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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代-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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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夏季越来越早,刚过了六月,人们就感觉热得受不了。那几天事情不多,机关里有的人开着电风扇,在办公室坐着喝水,喝了一大缸子又一大缸子,喝得直打嗝儿。有的翻来复去地看报纸,一张报纸看大半天。宋沂蒙也在看报纸,看来看去看烦了。木头椅子生硬,坐得时间太久,宋沂蒙觉得屁股硌得难受。
  好不容易有一个公司员工来找宋沂蒙谈事情,这人发现小偷拿走了他两包大前门,从头到尾说了四五十分钟,宋沂蒙开始还耐心地听,听着听着就坐立不安起来,原来他喝水喝得太多,憋了一大泡尿。那员工终于谈完了,宋沂蒙慌忙往厕所里跑,等他跑到厕所门口,抬头看见外边挂着一块木牌,上边写着:清扫进行中。
  宋沂蒙急得直转悠,又不敢出声,他想还是在戈壁滩上好,万里无人烟,根本没有厕所这一概念,尿尿拉屎随便,谁管你!在大公司里,厕所竟是一道鬼门关。这时,从厕所里走出来一个中年的女清洁工,宋沂蒙让过清洁工,迅速钻进厕所,在与清洁工擦身而过的时候,他自言自语地诅咒:“该死!非得上班时候打扫厕所,让人在外边等着。”诅咒过了,他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他骤然想起,那清洁工的身影似乎很熟悉。
  厕所门上有块玻璃窗,宋沂蒙把手洗干净,脸正好对着那扇窗,在玻璃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形象。他对着玻璃整理了一下头发,手上沾着水,湿乎乎地抹在头上,好像抹了一层薄薄的油。他的皮肤白,大西北高原的紫外线也没有把他变成黑汉子;他的头发很粗,又浓又密;他的眉毛很浓,两条眉毛紧锁在一起,好像总是在深沉地思考什么;他的眼睛不算大,可是很有神,像是要把一切看透。
  宋沂蒙欣赏罢窗玻璃里的自己,又想起那女清洁工,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于是,赶忙离开厕所。在楼道里,他东张西望就是看不见那女清洁工的影子。他心里没着落似地往办公室里走去。
  他碰见一个正在用大拖把擦地的男清洁工,犹豫了一会儿问:“刚才打扫男厕所的人是谁?”这男清洁工听见他在问话便停下手中的活儿,满脸流露出巴结的笑:“宋处长,您问刚才打扫男厕所的?那是龙桂华,昨天刚来的!”
  宋沂蒙一听是龙桂华,心里立刻后悔起来,原来龙桂华也在这个公司当勤杂工,怎么会是这么巧?他宋沂蒙一辈子没诅咒过什么人,可是刚上班不久就得罪了人,而且是他在学生时代很崇拜的龙桂华。他想找龙桂华道歉,可是找遍了公司大楼也没发现那熟悉的身影。
  龙桂华看见了宋沂蒙,也听见了宋沂蒙说的那句难听的话,该死,她父亲该死,母亲该死,女儿该死,现在轮到她该死了,她恨不得把胸前的那朵半只莲揪下来扔到茅坑儿里,她现在有什么资格佩戴这朵半只莲?她离开“二泡”以后,这日子越过越惨,连当个收入比较稳定的清洁工,还是由于女儿失踪换来的,可不是该死?
