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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5卷乡之魂:钟理和人生和文学之路 作者:江 湖-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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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平和淑华双双出走,是真挚的爱情与封建传统势力搏斗的初步胜利,也表现了他们反封建的勇气和决心,这只是争取自身幸福和改革社会的起点,今后的路途还很长,还有很多险阻,因此这爱情之果仍是苦涩的。但这一胜利较之作者原来的结局构思更能鼓舞人心。按照作者的原来构思,两人重演的是英妹与阿龙、云英与火生的悲剧。钟理和介绍说:“在我的构思里,我原让淑华产后——婴儿则让阿喜嫂处理掉。这里有极好极怕人但极有效果的场面。后来阿喜嫂因此患了一场大病。而淑华出家削发为尼。致平则在最末一章投海自杀。也为了有这样的收场,所以在前面我不惮烦的一再触及寺庵及僧尼的生活——特别强调僧尼生活的辛苦阴暗。我要让淑华明知僧尼生活的凄惨并对之不怀好感,而到头来终不免出家为尼,藉以表现她、衬托她对人生绝望之深。”钟理和:1958年12月8日致钟肇政函,《钟理和全集》第6卷,(高雄)财团法人钟理和文教基金会发行,春晖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第48页。这多少带有作家早年酷爱的《红楼梦》的影子。后来,作者改变了初衷。缘由是《野茫茫》发表后,曾引起一位名叫林志贤的读者来信。林志贤在信中说:“我坦白的向您叙述写此信之动机吧。因为我现在适与一同姓小姐恋爱,双方同陷入情网,成不可自拔之势,对于结婚?茫茫然在歧途中。许多亲戚朋友,虽尚未如大作所云牛、畜牲、逆子等难堪字眼的讥评,但封建思想之年老母亲已在喋喋不休的责骂了——难道世界上没有其他女子了吗?偏要与林小姐结婚欤?!钟先生乎!母亲之责骂,使我啼笑皆非,我爱林小姐,但是更爱育我之母亲,实使我陷入迷阵,进退两难了。际此精神茫茫之中,居然拜读了大作,不禁使我与她之关系起了莫名其妙的影响,况且尚是她将大作阅后送给我,此时难免使我俩对光明的前途蒙上了一层阴影。现在细研大作,感觉阁下文笔瑰丽,诚多才多智之作家。你现在是我们的灯塔,想借您指示来决舍我们之关系。我要请教,钟先生,您写该篇大作之动机为何?我俩之处境应如何选择为宜?敬请不吝赐教。”这就引起了钟理和对《笠山农场》故事结尾的重新处理。钟理和对钟肇政说:“目下一定有不少青年人为此(指同姓结婚)而苦恼。因而我就考虑到倘若按照我的原意写下去,则笠篇的收场,岂不正对这些苦恼的青年兜头浇冷水?令这些青年大失所望?这种精神的打击一定是很大的。想到这里我便把下面的情节来了一个大大的改变,不但一个不曾死,一个无须出家。且反而偿了宿愿——结成夫妇。虽然那结合的方式仍极可悲,但对那些苦恼的青年的作用自然不同了。”同①,第49页。这倒从纸面上吹拂起一股人与宿命般的社会习俗相抗争的个性主义的时代气息。盛于情者,必厚于文。钟理和的悲悯情怀令人钦仰,改变后的结局也较积极奋进,为那些正因为同姓婚姻而苦恼的青年人带来了鼓舞和力量。 
  在作品中,作者还以哀伤的笔调,生动地刻划了饶新华、张永祥、阿喜嫂等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民形象。在这些可亲可敬的劳动人民身上同样体现了勤劳诚实、心地正直、虽屡遭磨难仍对生活热情不减的优秀品质和顽强的求生意志。他们饱含血泪的生活是日据时期台湾广大农民普遍悲苦命运的集中和概括,这些的艺术形象具有深刻的历史感和真实感人、发人深思的艺术魅力。 
  看山的老头儿饶新华“很瘦,牙全掉了,两颊深深地陷下去,一只白鹤腿,但看上去倒是很硬朗”。他十分能干又非常有趣,虽有喝酒的习惯,但心地坦白、安分守己,笠山几次更换主人,他都被雇为巡山人。他对山有丰富的知识,时常半夜三更进山,通过嗅树叶、摸树皮来辨别方向,从不迷路,因此被人称为“山精”。他不怕高山和黑夜,有着非凡的本领,“他那两只手一落水,仿佛就已变成一领鱼网,碰到它的鱼儿,一尾也别想逃跑掉”。他热心勤勉,性格坚忍,心地清白,安分守己,为人善良,对人忠心耿耿,尽职尽责。在年轻人致平的眼中,“老人里面有一种猜不透的东西,而这就是使他受到较多的尊敬”。张永祥也非常赏识他,说:“你别看他样子可笑,他有一些你猜不透的什么东西。