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侏罗记-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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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玩意果然特别,不但阿岗觉得新鲜,楚天歌都吓了一跳。
  这是一只几乎有小臂长短的蝗虫!
  楚天歌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只可以称的上巨大的大蚂蚱,对黛说:“冈瓦纳大陆的虫子都这么大吗?”
  黛用手抓着蝗虫头上足有小指粗细的触角,拎了起来掂了掂重量,这才说道:“是啊,这还是小的呢!你不是已经见识过行军蚁的个头了吗?这种草原蝗虫是角族大草原的特产,王国的其他地方很少见到呢!它很美味哦!卡罗郡有家餐馆专门经营昆虫大餐,油炸草原蝗可是其中的主菜,这一只可以给咱们解解馋了。”
  三清在上!原来不是只有家乡人才什么都敢吃,侏罗纪种族也是吃的行家。
  听说把蚂蚱油炸了就着花生一起嚼,能吃出龙虾的味道来!
  楚天歌摸着下巴想起了一个流传在家乡的传言,可惜侏罗纪没花生,不然真得试试。(大家有条件可以试验下,哈哈哈……)
  “说起来,草蜢族在太古时代,还是虫族的王族呢。”黛转眼之间又曝了一个八卦出来。
  “你说啥?”楚天歌差点笑抽了,他指着黛手里的蝗虫问:“就这小玩意还是王族?虫族的战斗力这么低下吗?”
  黛却一脸认真的说:“太古草蜢族无论是从体型还是战斗力,都比现在的草蜢族高了太多。传说草蜢族在远古时代曾经建立了一个很强大的帝国,一度还曾经征服和统治过整个冈瓦纳。这些传说都是阿夫塞叔叔从远古遗迹里发掘出的壁画和文物上的雕刻里解读出的,估计有一定的根据。你知道不知道?草蜢又叫蝗虫,就是皇族虫类的意思。只是现在的草蜢族已经堕落成了流浪种族,变态、强盗、小偷和土匪的代名词。就连‘皇虫过境’这个表示草蜢族巡猎天下的赞美词语,也变成了一种贬低。”
  皇虫?皇虫过境?
  楚天歌彻底笑翻了。
  ……
  大家都被标题欺骗了吧?哈哈……楚天歌的第一追随者这章没能出来,因为大家没猜出来啊,大家努力猜猜,说不定这种战斗力超级强悍的虫族就马上出场了。提示一下,绝对不是“皇虫”!我书中的所有种族都是有原型存在的,绝对不是凭空编造。等抽空我把所有种族列个作品相关。绝对不比我心目中的神书《兽血沸腾》里面的种族少,而且全部各有特色,保证让大家过瘾。
  第一卷 蛮荒之旅—第四卷 王城风云
  第三十四章 窃蛋龙
  晚餐的“油炸草原蝗”虽然没能吃出龙虾味来,但是蚂蚱大腿里嫩白的虫肉,美味程度丝毫不下于大闸蟹,让楚天歌连呼好吃。转  载自  可惜太少,没能吃过瘾,而且这一天也没能发现能够捕猎的大型猎物,让楚天歌大感遗憾。
  今晚又是一个月圆之夜,这已经是楚天歌来到侏罗纪看到的第二次月圆。他燃起了一堆篝火,一边给黛讲“嫦娥奔月”的故事,一边把大剑抽出来细细的擦拭。
  这把大剑自从到了他手里,还没见过血呢。楚天歌决定趁夜里恐龙活跃的时间,去远处搜寻一下猎物。有阿岗在身边守护,黛的安危应该问题不大,而且黛还用他的血在马车上设置了一个禁锢法阵,一旦有危险,可以凭借禁锢法阵坚固的防御光幕来抵御一段时间。他和黛有心灵感应,一旦感应到危险,凭借走鳞的速度,也能够及时赶回来。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黛低声的念叨着这两句意味深长的诗句,体会着里面蕴含的滋味,良久叹了口气,幽幽的说道:“为了长生不老的梦想,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人,都会忍不住干些傻事的。其实何必呢?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一百年和一万年又有什么区别?”她自己就是不老不死的三只眼,没感到长生不老有多好,只是觉得麻烦。
  “呵呵……”楚天歌忍不住笑了,女人就是这么多愁善感的,什么时代都一样。他用力的抱了抱黛:“自己小心点,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发动禁锢法阵,然后用心灵感应通知我,我马上就赶回来。”又把阿岗抱起来亲了一口,塞到了黛的怀里,吩咐道:“阿岗,黛的安危就交给你了!记住,不许调皮!等老子回来,好好的让你大吃一顿。”阿岗伸出大舌头使劲舔了他两口,用力的点点大头。转载  自  这小东西是越来越聪明了。
  “泰克西!”楚天歌召唤出了走鳞,又不放心的看了黛一眼,黛笑着挥了挥手,说道:“早去早回,我和阿岗明天要吃新鲜的肉排,你别让我们失望!”
