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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校的女儿-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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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号里的“们”写在“我”和“睡”之间的上方,打了个对钩,是后添上的,反而暴露出了要掩饰的意思,接下去他说:
  “我爷爷给我定了个对象,家里没有女人照顾,不方便。他让我回家看看,如都同意,就结婚,就可以让女方来家里住了。不回去是说不过去的,但我不想同意这事,不知你有什么意见,请速回信。”
  那信我没回,没看完,第二页掀开后瞄一眼下面的落款就放下了,就算是看完了,当时我还有三封信急着看呢。那时候通信是我们的生活主要内容之一,同时收到四五封信是常有的事,我看信的习惯是先从最没有意思的看起。有意思没意思一般从信封的笔迹和地址上就能判断出来,准确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他的信比我预料的还没意思,总共不到两页纸,却用了大半页纸在说为什么没有写信,为什么写信,翻来覆去;字又难看。这“难看”里两层意思都有:潦草和丑。
  电扇在最高挡处呼呼旋转,搅动起一股又一股的热流。桌子椅子墙壁,摸摸哪里都比手热。泡脚的凉水都变成了温的。看表,已经六点多了,肚子却是一点不饿,天热得人新陈代谢都停止了。我将雁南的信折好,收起。心想,得出去,随便去哪儿,随便干什么,否则,我会被这间小屋窒息。拿上紫花帆布挎包做道具,脚步再匆匆一点,人们就会以为我是去采购东西。
  刚一下楼,碰上了魏申申。
  “这不在家嘛,怎么不接电话?”
  “你打电话了?”
  “无数次!你们这楼道的人,一点没公共道德!……你干吗去?”
  “不干吗。”
  “上我那去?”
  “胖子呢?”
  “去新疆了,演出。……别说啊,他们剧院不知道,偷着去的。”
  “胆够大的!”
  “那也是叫他们给逼的!”
  我们往申申家走。申申和我住一个院儿,她家到我家,两栋楼相距不过几十米。她买了个25寸彩电,刚找人帮忙给拉到家里,电视一进家她就给我打电话了。25寸彩电在当时非常豪华,颇值得与亲朋好友们共享。
  “能看了吗?”走着,我问。
  “应该差不多了,正安着。”忽然她两手一拍,“哎!正好哎!帮我安电视的那哥们儿是胖子的朋友,上个月刚刚离了婚——你上哪儿去?”
  “收发室。看有没有我的信。”
  “不去我家了?”
  “不去了。”
  “你——神经病啊!”
  我向右拐,扬长而去。
  收发室里还真有我的信,两封,但都不是我期待中的。雁南说姜士安要去了我的地址,要去了地址为什么不写信来?
  那天我又去了公园,实在没别的地儿可去,一个人在公园里走,直走到“金乌西坠,玉兔东升”。那天晚上的“玉兔”是月牙,细细的一线,纤小清瘦,在北京过于明亮的夜空里黯然无神,仿佛化好了妆的脸上未及涂唇膏的嘴。
  ……那月牙细细的一线,纤小清瘦,镶嵌在干净得没有一粒杂质的海岛夜空上,亮晶晶的,我走它也走。我刚下零点至三点的夜班,从坑道里出来只身一人回营区宿舍。通常夜班都是三人一行,那天忘了什么原因,只有我一人返回。三个人一块我都害怕,坑道在山上,途中要穿玉米地,穿松林,要走二十五分钟,虽然有枪,但怕走火连队规定子弹不得上膛,因之夜班夜行一直是我深为苦恼的事,不是怕死,是怕“死不了也活不成”——这是“强奸”的代用说法,是我们排年龄最大的一位女兵的发明,她十九岁。不知现在的女孩子怎么样,反正我们那时对于强奸这种事真正是恐惧到了病态的程度,看到《 南方来信 》的书里说女革命者如何被美国兵脱光衣服同男人关在一起,就会刷地起一身鸡皮疙瘩,会想:如果这事摊我身上,我马上死!不知这是不是因为当时我们没有受过性教育的缘故,无知便要想象,想象是无穷的,就好比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恰是因为谁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回事。几年来的多少个夜班啊,我们就是这样地恐惧着,但是没有一个人肯承认。那是一个“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年代,一个“男女都一样”的年代,谁也不愿意被人看做懦夫。
