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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印顺法师-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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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十诵律』本注「具足戒竟」的地位相合。『毗尼母经』第六卷末说∶「第三事竟」(7)。可见『毗尼母经』,与说一切有部本相同,也是分为三分的。在三分中,第一分与说一切有部本最相近。(67)「内宿」到(74)「根食」,与二本相当;但别有(22)「宿食」到(26)「池!8 」,似乎是错简的重译。第二分中,『毗尼母经』较简略。以『毗尼摩得勒伽』为例∶(121)「自恣」到(136)「说欲清净」,共一六项目;而『毗尼母经』,从(121)「自恣法」到(125)「取布萨欲」,仅略为五项。此下,『毗尼摩得勒伽』,有「偷婆」类,「有食」类,「钵、衣」类,「依止」类,「和上、弟子」类,从(137)到(164),共二八项目,都是『毗尼母经』所没有的。『毗尼母经』第三分中说 ∶「共行弟子、共宿弟子,奉事和尚、阿 梨,和尚、阿 梨畜弟子法,此皆如上文所说」(8)。但上文并没有说到,可见第二分中,应有和尚、弟子法,而是脱落了。第三分中,『毗尼摩得勒伽』(207)「下意」起,(243)「客上座」止,共三六项目,而『毗尼母经』也没有。「闼赖吒」、「实觅罪」、「与学」等,『僧只律』本也有,所以这大概是「毗尼母经』脱落了的。现存的『毗尼母经』,除译文标释不大分明,缺两大段外,原文的标题,与说一切有部本,是很接近的。 


  『毗尼母经』与说一切有部的二本比对起来,与『毗尼摩得勒伽』本更近。如(119)「浆法」,与『毗尼摩得勒伽』的(120)「酢浆净」;(226)「出气」,与『毗尼摩得勒伽』的(292) 'P279' 「下风」;(238)「行法非行法」,与『毗尼摩得勒伽』的(311)「威仪不威仪」,完全相合,而是『十诵律』本所没有的。又如(152)「金扇」,(154)「扇」──二事;『毗尼摩得勒伽』,也立(183)「扇柄」与(185)「扇」为二。『十诵律』本,但立(197)「扇法」为一事。『毗尼母经』的标目,与『毗尼摩得勒伽』,无疑是更接近的。 


   
注【35…001】『毗尼母经』卷七(大正二四·八三九上──八四二上)。 
注【35…002】『毗尼母经』卷七(大正二四·八四二上)。 
注【35…003】『毗尼母经』卷七──八(大正二四·八四二上──八五0下)。 
注【35…004】『毗尼母经』卷八(大正二四·八五0下)。 
注【35…005】『十诵律』卷五七(大正二三·四二四中)。 
注【35…006】『毗尼母经』卷四(大正二四·八二二中)。 
注【35…007】『毗尼母经』卷六(大正二四·八三八下)。 
注【35…008】『毗尼母经』卷六(大正二四·八三五中)。


   


 第四项 大众部的毗尼摩得勒伽

  大众部Maha^sa^m!ghika的『僧只律』,曾说到「诵修多罗,诵毗尼,诵摩帝利伽」(1) 'P280' 。与修多罗、毗尼并立的摩帝利伽,显然为摩得勒伽ma^tr!ka^的异译。在『僧只律』中,并没有说到摩帝利伽是什麽。然依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及先上座部Purvasthavira 的「毗尼摩得勒伽」去观察,确信『僧只律』的「杂诵跋渠法」、「威仪法」,与摩得勒伽相当;这就是大众部所传的「毗尼摩得勒伽」。『僧只律』先明「比丘律」bhiks!u…vinaya ,从「明四波罗夷法第一」,到「七灭诤法第八」,而後总结说∶「波罗提木叉分别竟」(2)。此下,「明杂诵跋渠法第九」,共一四跋渠varga。次明「威仪法第十」,共七跋渠。比丘尼律bhiks!uni^…vinaya的组织,也是这样。「杂跋渠法」与「威仪法」,大抵以十事结为一颂,也就是一跋渠(品)。但长行的标释,与结颂偶有几处不合(偈颂分为数事,长行或综合的解说)。今依结颂次第而条列其内容,而附注长行的不同处於下∶ 