  “哈哈……我一定用美味塞满你和阿岗的小肚皮。”楚天歌仰天一笑,踏上走鳞,向着月亮升起的东方狂飙而去。
  选择这个方向,楚天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如果能够顺利猎杀到猎物,即使不能全带回来,第二天也可以赶过来继续补充,就算什么也没有发现,至少还可以探探路况。
  走鳞带着楚天歌无声无息的在大草原上狂飙,楚天歌把速度控制在六、七十迈左右,明月当空,四下视野极好,而且他被无之术洗礼后,不但获得了霸王龙力,连嗅觉和视觉也有了极大的提高,所以能望出极远。可惜飞行了大概有一个小时,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他不由有点着急,跟黛已经夸下了海口,真要是什么也猎不到,那可就丢人了。
  正在上火的时候,猛地发现远方有几个黑影在快速的奔跑,看样子是几只直立行走的恐龙!
  莫非是迅猛龙!楚天歌心里一喜,迅猛龙最喜欢成群结队的在圆月下狩猎。而且迅猛龙虽然很凶猛,但是对于楚天歌来说却是小菜一碟,看来今天的猎物就要到手了。
  楚天歌抽出背上的大剑,一催走鳞,用最快的速度向那群黑影冲去。转眼间就飞到了这群恐龙的面前。正要大开杀戒,却发现猎物并不是迅猛龙!
  这群恐龙数量有五六只,身高都在两米左右,身材和迅猛龙相似,只是头部却长了一个大大的鸟喙状嘴,在鸟嘴的上方还隆起了一个高高的角状冠,浑身覆盖着脏兮兮的细小茸毛,前肢都抱着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后肢是一双巨大的鸟爪,整个样子活像个刚长毛的超级大鸵鸟!
  这是几只窃蛋龙!
  楚天歌乐了。窃蛋龙,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偷窃恐龙蛋的恐龙。这就相当于侏罗纪时代的人贩子,不过人贩子是偷去卖,它们是偷来吃。看来这几只盗蛋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偷了几只恐龙蛋,正在逃跑。这龙蛋的个头还挺大,估计是大型恐龙的蛋,这下好了!先把这几只窃蛋龙拿下,然后明天赶到这里再抓头大的。
  明天的早餐就吃龙肉炒龙蛋吧!楚天歌一催走鳞,就拦在了窃蛋龙的面前。
  这几只窃蛋龙正鬼鬼祟祟的奔跑,猛地眼前一花,一个彪悍的身影出现在眼前,手里还攥着一把明晃晃的巨剑,窃蛋龙的胆子比禽龙还小,一见之下立刻炸了群,四散而逃。
  楚天歌的双手大剑在龙力的驱使下,被他单手抡成了风车一样,脚下的走鳞加速追上了一只最大的,剑光一闪,一只硕大的鸟头就飞向了天空。因为速度太快,窃蛋龙的身躯甚至还跑出了十几米远,摇晃了两下后轰然倒地,细长脖颈颤抖着,从顶端的洞里喷出了大量的鲜血,两只巨大的鸟爪对着天空痉挛般的踢蹬了几下,这才咽了气。
  前肢抱着的龙蛋被甩出了老远,“咕噜噜”的滚入了一丛茂密的灌木里。幸亏地上都是茂盛的野草,不然弄不好就摔碎了!
  剩下的几只窃蛋龙见同伴被杀,立刻尖叫着玩命逃跑。窃蛋龙的速度在恐龙里算是很快的了,至少不比后世的鸵鸟差。可惜它们碰到的是楚天歌这个猛男,拥有冈瓦纳大陆上速度最快的凭依兽做召唤兽的变态。
  楚天歌催动走鳞对窃蛋龙展开了追杀,不过他这次他没在杀戮,而是追上一只就伸手抓个活的,用绳子绑住两只鸟爪。因为他突然想到都杀了不但不好拿,肉还容易变质,还不如抓起来,随时可以宰杀。
  一共五只窃蛋龙,跑的最远的那只也不过是跑出了一公里就被他活捉了回来。楚天歌一边把它们挨个捆好,一边庆幸自己带了绳子出来。不然这么多只“大鸵鸟”还真不好带回去。把窃蛋龙捆成了一串,楚天歌这才放心的去搜寻被窃蛋龙丢下的恐龙蛋。
  先探手进灌木丛里摸索被丢掉的第一只蛋,抓在手里沉甸甸的,可是手感却很粗糙。楚天歌隐隐觉得不对,等拿出来一看,原来这根本不是什么恐龙蛋,而是一个篮球那么大的泥团,泥团里还夹杂着大量的碎草屑。
  我靠!这只傻鸟,偷半天偷了个“泥蛋”,害的老子白高兴了半天,看来杀你杀的不屈。楚天歌骂骂咧咧的把泥团丢在地上,起身前去寻找另外四只恐龙蛋,结果差点把鼻子气歪了。
  所有的恐龙蛋都不是真的,全是***泥土和草屑团成的“混蛋”!