  朱小红失踪以后,医院领导的心里直犯嘀咕,朱小红的失踪,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以前,院方无法逃脱责任,如果朱小红的家长追究起来,一定会很麻烦的,于是他们为了安抚龙桂华,特地疏通有关部门,安排她来总公司办公大楼当勤杂工。
  龙桂华上班头一天,在公司大楼门前打扫卫生。那天天气又闷又热,她只扫了一会儿,就感到透不过气来,身上出了不少的汗。公司员工陆续来上班了,人们也都觉得热,有的不停地用手中的报纸当作扇子扇,有的边走路边望着天上,盼望着下一场凉爽的雨。
  龙桂华扫着扫着,上衣也湿了一大块。她实在热得无法忍受,于是就凭空想象,像古人望梅止渴。她忽然一下子想到了雪人,雪人在幻想中出现,渐渐膨胀,冒着阵阵冰凉的雾气,她吻着那酷暑里的冰凉,心里愉快极了。雪人的影子让她有了希望,她的身上虽然大汗淋漓,心里却仍有着一丝冰凉。
  龙桂华把楼前的小广场打扫干净了,就去打扫街道,扫帚扬起了灰尘,一个女人捂着嘴巴,拉着身边的男人惊慌地躲开,嘴里还不住地嘟囔着什么。龙桂华抬头一看,原来那男人,就是曾经在刘白沙家里遇见过的宋沂蒙,胡继生的女婿。那站他的身边这个穿军装的中年女人,很可能就是胡继生的女儿。
  夫妻俩光顾了躲避尘土,谁也没有留意到那正在扫地的清洁工,可是龙桂华却看见了胡炜脸上的不悦。龙桂华心里一阵强烈的不平衡,一点点尘土竟让这女军人如此大惊小怪,真是将军的女儿……
  龙桂华转身走进办公大楼,她问一个刚下岗的门卫:“门外那个男的是谁?”门卫告诉她:“大姐,他是刚从部队转业的宋副处长,总公司综合处的。”这时,龙桂华才明白,胡继生的女婿正是自己的顶头上司。
  她觉得这世界实在太小,这些日子绕来绕去,老碰到宋沂蒙,无论走到哪儿,她都是在围着胡家的人转,当年胡继生领导父亲,现在胡继生的女婿又来领导她……
  龙桂华白天在专卖外贸公司当清洁工挣钱,晚上就集中精力去寻找女儿。她的身边不能没有女儿,她把女儿从一丁点儿大抚养大,在女儿身上有她的心血,女儿是她的命根子,她一定要去寻找自己的女儿。
  医院的领导也很着急,一个年轻的女护士无缘无故失踪了,在医院还是头一次,于是就派出好几拨儿人去找。龙桂华和医院的人几乎找遍了全北京城,也不见朱小红的踪影,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负责接待的警察同志态度很好,在册子上登了记,还不住地安慰他们,请他们不要着急。先回去等消息。
  一连等了个把月,一点信儿也没有,这个小冤家!龙桂华见不到女儿,几乎都要疯了。这时候她谁也不相信,她开始埋怨所有的人,咒骂所有的人,甚至以为是这些人把女儿害了,又来欺骗她。
  那天,她做了一个噩梦,梦里有一个庞大的火球,滚遍了整个城市,房子、树木和街道都燃起了大火。女儿的身上也着了火,烧了她的头发和眉毛,脸烧焦了,身体扭曲着变了形,女儿哭喊着,要妈妈救她。
  女儿是个听话的孩子,除了好打扮、有些懒惰之外没有什么大的毛病,女儿是个自小就没有父爱的女孩子,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就经受了人生巨大的变故,或许就是因为这些,女儿很早就形成了软弱的性格,稍稍有点风波就会把她摧倒。
  她想女儿一定是被那个坏蛋拐走了,她后悔没有及时向公安局报案。报案的事,她确实想过来着,可是女儿死活不肯说出那男人是谁,叫她告谁去啊?她后悔那天睡了一小会儿,就在这一小会儿里,她失去了女儿。
  龙桂华每天晚上都要出去满世界寻找女儿,她不知道女儿在哪里,只好盲目去寻找,就像在茫茫沙漠里去寻找一颗小小的钉子。她每天都充满了希望,女儿的影子闪了一次又一次,熄灭了一次又一次。
  龙桂华问过女儿所有的同事和同学,去过几乎所有的公园,去过地下旅馆,去过火车站,也去过一般女人不便去的地方,可是仍没有发现女儿的丝毫踪迹。
  龙桂华慌慌张张地走在大街小巷,她每天重复着同样的路线,街上的人们都熟悉了这失魂落魄的女人。她不知道应该到哪条路上去找,她已经没有了方向感,只凭着直觉漫无目的地走。她的身子佝偻了,矮得几乎要趴在地上,她每天吃不下多少粮食,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头。
  一场雨下过,街上的泥泞还没干,火一样的太阳重新升起来,把大地烤得滚烫,到了晚上才稍微有些凉意。干巴巴的凉意让人不适应,让人难受,让人心慌。
  街灯渐渐地暗了,她依在电线杆旁边,任凭洒水车喷洒出来的水打湿了衣裳。她一动不动地靠在那儿,默默地数着每一辆开着雪亮大灯的汽车。
