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三位一体论-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同乃是伟大,全能,有智慧的上帝么?若是这样,怎么说,“出于神而为神”,“出于光而为光”呢?因为二者一起不是出于神而为神,只有子才是出于神,即出于父;二者一起也不是出于光而为光,只有子才是出于光,即出于父。也许为求将子是与父同永恒的意思简短地说,所以才说:“出于神而为神”,“出于光而为光”。这好像是说,那没有父便不至为子的,乃出于那没有子便不至为父的;那就是说,这若没有父便不至于为光的光,乃出于那若没有子便不至于为光的光,即父。这样,当我们称子为没有父便不至于为子的上帝,又称父为那没有子便不至于为父的上帝,意思就是说,产生者并不先于被产生者。如是,凡不能指二者共同说的,才不能用“出于这或那而为这或那”的说法。例如我们不能说:“出于道而为道”,因为二者不都是道,只有子才是道;我们也不能说:“出于形像而为形像”,因为二者不都是形像;我们也不能说:“出于子而为子”,因为二者不都是子,正如经上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所谓“我们合而为一”,意思就是:照着本质而不是照着关系说,祂如何,我也如何。

    第三章、父与子在本体上合一是从“我们合而为一”而推想。子与父在智慧和凡事上都平等。

    四、我不知道在圣经上“他们合而为一”曾经用来说到不同性质的事物否。但若有一个以上同一性质的事物,在情趣上不同,它们就情趣不同而言,并不是合而为一。因为假如门徒们因都是人的缘故已经合而为一了,祂就不会为他们向父说:“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17:11)。但因保罗和亚波罗都是人,也有相同的情趣,所以保罗说:“栽种的和浇灌的合而为一”(林前3:8)。所以,若把几件东西无条件地称为一,那便是指它们同一本质同一本性,既没有分歧,没有异见。但若加上条件,说它们怎样有同一之处,那便是指它们虽在性质上不同,但在某种方面,是成为一的。例如灵魂与身体决不是一——因有什么像它们这么歧异呢?——除非我们把它们看为一人,或是一兽。因此使徒保罗说:“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么”(林前6:16);他不说,他们是一,或他是一;但他加说“一体”,好像这是由联合男女的身体而成的一体。他又说:“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6:17)。他没有说,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他乃是加说“一灵。”人的灵与上帝的灵本性不同。但它们因联合而成为由两个不同的灵而有的一灵。上帝的灵没有人的灵,原是可称颂完全的,但人的灵没有上帝的灵,便不能蒙福。我想,主在旧约福音中屡次多说到祂自己与父的合一,或我们彼此间的合一,但从来没有说过,我们也与祂自己合而为一,这也并不是没有缘故的。祂只说:“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所以父与子合而为一,乃无疑是指本质上的合一;而有一上帝,一伟大,一智慧,正如我们所论断的。

    五、那么父何以是大些呢?因祂若是大些,祂就是在伟大上大些;但子既是祂的伟大,那么子既决不大于生祂的父,而父也不大于祂之所以为伟大的子;所以二者是同等的。怎样同等呢?岂不是在存在上同等么?因为对祂存在不是一回事,而伟大又是一回事。或假如父在永恒上大些,子就在凡事上不是同等的。那么,祂从何是同等的呢?你若说在伟大上同等,那么那少有永恒的伟大,就不是同等的,其他仿此,或许祂在能力上同等,但在智慧上不同等么?但那少有智慧的能力,岂是同等的呢?或祂在智慧上同等,但在能力上不同等么?但那少有能力的智慧,岂是同等的呢?所以祂若在什么事上不同等,祂就在凡事上都不同等。但圣经上说:“祂不以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腓2:6)。所以任何真理的敌人,只要他觉得他应服从使徒的权威,就必承认,子与父在凡事上同等。不拘他愿意提起什么事,我们都会向他证明,凡关于子的本质所说的,祂都与父同等。