  一、「杂诵跋渠法」,一四跋渠。第一跋渠∶1 受具足2 不名受具足3支满(可受具足)4不清净(不得受其足)(3) 5羯磨6羯磨事7折伏羯磨8不共语羯磨9摈出羯磨10发喜羯磨第二跋渠∶11举羯磨12别住13摩那 14出罪15应不应羯磨16随顺行舍17他逻!2 18异住19与波罗夷学悔20觅罪相羯磨第三跋渠∶21举他22治罪23驱出24异住25僧断事(4)26田地法(5)27僧伽蓝法28营事法29床褥 'P281' 法30恭敬法第四跋渠∶31布萨法32羯磨法33与欲法34说清净法(6)35安居法36自恣法 37迦 那衣法38非迦 那衣法39舍迦 那衣法40衣法第五跋渠∶41看病比丘法42药法 43和上阿 梨共住弟子依止弟子法44沙弥法 45钵法46粥法47饼法48菜法49!C褂法50浆法 51苏毗罗浆法第六跋渠∶52毗尼法(7)53障碍不障碍法 54比丘尼法 55内宿内煮自煮56受生肉57受生谷58自取更受59皮净60火净第七跋渠∶61重物62无常物63痴羯磨64见不欲65破信施 66革屣法67屐法68浴法(揩身石)69香屑法70杖络囊法第八跋渠∶71蒜法72覆钵法73衣纽!9 结法74腰带法75带结法(8) 76乘法77共床卧法78共坐法79共器食法80机法第九跋渠∶81为杀82肉(蒜)83皮法84揩脚物85眼药86眼药筒87眼药筹法88伞盖法89扇法 'P282' 90拂法第十跋渠∶91刀治92灌筒法93剃发法94作具(剃具等),95破僧96和合僧 97五百比丘集法藏98七百集法藏99略说毗尼第十一跋渠∶100毁钉101伎乐102香103华 104镜法105担法106抄系衣107上树108火法109铜盂法110迥向法第十二跋渠∶111众生法112树法113樵木法114华法115果法116种殖117听一年(9)118罪法119非罪法120 治罪法第十三跋渠∶121灭122灭事123调伏124调伏事 125听法126油法127粉法128刷法129梳法130簪法第十四跋渠∶131塔法132塔事133塔龛法134塔园法135塔池法136枝提137供养具138收供养具法139难法 


  二、「威仪法」,七跋渠。第一跋渠∶l上座布萨2第二上座布萨3一切僧布萨4上座食5第二上座食6一切僧食 7 和上教共行弟子8共行弟子事和上9 阿 梨教依止弟子10依止弟子事阿 梨第二跋渠∶11床敷12春末月治房13夏安居治房14安居竟治房15客比丘治房16旧住比丘治房 'P283' 17一切尽治房 18厕屋大便19小便法20齿木法第三跋渠∶21衣席22帘隔障23房舍24涕唾25钵龛26粥法27立住法28经行法29坐30卧法第四跋渠∶31客比丘法32旧比丘法 33洗脚法34拭脚法35净水36饮水37温室38浴法39净厨40衣法第五跋渠;41阿练若比丘42聚落比丘43礼足44相问讯45相唤 46入刹利众47入婆罗门众48入居士众49入外道众50入贤圣众第六跋渠∶51著内衣法52著中衣法53著入聚落衣法54白衣家护衣 55前沙门56後沙门57倩人迎食58与人迎食59乞食法60食时相待第七跋渠∶61然灯法62行禅杖法63掷丸法64持革屣65尼师坛66謦咳法67 法68欠 频申法 69把搔70放下风 


  『僧只律』的「杂诵跋渠法」、「威仪法」,为大众部所传,有其不同的次第,与内容的增减。但就大体而论,与上座部Sthavira系的摩得勒伽,一望而知为出於同一的原本。如「杂诵跋渠法」的第一、第二、第三跋渠的一部分──(24)「异住」止,与『毗尼摩得勒伽』的第一分的前五十项(除26到31),内容与次第,都非常相近。又「杂诵跋渠法」的(66)「革屣 'P284' 法」起,(96)「和合僧」止,内容与次第,与『毗尼摩得勒伽』的(142)「屐」起,(174)「和合」止,更为一致。又如(97)「五百比丘结集」,(98)「七百结集」,(99)「略说毗尼」(『十诵律』本作「摄毗尼」,解说不同),三事是次第的,位於「杂诵跋渠法」的中间。说一切有部本,先上座部本,也都位於第一分的中间。尤其是和尚阿 梨与弟子法,见於「杂诵跋渠法」(43),又见於「威仪法」(7──9)。说一切有部本,也是这样,见於第二分与第三分。这可见原本如此,而并不是重复的。 


