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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舞-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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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我还没看呢。”“我替你买下它。”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周承钰,你忘记我了。”“阁下是谁?”“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童马可,记得了吧?”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揭晓谜底吧。”他才说一个字“惠——”“慢着!”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睛瞪着他,“你,是你!”他用手擦擦鼻子,腼腆地笑。
  “是你呀。”他便是惠保罗那忠心的朋友,在我不愉快的童年百上加斤的那个家伙。
  “原来你叫童马可,童某,我真应该用咖啡淋你的头。”我站起来。
  他举起双手,状若议和,“大家都长大了——”“没有,我没有长大。”“周承钰,你一直是个小大人,小时候不生气,怎么现在倒生起气来。”“人会越活越回去,我就是那种人。”“周承钰——”我脸上立即出现一层寒霜,逼使他噤声。
  “承钰,你怎么在这里?”约翰追了出来,“我们约好在图书馆内等。”他马上看到童马可,沉下面孔,“这人给你麻烦?”我冷冷说:“现在还没有。”约翰转过头去瞪着马可。
  马可举起手后退,一溜烟跑掉。
  约翰悻悻同我说:“为什么老招惹这些人?”我怪叫起来,“招惹,你哪一只眼睛看见我同他们打交道?说话要公道点,我听够了教训。”掩起耳拔脚就逃。
  课也不上了,到家锁好门便自手袋取出那本软皮书。
  《红色丝绒秋千架子上的少女》。
  多么诡秘。
  几年之前,母亲来向傅于琛借钱,她曾冷冷地问他:你几时准备一个红色丝绒秋千架子?
  我打开书的第一页。
  电话铃响,门铃闹,天色渐渐转暗,全部不理,我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小说,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继而发青。
  才看了大半,已经躺在床上整个背脊流满冷汗。
  母亲竟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轻率浮佻地,不经意,但又似顺理成章,她侮辱我。
  她竟把那样的典故套在我的身上。
  从前虽然不原谅她,但也一直没有恨她,再少不更事,也明白到人的命运很难由自身抓在手中操纵,有许多不得已的事会得发生,但现在——现在真的觉得她如蛇蝎。
  一整夜缩在房角落,仿佛她会自什么地方扑出来继续伤害我。
  活着一日,都不想再看到她。
  永不,我发誓。
  那本书花了我好几个钟头,看完后,已是深夜。
  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加冰,喝一半,打电话找傅于琛。
  千言万语,找谁来说,也不过是他。
  电话响了很久,照说这边的深夜应是他们的清晨,不会没人接。
  终于听筒被取起,我刚想开口,听到一把睡得朦胧的女声问:“喂?”我发呆。
  会不会是马佩霞,以她的教养性格,不致在傅宅以这种声音应电话。
  “喂。”她追问:“哪一位?”我轻轻放下电话。
  然后静静一个人喝完了威士忌。
  没有人告诉过我,马利兰盛产各式花卉,尤其是紫色的鸢尾兰与黄色的洋水仙。
  大清早有人站在我门口等,手中持的就是这两种花。
  他是童马可。
  还不等他开口,我就说:“没有用,永不会饶恕你。”童君少年时代的倔劲又出现,“我只是来道歉的……”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
  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
  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
  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
  去找童君。
  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
  见是我,他非常意外。
  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我们可以谈谈吗?”“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今早我心情不好。”“看得出来。”“让我们找个地方说话。”“这是不是表示你已原谅我?”“不,我仍是妖女,令到惠某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而不顾。”“他已结婚,你知道吗?”“谁?”“惠保罗。”“真的,这么快?”“何止如此,他并且已做了父亲。”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
  “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童马可幽默地说,“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我笑出来。
  “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童马可说。
  “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我说。
  “少不更事,好打不平,”他说,“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我们走到校园坐下。
  “你有什么话同我说?”他慎重地问。
  “记得你借我的书?”“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他讶异。
  “不,想与你谈这本书。”他更奇,“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是。”“我还没有看它呢。”“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好好好,稍安毋躁。”“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开始。
  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
  不过他没有。
  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
  “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
  我说下去:“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脱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我不出声。
  “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裸体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童马可打个寒噤,“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我呆着一张脸。
  他温和地说:“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改天吧。”“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那么就随我去好了。”“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我恍惚地微笑,“你又何尝不是。”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
  “好,我送你回去。”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念哪一科”,“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生活好吗”等等。
  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
  车子到家门。
  童马可问:“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
  “不,他不是我的男友。”我说的是真话。
  “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
  约翰没有再教训我。
  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
  轮到我教训他,“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
  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
  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
  过一会儿他说:“承钰,你说得太对了。”我倒有丝欣喜,“谢谢你。”他低着头,“我同你,永远无法走在一起。”“我们可以做老朋友,大家五十岁的时候,把酒谈心。”他看我一眼,“但你会与别人结婚。”“结婚?约翰,我永远不会结婚。”“这个预言说得太早了。”“才不,我心里有数。”“我才永远不会结婚,家母对家父失望,非要在我身上找补偿,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成为她的敌人。”“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安全感。”约翰不再谈论他的家庭。
  “我又能比你好多少,约翰,你是知道的,姓周的女孩住在傅家……”“怎么会这么怪,”约翰问,“从没见过你父母。”“所以,”我耸耸肩,“我不是不想吃苦,但总得储存一点精力,留待将来用,否则自十多岁开始,挨一辈子,太没有味道。”“我去做咖啡。”过一会儿他自厨房探出头来,表情怪异,“承钰,你在垃圾桶里烧过什么?一大阵味道。”“烧了一本书。”“为什么烧?很危险。”“憎恨它。”约翰不再言语。
  我们各有烦恼,各有心事,何用多问。
  一整个学期,都没有与傅于琛联络上。
  他仿佛忘记了我。
  仿佛。
  傅于琛做得那么成功,连我都疑惑他也许是真的忘了我。
  即使收到电报,他的措辞也轻描淡写,而且还不是直接寄给我的,一贯先经过曾约翰。
  谁能怪我叫约翰“经理人。”经理人一日不等到下课,便来接我放学。
  同学照例起哄,“他来接她了,他来接她了,宝贝,我来带你回家,哈哈哈。”夹杂着口哨声。二十岁出头的洋小子依然十分幼稚,不过肯花时间来嘲弄同学,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示。
  我佯装听不见。
  应付任何事的最佳办法,便是装作听不见,对不起,我时运高,不听鬼叫。
  “什么事,约翰?”“傅先生下午来接你。”“下午,今天?”“飞机就到。”“接我回家,”我惊喜,“不用读书了?”约翰啼笑皆非,“你看你,一听到有机会躲懒,乐得飞飞的,心花怒放,不是,甭想了,是接你往意大利。”我更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去欧洲又何用他带领。”“是一位卡斯蒂尼尼先生要见你。”“是他,那个银色头发的可爱小老头,说得简单点,是我的第二任继父。他要见我,干么?”“我想傅先生会告诉你。”约翰说。
  “他几点钟到?”约翰看看手表,“这上下怕差不多了,来,同你去飞机场。”十分意外,难以置信,傅于琛终于肯来见我,还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仔细一想就释然,当然是为着别的男人,永远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不然他何必出现。
  他一个人来,马小姐没有随身跟着。
  尽量客观地看他,觉得他与我首次见到的傅于琛一点也没有不同,种种恩怨一幅一幅,在我脑海中闪过,不由得开口叫他:“付于心。”他抬起头来,眼光错综复杂,不知如何回答我。到底是个成年人,一下子恢复硬朗。
  当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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