    第四章、续前一论点。

    六、照样人们心中的美德,虽各有不同的意义,却不是互相分离的;例如,凡在勇气上同等对待的人们,也智慧上,节制上,和公义上同等。因为你若说某某人在勇气上同等,但他们当中一人更有智慧,那么其他的人就少有智慧;因而他们在勇气上也不同等,因为前者的勇气更有智慧。你若将其他美德一一加以审察,情形也必如此。因为论点不在于身体的力量,而在于心中的勇气。那比人心无穷单纯不改变永恒的本质,乃多么更是如此呢?在人心里面,存在并不就是强壮,或智慧,或公义,或节制;因为心能有存在,却没有这些美德。但在上帝里面,存在就是强壮,或公义,或智慧,或论那表现祂本质的单纯的多数或多数的单纯所说的事。因此,我们说,出于神而为神,有两个意义。一个意义是说,这一名称属于父和子每一位,然而这不是说,二者一起是两位上帝,而只是一位上帝;因为二位彼此合而为一,正如使徒保罗说,甚至分歧的本质也可以合而为一。例如主单独是一灵,人的灵单独也是一灵,然而,它若恋慕主,“就是一灵,”那么,在有一种绝对不可分离永恒的合一中,更多么是如此。这样一来,若是所谓上帝,是指父和子二者一起说的,但那么当祂称子为上帝的儿子,祂好像是被称为二者之子,而不至于荒谬可笑。也许另一个意义是说,凡关于上帝的本质所说的,莫不是关于父子二者共同,或三位一体共同说的么?不拘是前或后一意义(这需要更精密的探讨),目下从所说的就足以看出,照我们所证明的,若是子在任何涉及本质的事上与父不同等,祂就决不是与父同等。但使徒说了,祂是与父同等的。所以子在凡事与父同等,同一本质。

    第五章、圣灵也在凡事上与父和子同等。

    七、圣灵也在本质上与父子合一同等。因为无论圣灵是父与子的合一,或洁净,或爱,或因爱而是其合一,并因圣洁而是其爱,祂显然而不是父或子,因为藉着祂,二者联合为一,藉着祂,受生者为那产生者所爱,并且爱那产生者;藉着祂,二者既不是靠分享,而是靠祂们自己的本质,既不是由谁个优先者的恩赐,而是由于自己,才“用和平彼此联络,保守圣灵里的合一”(弗4:3);这就是我们遵命要靠恩典模仿来对上帝和我们自己的。“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40)。所以三者是一上帝,独一,伟大,有智慧,圣洁,可称颂的。但我们是从祂,藉祂,并在祂里面得福;因为我们自己是靠祂的恩赐合而为一,与祂合为一灵,因为我们的灵魂恋慕祂跟从祂。我们恋慕上帝,乃是好的,因为祂要毁灭凡远离祂的人,所以圣灵乃是父与子所同有的。但那同有的本身,乃是与父子同质的,同永恒的;假如适合的话,就让它称为友谊;但更适合的是称为爱。这也是一本质,因为上帝是一本质,并且经上说,上帝是爱(约一4:16)。但这爱与父和子既是一本质,也是一样伟大,良善,圣洁,以及其他凡关于本质所说的;因为在上帝,不是存在是一件事,而伟大,良善等等又是一回事,这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证明的。因为若是爱在上帝里面比不上智慧伟大,那么我们爱智慧就少于它所当得的分;所以爱与智慧必是同等的,好叫我们对智慧有相当的爱。但如我们所证明的,智慧是与父同等,所以圣灵也与父同等。若是在这事上同等,就在凡事上平等,因为在那本质中有绝对的单纯。所以祂们只有三位:一位爱那从祂自己出来的,一位爱那自己所从出的,和一位爱的本身。假如这最后的一位是虚无,上帝怎样是爱呢?假如爱不是本质,上帝怎么是本质呢?

