^ya的「经藏」,在「长」、「中」、「相应」、「增支」外,有「小部」,总称为「五部」。『善见律毗婆沙』说∶「除四阿 ,馀者一切佛法,悉名堀陀迦经」(1)。掘堀迦Khuddaka译义为「杂碎」、「小」,所以「小部」也就是「杂部」。化地部 Mahi^s/a^saka『五分律』,法藏部Dharmaguptaka『四分律』,大众部 Maha^sa^m!ghika『僧只律』,凡「四阿含」以外的「杂说」,都称为「杂藏」(2)。说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没有「杂藏」,因为经上但说「持吾三藏」,或说「持素怛缆,及毗奈耶、摩 理迦」(3)。早期的结集,可见是没有「杂藏」或「小部」的。铜 部立「五部」,但在铜 部学者的著作中,如Samantapa^sa^dika^说∶「通四部者」Catuneka^yika(4);Suman%galavila^sini^ 'P794' 说∶「四部阿含」Catunnam% a^gama^nam%(5);『岛史』说第一结集时,「阿含藏」的内容是∶「品,五十集,相应,集」,也只是「四阿含」(6)。所以「经藏」的「四部阿含」,是早期集成,是部派间的共义;而「小部」或「杂藏」,是多少要迟一些。但也不太迟,西元前二世纪,Bha^rhut的铭文,已说到「五部」Pachaneka^yika了。『小部』或『杂藏』,比「四部阿含」要迟一些,这是约最初总集为一大部,称为「小部」或「杂藏」,如约现在所传的内容来说,那是也有更早的,也有更後起的,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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