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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6合订本-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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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恕1纠窗褪撬挡磺宓模纱丝痰耐卸固┤匆笳飧�18岁的少女说出爱自己的理由。索菲娅只好说,爱他是因为完全理解他,因为知道他喜欢佬,因为他所喜欢的东西都是好……
  托尔斯泰终于平静下来。他似乎明白了索菲娅爱他,并乐意嫁给分的原因了。于是,他才跑回去准备婚礼。仓促之间,婚礼进行得并不顺利。当新娘将一切都打扮好之后,却听不到新郎在教堂等候的消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仍没有消息。索菲娅联想到托尔斯泰当天的表现,闪过了一个念头:他跑了。
  就在这时,一个仆人跑来,要打开已捆好的箱子,为托尔斯泰找一伯干净衬衣。原来该换的衬衣忘了取出,让仆人到街上买时,正碰上礼拜天,所有商店关门,不得不又过来取衬衣。又等了许久,新郎终于到了教堂,婚礼可以举行了。
  这次婚礼的情形,我们无须在此赘述。托尔斯泰在他伟大的小说《安列·卡列尼娜》里,有一段结婚场面及主人公心理的详细描写,就是小说第五部前六章,列文和吉蒂成婚的情景。这段描述,就是依托尔斯泰自己婚礼的情形,以及他当时的心理状态写出的。这——不仅是托尔斯泰,成为他妻子的索菲娅也在回忆文章中认同了这一点。据此,我们可以对艺术作品和生活的关系有更多的领会。
  托尔斯泰的求爱及差点逃婚,是他与对青春(索菲娅结婚当年年仅18岁)和智慧的向往与追求,同时又对世事充满不安,词汇惶惑相关联的。这些,使得他们几十年的婚姻有过美好温存的记忆,又数经波折,甚至重大变故。爱情和婚姻,毕竟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之一。伟大的经历,常常能给人们阅赏和参照的范例。当然,后人也可以从其爱情和婚姻的全程,寻觅爱情的真谛,探索婚姻长久新鲜的动人奥秘。托尔斯泰爱情及婚姻的历程可为我们提供借鉴,使这个没有定式的永恒题目更呈现神采,更焕发迷人魅力!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1期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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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事”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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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小失
  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费曼教授被誉为“科学顽童”,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人。有一年他去巴西讲学,住在一家高级宾馆,结识了当地一支桑巴乐队。没事的时候,费曼便偷偷找他们学习打鼓。
  乐队的人只知道费曼来自美国,而且以前有过业余打鼓的经验,便接纳了他。费曼练习得相当卖力,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他还是没有打出巴西嘉年华的味道,有人认为他的技术并不过关,因为他没有按部就班地重现某种传统,有的时候喜欢按照自己的创意去发挥。到了准备参加狂欢游行演出的前几天,乐队被叫去接受“检验”,费曼打鼓的“创新”味道居然受到欣赏,于是他被准许参加演出。
  宾馆里的服务员对费曼是熟悉的,但嘉年华举行的那天,看见费曼穿着乐队的衣服经过宾馆门前,还是大吃一惊:“那是教授!”为此,费曼得意许久。
  中年的费曼又对绘画产生了浓厚兴趣,熟人们都不赞成他不务正业,认为搞理论物理的人不可能在绘画艺术上有什么收获。但是费曼兴之所至,跑到美术培训班与年轻人一起画模特儿,当时他是成绩最差的一个。断断续续地学了几年,费曼大有进步,但他并没有对此抱很大期望,只是觉得快乐罢了。一次有人在学院里面办画展,费曼也送上两幅自己的作品,不料被一位女士看中,买回去给丈夫做了生日礼物。费曼知道后,比获得诺贝尔奖还兴奋。
  费曼曾经说过:在别人认为你不可能做好的事情上获得成功,真是快事!这句话让人鼓舞,它指出了人生与奋斗都具有游戏性质的一面,“不可能”在这句话里面似乎蕴涵着浓厚的趣味。而整个人类的进步,也是在不断地克服各种各样的“不可能”。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1期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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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永生
  我为曾在那里念过书的凤凰县文昌阁小学写过一首歌词,用外国古老的名歌曲子配在一起,于是孩子们就唱起来了。昨天听侄儿说,我家坡下的一个八九岁的女孩抱着弟弟唱催眠曲的时候,也哼着这支歌呢!
