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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神学(章力生)-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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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两者是否各有领域——此应从各种观点来说:(a)从某种意义来说,有组织的教会乃为特殊恩典运行的领域;但诚如上节所说,上帝亦运行普通恩典,从旁推助。(b)两者都在世界运行,但普通恩典的领域乃为自然界和属于今世的事,而特殊恩典则乃特别关乎他新造的子民。可是两者仍是可以发生彼此的影响。(c)普通恩典固可使教会得更丰盛的福祉;但是特殊恩典却能提高普通恩典果效的程度,使受到重生的生命的影响。二、特殊恩典和普通恩典的分别这两种恩典的分别,可从四点来说:

    1.仅限于被拣选的——特殊恩典乃根据上帝的天命,仅限于他所拣选的,乃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参弗一3一10)。普通恩典,则不论上帝拣选的与否,则都能沾惠;并且被拣选的未必比未被拣选的得到更多的恩典。乃正相反,世上邪恶的人,倒比敬虔的人得到更多的普通恩典和生来的普通福祉。例如路加福音里的「财主……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在阴间受痛苦,……」(参路一六19一26)2.可消除罪的刑罚——特殊恩典,可以消除世人的罪恶与罪刑,改变人的内心,藉着圣灵超凡的奇功,渐渐洗净,从罪恶来的败坏,其结果便使罪人得救。反之,普通恩典,不能除罪,亦不能使人性更新,仅能限制罪恶败坏的力量与影响,减少罪的恶果,但却不能使罪人得救。3.乃是无可抗拒的——这并非说是一种决定性的力量,使人违反其意志,强迫其相信;而乃使其由衷的改变其心,甘心乐意,心悦诚服的接受主耶稣基督,顺服上帝的旨意,得蒙救恩。反之,普通恩典乃是可拒绝的。使徒保罗在罗马书里说,关于上帝的事情,虽已显明在人心里,但世人,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却「阻挡真理……,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而且「故意不认识上帝」,「任着……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参罗一18、21、28,二5、8)。神学家谢特氏(W。G。T。Shedd)说:「因为世人被罪捆绑不肯悔改,不能相信,所以普通恩典实在不足使其有悔改的心,从而得到救恩。」4.是属灵的再造的——特殊恩典乃是在人类心灵里作工,能使人彻底改造,更新其整个的本性,故愿意接受主耶稣的救恩,从而结出属灵的果子。反之,普通恩典的运行,则非在属灵方面,而仅在理智和道德方面,使其有若干追求真理的心。质言之,其工作的性质,乃是自然的,非超自然的;是间接的,不是直接的;是平凡的,不能使其得救。

    阿敏念派却不知分辨,以为普通恩典也有得救的作用。他们相信,靠着上帝的普通恩典,虽未重生的人,若不坚拒圣灵的工作,也可藉以作若干属灵的善事,甚且悔改,皈信上帝,从而接受主耶稣基督得到救恩。关于这个问题,陶德教义大会(SynodofDort)曾公布「陶德教规」(TheCanonsofDort),加以驳斥,认为谬妄。

    

卷六 救恩论 第柒章  人类救赎的需要

    壹自义不能救人自古以来,中外哲人学者,辄好谈义;尤以儒家为甚。孟子见梁惠王,开宗明义,即强调「唯有仁义而已矣」。一切伦理的制度和宗教的道理,莫不以此为中心。但画饼不能充饥,空谈无济世艰;所谓「仁义」,迄今未曾解决人类迫切的永生问题;对圣经里面,藉着圣灵所启示的话,尤完全茫然,不能了悟。在希腊文辞典里面,「义」字乃指对神(小楷多数gods),对人一切应遵的义规常径而言。希伯来文,「义」字乃有正直之意,乃指一切道德上应遵应有的公义和公平而言。韦伯斯德(Webster)英文辞典对于义的解释,乃指清洁的内心,公正的行为以及一切内心和行为都要遵守上帝的律法。韦氏说,「义」字乃指合乎上帝的旨意和律法,以及真理和公正完善的标准而言。因为「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诗一九7),此乃人类最高的准绳。上帝的律法,乃似一根从天上降下来的量带,用以衡量人类本性的公义,行为的正直,又像一根度量我们的尺,要检定我们内在和外在的生活,是否合乎上帝圣洁的标准;复如一种光,要直透我们灵魂的深处,来揭发每人的真相。但世人对于公义的认识,非常浮浅,以为仅是上帝用来检定人类的方法,所以一般自以为义的人,便以为只要俯仰无愧,便可心安理得。殊不知上帝的义,乃有更广更深的意义。上帝「耶和华是公义的,他喜爱公义」(诗一一7);因为他爱公义爱世人之深切,甚至把他自己,就是他的独生子,主耶稣赐给我们(参约三16)。主耶稣从太初即与上帝同在,同等,同永;他乃是真神,又是真人。上帝看到世人缺乏公义,且又绝对邪恶,因他无限的大爱,奇妙的救恩,竟卑微他自己,降世为人,彰显上帝的公义与荣耀,并且完全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参腓二6-8),以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付了罪的工价,为世人代死十架,使世人不至灭亡,反能「因信称义」,到上帝面前,得到永远的生命。

