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诟咛斓拇蠹浪尽Jゾ锩妫髅靼装椎慕玻胰衔恰傅谝灰舻模褪俏颐怯姓庋拇蠹浪荆丫谔焐现链笳弑ψ挠冶撸谑ニ褪钦嬲誓焕铮髦词拢徽庹誓皇侵魉У模皇侨怂У摹!梗ɡ窗�1-2)他祭司的任务,在地上仅是开始;到了天上,方才完成。严格的讲:「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来八4);那些地上的祭司,仅是预表真正的祭司;他和地上的祭司,不能相提并论。他乃是在天上真帐幕作真的祭司,他现在坐在宝座上作祭司,在上帝面前,替我们祈求。二、旧约的预表基督献祭的工作,早经有其表样,已如上述。他代祷的工作,也有预表,那便是圣灵里金坛上每天所烧的香。那香炉里不住上腾的烟云,固代表以色列圣徒的祈祷,实亦预表我们大祭司的祈祷。烧香的表样,和献祭乃有重要的关系。在献赎罪祭的时候,亚伦要「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盖法柜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利一六13)在献燔祭的时候,可把香烧在燔祭坛的火炭上,这又表明代祷的效果,乃是从献祭而来。如果不经献祭,代祷仍是无效的。易言之,主耶稣基督现在在天上替我们代祷,乃是基于他为我们完成的献祭的工作。他的祷告,所以有效,蒙父悦纳,乃是基于他救赎的恩功。
三、新约的教训新约里“Parakletos”一字,乃指基督而言,此字在约翰福音里,都译作「保惠师」(forter见一四16、26,一五26,一六7),惟在约翰壹书二章一节则译作「中保」(Advocate)。此字为被动式,「原意乃指被召到他人之旁的一位,同时又含指导劝告与协助之意」。许多希腊教父,又把这字,加以主动的意义,遂译作「保惠师」,意指一位予人协助,替人代求,并予贤明劝导之人。「中保」一字,亦带有安慰之意;所以亦可译作「保惠师」。此字虽仅见于约翰壹书二章一节;但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节亦含有中保之意。但照神学家霍祺博士的意见,无论是「保惠师」或「中保」,这两种译法,都不能完全表达其原意。概括的讲,这乃是呼吁代求之意,仿佛在法官之前,他是我们的律师,运用各种办法和力量,替我们辩护,使我们可以无罪。他所以能替我们辩护:第一,乃是根据他为我们顺服,以至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第二,乃是凭着他是上帝所喜悦的爱子的身分;第三,乃是根据救赎之约的应许。所以他的代祷,乃是永远有效的,可以作为我们称义的根据(来七25;罗八34)。
B。基督代祷的性质一、救赎的性质基督代祷的工作,乃以他赎罪献祭工作为基础,乃是他祭司工作的延长与完成。易言之,代祷和救赎,两者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代祷的精义在赎罪,赎罪的本质为代祷。希伯来书九章二十四节说:「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改正宗的神学家,对于此节经文,特别提示,认为主耶稣完全的祭物永远显在上帝面前,便是他完全救赎的永久记号,其本质乃在他长远活着,替我们代祷。这好比逾越节的血一样,耶和华一见门上血的记号,便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参看出一二13)
二、司法的性质由于主耶稣基督的救赎,满足了一切律法的要求;因此,凡是由他重价所救赎的人,便没有谁可以再控告他们。撒但虽常常想控告选民,但是只要主耶稣一指他已经完成的工作,便可令撒但哑口无言。诚如保罗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八33一34)三、道德的性质