  歌词有两句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把你想望。”
  这当然是我几十年来在外面生活对于故乡的心情。也希望孩子们长大到外头工作的时候,不要忘记养育过我们的深情的土地。
  我有时不免奇怪,一个人怎么会把故乡忘记呢凭什么把她忘了呢不怀念那些河流那些山岗上的森林那些长满羊齿植物遮盖着的井水那些透过嫩绿树叶的雾中的阳光你小时的游伴唱过的歌嫁在乡下的妹妹……未免太狠心了。
  故乡是祖国在观念和情感上最具体的表现。你是放在天上的风筝,线的另一端就是牵系着心灵的故乡的一切影子。惟愿是因为风而不是你自己把这根线割断了啊!
  家乡的长辈和老师们大多不在了,小学的同学也已剩下不几个,我生活在陌生的河流里,河流的语言和温度却都是熟悉的。
  我走在五十年前(半个世纪,天哪!)上学的路上,石板铺就的路。我沿途嗅闻着曾经怀念过的气息,听一些温暖的声音。我来到文昌阁小学,我走进二年级的课堂,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黄永玉,六乘六等于几?”
  我慢慢站了起来。课堂里空无一人。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1期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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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不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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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若英
  一个人能活多久?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参考数字;一个是统计的平均寿命,一个是你自己期望的岁数,还有家族基因遗传的因素,也可以是历来哪个人最长寿的纪录等等。但这些数字,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它不能说明我们对生命长短的感受。可能,我们需要另外一些能力,去真正感受生活的历程。什么样的能力呢?比如说记忆。一个完全没有记忆的人,他活了二十岁跟活了八十岁,这中间有什么差别吗?或者可不可以说,不管岁数大小,一个人能活多久,要看他能记得多少过去的岁月?
  房子变成一栋生活仓库
  我最近回到老家,花了七天时间把家里的所有东西巡视了一遍。这是我住了二十几年、我的公公婆婆住了五十六年的房子。公公是职业军人,所以房子是政府分配的,有一百多坪,分为三层,在家人口中那是“楼上”、“楼下”跟“下面”三个空间。“楼上”有三间,一间书房,一间会客室,一间秘书的房间。楼下有四个空间,公公睡的、婆婆睡的,另外有客厅跟餐厅,当然还有我睡的公主房。“下面”分别是两间副官的房间,一间勤务兵的休息室,以及一间厨房。
  这样说来好像很大,但是根据我的主观感受,实际可用空间应该只有房子的十分之一。五十年来,东西只进不出,家具、衣物用品之外,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杂物收藏;从大陆带过来的大木箱一个个原封未动,公公收藏的书报、婆婆数十年来的水墨画,都是理所当然地充塞可能的角落。甚至,餐桌一角有张一九九八年的广告单到现在还躺在原处,那对都已经离婚的新人送来的礼饼也原封不动的在酒柜上。家里是有人打扫的,物品堆积不去并不是生活习惯的问题。而是对家人来讲,每一样东西都是有意义的,有时间标志性的,未来可能派上用场的。当人进入这样的状态,就没有东西是可以舍弃的。渐渐地,房子变成一幢生活仓库,主要是用来摆东西的,我们只是仓库管理员。
