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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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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度而食也。言“去卫地,如鲁地”,盖始入降娄之初耳。
 
  於是有灾,鲁实受之。灾发於卫,而鲁受其馀祸。其大咎,其卫君乎,鲁将上卿。”八月卫侯卒,十一月季孙宿卒。○咎,其九反。公曰:“《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感日食而问《诗》。 
  '疏'“诗所”至“不臧”。○正义曰:“《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注云:“日为君,辰为臣。辛,金也。卯,木也。又以卯侵辛,故甚恶也。”又云:“彼月而食,则为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诗》作“此”,此云“彼”者,师读不同也。
 
  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谪,谴也。○谪,直革反。谴,遣战反。 
  '疏'“对曰”至“之灾”。○正义曰:士文伯缘公之问,设劝戒之辞,言人君为政不善,可以感动上天,则自取谴责於日月之灾。以日食之灾,由君行之所致也。《昏义》云:“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天子治阳道,后治阴德。”是故男教不修,阳事不得,適见於天,日为之食。妇顺不脩,阴教不得,適见於天,月为之食。”此传彼记皆是劝戒辞耳。日月之会,自有常数。每於一百七十三日有馀,则日月之道一交,交则日月必食。虽千岁之日食,豫筭而尽知,宁复由教不脩而政不善也?此时周室微弱,王政不行,非复能动天也。设有天变,当与天下为灾,何独卫君、鲁卿当其名也?若日食在其分次,其国即当有咎,则每於日食必有君死,岂日食之岁,常有一君死乎?足明士文伯言卫君、鲁卿之死,不由日食而知矣。人君者,位贵居尊,志移心溢,或淫恣情欲,坏乱天下。圣人假之神灵,作为鉴戒。夫以昭昭大明,照临下土,忽尔歼亡,俾昼作夜,其为怪异,莫斯之甚。故鸣之以鼓柝射之以弓矢。庶人奔走以相从,啬夫驰骋以告众。降物辟寝以哀之,祝币史辞以礼之。立贬食去乐之数,制入门废朝之典。示之以罪已之宜,教之脩德之法。所以重天变,警人君也。天道深远,有时而验,或亦人之祸衅,偶相逢,故圣人得因其变常,假为劝戒。知达之士,识先圣之幽情;中下之主,信妖祥以自惧。但神道可以助教,不可专以为教。神之则惑众,去之则害宜。故其言若有若无,其事若信若不信,期於大通而已。世之学者,宜知其趣焉。
 
  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择贤人。二曰因民,因民所利而利之。三曰从时。”顺四时之所务。 
  晋人来治杞田,前汝叔侯不尽归,今公適楚,晋人恨,故复来治杞田。○复,扶又反;下复伐同。 
  '疏'注“前汝”至“杞田”。○正义曰:下云“君之在楚,於晋罪也”,知晋人以此故,复来治杞田也。宋之盟云,晋楚之从交相见,今复恨者,於时不免楚意为此盟耳,私心不欲诸侯向楚,又无辞可以禁之,故内怀恨而治其田。
 
  季孙将以成与之。成,孟氏邑,本杞田。谢息为孟孙守,不可。谢息,僖子家臣。○为,于伪反,注及下为杞同。守,手又反,下守臣同。曰:“人有言曰,虽有挈瓶之知,守不假器,礼也。挈瓶,汲者,喻小知。为人守器,犹知不以借人。○挈,若结反。瓶,蒲丁反。之知音智,注小知同。汲音急。借,子夜反。夫子从君,而守臣丧邑,夫子,谓孟僖子,从公如楚。○丧,息浪反。虽吾子亦有猜焉。”言季孙亦将疑我不忠。○猜,七才反。季孙曰:“君之在楚,於晋罪也。言晋罪君之至楚。又不听晋,鲁罪重矣。晋师必至,吾无以待之,不如与之,间晋而取诸杞。侯晋间隙,可复伐杞取之。○间如字,注同。吾与子桃,鲁国卞县东南有桃虚。○虚,起居反。成反,谁敢有之,是得二成也。鲁无忧,而孟孙益邑,子何病焉?”辞以无山,与之莱、柞,莱、柞,二山。○莱音来。柞,子洛反,又音昨。乃迁于桃。谢息迁也。晋人为杞取成。不书,非公命。 
  楚子享公于新台,章华台也。使长鬛者相,鬛,须也,欲光夸鲁侯。○鬛,力辄反。相,息亮反。须音须。夸,苦华反。 
  '疏'“使长鬛者相”。○正义曰:吴楚之人少须,故选长鬛者相礼也。
 
