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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散文-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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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曰开玩笑,日戏言,曰孟浪,曰荒唐,曰挖苦,曰揶揄,曰俏皮,曰恶作谑,曰旁敲侧击等。然皆或指尖刻,或流于放诞,未能表现宽宏恬静的“幽默”意义,犹如中文之“敷衍”、“热闹”等字亦不可得西文正当译语。最近者为“谑而不虐”,盖存忠厚之意。幽默之所以异于滑稽荒唐者:一在于同情于所谑之对象。人有弱点,可以谑浪,已有弱点,亦应解嘲,斯得幽默之真义,若单尖酸刻薄,已非幽默,有何足取?张敞谓夫妇之间有甚于画眉者,汉宣帝,不究其罪,此宣帝之幽默。郑人谓孔子独立郭门,“累累然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未也,而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此孔子之幽默。二、幽默非滑稽放诞,故作奇语以炫人,乃在作者说者之观点与人不同而已。幽默家视世察物,必先另具只眼,不肯因循,落人窠臼,而后发言立论,自然新颖。以其新颖,人遂觉其滑稽。若立论本无不同,故为荒唐放诞,在字句上推敲,不足以语幽默。滑稽之中有至理,此语得之。中国之言滑稽者,每先示人以荒唐,少能庄谐并出者,在艺术上,殊为幼稚。中国人最富幽默,虽勇于私斗,睚眦必报,极欠幽默之态度,而怯于公愤,凡对于国家大事,纸上空文,官样文章,社章公法,莫不一笑置之,此乃中国特别之幽默性。中国之永远潦倒,即坐此幽默之亏。中国文人之具有幽默者,如苏东坡,如袁子才,如郑板桥,如吴稚晖,有独特见解,既洞察人间宇宙人情学理,又能从容不迫出以诙谐,是虽无幽默之名,已有幽默之实。《论语》发刊以提倡幽默为目标,而杂以谐谑,但吾辈非长此道,资格相差尚远。除介绍中外幽默文字以外,只求能以“谑而不虐”四字自相规劝罢了。
  关于《翦拂集》
  据说出文集是文人的韵事。在作者死后,朋友们替他搜集遗著以表示其爱好珍惜者且勿论,在作者生时刊行的,至少也应有悲欢交集的一种感慨,然而在于我却是如枯木似的,一点的蓬勃的气象也没有。我惟感慨一些我既往的热烈及少不更事的勇气,显然与眼前的沉寂与由两年来所长进见识得来的冲淡的心境相反衬,益发看见我自己目前的麻木与顽硬。这自然有种种的原因。一是自己年龄的不是,只能怪时间与自己。一是环境使然,在这北伐业已完成,训政将要开始,天下确已太平之时,难免要使人感觉太平人的寂寞与悲哀。
  在这太平的寂寞中,回想到两年前“革命政府”时代的北京,真使我们追忆往日青年勇气的壮毅及与政府演出惨剧的热闹。天安门前的大会,五光十色旗帜的飘扬,眉宇扬扬的男女学生的面目,西长安街揭竿抛瓦的巷战,哈达门大街赤足冒雨的游行,这是何等悲壮!国务院前哔剥的枪声,东四牌楼沿途的血迹,各医院的奔走舁尸,北大第三院的追悼大会,这是何等的激昂!其实,拿“三一八”屠杀而论,通共不过杀了四十八个青年,这在长了两年见识的我们,还值得大惊小怪吗?然而在当日,却老老实实不知堕了多少青年的眼泪,激动了多少青年的热血,使青年开过几次的追悼会,做过几对的挽联,及拟过多少纪念碑的计划。到如今,纪念碑一个没有成立,(除去燕大魏女士以外;刘和珍是没有的。)不但往日的热血与悲哀,愤慨与眼泪只剩些冷冰冰的纸上空文,甚至欲再观一个青年烈士追悼会而不可得。这种活泼有生气的青年团结大概是再看不到了。我们朋友当中做无名英雄的固然不少,而往日的学者与教授,正在效忠党国的也自颇不乏人。时代既无所用于激烈思想,激烈思想亦将随而消灭。这也是太平人所以感觉沉寂的原因。
  有人以为这种沉寂的态度是青年的落拓,这话我不承认。我以为这只是青年人增进一点自卫的聪明。头颅一人只有一个,犯上作乱心志薄弱目无法纪等等罪名虽然无大关系,死无葬身之地的祸是大可以不必招的。至少我想如果必须一死,来为国牺牲,至少也想得一班亲友替我挥几点眼泪,但是这一点就不容易办到,在这个年头。所以从前那种勇气,反对名流的“读书救国”论,“莫谈国事”论,现在实在良心上不敢再有同样的主张。如果学生寄宿舍没有电灯,派代表去请校长装设,这些代表们必要遭校长的指为共产党徒,甚至开除。致于无书可读,则寄宿舍代表愚见亦大可以不必做,还是做年轻的顺民为是。校事尚如此,国事更可知了。这一点的见解是于“莘莘学子”实在有益的。
