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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神学(章力生)-第2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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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最后审判之对象圣经清楚指示我们,最后要被审判的乃有两种对象,其一为堕落的天使,其二为每一个世人。一、堕落的天使从第一种来说,马太福音八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说:「耶稣既渡到那边去,来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就有两个被鬼附的人,从坟茔里出来迎着他,极其凶猛,甚至没有人能从那条路上经过。他们喊着说:『上帝的儿子,我们与你有什么相干?时候还没有到,你就上这里来叫我们受苦吗?』」哥林多前书六章三节:「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彼得后书二章四节说:「就是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没有宽容,曾把它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犹大书六节说:「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它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撒但和它的鬼魔到最后审判的时候,就要惨遭其永远灭亡的厄运。

    二、每一个世人从世界人类来说,每一个世人,也要到上帝审判宝座之前。传道书十二章十四节说:「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上帝都必审问。」诗篇五十篇三至六节说:「我们的上帝要来,决不闭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灭,有暴风在他四围大刮。他招呼上天下地,为要审判他的民,说:『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就是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诸天必表明他的公义,因为上帝是施行审判的。」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主耶稣说:「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又在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说:「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罗马书十四章十节说:「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上帝的台前。」哥林多后书五章十节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启示录二十章十二节说:「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从这些经文来看,当然没有伯拉纠派(Pelagian)(自救派)立足的馀地。还有些教派以为义人就不受审判,亦有未当。主耶稣固然在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四节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从上下文来看,这乃仅指信徒不受定罪的审判。但是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六节说:「……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又照罗马书二章十六节说:「上帝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哥林多前书四章五节说:「只等主来,他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凡此都非仅仅限于恶人。尤有进者,从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节、四十至四十三节、四十九节,二十五章十四至二十三节;三十四至四十节、四十六节,这些经文来看,显然可证义人也要显露在主耶稣基督审判宝座之前。至于善天使是否要受最后的审判,学者没有定论。荷兰神学家巴文克(Dr.Bavinck)根据哥林多前书六章三节,认为善天使也要受审,但是这节经文,并未指明是善天使,故其说亦难成立。

    陆审判的时间关于将来审判的时间,虽然不能作绝对的决定,却可作相对的决定。这乃和其他末世的事件是相应的,乃是要在这个世界的末了,那时,每一个人整个的一生都要被审判。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至四十三节说:「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彼得后书三章七节说:「……现在的天地还是凭着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审判遭沉沦的日子,用火焚烧。」复次,这乃要与主耶稣再临同时发生。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九至四十六节说:「……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六至十节说:「上帝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最后审判乃要在死人复活后立刻发生。但以理先知在但以理书十二章二节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主耶稣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后定罪。」启示录二十章十二至十五节说:「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但是最后审判的时间,究竟立刻在天地更新之前,抑在同时,抑或在以后,难作肯定的断言,惟从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节而言,这似乎乃指示我们,天地更新,乃就在开始审判之时,因为这节经文说:「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彼得后书三章七节也有同样的指示(见本节上引)。这二者乃可说是同时发生的。但从启示录二十一章一节而观,则天地更新,似乃在最后审判之后。因此我们只能说,两者大概是同时发生的。圣经又指示我们,那审判的时间,乃称为「审判的日子」。例如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二节说:「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十二章三十六节说:「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这又称为「那日」,例如马太福音七章二十二节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十节说:「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提摩太后书一章十二节说:「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这又称为「震怒……的日子,」罗马书二章五节说:「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这些经文和相似的经文所讲的「日子」,未必是指整整的二十四小时,因为在圣经里面的「日子」乃仅指某种时候而言。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前千禧年派把这当作千年而言,审判要历千年之久,实非合理。圣经里面所称的日子,乃是指有某种特性的时期而言,例如哥林多后书六章二节说「拯救的日子」,乃是指上帝要彰显他恩典的时候。

    柒审判的标准审判义人与罪人的标准,显然乃要凭上帝显示的旨意,这当然不是大家一样的。有些人乃要受特惠,但要加添他们的责任。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一至二十四节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阿,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迦百农阿,你已经升到天上,将来必坠落阴间,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所多玛,它还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罗马书二章十二至十六节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上帝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但这并非说,救恩为各种不同身分的人,要有各种不同的条件。所有显露在上帝审判宝座之前的,他们要进入天国,抑或排斥在天国之外,乃都要视他们是否披戴主耶稣基督的义而定。但是他们在天上所得的福乐,或在地狱遭受的惩罚,乃有程度上的不同,这不同乃须按他们在肉身所行所作的而定。但以理书十二章三节说:「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二、二十三节(见上引)。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七至四十八节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二十章四十七节说:「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罚。」哥林多后书九章六节说:「『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外邦人乃是顺着本性,照着刻在他们心里的律法审判,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则仅照旧约的启示审判,至于那些除了刻在本性,并得旧约启示,复蒙福音光照的人,则要照他所受更大的光审判。上帝要照各人所得的审判。

    捌审判的部分审判的部分,概可分为三种,其一乃为审判的事项;其二为审判的宣告;其三乃为审判的执行。兹分论之:一、审判的事项(TheCognitioCausae)

    上帝不但对于每人一生所行的,并且对他所想的以及心里隐秘的事,都要一一详加审理。这在圣经里乃用象征的说法,乃称为案卷。例如但以理书七章九至十节说:「我观看,见有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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