  一天,朱小红突然回来,说是回家拿几件衣服。龙桂华见了女儿又惊又喜,惊喜之中怀着极大不安和困惑。拿衣服做什么?难道女儿还是要离她而去?她慌恐着不敢多说话,迟疑了好一阵儿,才结结巴巴地说:“妈有什么错处?你说呀,闺女!”“你没有错,我错了!”“为什么还要走?”“别问了,妈……”
  女儿的声音冷冷的,女儿的目光呆滞而无神,嘴唇干燥得起了些小渣子,她说话的语调像是死了一条心。
  龙桂华想起母亲被带走的那一天,满屋子都是戴枪的警察,母亲的脸灰暗无色,那双茫然若失的眼睛里露出对一群女儿的牵挂。她不敢去碰母亲的手,那上面的手铐生硬冰凉,她以为那上面带着杀人的电。
  龙桂华觉得此时的自己也和母亲一样,她被女儿的冷漠驱赶,被女儿的固执牢牢铐住,她不知该说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她生平头一次有了为女人的不安,在泪水里尝试到了做母亲的滋味。
  女儿默默地,不说话,拿着几件常用的衣服,咬着嘴唇走了。
  女儿走了,龙桂华毫无回天之力,她想哭又哭不出来。她拿起自己惟一的咔叽布外套儿追了上去。“闺女,把这个带上……”女儿不理她,连头也不回。她累了,她的精力被女儿耗光了,双腿软绵绵的,哪里追得上女儿,女儿跑得像风一样的快。
  龙桂华听说女儿又回医院上班了,决定每天下班的时候到医院门口等女儿。
  她终于等到了女儿,悄悄地在后面跟着。女儿乘坐公共汽车,只往前走了两站距离,就来到一座红砖居民楼。楼前有个小小、窄窄的花坛。龙桂华跟着女儿,发现女儿进了四一七号单元房。龙桂华清楚地看见,为女儿开门的是一个留着乱蓬蓬长发的男青年。
  这男青年,穿着件宽大的长衣和一条瘦得紧贴骨头的牛仔裤。这人瘦得出奇,脸色发青,是一个十足的肺痨型体格。
  龙桂华背后像是被人重重地打了一掌,眼前一阵发黑,“扑通”一下就摔倒在楼梯上。
  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她躺在木床上,女儿温顺地伏在自己的身边,轻轻抚摸着她的手。女儿突然间是那么憔悴,面颊都陷了下去,两串长长的泪水挂在脸上,眉毛湿湿的,显得十分疏松,眼窝儿周围一片浮肿。
  女儿十分可怜,她的命也苦。
  龙桂华长长地叹口气,她想对女儿说点什么,她浑身无力,坐也坐不起来,只好慢慢地把粗糙的手掌伸开。女儿仔细看了又看,觉得那手很熟悉很亲切,但不明白什么意思。龙桂华举起了那双手,想表达的很多,她想说这双手里有着母女俩二十年的辛酸,有今后生活的期望。
  女儿仍然慌慌的,双眼不停地望着窗外。那里有棵枣树,她小时候最爱吃这树上的枣子,那枣子很甜。女儿清晰地看见树上有条毛毛虫在爬,秋天里的小虫子已没有害处,因为它的生命不长久,它不会冬眠,只能选择死亡,对于迷人的秋色来说,它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其中也包括它的死。
  “你要跟着他吗?”龙桂华迟疑了好久才吐出这句话,说完了就努力睁大了眼晴看着女儿,到现在,她还存有微微的一线希望,希望女儿明白那双手的含义,翻然悔悟,回到自己的身边。
  可是,女儿没有悔悟,那双手的影子仅仅在她的脑子里闪了两下就飘到远处。她何尝不愿意回家,但她已经陷入了泥潭,而且陷得很深,妈妈拉不出来,谁也拉不出来。她觉得自己就像那树上的小毛毛虫,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没有一个人能够救她,她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多余的。
  “嗯!”女儿毫不迟疑地点点头,女儿的回答口气很坚定,可是她稚气的目光依然还是那么涣散,她回答完了,然后就咬着嘴唇望着妈妈。
  龙桂华的眼前一片漆黑,把头歪倒在一侧。
  她再一次醒来,下意识地把手伸过去,摸来摸去,只抓到了那件咔叽布外套儿,女儿已经不在身边。
  屋子里空荡荡的,所有家具都是破破烂烂的,只有一台老式座钟陪着她,这座钟是龙家从四川搬来北京的时候带来的。妈很喜爱这座钟,每天都要把它擦拭几遍,擦完了就伏在上边仔仔细细地听。座钟“滴滴哒哒”地响,表针一下一下,一格儿一格儿地移动,时间就这么无情地流逝了。
  在钟的背后,她隐隐约约地又看见了母亲。龙桂华撑着身子勉强站了起来,她拿起那件咔叽布外套儿,从上面扯下那朵永远戴在身上的半只莲,用嘴吹去了沾在上边的尘灰,然后把它轻轻地放在钟的前面。
  朱小红含着泪水离开了妈妈,回到那座红砖楼房。张庚正在鼓捣一台短波半导体收音机,这是朱小红拿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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