  所以这书中的种种论调,只是一些不合时宜的隔日黄花,读者也尽可以隔日黄花视之,好在作者并无立说立言藏诸名山传诸其人的梦想。激烈理论是不便于任何政府的,在段祺瑞的“革命政府”提倡激烈理论是好的,但是在这革命已经成功的时代,热心于革命事业的元老已不乏人,若再提倡激烈理论,岂不是又与另一个“革命政府”以不便?这是革命前后时代理论上应有的不同。
  然而我也颇感觉隔日黄花时代越远越有保存之必要,有时夹在书中,正是引起往日郊游感兴的好纪念品。愈在龌龊的城市中过活的人,愈会想念留恋野外春光明媚的风味。太平百姓越寂寞,越要追思往昔战乱时代的枪声。勇气是没有了,但是留恋还有半分。远客异地的人反要做起剪纸招魂无谓的举动;南下两年来,反使我感觉北京一切事物及或生或死的旧友的可爱。魂固然未必招得来,但在自己可得到相当的慰安,往日的悲哀与血泪,在今日看来都带一点渺远可爱的意味。所以我只把这些零乱粗糙的文字,当做往日涉足北京文坛撮来的软片。摄照的工艺实在粗糙的很,又未经照相专家照例应有的修改。不过所照的当日正人君子学者名流的影子实在多,而因为是偶尔随兴所暗摄的,正人君子又不曾刮脸修发正襟危坐来向我排八字脚,事后又未加以点缀修饰,所以正人君子的面孔看来仍旧逼肖而特别亲切。在当日是无何等意义的,时移境迁看来也就别有隽趣。虽然还是粗拙的很,却也索性粗拙为妙。这就是我所以收集保存他的理由。或者因为所照的学者名流,当日虽是布衣,现在都居荣官显职,将来一定还要飞黄腾越,因而间接增加这些他们布衣时代的遗影的价值,也是意中事吧?吾文集之无聊,于此已可想见。
  关于《大荒集》
  因为想把这五六年来的零篇文字集成一书,便为保存,所以想起集名。向来中国人的文集取名,都很雅致,如同书斋的取名一样,可以耐人寻味。因此想到已出的《翦拂集》,而以为此集命名,应该与上集集名意义稍微联贯,才有意思。最初想到“草泽集”、“梁山集”,都觉得不当。因而想到《大荒集》这名词,因为含意捉摸不定,不知如何解法,或是有许多解法,所以觉得很好。由草泽而逃入大荒中,大荒过后,是怎样个山水景物,无从知道,但是好就在无人知道,就这样走,走,走吧。
  不过有一点,大荒旅行者与深林遁世者不同。遁世实在太清高了,其文逸,其诗仙,含有不吃人间烟火意味,而我尚未能。也许戈壁荒漠过去,就是深林,与木石交,与鹿豕游,那末下一次文集便须以“深林集”或“鹿豕集”名,但也许过去正是新都的十字街头,也是可能的。总而言之,在荒野中的人尚不知道。
  在大荒中孤游的人,也有特种意味,似乎是近于孤傲,但也不一定。我想只是性喜孤游乐此不疲罢了。其佳趣在于我走我的路,一日或二三里或百里,无人干涉,不用计较,莫须商量。或是观草虫,察秋毫,或是看鸟迹,观天象,都听我自由。我行吾素,其中自有乐趣。而且在这种寂寞的孤游中,是容易认识自己及认识宇宙与人生的。有时一人的转变,就是在寂寞中思索出来,或患大病,或中途中暑,三日不省人事,或赴荒野,耶稣、保罗、卢梭……前例俱在。
  吾生平读书绝少,无论中外文学,都是这样。因为不阿世好,所以也不赶看时行所尚的书。但是有时偶然得一好书,或发现一新作者,则欢喜无量,再读三读而获益无穷。这就是孤游者之快乐。但是我相信,凡读书的人都应如此,必须得力于一家,不可泛览,以致博学而无所成名。曾子高于子夏,就在这一点。读书应取其性情相近者而精读之,才容易于见解思想上有所启发,如此时久日渐,自然也可有成就。常人学与思,总是学占大部分而思少,就是因为所学是趋时之学,不一定与自己思想能发生关系。要多思不如少学,才不会精神浪费,但要如此,又非取孤游办法不可。栖栖皇皇,汲汲成名,人云亦云,是不足取的。我想从容的,慢慢的,如野游般沿路读来才好。像Samuel Butler那样孤芳自赏的作家,是我所佩服的。
  有人出书,是因为偶然先想到一个书名,觉得太好了,非出不可,然后去做书。有人是先做好了书,才想起书名,甚至屡次易名,如同家中的宁馨儿,先生出来,再给取名,却因为宠爱,连起三四个绰号,随生随灭,听其自然,但也不觉得重复。名之来源,常人都不知道,有时做父母的也不知道。大半总是偶然呼出,觉得顺口,音韵好听,而有什么极小事故的关系。《大荒集》,是先想出书名,属于第一类的。今晨因想到这书名,觉得音韵甚好,义也可取,所以也把一时感想写成一篇序。序既写好,又感觉不得不赶紧搜罗旧作,编集起来,待看能合书名否?
