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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撸谀抢锊狻赣形镉性颉沟闹刃颍槐赜幸桓鲆庵荆谀抢镏富影才牛岳蛭铩1咎迓勰耸且恢中紊涎У摹赶妊槁邸梗╝PrioriArgument)。照此学说,宇宙间必有一位客观存在的上帝。这种论证,通常认为凡不属「后天论」(aposteriori)的都属于这一类的论证,不是「从果到因」,而是用其他不同方式来立论。其主要的学说,可用以下各家作代表,兹分论之:
一、安瑟伦氏(Anselm)他认为实际存在的,乃比存在我们心里的为大。他认为否认上帝的存在,乃为一件不可能的事,因为上帝乃为最高的真理,最高的实有,最高的良善;宇宙间一切真理与良善,乃是从他彰显出来。因此,上帝的存在,乃是必然的。人人既知有上帝,则他必承认上帝的存在。若说一个必然存在的「实有」(Being)是不存在的,乃是背性悖理的想法。但是为什么心里的意念,会成为必有的真实,此说没有圆满的论证。二、笛卡儿(Descartes)
世人都有一个无限完善的「实有」的观念。我们都是有限的,这种意念,不可能起自我们;与我们有交情的人,也是有限的,这种无限之感,也不可能起自我们周围的人。这必起自上帝,因此我们必假定有上帝的存在。虽然我们有许多并无其事的构想或意念,但这些思念,乃出自己心的任意的妄想,且人人不同。而上帝的存在乃是必然的,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所共有,无可避免的。既有此意,自必有其相应的「实有」。笛卡儿藉三角形为例,以说明他的道理。他说,一个三角形,乃等于两个直角。但笛氏的说法,乃是比拟不伦。康德(Kant)用哲学的说法来解释此事,他说倘使拿去了受词,便没有主词。说三角形的角乃等于两个直角,仅为分析其主词。仅是说明三角形是什么,乃是一种分析的意见。但是如果拿去了三角形的等式,便没有三角形。照综合的意见,则必有物加在主词以外,这才有实际的存在物,而非主观的分析,乃为言之有物。我们虽可推论,一个完善的「实有」,必是有智慧的,良善的,但并非真有其物;因为一个实体必在意念之上加其所言之物。观此,则笛卡儿和安瑟伦的论证,仅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一则推论有神,以说明其意念;一则强调实体即在他们意念之内。安瑟伦的论证乃和笛卡儿所引三角形的说法相同。倘使没有三只角,便不能想三角形;同理,倘使上帝不是真正存在,便不能想上帝。虽是有些人会这样想法,但并非一般人都如此想。三、克拉克(Dr.SamuelClarke)氏为纯正哲学家(metaphysician),亦为数学家、语言学家,于一七○五年刊印他的名著《上帝的属性与实有的明证》一书。从上帝的「实有」而说,他的论证乃是先验的(apriori)。没有必然存在之物,但可想像没有实体之物。吾人既可想像世界没有实体之物,所以世界并非必有其存在,亦非永恒的。可是我们却不能想像,不存在的空间及持续性,因此空间及持续性乃是必有的,而且无限的。但是空间和持续性没有实体,因此必定要一个永恒的必有的实体——此即上帝。这种论证充其量仅仅给我们某种必然与无限东西的意念。但要决定这永恒的实体到底是什么,他有何种属性,则必然要讲现象的世界,则其论证变为后天的(aposteriori)。因此他的论证不是先验的(apriori),便遭受反对。此说乃从时间空间来推论实体存有的存在。