主耶稣基督代祷的工作,不仅有司法的性质,并且还有道德的性质。其一,便是洁净我们的祷告。我们既是平凡、庸俗、不完全、不敬虔,如果要向一位威严、圣洁、完全的神祷告,必先求我们的祷告成为圣洁,然后才能蒙悦纳。其二,便是洁净我们的工作。我们为神国度所做的工作,往往会出于一种不圣洁的动机,且又不能达到完善的标准,必须藉主才蒙悦纳。彼得说:「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弃的,却是被上帝所拣选、所宝贵的。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藉着耶稣基督奉献上帝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4-5)四、属灵的性质其一,他常常为属灵的事替他的子民代祷;甚至当我们忽略祷告生活的时候,在我们祷告时不关心属灵的事的时候,他常常把各样属灵的事提到上帝之前。其二,他又为我们的信心祈祷,使我们的信心,得以坚持到底,得到最后的胜利。
五、慈爱的性质主耶稣基督,为着关爱他的子民,也常常代祷。其一,是救他们脱离试探。当他们在遭遇困难受到试探的时候,他便随时帮助他们,「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四15,二18)其二,救我们脱离凶恶。当我们还不知道危险临头之时,他早已为我们祷告,救我们脱离凶恶危机。当仇敌当前,而我们还没有注意觉察之时,他也为我们代祷;使我们不致受到敌人的威胁与加害。
C。基督代祷的目的一、就代祷之人而言上文已经论到,基督代祷,乃是他救赎的祭司工作之延长与完成。准斯而言,他代祷的目的,乃是以他所救赎的人为限。易言之,罗马书八章三十四节;希伯来书七章二十五节,九章二十四节诸节经文里的「我们」,乃是指信徒而言。在约翰福音十七章主耶稣为属他的人的祈祷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是为世人祈求,乃是为上帝所赐给他的人祈求(约一七9),并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约一七20)不过,这些信徒,不是仅限于现在的信徒,乃是包括所有一切的选民,无论是已经信的,或是将来要信的,都包括在他祈祷的范围之内。惟路德宗对于这个问题,却有不同的意见。他们把主的祈祷分成两种:一是普通的,乃是为万人的祈祷;另一种是特殊的,乃是专为选民的祈祷。他们的根据是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节:「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这乃是为仇敌祷告。但是这种祷告,并不是属他祭司职分内的祷告;而仅是教他的门徒,要为他们的仇敌和逼迫他们的祷告(太五41),使他们不致受到立刻的审判。神学家霍祺博士,也认为主的祷告,是专为信他的人,不是泛指世人。
二、就代祷之事而言主耶稣基督代祷之事,当然不可胜数。举要言之,他要为那些尚未皈依他的选民祷告,使他们得蒙救恩;他要为那些信徒每天所犯的罪得蒙赦免而祷告;为信徒不受魔鬼的控告试探而祷告;为信徒继续成圣而祷告(约一七17)。为信徒持守圣道,经常保持属天的交契而祷告(来四14、16,一○21一22);为信徒的事奉能被上帝悦纳而祷告(彼前二5);并又为赐给他的人最后得以承受在天荣耀的基业而祷告(约一七24)。
D。基督代祷之特质一、基督代祷之恒常性我们的救主,不仅在客观上,已经完成其救赎的工作;而且在主观上,还要天天从他信徒身上,得到其已完成的献祭工作的果效。并实上,千千万万的信徒,都在异口同声地在各处同时向他求告,倘使他果真有一刻停止他的代祷,则其信徒的命运,诚将不堪设想!所以,他乃是绝不间断地时时刻刻在那里关心他的信徒,替我们代求(来七25)。他关注我们一切的问题,一切的需要,凡我们求告的,事无大小,他没有一样加以漠视。
二、基督代祷之权威性他替圣徒祷告,并不是像代表我们在上帝宝座前替我们「请愿」;而乃是以他圣子的地位向圣父「要求」。他和父有同体的关系,有同等的地位,同等的尊荣;他有代祷的特权,他的代祷是合法的要求,所以是有权威的(参看约一四16,一六26,一七9、15、20)。他可以向父说:「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一七24)三、基督代祷的有效性他的代祷,从不失败,必定成就。他在拉撒路的坟墓前面曾说,