  好以大屈。宴好之赐。大屈,弓名。○好,呼报反,注同。屈,居勿反。大屈,弓名。服同,又云大曲也。贾云宝金,可以为剑,出大屈也。 
  '疏'注“大屈,弓名”。○正义曰:贾逵云:大屈,宝金,可以为剑。大屈,金所生地名。服虔云:一曰大屈,弓名。《鲁连书》曰:楚子享鲁侯於章华之台,与大曲之弓,既而悔之。蒍启彊见鲁侯,鲁侯归之大屈。即大曲也。
 
  既而悔之。薳启彊闻之,见公。公语之,拜贺。公曰:“何贺?”对曰:“齐与晋、越欲此久矣。寡君无適与也,而传诸君,君其备御三邻。言齐、晋、越将伐鲁而取之。○见,贤遍反。语,鱼据反。適,丁历反。传,直专反。慎守宝矣,敢不贺乎?”公惧,乃反之。传言楚灵不信,所以不终。 
  郑子产聘于晋。晋侯疾,韩宣子逆客,私焉。私语。曰:“寡君寝疾,於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晋所望祀山川,皆走往祈祷。○祷,丁老反,又于报反。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羽山在东海祝其县西南。○瘳,救留反。黄熊音雄,兽名,亦作能,如字,一音奴来反,三足鳖也。解者云,兽非入水之物,故是鳖也。一曰既为神,何妨是兽。案《说文》及《字林》皆云,能,熊属,足似鹿。然则能既熊属,入为鳖类。今本作能者,胜也。东海人祭禹庙,不用熊白及鳖为膳,斯岂鲧化为二物乎?殛,纪力反,诛也;本又作极,音义同。鲧,古本反,下注同。 
  '疏'“今梦”至“寝门”。○正义曰:诸本皆作熊字。贾逵云:“熊,兽也。”《说文》云:“熊,兽,似豕,山居,冬蛰。”《释兽》云:“罴如熊,黄白文。”孙炎引《书》云:“如熊如罴”,则熊似罴似豕之兽,即今之所谓熊是也。《释兽》又云:“熊虎丑,其子狗。”李巡曰:“熊虎之类,其子名狗。”则熊兽似虎,非熊也。又《释鱼》云:“鳖,三足能。”樊光曰:“鳖皆四足,今三足,故记之。”彼是鳖之异状。张衡《东京赋》云:“能鳖三趾。”梁王云:“鲧之所化,是能鳖也。若是熊兽,何以能入羽渊?但以神之所化,不可以常而言之。若是能鳖,何以得入寝门?先儒既以为兽,今亦以为熊兽。”是也。汲冢书《琐语》云:晋平公梦见赤熊闚屏,恶之,而有疾,使问子产。言闚屏墙,必是兽也。张叔《皮论》云:“宾爵下革,田鼠上腾。牛哀虎变,鲧化为熊。久血为磷,积灰生蝇。”傅玄《潜通赋》云:“声伯忌琼瑰而弗占兮,昼言诸而暮终。嬴正沈璧以祈福兮,鬼告凶而命穷。黄母化而鼋兮,鲧变而成熊。”二者所韵不同。或疑张叔为“能”。著作郎王劭云:“古人读雄与熊者,皆于陵反,张叔用旧音,傅玄用新音。张叔亦作‘熊’也。”案《诗·无羊》与《正月》及襄十年卫卜御寇之繇,皆以“雄”韵“陵”,劭言是也。
 
  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鲧,禹父,夏家郊祭之,历殷、周二代,又通在群神之数,并见祀。○夏,户雅反,注夏下同。 
  '疏'注“鲧禹”至“见祀”。○正义曰:《祭法》云:“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言郊祭天,而以鲧配。是“夏家郊祭之”也。殷、周二代,自以其祖配天。虽复不以鲧配郊,鲧有治水之功,又通在群神之数,并亦见祀。通夏世为“三代祀之”也。《祭法》又曰:“夫圣王之制祀也”。“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鲧鄣鸿水而殛死,禹能脩鲧之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是言鲧有大功,而历代祀之也。《祭法》又云:“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家语》:子羔问曰:“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虞夏祖宗异代者,孔子曰:“殷周祖宗,其庙可以不毁,则其他所祖宗者,功德不殊,虽在异代,亦可以无疑矣。”周人爱召公,犹敬其树,“况祖宗其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庙哉!”
 