  日你大爷的!楚天歌折了一根灌木,劈头盖脑的把四只窃蛋龙一顿好抽。
  抽着抽着忽然感觉不太对劲,按理说窃蛋龙等于是专业偷蛋贼,不能犯这样明显的错误啊?难道这几个泥蛋是一种我不认识的恐龙蛋?
  楚天歌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把所有的泥蛋集中到一起,研究了半天也摸不着头脑。最后干脆把五只泥蛋用衣服包了起来,背在了背上,等回去问问黛,看看这几只泥蛋到底是什么?
  ……
  虫族追随者跟这几只泥蛋有关系,大伙继续猜,答案下章揭晓,我都快迫不及待了。您呢?
  还有,窃蛋龙其实不偷蛋的,它们只孵蛋。另外,据说窃蛋龙的食物是软体动物,软体!这是一个重要提示。
  第一卷 蛮荒之旅—第四卷 王城风云
  第三十五章 泥球的真面目
  楚天歌背上背着泥蛋,肋下夹着死掉的窃蛋龙;手里还牵着一串活蹦乱跳的,操纵着走鳞慢悠悠的回了宿营地。样子神似一个赶集归来的乡下老头。
  远远的看到了宿营地的篝火在旺盛的燃烧着,黛的身影还在火堆边忙碌,估计是在给楚天歌缝补衣裳。楚天歌穿衣服特别费,一件新衣服穿不了两天就东一个口子,西一个洞的,自己还不知道怎么刮的。每次都气的黛恨不能拿针狠狠的扎他两下解解恨。
  距离越来越近,楚天歌的超强视力发挥了作用,看到黛果然是在就着火光给自己缝衣服,心里十分感动,眼睛都有点湿润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样的老婆到什么地方去找?反正在后世这样的完美女人几乎已经绝种了,没想到让楚天歌在亿万年前的侏罗纪给碰到了一个。
  老天待俺真的不薄!
  楚天歌好好的唏嘘了一把。然后赶紧的收敛情绪,高声对黛喊了道:“我回来了!”
  黛站起身来,冲着大步走到火堆旁的楚天歌嫣然一笑,柔声说道:“回来啦!让我看看猎到了什么?咦,是‘覆羽龙’啊!不错不错,还有四只活的?哈!以后有鲜蛋吃了!”
  “啥?覆羽龙?”楚天歌诧异的把窃蛋龙放到火堆旁,疑惑的问道:“不是窃蛋龙吗?”
  “什么窃蛋龙,那是世人对它们的误会。”黛接过楚天歌手里的绳子,栓到了大车上,笑嘻嘻的说道。
  “误会?”楚天歌指了指害怕的拥挤成一堆的窃蛋龙,惊讶的问:“难道它们不是靠偷恐龙蛋为生的?”
  “怎么可能呢?”黛走过来拿起缝补好的衣服一边在楚天歌身上比划,一边解释:“覆羽龙喜欢跟野生原角龙杂居在一起,因为原角龙喜欢吃植物的根茎,经常挖掘泥土,而覆羽龙喜欢吃的昆虫和昆虫的幼虫,就被原角龙一起翻出来了。而且原角龙是很古老的种类,下了蛋以后就摆在窝里任凭蛋自己孵化,成功率极低。而覆羽龙恰恰是最喜欢孵蛋的龙类,经常帮助原角龙孵化龙蛋。因为远古时代人们对世界了解的不够,经常看到覆羽龙在原角龙的龙蛋附近出没,以为是在偷原角龙的蛋,所以把它们称呼做窃蛋龙,其实全是误会。阿夫塞叔叔发现了这件事情的真相,于是写了一份报告提交给了王国的长老院,把覆羽龙和原角龙这种奇妙的关系,称之为共生。两个种族互相帮助,竟然各取所需,种群变得非常繁荣!这个事实轰动了整个龙族。”
  黛停顿了一下,咬断了一根线头,然后继续说道:“恐龙的繁殖力一直十分低下,导致龙族的肉食供应一直不充足。现在发现了覆羽龙和原角龙之间的这种关系,国王下令把覆羽龙和原角龙放在一起饲养,结果原角龙成功的大量繁殖,一举解决了王国的肉类供应,而覆羽龙的雌龙每天都能下一枚蛋,也成了龙族主要的蛋类食物来源。人们从此抛弃了严重歪曲事实的‘窃蛋龙’这个名字,改名为覆羽龙。阿夫塞叔叔那时候还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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