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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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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传不显其名,为非卿故也。襄十六年溴梁之会,经书“戊寅,大夫盟”。传云:“於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甯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於时会上,郑之下有曹、莒、邾、薛、杞,而小邾之大夫最处其下,举小邾而上包之。此盟郑人之下,有齐、曹、邾、薛、鄫,俱是大夫。齐最在上,举齐而下总之。止为齐若是卿,则合言名氏。此会非卿,故举齐也。
 
  卿不书,匮盟也。於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匮盟”。匮,乏也。 
  '疏'注“匮,乏也”。○正义曰:私窃为盟,盟终不固,此盟是匮乏之道也。传既言“匮盟”以解经,又自解名曰“匮盟”之意:於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此是匮乏之盟也。诸侯之卿窃与楚盟,而仲尼贬之,言其不应背晋,故责之也。责诸侯之背晋,是成晋为盟主也。哀十二年“公会吴于橐皋”,吴子请盟,公不欲,使子贡辞之,而私与卫侯、宋皇瑗盟。彼畏吴而窃相与盟,不贬者,不与吴为盟主,言其私盟可许。但鲁自畏吴,不书其盟,其情无可责也。《释例》曰:“诸侯畏晋而窃与楚盟,书盟而贬其卿,此所以成晋为盟主也。吴之彊大,始於会鄫,终於黄池。凡三会、三伐、三盟,惟书会、伐而不书盟者,吴以盟主自居,而行其夷礼。礼仪不典,则盟神不蠲,非所以结信义,昭明德,故不录其盟,不与其成为盟主也。既不与吴之为盟主,则宋、鲁、卫三国私盟可许,故无贬文。”是也。若然,僖二十一年,“公会诸侯盟于薄”,二十七年,“公会诸侯盟于宋”,彼二者皆显与楚盟,并无贬责。此窃与楚盟而贬之者,当僖公之时,齐桓既卒,晋文未兴,中国无伯,唯彊是与,虽远共楚盟,无所可责;此时晋为盟主,堪率诸侯,私窃为盟,心实畏晋,故贬之耳。然诸侯之卿畏晋,容可贬之,楚之彊盛,恒与晋敌,非是畏晋,卿亦贬者,楚既彊盛,应显然作盟,今私窃受盟,不敢宣露,非是畏晋之义,且成晋为伯,事须贬楚。
 
  蔡侯、许男不书,乘楚车也,谓之失位。乘楚王车为左右,则失位也。卿不书,则称人。诸侯不书,皆不见经,君臣之别。○见,贤遍反。别,被列反。 
  '疏'注“乘楚”至“之别”。○正义曰:小国之从大国,其征伐也,皆自乘其车,自率其军。至战陈之时,与同出力耳。此二君弃巳之车,乘楚之乘,乃为楚王左右,则是失位。既失其位,非复国君,故侵与盟会,并皆不序。经书“楚师、郑师侵卫”,於时蔡、许在矣,“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蔡、许亦在也,及盟,又蔡、许之君在焉。侵也,会也,盟也,三事并失其位,经悉不书,故传於盟下释之,明上“侵卫”、“会蜀”皆失位也。旧说诸侯之贬亦书为“人”,杜意谓诸侯之贬不至於“人”,故因此而又明之,“卿不书,则称人”。诸侯不书,则全不见经,此是君臣之别,明贬诸侯无称“人”之法也。
 
  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许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於诸侯,况其下乎?《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诗·大雅》。言在上者勤正其位,则国安而民息也。攸,所也。塈,息也。○解,佳卖反。塈,许器反。 
  '疏'“诗曰”至“攸塈”。○正义曰:此《大雅·假乐》之篇。
 