    上帝是至圣至善的,绝对不容丝毫罪恶的玷污,在新天新地的圣城新耶路撒冷,因有上帝公义发出的荣光,竟不用日月光照,所以绝对不容「不洁净的」世人进入那城(参启二一23一27)。世人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所以上帝本其无限的大恩大爱,「不愿有一人沉沦」,「愿意万人得救」(彼三9;提前二4),就以他的独生子,「义的代替不义的」,「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三18),并且把他的义赐给我们,使一切信他的,可以「因信称义」,穿上他的义袍,当他荣耀再临显现的时候,「我们必要像他」,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参腓三21;西三4;约壹三2),和他在新天新地永远同在(参帖前四13一18;启二一章)。藐视上帝的公义,妄想建立他自己的义。因此拒绝顺服上帝的义,乃是最大的致命的罪恶,足令灵魂灭亡。这乃是犹太人自趋沉沦,还要「好为人师」教导他人的根本毛病。所以主耶稣在登山宝训里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保罗在得救以前,夸他的自义,「逼迫教会」,自以为「就律法上的义说,乃是无可指摘的。」但从他在大马色途中,看见「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话,并且开了他的灵眼,他就恍然大悟,「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他是上帝的儿子。」(参徒九1-20)于是就把他的自义,「先前以为与(他)有益的,……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他)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他)为他……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参腓三6-9)所以照主耶稣自己的话,以及圣灵藉着保罗的见证,我们当笃信不疑,人的自义绝对不能救人,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并无分别。亚当犯罪堕落以后,「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却是毫无用处,所以「听见上帝的声音」,便和他的妻子,「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因此「耶和华上帝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参创三7一21)这件皮衣,乃是预表上帝的羔羊,为除去世人的罪而被杀,在十字架上舍身流血,为世人遮盖罪恶的「义袍」。此中奥义,我们于其他各章,已加详论。总之,只「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绝不是人的自义,始能使我们在至圣至善公义的上帝面前称义成圣,不被定罪。「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凡自以为义,「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箴二八26)那编无花果树裙子的人,便是愚好自用,自作聪明;徒见其劳而无功,心劳日拙。圣经教训我们,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称义。」所以,一个人若想靠善行得救,他便要切实地去做,而且要时时做;不仅仅做若干善行,而且要作律法书上一切应做之事。倘使他不能行善,而且做了恶事,他便不能得救。「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这就是说,世人不能靠行为得救。「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而事实上,「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三2)。语云「人孰无过」,连孔子,他虽被国人朝野上下几千年来尊为「大成至圣先师」,但他也要慨然长叹「得罪于天,无所祷也!」所以如果有人自夸他乃可以靠行为得救,则此人必「非愚即妄」!倘再有人狡辩,人虽不能完善,毫无过犯;但上帝既是慈悲的,他也必因他所行的若干善事,使他得救。这样说法,他已不知不觉承认,人乃不能靠行为,靠自义得救,乃是弄巧反拙,不攻自破。

    主耶稣救赎的恩功,乃足晓谕世人,人乃需要一种胜过他自义的义,因为主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若曾传……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三21,二21)准斯而论,若有人要靠他的行为得救,实乃等于目中无神,公然反抗耶和华上帝在永世里在创立世界前所预定的美意;而那位为了世人的罪,道成肉身的完全无罪的仁慈救主,在十字架上代受羞辱苦难,流血舍命的救赎恩功,竟被僭妄地称为毫无必要。但是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主「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二2),乃为解开圣经的秘钥,又为充满全部圣经的主题;无论何人,若夸其自义,以为靠其德性善行,便可得救;始终顽强,不认识上帝,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不认那普天颂赞的救主的圣名,到他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参太二四29一31;帖后一6一10),「耶和华兴起,使地大震动的时候,人就进入石洞,进入土穴,躲避耶和华的惊吓和他威严的荣光。」(赛二19;并参彼后三10一13)「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贰律法不能救人关于人类得救的问题,虽有各种学说、主义、制度,和宗教,然从基本上看,可以执简御繁,归纳为两类:一为依靠善工,一为信靠救主。

    常人之见,总以为他行事为人,问心无愧,心安理得,当不至灭亡,可以得救;或则以为他不亏负他人,他是一个忠实的丈夫,是一个良好的父亲,是一个和蔼的邻居,是一个信誉卓著的商人,或是一个乐善好施,为国家社会的福利,慷慨捐献的好人。还有一种人以为他可得救,因为他已在一个正规的教会并由其牧师受浸,或则以为他经常领受圣餐,或则以为他已参加教会,照教规行事,且协助教会各样的圣工。以上两种人的见解,在本质上和原则上,都是相同的,便是都要靠其善工,以为便可有得救的希望,要进到上帝永远的荣耀的居所。但这些想靠善工和遵守律法得救的人,他们的希望,都将落空。因为世人往往会「力不从心」,倘使一人想照律法而行善工,不能如愿,不能履行,或仅能做一部分,不能完全做到,或做而有误,或完全失败,便是违犯律法,事实上万难完全遵行,十全十美。所以那些不听信福音,想靠「肉身成全],「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参加三3一10)又说:「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主耶稣道成肉身,从天降世,他的大恩大爱,为要拯救不能遵行律法的罪人,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三13)。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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