天父常常听他的祷告(参约一一42)。他所以有权利有资格为信徒代祷,乃是本乎他已完成的救赎的大功。质言之,他的赎罪祭和他伟大的功劳,乃是他代祷所以有效的唯一保证,也是神的儿女,他的信徒,所以得到安慰,并蒙祝福的主要原因。叁君王的职分
绪言基督乃是三位一体的第二位,当然和天父一同统御万物。「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他的权柄统管万有。」(诗一○三19)但是基督的王位,乃和从永远而来的神性的王位不同;这乃是「中保职的王位」(MediatorialKingship),不是仅用神性行施,而乃是神人两性(TheanthroposTheGod…man)统治。这个王位,不是固有的,乃是授与的。这中保职的王位,乃是为上帝的荣耀,藉着上帝所赐给他的「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大二八l8),以实施上帝救世的计划。中保职的王位,又可区别为二:一为权柄国(RegnumPotentiae),一为恩典国(RegnumGratiae)。前者是统治万物的,后者是完全属灵的,兹分论之。甲基督的恩典国
A。恩典国之牲质一、恩典国为属灵的国度这乃是基督对于他的子民和教会的统治;乃是属灵的国度,建立在信徒的内心和生命之中,而以拯救他的子民为目的。这个国度的统治,完全不藉任何世上的权力和方法,亦不见任何世俗的荣耀和威仪;完全是藉公义、圣洁、恩典、慈爱,是全凭上帝的道和灵,便是真理之灵,和智慧之灵。这个国度「不属这世界」,乃是一个属真理的国度(约一八36一37),乃是在人的心里(路一七21),乃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一四17)这个国度,虽不属这世界,却不是完全无形的,藉着教会的召集、统治、保护扣臻于完善,也向世人显现,使世人确实看到,无可推诿否认。圣经里面,有许多地方,讲到他的国度,例如:诗篇二篇六节,四十五篇六至七节;希伯来书一章八至九节;诗篇一百三十二篇十一节;以赛亚书九章六至七节;耶利米书二十三章五至六节;弥迦书五章二节;撒迦利亚书六章十三节,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三节,十九章二十七节、三十八节,二十二章二十九节;约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节;使徒行传二章三十至三十六节。还有些经文,专指恩典国和教会的关系,故称他为教会的元首。例如: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二节,四章十五节,五章二十三节;歌罗西书一章十八节,二章十九节。这元首的头衔,在有些经文,是象征的意义(例如:林前一一33;弗一22,五23);在有些地方,则为实在的意义(例如:弗四15;西一18,二19)。但二者都和「君王」的意义相同。基督既为教会的元首。所以他在有机的和属灵的方面,都如君王一样统治他的教会。有些前千禧年派,仅仅承认基督是教会的头,却否认他是君王,或则以为他现在的王位,仅是一种虚名,还未成为事实,这实属一种谬见。于此,我们却更应指出一般新派神学家的谬论,他们把上帝的国用属世的眼光加以解释,认为乃是一种新的社会,可凭各种人为的努力:例如教育、社会、法律、各种办法,促其实现。殊不知上帝的统治,乃是在人心,乃在罪人的悔改与信心,并顺服上帝的统治;而非在表面的人为的努力,和属世的办法。而且事实上,社会改进的程度,乃是完全以世人承认上帝的统治和服从上帝的律法的程度来决定。倘使天国的子民,都能在他们实际的生活中,切实遵行上帝的律法,则这个世界,必呈剧烈的改变。例如:卫斯理宗教大复兴运动以后,英国的政治社会,便有惊人的进步,这乃是史家所公认的事实。
二、恩典国为救赎的结果恩典国不是「自然的」;顾名思义,乃是从主救赎的恩典产生的。所以,恩典国的国民,不是普世人类;只是重生得救的被赎的子民,经过真正悔改,凭着无伪的信心,才能享恩典国的权利和荣誉。主耶稣基督,为这些属他的子民,曾付了重大的赎价;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