    第六章、上帝怎么是单纯而又繁复的本质。

    八、但若有人间,那本质怎么是又单纯又繁复;首先我们要审察,为何受造者是繁复的。却决不是单纯的。第一,凡是身体,是由各部分组合的;在其中一部分大于另一部分,而其全体,比任何不拘多么大的部都大。天和地各是全世界的部分;而地和天又各自由无数的部分所组成;它的三分之一小于其他二分,而其一半小于全体;而常以天地两部分命名的世界全体,必大于天或地。在每一物体里面,体积是一事,颜色又是一事,形状又是一事;体积减少,颜色和形状可以仍旧;颜色改变,形状和体积可以仍旧;形状不仍旧,但物还是可以同样伟大,有同样颜色。身体各种属性都是如此,它们能够一同改变,也能够一部分改变,一部分不改变。由此可证身体在性质上是繁复的,而决不是单纯的。属灵的受造者,即灵魂,若与身体比较,固较单纯,但若不与身体不较,它也是繁复的,不单纯的。因为它不散布在空间,所以它较身体单纯,但它在每个身体中是全体的总和,也是各部的总和。因此身体任何微小的分子发生什么事,灵魂都能感觉到。虽然这不是在整个身体中发生,然而整个灵魂都能感觉到。再者,在灵魂里面,既然干练是一回事,怠惰又是一回事,敏慧是一回事,记忆又是一回事;既然贪欲是一回事,恐惧又是一回事,喜乐是一回事,悲哀又是一回事;又既然在灵魂的本性中找得着无数不同的事;可见灵魂在本性上不是单纯的,而是繁复的。因为凡单纯者是不改变的,但每一受造者都是可改变的。

    第七章、上帝是三位一体,但并非三重。

    但上帝真可从多方面称呼,即伟大,良善,智慧,可称颂,真实,和种种相当的称呼:但祂的伟大便是祂的智慧;因为祂不是因体积,乃因能力而伟大;祂的良善便是祂的智慧和伟大,祂的真理便是那一切;在祂里面,不是可称颂是一回事,而伟大,或智慧,或真实,或良善,或一言以括之,祂本身又是一回事。

    九、祂也不因为这是三位一体,便被认为是三重;否则单是父,或单是子,就会比父和子一起要小些。其实我们并不能说,“单是父”,或“单是子”;因为父总是不可分离地与子相联,子与父也是如此。这并不是说,二者都是父,或二者都是子,而是说二者总而彼此相联,各不是单独的。但正如我们称三位一体为独一的上帝,虽说祂总是与圣洁的灵和灵魂同在,却说惟独祂是上帝,因为他们并不同祂也是上帝;同样我们称父独一的父,这并不是因为祂与子相离,而是因为二者不都是父。

    第八章、在上帝的本性上不能加上什么。

    既然单是父,或单是子,或单是圣灵,恰与父,子,圣灵合起来一样伟大,所以祂决不可称为三重。身体有增加。人与妻子可说是成为一体,可是这种一体大于丈夫或妻子单独的身体。但在灵界,较小的依附于较大的,即如受造者依附于创造主,而前者就比以前大些,后者却不然。凡不因体积大而是伟之物,较大便是较好。受造者的灵,若依附于创造主,就比不依附好些;并且因为好些,所以也伟大些。“与主联合的,便是主成为一灵“(林前6:17)。只是凡与主联合的,才变为伟大些,但是在主本身却并不如此。所以在上帝自己里面,同等的子,或那与父和子同等的圣灵,若与同等的父联合,上帝并不因此比子或灵任何一位伟大些;因为完全的本身是不能增加的。但父,子,圣灵,各位都是完全的,而且父,子,圣灵的上帝也是完全的;所以祂是三位一体,而不是三重。

    第九章、只是一位还是三位称为独一的上帝。

    十、既然我们正在证明我们如何能够说独一的父,因为除了祂以外在神格里别无父,我们也必须考虑一种意见。这种意见认为独一真上帝不只是指独一的父,而是指父,子,圣灵。因为有人间,独一的父是不是上帝。我们除了也许说,父固然是上帝,但祂不是独一的上帝,父,子,圣灵才是独一的上帝,怎能回答说,父不是独一的上帝呢?但我们当如何处理主所说的话呢?因为当祂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这就是永生”(约17:3),祂是指父说的,并且提了父的名,作为说的对象。亚流派常引证这句话,好像子不是真神一样。然而我们不要理会他们,但要看看,当祂对父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我们是不是必须让为祂已暗示,独一的父也是真神并非父,子,圣灵一起才是真神。我们根据主所说的话,就称父为独一的真神,子为独一的真神,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