  我走出坑道,外面漆黑一片,海岛的夜里,除了信号台,再无一处灯光。天上的月亮,偏偏又是那样的孱弱。我深深吸了口气,咔,咔,声音很响地上好步枪刺刀,背在肩上,一步步向山下走。松涛阵阵,碎石哗哗……猛然间,我回过头去——动作似乎在感觉之前——我的身后,头上方,紧挨着我的地方,有一颗头,头上有一双眼睛闪闪发光,头下是一件黑棉袄,腰间束着绳子,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男人,简直想不出他怎么能够在碎石满山的路上悄然无声摸到了我的身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不明白,事后想也想不清楚——几乎是眨眼之间我已站在了他的身后,他的上方!用军事术语说就是,占领了制高点。这次轮到他回过头来,看我。我一言不发,定定伫立,静静回视,肩上的步枪也不知何时如何被端在了手中,枪刺凛凛然反射着月牙的寒光……片刻,那人转过了头去,哗,哗,哗,踩着满山遍野的碎石,走了。我原地直立,步枪平端,目送他走直到消失。
  我继续下山,上了刺刀的步枪就一直端在了手上。走着走着,咔的一声,手中枪上的刺刀不知为何自行垂落,与枪管形成了一个直角。心里清楚应该把刺刀上好,苦于没有第三只手,仅有的两只手紧握枪身须臾不敢挪窝,就这样,我端着这个“直角”一直走回了营房。
  走进熟悉的营房看到游动的哨兵,全身立刻软了,站也站不住,倚着墙都站不住,只好顺势出溜,坐在了地上。这一瞬间清清楚楚感觉到所有的头发刷的一下子落下来了,才知道刚才它们是竖着的,才知道“怒发冲冠”并非虚构。同时,汗水也出来了,呼,一身,呼,又一身,湿透了的衬衣冰凉地贴在身上。……吱呀,身边不远的男兵宿舍门开了,接着跑出来一个人,披着军大衣,想是去上厕所,快到跟前了他看到了我,吃了一惊:“谁?!”
  “……姜士安?”
  “韩琳!……怎么在这坐着!天这么冷!怎么啦?”
  “拉我起来……”
  他伸出手拉我,我总算是站起来了,怀中的枪咣地摔在了一边,全身仍哆嗦不止,牙也,说不成话。姜士安神情万分紧张焦灼,一迭声问:
  “你这是……刚下班?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去卫生室?……要不,我给你叫卫生员来。你等着!”
  “不……”
  “韩琳你到底怎么啦?你说话呀!”
  “我害怕……”
  这次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向人承认我害怕,说完泪就流下来了,哗哗地。
  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姜士安让我以后碰到这种情况,夜间必须一个人进出坑道的时候,务必叫他;如果是去,可以直接在窗外喊他。如果是回,就打电话。电话排每个班的宿舍里都有电话。他那时已比我高出将近半头了,刚当兵时我们俩一般高,我一直把他当小男孩儿待的,对他很是关心照顾,尽管他比我大着几岁。这才不过一年的工夫,他不仅个子高了,肩也宽了,胸也厚实了,长成男人了。我看着他,点点头道:“好的。”
  那天晚上在公园里我一直走到太阳隐退、天光收尽、星辰一颗一颗布满夜空,走到了游人渐稀、渐无;到这时候,竹林、小草、垂柳、针叶松,就都尽情地舒展开了,阵阵清香凉爽湿润直扑入怀……我一直在走,没坐。细细观察过,确实还没有年轻女人敢于在公园的长椅上一个人堂而皇之地久久痴坐,也难怪上次人家那位好好先生会认错了我。
  从公园回来时院子里已经没有人了,邻居还没睡,敞着的门上挂个天蓝纱网,关了灯的屋里电视光忽明忽暗,电视声很响地传出。我回身把单元门插好,就去卫生间冲了个冷水澡,进自己屋,把房门关上,上床,关灯——灯光太热,小太阳似的;打开电扇吹着,静静等待,看表再有一会儿女邻居就该去洗碗了。
  有一件事我曾不止一次反思,那就是,假如我那次认认真真看完了姜士安的信,会感到那里面流露出来的一点特别吗?每一次的答案都是:不。
  当时的我正在热恋,热恋中的人都是木头。
  我们护训队是由我们部队中心医院主办的,在山沟里。一天下午自习,护训队的“焦淑红”找我陪她去门诊看病。叫她焦淑红是因为她姓焦,还因为她好看。焦淑红是当时文学作品所能提供给我们的最美丽的女性形象,浩然小说《 艳阳天 》的女主人公。我二话没说,放下书就陪她去了,我是她的团小组长。我们往门诊走,时值秋日,路旁枝叶阔大的法国梧桐下铺着一层金黄的落叶,踏着落叶,沙沙沙沙。门诊楼里很安静,下午不门诊,只看急诊,本院的人可以例外。穿过洁净的长廊,我们来到了外科门诊室。轻轻推开门,室内同室外一样安静,午后的阳光从窗外进来,铺洒在两张并列靠窗的桌子上,一个人坐在桌后阳光里看书。听到声音,那人转过脸来。
  ——是他!