  这只能算是序书名,并非序书。至于书之内容皆系革命以后之作品。但料想已无《翦佛集》之坦白了。而且并非包括我革命以后的最好作品。最好的还是我游欧一年与我的小孩的通信,而那些通信的最好部分,并不是我写的。
  《论语》三周年
  在三年前此日,《论语》呱呱坠地,可是其呱呱是笑声,不是哭声,虽然他是法文所谓enfant terrible(好在人前说毫无顾忌的老实话的小孩),但是一则因他天真,本无恶意,也与人不怀宿怨,二则他可哄人笑,三则大人长者实在终日拘束的甚是无聊,一旦有一小孩直指客人鼻上一只苍蝇,须上一粒饭粒,心里顿觉一阵凉爽,所以也就任他去了。说放肆也有时有点放肆,若不是长者宽厚为怀,早就打他一下嘴巴,以后他也就慢慢不敢放肆,专学说些客套去了。可是这小孩,虽好嘻嘻哈哈终日,究非不上进的村童可比,也颇自知自好,客人须上有一粒饭粒,他必要指出,但叫他怎样无理取闹,或者口吻粗鄙,骂人王八,他也不来的。因此上下都爱他,偶有不顺,也只说他淘气,笑笑完事,而他人所不许说的话,他许说了,别个小孩不敢出口的话,他也敢说了,兜的全家上下团团转,有时大人谈话无味,反要喊小孩出来说:“你说说笑话给我们听吧!”
  因此《论语》居然度过三岁了。其实也是现代与往日不同了。若在往日,小孩在人前淘气,或在学堂玩笑,都要挨鞭杖,即使学生在课室看见一只蝴蝶,喝声好看,都要遭先生白眼一下。现在可就不同了。你看学堂还给球教学生踢,若有小孩喜欢看蝴蝶,教师也趁机会,说说毛虫化蝶的道理给他听。教科书还有画图给学生看。这样一来,念书可就快活的多了,不似以前子曰诗云叫人坐冷板凳。因此学生身体也强健起来,精神也活泼了。现在读书人会跑,会跳,也会游泳,也会踢球,比以前读书人的身体就大大不同了。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小孩生下来,本有一股天真活泼之生气,学生中你敲我一背,我拧你一下,都不是坏根性,也是无害于读书上进的。大概小孩愈聪明,愈活泼,愈淘气,倒是那些终日静坐循规蹈矩的小孩,本来元气不足,将来长大更加无用。所以聪明的教师看见某生淘气,心里早就想到自己童年也是在学堂捣鬼者之一,口头虽然不得不喝他一声,心里却甚怜爱,明白这个小孩将来非同小可。因为他书的确念得好,所以有时虽然在课室和同学捣鬼,也装做不见,由他去了。若是他真不念书,一味顽皮,那就不同。苟能知上进,闲时淘汽吵架,倒不能算为坏根器,是合乎自然。你想这种教学心理,不是比以前进步吗?所以《论语》也安然淘了三年气。
  我们眼看这小孩做三岁生日,想想倒也不容易。别的小孩有的出痧,有的惊风死了。他还是一个圆脸蛋,终日嘻嘻哈哈兜着人笑。本来三岁上下的孩子,最易患病,最多波折,有时好好的小孩,不知怎的,会无疾而终,我想《论语》所以今日无恙,还是靠他平日有说有笑,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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