  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言周衰,晋为盟主,得佐天子祀群神。 
  '疏'注“言周”至“群神”。○正义曰:《祭法》曰:“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然则鲧非晋地之神,晋人不合祭之也。但周室既衰,晋为盟主,得佐助天子祭祀群神,故不祀鲧而鲧为宗也。《晋语》说此事云:“昔者鲧违帝命,殛之于羽山,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举之。夫鬼神之所及,非其族类,则绍其同位”,“今周室少卑,晋实继之,其或者未举夏郊邪?宣子以告,祀夏郊,董伯为尸,五日,晋侯疾间”。是言晋当继周,得佐天子祀群神也。僖三十一年传云:“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卫之罪也。”“杞、鄫何事?”然则杞是夏后,自当祀相。卫不祀相,而晋祀鲧者,相无功,唯子孙当祀。鲧则列在祀典,天子祀之,故晋继周祀鲧也。
 
  韩子祀夏郊。祀鲧。 
  '疏'“祀夏郊”。○正义曰:言祀夏家所郊者,故注云“祀鲧”。
 
  晋侯有间,间,差也。○差,初卖反。赐子产莒之二方鼎。方鼎,莒所贡。 
  '疏'“方鼎”。○正义曰:服虔云:“鼎三足则圆,四足则方。”
 
  子产为丰施归州田於韩宣子,丰施,郑公孙段之子。三年,晋以州田赐段。○为,于伪反,下为初言同。曰:“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於君,私致诸子。”此年正月,公孙段卒。○夫音扶。任音壬,下同。宣子辞。子产曰:“古人有言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荷,担也。以微薄喻贵重。○析,星历反。荷,本亦作何,河可反,又音荷。担,丁甘反。施将惧不能任其先人之禄,其况能任大国之赐?纵吾子为政而可,后之人若属有疆埸之言,敝邑获戾,恐后代宣子者,将以郑取晋邑罪郑。○若属音烛。疆,居良反。埸音亦。而丰氏受其大讨。吾子取州,是免敝邑於戾,而建置丰氏也。敢以为请。”传言子产贞而不谅。 
  '疏'注“传言”至“不谅”。○正义曰:“贞而不谅”,《论语》文也。贞,正也。谅,信也。段受晋邑,卒而归之,正也。知宣子欲之,而言畏惧后祸,是不信也。
 
  宣子受之,以告晋侯。晋侯以与宣子。宣子为初言,病有之,初言,谓与赵文子争州田。以易原县於乐大心。乐大心,宋大夫。原,晋邑,以赐乐大心也。 
  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则皆走,不知所往。襄三十年,郑人杀伯有。言其鬼至。铸刑书之岁二月,在前年。或梦伯有介而行,介,甲也。介音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驷带助子晳杀伯有。壬子,六年三月三日。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公孙段,丰氏党。壬寅,此年正月二十八日。 
  '疏'注“公孙段,丰氏党”。正义曰:刘炫云:“段即丰氏,当言驷氏党,字之误。”以规杜氏。今知非者,段为丰氏,传有明文。杜既注传,无容不委。盖后人转写之误。刘君虽规,未必是杜之失。
 
  及壬子,驷带卒。国人益惧。齐、燕平之月,此年正月。壬寅,公孙段卒,国人愈惧。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洩及良止以抚之,乃止。公孙洩,子孔之子也。襄十九年,郑杀子孔。良止,伯有子也,立以为大夫,使有宗庙。○洩,息列反。子大叔问其故。子产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大叔曰:“公孙洩何为?”子孔不为厉,问何为复立洩。○复,扶又反。子产曰:“说也,为身无义而图说。伯有无义,以妖鬼故立之。恐惑民,并立洩,使若自以大义存诛绝之后者,以解说民心。○说如字,下及注同,徐始锐反。 
  '疏'“子产”至“图说”。○正义曰:言立公孙泄者,所以解说民心也。伯有作乱而死,不应立其后祀。今立良止,民必怪之,为伯有之身无义立后,而图谋自解说於民也。解说者,以子孔、良霄俱被诛杀,今并立二人,言若国家自以大义存诛绝之后,不为妖鬼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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