四、顾商(Cousin)查氏为法人,照法文,应读「顾商」,非「柯信」。顾氏在其所著《心理学原理)一书中,反覆的讲,用不同的方式,讲同一个论证。他说,无限的意念,乃在有限里面。两者乃缺一不可。这两种意念,在逻辑上乃是相关的,而在前后的程序上,有限的与不完善的乃是在先;但事实上却很少在先。当在意识上,使心灵起有限的与不完善的意念;在理知上,便不能不有无限的与完善的意念。这无限的与完善的,便是上帝。他的论证乃是,凡是真实的,就会起意念。他说,我们可以想像希腊神话里的蛇发女怪或半人半马的怪物但也可以想像没有这些怪物的存在;但是倘使有了有限的与不完善的那就没有权能可使我们不想那无限的和完善的。顾商说,这并非妄想而乃为理性的产物,因此乃是正当的。在意识上,有限的与不完善的意念乃是本原的;因此在理性上,所必然应有的,与此有关的无限的与完善的意念,也是本原的。他又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个敏感的心,认定客体乃是真实的存在物,和他自己不同;所以他的理智便能了悟立刻认定那「无限者」(theInfinite),必然相信与其不同的实体。他以为自我本性与上帝乃是相同的,而且相等的包含在他心灵直觉的了悟之内,因此是彼此不能分开的。这种道理,乃和一般的上帝观不同,不以为人的灵魂乃须依靠,而对上帝负责的。顾商认为有限的与无限的意念乃是相关的,缺一不可的;在理性上,认为如有「有限的」,则必有「无限的」。然则那「无限者」到底是什么呢?他认为「无限者」就是「万有」(All)。他的本体论,实在无裨有神论。
贰宇宙论宇宙论乃是建立在万物必有其因的原则上面。从推论的道理来讲,宇宙论必追究每一样结果的适当的原因。这个世界乃是结果,因此在世界之外,必有其起因,可用以说明世界所以存在的原因。
一、原因(causation)宇宙论的成立,乃是建立在「因」「果」二义之上。「果」的正解,乃是一件被产生的事,并非从其本身而来。倘使确知其原因,能够知道其产生果效的前提,便能获得必然的结论;从而可以推想宇宙的存在,必有其产生宇宙适当的原因。倘能证明宇宙乃是一种结果,则便可知宇宙不是原因,不是自有的,不是永恒的。大家都知道,自从怀疑论者休谟(DavidHume)提出他的学说以后,许多哲学家,受了他的迷惑。休氏以为因果观念,乃由主观产生;世人以为有因果的必然性,其实乃因人的反复经验所产生。所谓本体,乃是由于吾人的联想作用;因一个印象,由此想及其他印象,其结果既巩固,遂用主观投射于客观,从而联想有所谓本体。休谟反对历来的形而上学,他以为想从超经验的对象,加以论证,实乃逾越悟性的范围,乃是一种幻想而已。他认为人的感觉,看到一连串的事象,后者随从前者。一切过去的许多有规律的事象,我们名之曰「因」;一切以后有规律的跟随的事象,我们名之曰「果」。他又说,如果以为以往的事象,必然决定以后的结果,乃完全是一种武断。「因」乃是不变的往事,「果」乃是它以后所生的影响。约翰密勒(JohnStuartMill)以及在他以前的爱丁堡的勃朗博士(Dr。Brown)修正休谟对于「因」的说法。密勒说:「我们应当相信,不仅以往的事象,必定发生其后果,而且如果现存的事象继续存在的话,仍必照样的因果相寻,所以我们必定要用『因』字。」勃朗说:「『因』的圆满定义,照哲学的观点说,乃为一切变易之前的事;并且在同样情况之下,以后也必产生同样的变易。」这个定义,乃和休谟哲学的基本原理完全相异;休谟及其同道,以为我们一切知识,乃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经验乃为关于过去的事,不能保证其将来。但我们的信念,仅仅建立在以往经验之上,乃是不够的,在经验之外,还有别的因素。除非用以往事象的本质,加上其他因素,来求索其以后的结果,我们不能根据经验来建立我们的信念,以为「将来」乃和「过去」是一样的。
关于这个问题的学说,一般而论,可分以下各点:(1)一个原因,乃有其必然的存在,这不是仅仅事物彼此关系的一个空洞的名词,而乃有其本质与实体。因为苟非存在的实体,一个空洞的名词,是不能有何作用的,此乃显然自明之理。倘使以一个没有真实的存在,作为原因,则乃等于说,虚幻空无(nothing)可以产生某物某事(something),此乃自相矛盾,宁有是理。(2)一个原因不仅须实有其事,且必有能力与果效。其本质必有产生果效的道理,可用来加以说明。(3)而且此项果效必定是合理的,必有产生果效充分明确的理由。尤有进者,此种关于原因的观念,乃是正确的。