  其是之谓矣。” 
  楚师及宋,公衡逃归。臧宣叔曰:“衡父不忍数年之不宴,宴,乐也。○数,所主反。乐音洛。以弃鲁国,国将若之何?谁居?后之人必有任是夫!国弃矣。”居,辞也。言后人必有当此患。○居音基。任音壬。夫音扶。是行也,晋辟楚,畏其众也。君子曰:“众之不可巳也。大夫为政,犹以众克,况明君而善用其众乎?《大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者,众也。”《大誓》,《周书》。万亿曰兆。民离则弱,合则成众。言殷以散亡,周以众兴。 
  '疏'“大誓”至“众也”。○正义曰:《泰誓》云:“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此言“《大誓》所谓”者,引其意,非本文也。
 
  晋侯使巩朔献齐捷于周,王弗见,使单襄公辞焉,曰:“蛮夷戎狄,不式王命,式,用也。○捷,在妾反。淫湎毁常,王命伐之,则有献捷,王亲受而劳之,所以惩不敬,劝有功也。兄弟甥舅,侵败王略,兄弟,同姓国。甥舅,异姓国。略,经略法度。○湎,面善反。劳,力报反。败,必迈反。王命伐之,告事而已,不献其功,所以敬亲昵,告伐事而不献囚俘。○昵,女乙反。禁淫慝也。淫慝,谓虣掠百姓,取囚俘也。○慝,他得反。虣,本又作暴,薄报反。掠音亮。今叔父克遂,有功于齐,克,能也。而不使命卿镇抚王室,所使来抚余一人,而巩伯实来,未有职司於王室,巩朔,上军大夫,非命卿,名位不达於王室。又奸先王之礼。谓献齐捷。○奸音干。余虽欲於巩伯,欲受其献。其敢废旧典以忝叔父?夫齐,甥舅之国也,而大师之后也,齐世与周昏,故曰甥舅。○大音泰。宁不亦淫从其欲以怒叔父,抑岂不可谏诲?”士庄伯不能对,庄伯,巩朔。○从,子用反,本亦作纵。王使委於三吏,委,属也。三吏,三公也。○三公者,天子之吏也。 
  '疏'注“三吏三公也”。○正义曰:《曲礼》云:“五官之长曰伯”,其摈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郑玄云:“谓三公也。”是三公称吏,故知“三吏,三公也”。
 
  礼之如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降於卿礼一等。王以巩伯宴,而私贿之,使相告之曰:“非礼也,勿籍。”相,相礼者。籍,书也。王畏晋,故私宴贿以慰巩朔。○相,息亮反,注同。 
  '疏'“礼之”至“一等”。○正义曰:如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则不得依献捷之礼。其献捷之礼,王待之必重於告庆之礼。巩朔,晋之上军大夫也,纵使得如献捷之礼,亦当降卿礼一等。传言“降於卿礼一等”,以见下待巩朔不失常也。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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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宋、卫未葬,而称爵以接邻国,非礼也。) 
  '疏'注“宋卫”至“礼也”。○正义曰:僖九年传曰“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公侯曰子”。传因未葬而发在丧之例。是先君未葬,嗣君不得称爵以会诸侯也。知非逾年得成君者,文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彼王既逾年矣,犹不得称王命臣,知诸侯虽则逾年,但是未葬,不得称爵以接邻国,正以王不命,臣明知其非礼也。
 
  辛亥,葬卫穆公。无传。 
  二月,公至自伐郑。无传。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无传。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书三日哭,善得礼。宗庙,亲之神灵所冯居,而遇灾,故哀而哭之。○冯,皮冰反。 
  '疏'注“三年”至“哭之”。○正义曰:《公羊传》曰:“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其言三日哭何?庙灾,三日哭,礼也。”《穀梁传》曰:“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谥,恭也。”二《传》皆以新宫为宣宫,三日哭为得礼,故杜依用之。宣公以其十八年冬十月薨,至二年十月而大祥,祥而禘祭,神主新始入庙,故谓之新宫。《礼·檀弓记》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郑玄云:“谓人烧其宗庙新宫。火,人火也。”《记》称“新宫火”者,指此“新宫灾”耳。传例曰:“天火曰灾,人火曰火。”三家经、传有五字,皆为灾。郑玄以为人火,虽非其义,要天火、人火,其哭皆当三日,是其善得礼也。哀三年桓宫、僖宫灾,不言哭,而此言三日哭者,《释例》曰:“新宫者,宣公之庙,父庙也。谅闇始阕,而遇天灾,故感而哭之以致哀,异於馀庙也。”
 