  他就是我的热恋对象我们护训队全体五十二名女学员崇拜的偶像。
  他给我们上过课,不过我们认识他可不是因为他给我们上过课,我们一到护训队就知道了他。在这方面,女孩子们的嗅觉无与伦比。我们像干部干事一样熟知他的履历:年龄,二十八岁;籍贯,江苏无锡;学历,大学本科;职务,医生;婚否,已婚。……“婚否”这一栏的内容叫人难过,但并没有影响我们对他的热情,相反倒给这热情蒙上了一层崇高、悲壮的色彩。他极有才,业务极棒,还会拉小提琴,会唱歌,身材修长性格深沉,那时候就会唱苏联歌曲《 山楂树 》,在一次晚会上唱过。他唱歌时我们一个女同学当场就哭了。事后大家问她哭什么,她说她哥也会唱这支歌,一听这支歌她就想起了她哥哥。骗人都不会骗,谁不知道谁呀?他说一口南方普通话,来上过第一次课后,我们便一致同意这种口音最好听。没过几天,护训队的好几个女孩子说话时zh ch sh z c s便分不清了,“注射”念成“阻涩”,很优雅地。我们见过他的妻子,他妻子也是这个医院的军医,我们全体一致认为她不配他。身材还可以,可那张脸就像贫血病人似的,不用说,血色素准低,六克以下。其实身材好有什么用呀,一生孩子,全统一了。而且据说她已经怀孕了。他们俩结婚不怪他,是她追的他,他没有办法。每一个他给我们上课的日子都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日子,那天早晨同学们的洗漱时间必定要比平时长出许多。服装是制式的,军装,唯一显示个人风格的地方是军装领口的三角区。我曾注意到一个同学怎样把她认为效果最好的一件红方格衬衣从晾衣绳上拽下,半湿着套到了军装里面,那情景真叫人热血沸腾!我也默默地做着准备,穿上部队发的白粗布衬衣,用手掌揉搓一下梳好的小辫儿,使之不那么光滑。我不是想以这种外在的与众不同引起他的注意,而是想让他从这有意夸张的与众不同的外表看到我与众不同的内心。我总觉着他与我在精神上有着某种一致,我渴望得到证实。当然,我枉费了心机。要不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自作多情和单相思?我们五十二个爱他一个,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观察他并显示自己的角度。我不过是这五十二个中的一个,五十二分之一,一节课四十五分钟,平均一个人还摊不上一分钟哪!虽然课余在院子里也可以碰到他,但每到这时我便会早早地、远远地避开,为了怕给他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我宁可不给他留下印象。在一起的女孩子崇拜的人容易相同,但表现崇拜的方式却永远不会相同。比如我,自尊,胆怯。由于自尊而胆怯,由于胆怯而自尊;再比如“焦淑红”,大胆,自信。刚好与我反了个个儿。
  我敢百分之二百地保证,这次的门诊相遇绝不是邂逅,“焦淑红”肯定事先进行过一番福尔摩斯式的工作。一进门我便靠着门后的诊床站住了,“焦淑红”走过去,在就诊病人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我心情很复杂,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但激动。
  “哪里不舒服?”医生的职业用语。语气神态也是职业的,温和,平静,淡然。
  复杂的心境一下子趋向单纯:我想走。
  “我这边的锁骨疼……”
  天哪,锁骨!她还不如干脆说胸骨!她开始解领扣,尽管背对着我,我也知道那领扣下是一片怎样光滑、雪白、细嫩的肌肤。我深深地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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