一则在我们的意识上,我们就是原因;我们能够产生后果。上述的三点,乃都会在我们的意识之内,那便是原因。我们乃有真正的存在,乃有能力,且有适当的能力,可以产生结果。二则,我们还可引起世人普遍的意识,常人在他们日常的用语上,常用原因一词,而且认为每一结果都有其有效的前因。一年四季,前后相继;往年如此,来年亦然;但却无人说冬季是夏季的原因。四季流转,乃有一定的程序,过去并然有序,将来也必井然有序;但无人认为单单前因,可以构成因果关系。三则,此种因果关系,乃为人类普遍的信仰,就是有果必有其因。但是若无力量在其中运行,则不会发生什么变化,也不会发生何事;否则就要无中生有。关于这个问题,自从亚理斯多德以来,尤其自从怀疑主义者休谟以后,乃为形上学上大家争论不已的问题。麦考虚氐(Dr。McCosh)对于奠定知识基础的主要信仰的权威,竭力维护,实对真理的原因(causeoftruth),作了很大的贡献。原因并非仅为一种不变的前因,而乃在其产生结果的力量。普遍的信仰,都认为每一结果必有其因;但是这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遍的信仰,其根据究竟何在呢?上文曾经提及,休谟以为乃是人的经验。照我们观察所及,每一结果,必定有其原因,因此照此道理推想,休谟以为在我们观察以外的事,也会发生同样的结果。但这种想法,未免武断。我们没有权柄来决定宇宙的法则。康德说,因果法只是存在我们心里;但人类没有把握来规定在我们以外宇宙间的关系。思辩派的哲学家否认直觉的真理,否认人所共信,而且不信世人所必信的、最初的、自明的道理,则其结果不但将使各人失去其自我的身分,也无外在世界真正的存在,而且没有是非善恶明确的分际。但事实上,普世人类必定要信这些真理。此乃理所必然,若加否认,乃是强迫的,只是暂时的。(例如现在铁幕里共党极权统治下的情况,结果乃使民怨沸腾,如火山爆发。又如暴秦的苛政,自促其灭亡,成为中国历史上最短的朝代。)语云,物极必反,当人心被迫反常以后,终必恢复其常态。因果律被否定以后,但人的本性,仍必承认。世人纵或以为宇宙是永恒的,是没有原因的,是从无而生的;但此乃出诸幻想,终难令人置信。
基上所论,宇宙的存在,苟非从无中而自有,必信宇宙必有其原因。照有神论的道理来讲,宇宙的存在,必先有其因,决非自有的,决非永恒的;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宇宙的存在,乃有一个伟大的「初因」(firstcause),请申论之。二、结果(effect)宇宙的存在,乃是一个结果。第一,整个的宇宙,绝非自有的,亦非永恒的,它每一部分,每一样东西,所以能够构成,必有所依据,所以乃是可以变化的。宇宙的整体,不能异乎构成它的分部,不能有本质上的不同。无量数目的结果,不能自有自存。三个环的连锁不能支持自己,一百万个环的连锁更加不能。零乘零,还是等于零。倘使我们不能找到我们自己生存的原因,我们的父母亦不能,我们的先祖亦不能找到他们自己的原因,一直追溯上去,结果仍是零加零。我们心灵所需要的乃为充足的原因。在我们合理的本性的法则上,不能不承认最初必有一个自有的原因,那就是神(Being),他有经久的权能,力足产生恒久变动的伟大的宇宙。自古以来,凡有思想的人,都不能不作此同样的结论。柏拉图与亚理斯多德都从「最初动力」立论,认为宇宙在永恒里必有一个自动的力量(primummobi1e)的存在。这一个论证的确实性,几为各派哲学家所公认,至少不能不承认在永世里必有神(Being)的存在。所以有神论的论证,认为世界上每一样东西,乃是依存的,那一位自有永有的神,便是超乎世界的「初因」firstcause)。
第二,便是历史的论证。照此论证,他们认为从历史的考据,人类的存在,仅有几千年的历史;若说人类在永世里已经存在,乃为无稽之谈,没有可靠的史证。达尔文的生殖细胞说(germ-cell),必然以为有一个自行存在的原因,从此便发展成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