  去年年初,军方通知,今年四月必须迁离,会换一个国宅给我们。虽然一个一百多坪的平房,去换一个不到四十坪的公寓,是有点为难人,但毕竟“情势不为主观意识转移”,搬是一定要搬的。问题是,怎么个搬法?积累五十多年、塞满三层楼的物件,要放进一个国宅公寓,并不是多做几个储物柜就可以的。整整一年半以来,凡是家庭聚会、出门逛街、寿宴喜庆,家人碰面讨论的话题就是围绕着:“怎么搬?”解决方案从帅气的“全丢了,再买新的啊!”到阿Q式的“找国防部负责啊,是他们要我们搬的!”都有。听到任何论调,我都投赞成票,因为打从心里认定“反正不会是我搬”。早早我就跟姐商量,搬家我出钱,买新家具我出钱,但我动不了手。我知道那是个不可能的任务
  老房子的味道
  这样,一年五个月过去了,我在老房子里来来回回了数十次,婆婆除了嘴里常常提到要搬家,家里一点动静也没有,甚至公公的老花眼镜也还沾着尘灰静静地躺在原处。天佑公公,他去世已经六年了。
  终于有一天,或具体地说,是“搬家死线”的前五天,我跟同事如婷一起回家时,她小声地说:“我觉得如果再不动手,可能真的搬不了了喔。”
  “当初清清楚楚说好我不用动手的。”
  “但如果房子原封不动,到了期限怎么办?”这不是如婷问的,是我在问我自己。我不能想像拆除大队开着怪手吊车来时,年迈婆婆在房子里惊慌垂泪,我举着一块“人在屋在,屋亡人亡”的布条在家门前嘶喊。
  不啰唆,第二天早上九点,我穿着一身工作服,召唤了如婷、小娴、怡俐、大丽真、怡臻等一班娘子军,开始了我的强制搬迁!我跟自己说,不过就是丢东西嘛。
  公公跟着军队撤退到台湾的第一天,就住进了这个日式的老房子。公公当时四十多岁,但房子当时是多老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从有记忆以来,它就很老了。屋顶上的瓦常常剥落,半夜有小猫会掉进天花板里,一夜叫个不停,木板地底下会有老鼠爪子的声音。我常幻想为什么笨猫不干脆掉到木板底下呢?两败俱伤,这样不是可以安静一点?对一个城市里的小女孩,住这样的房子并不是多愉快的经验,虽然这毕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
  公公走了很久了,但只要我回到老房子,闻到那气味,看到他的书桌,我都会忘记他已经离开了。但是,如果这一切可供记忆的东西不复存在呢?如果桌子搬走了,房子拆除了,气味消失了呢?我有能力把这些记忆完整地储存在我的感官里吗?
  还来不及解答这个问题,我已经扎起头发,戴上口罩手套,买了好几包垃圾袋,来到了老家门口。我觉得自己像个屠夫。我一一指着家里的东西,问婆婆:“这还要不要?”她的回答都是:“?当然要,这是。。。。。(回忆开始)”过了两个小时,我发现没有一样东西是她不要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事关重大的,譬如那个缺角的盘子,“是你小时候吃麦片的盘子,你都不记得了吗?”或那张传单,“是公公一个老朋友开画展的”垃圾桶,“是中兴百货刚开幕时,我跟你去买的啊!”是啊,什么冷血的人舍得丢掉我小时候吃麦片的盘子?
  回忆是生活态度
  因为父母早年决定各奔东西,我是跟祖父母一起长大的。从我能记事开始,我已经活在老人家的记忆里。回忆不只是他们的表达方式,也是生活态度。因为两岸相隔,他们的成长环境被剥除了,他们见不到亲人、见不到家乡,除了记忆,他们还能怎么对抗这种隔离呢?
  想法是感人的,但当我脑子再度浮出举抗议布条的画面,心肠就变硬了。我决定不用问她了。原则一,我心里想着,凡是以后还买得到的,就丢。原则二,生活中毫无用处的,也丢。我打电话给收二手书的茉莉书房,说我有些老书要捐给他们。回答是如果要他们来收,需要超过一百本。我说,应该有三千本以上。他们来人看了一眼,结果是动用了八个工人,搬了两卡车。
  除了书,还有各式各样的家具。那些家具都是我在拍二三十年代背景的戏里才会看到的。我打电话给一个做戏用道具的朋友,请他来收。他两手空空来了,进来看了不到五分钟,说要回去开卡车。我不知道他一共搬了几车走,我在忙着丢别的东西,但耳里倒是一直听到他的话外音,“天啊!还有啊!”
  家电在我们家出现算是晚的。小学时,我曾羡慕同学家有洗衣机,回来问婆婆,为何我们家没有?她的回答是,因为我们家有人洗衣服,而且衣服用机器洗容易坏。从小家里也没有看电视的习惯,公公的理论是“客人来家里是交流,不是来看电视的”。因为这样,家里晚上是无声的,婆婆画画,公公看书、写毛笔字,而我,我忘了我在干嘛,应该在发呆吧。但是曾几何时,我家成了有四台电视、四台录影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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