  比较起来,『僧只律』本简略,『毗尼母经』本较广,而说一切有部本,最为详广。『僧只律』本,於「上座」事,标列为项目的,仅(1)「上座布萨」,(2)「第二上座布萨」,( 4)「上座食」,(5)「第二上座食」──四项。而『毗尼母经』本,有(176)「去上座」,(179)「非时上座集法」,(181)「法会上座」,(183)「说者众上座」,(189)「众中说法众上座」,(194)「安居中上座」,(205)「浴室上座」,(214)「入家中上座」──八项。而『毗尼摩得勒伽』本,广列(212)「众僧上座」,(213)「林上座」,(239)「阿练若比丘上座」,(241)「聚落中上座」,(243)「客上座」,(245)「行上座」,(247)「洗足上座」,(249 )「集上座」,(251)「说法上座」,(254)「非时僧集上座」,(259)「安居上座」,(264)「安居中上座」,(268)「说戒上座」,(274)「浴室上座」,(285)「白衣家上座」,(296)「 'P285' 厕上座」,(303)「小便上座」──一七项。上座部,说一切有部本,条列最为详备,也就可见上座地位的特别受到重视了。又如『毗尼母经』(98)「五百结集」,(99)「七百结集」,( 100)「毗尼缘」是毗尼藏略说;(101)「大广说」(说一切有部本,分为「白」「黑」二类)是结集经律的取舍标准。说一切有部本相同,而『僧只律』本却没有「大广说」。此下,『毗尼母经』自(102)「和合」起,(108)「有疮听」止;(116)「方」起,(119)「浆」止,共一一项目。『毗尼摩得勒伽』本,自(111)「等因」起,(120)「酢浆净」止,共一0项,都是「净法」kappa。这部分,『僧只律』本没有,是值得注意的事!在七百结集时,佛教界有「十事非法」──「十事不净」的论诤。上座部系的「摩得勒伽」,在「七百结集」以下,广论「等因」、「时杂」等净法。净法,是在某种情形下,经某种手续,认为是可行的。『僧只律』於结集时,提出净不净的标准,如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二上)说∶ 


  「五净法,如法如律随喜,不如法律者应遮。何等五?一、制限净。二、方法净。三、戒行净。四、长老净。五、风俗净」。 


  『僧只律』举「净法」的原则──五净,没有分别而标列於「摩得勒伽」(「杂诵跋渠」),可见「等因」到「浆净」,是上座部系所补列的。这些,『僧只律』近於原本,上座系本,显然有增广的形迹。 'P286' 


  然现存的『僧只律』本,确有综合简略的地方。如「杂诵跋渠法」颂出∶「布萨及羯磨,与欲说清净,安居并自恣」(10)。而长行综合前四为一「布萨法」,结说「是名布萨法、与欲法、受欲法」(11),这是综合简略的明证。与此相当的『毗尼母经』,自(120)「夏安居法」起,(125)「取布萨欲」止,共为六项。而『毗尼摩得勒伽』本,从(121)「自恣」起,(136)「说欲清净」止,共达一六项目。在这些上,「摩得勒伽」的原本,相信是近於『毗尼母经』的。总之,现存各本,都是有所增减的。 


   
注【36…001】『摩诃僧只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三三四下)。 
注【36…002】『摩诃僧只律』卷二二(大正二二·四一二中)。 
注【36…003】长行先明「四种受具足」;次广明「不名受具足」,而以「是谓不名受具足。是中清净如法者,名受具足」作结,这是合为「受具足」、「不名受具足」二事了。见『摩诃僧只律』卷二三──二四(大正二二·四一二中──四二二上)。 
注【36…004】颂标「僧断事」,而长行作「羯磨法」,见『摩诃僧只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三中)。 
注【36…005】长行别明「园田法」、「田宅法」,而总结为∶「是名田宅法」。见『摩诃僧只律』卷二七(大正二二· 四四三下──四四四上)。 
注【36…006】长行标「布萨法者」,而结以「是名布萨法、与欲法、受欲法」。颂中「羯磨」似即布萨羯磨。见『摩 'P287' 诃僧只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六下──四五0下)。 
注【36…007】长行初标「非羯磨者」,而以「是名毗尼法」作结。见『摩诃僧只律』卷二九──三0(大正二二·四六四下──四七0下)。 
注【36…008】「带结法」,颂中缺,长行中有。见『摩诃僧只律』卷三一(大正二二·四八四下)。 
注【36…009】今依颂而分「种殖」与「听一年」为二,见『摩诃僧律卷』只三三(大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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