  乙亥,葬宋文公。无传。七月而葬,缓。 
  夏,公如晋。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 
  公至自晋。无传。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棘,汶阳田之邑,在济北蛇丘县。○蛇,以支反,一音如字。 
  大雩。无传。以过时书。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赤狄别种。○廧,在良反。咎,古刀反。种,章勇反。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 
  '疏'“及荀庚盟”。○正义曰: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鲁之微者及之也。此言及荀庚盟,及孙良夫盟,十一年及郤犨盟,皆是公自及之,非臣及之也。知者,僖二十八年传“晋栾枝入盟郑伯”,襄十一年传“晋赵武入盟郑伯”,“郑子展出盟晋侯”,臣对君者,皆君自与盟,知此使来,亦公自与盟也。上言来聘,盟又不地,盟於国都,公亲可知,故不言公。
 
  丁未,及孙良夫盟。先晋后卫,尊霸主。 
  郑伐许。无传。不书将帅,告辞略。○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疏'“传不书”至“辞略”。○正义曰:直举国名,传无其说,知是告辞略,故史异文耳。贾逵云:“郑,小国,与大国争诸侯,仍伐许。不称将帅,夷狄之,剌无知也。此年夏,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明年冬,郑伯伐许,先后并无贬责,何独此伐偏剌之?
 
  【传】三年,春,诸侯伐郑,次于伯牛,讨邲之役也。(伯牛,郑地。邲役在宣十二年。)遂东侵郑。(晋潜军深入。)郑公子偃帅师御之,(偃,穆公子。)使东鄙覆诸鄤,(覆,伏兵也。○覆,扶又反,注同。鄤,亡袁反,又莫于反;徐,武旦反,一音万。)败诸丘舆。(鄤、丘舆,皆郑地。晋偏军为郑所败,故不书。)皇戍如楚献捷。 
  夏,公如晋,拜汶阳之田。前年晋使齐归鲁汶阳田故。 
  许恃楚而不事郑,郑子良伐许。 
  晋人归楚公子穀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邲之战,楚获知罃。於是荀首佐中军矣,荀首,知罃父。故楚人许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以血涂鼓为衅鼓。○胜音升,下注同。俘,芳夫反。馘,古获反。衅,许觐反。 
  '疏'注“以血”至“衅鼓”。○正义曰:《说文》:“衅,血祭也。”《礼·杂记》衅庙之礼云:“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衅庙,以血涂庙,知衅鼓,以血涂鼓也。
 
  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王曰:“然则德我乎?” 
  '疏'“然则德我乎”。○正义曰:德加於彼,彼荷其恩,故谓荷恩为德。《论语》“以德报德”,传称“王德狄人”,皆是也。
 
  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纾,缓也。○纾音舒。各惩其忿,以相宥也。宥,赦也。○惩,直升反。宥音又。两释累囚,以成其好。累,系也。○累,力谁反。好,呼报反,下同。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言二国本不为己。○与音预。为,于伪反。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曰:“虽然,必告不穀。”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於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戮其不胜任。○任音壬,下“亦不任”同。 
  '疏'“死且不朽”。○正义曰:怀荷君恩,身虽死而朽腐,此恩不朽腐也。死尚不朽,以示其至死不忘也。
 
  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称於异国君曰外臣。首其请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君不许戮。而使嗣宗职,嗣其祖宗之位职。次及於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遇楚将帅。○彊,居良反。将,子亮反。帅,所类反。其弗敢违,违,辟也。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秋,叔孙侨如围棘,取汶阳之田。棘不服,故围之。侨如,叔孙得臣子。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讨赤狄之馀焉。宣十五年,晋灭赤狄潞氏,其馀民散入廧咎如,故讨之。 
  '疏'注“宣十”至“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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