他能够想出和做出别人要想却想不出,要做却做不到的事。对这种人,你必须努力去了解。”他很爱自己在这生活了一辈子的笠山,为山操劳一生。但是,当无情的岁月在他身上刻下残酷的痕迹之后,这位老人终于不得不在自然的威力下屈服。特别是致平和淑华“失踪”、他的二儿子丁全离开农场投奔他哥哥福全之后,“老”开始在他身上发生作用:“第一,眼睛和耳朵都有些失灵了,因此也就不能常常进山了;第二,酒喝不下去了,只要喝一点点,就醉得支持不住了;第三,人也痴呆了,常常大半天忘记捧起他的酒杯,忘记回答别人的问话;还有,也不喜欢动弹了,随便在哪里一坐便是一整天。”刘少兴离开后,新主人不再用他,他孤苦一人,“像一个叫化子似的倒下来”,惨死在田野里,直到苍蝇乱飞、蛆虫乱爬时才被人发现。饶新华一生的悲剧,是台湾日据时期农工凄惨生活的真实写照。 
  张永祥也是一位饱经风霜的人物。他是笠山农场的租佃人,原住在新竹州靠近山线的一个小山村,很早就失去家庭,几乎四十年来单独一个人在风尘仆仆的人世间浮沉辗转,自北部漂到南部。他有如旅行者搭乘舟车,在各种事业间扔了这个搭了那个,除了“当刽子手及开窑馆专门在别人身上讨生活”的事情外,几乎什么事都干过,如扛死人、卖朗朗、当脚夫、摆摊子、赶牛车等。张永祥有着自己的人生哲学,有时虽显得不可思议,但却是现实的,比如他觉得一个人只有拿诚意去对人对事,才会有好的结果;但也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宿命观,认为一个人做事成败几乎全由命运决定。当他一家人带着希望和梦想来到笠山农场落户后,他把自己的一条心放在农场身上,承租山地,种植咖啡,预备在这里结束他那辛苦困顿漂泊无定的生活。可是农场种的咖啡因受病虫害全部枯死了,他所承担的租地也没有逃脱厄运,希望和理想随着农场的衰落成为泡影,他感到事业完了,只好带领妻子和十二岁的女儿又挑起简单破烂的全部家当,离开了生活了五年的笠山农场,重新开始了新的漂泊流浪谋生活的旅程。他的出走,标志着笠山农场的彻底破产。五年来,他劳动所得是什么呢?作者写着:“五年前他们便挑了同样这些东西进农场,如今他们要把它挑出去。这些东西除开用完的补充,使坏的掉换以外,在数量上既不加多也不曾减少……如果说他张永祥曾少了些什么,那应该不是挑在肩上的东西,而是在心上的某些东西。这算不算失败呢?他是不是白来一趟?五年的光阴是不是虚掷?来也空空,去也空空!但是他并不后悔,也不因此而消沉,说什么呢?这副担子他已经挑了足足四十年了呵!”张永祥认为这五年没有白过:“我还学得不少东西,我学到怎样用颜色由远处鉴别树林里的树木,从前我总当树林只有一种颜色;我又知道人也可以和生物做朋友,这些生物并不比人更难亲近。”由此可看出他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当刘少兴让他过了年节再走时,他说:“我们这种人什么地方不好过年?挑着铺盖卷儿过年,我们可不算稀罕。”他的话包含多少人生的辛酸和眼泪、痛苦与悲哀。他漂泊不定的生活,反映了当时台湾农民的不幸处境。 
  刘淑华的母亲阿喜嫂(李寿妹)也是作者着墨较多的人物。她是一个独立意志极为坚强的女人,一出场就让人看到,“她的脸庞细削憔悴,看上去比年纪老,但有一种百折不挠的毅力,自她的眉宇间和坚定不移的眼神里流露出来。她的举止从容利落,身子收拾得整齐素净,这也正说明她的个性是一丝不苟的”。她的一生是不平凡的,走的是“一条充满了荆棘和艰难的路”。她家道中落,丈夫死得很早,那时大女儿只有十多岁,最幼的小女儿生后才仅三个月,丈夫留给她的除开嗷嗷待哺的六张小嘴之外,就只有四堵墙。而她一个女人,只有两只瘦弱无力的手。然而她不气馁,擦干眼泪,不分昼夜地献身劳作,挺起腰板和艰难的生活搏斗。她头一个识破了致平和淑华两位年轻人那隐而不宣的心事,用最大的关心关照他们,用慈和、微笑的眼光去看年轻人在她身边周围活动和旋转。“她时刻都在想:假使他们俩不是同姓?但她十分清楚这种假定是不可能的,于是她只好摇头叹息,把这种永远无法实现的愿望深藏心底。”她知道,为了抚养年幼的弟妹,淑华把孩童时代和少女时代都献给了这个贫穷的家庭。女儿聪慧过人,善体亲意,疼爱弟妹,加上倔强的性格,帮助母亲日夜勤劳操作,才养活了幼小的一群,总算建立了一个温暖安稳的小家庭。淑华是她的女儿,同时也是共过患难的同志,做母亲的怎么忍心把女儿献上祭台,又怎么可以袖手旁观?因此,当人们把刘致平和女儿的相爱看作是大逆不道时,阿喜嫂先是分担了女儿的痛苦,开导女儿“短见是万万寻不得的”,并且不屈服于农场主的威胁,不怕因得罪农场而丢掉饭碗,哪怕“让自己和家族再回到原来那彷徨无定的歧路上去”,“如果说一直被认为坚强不屈性硬如铁的她——阿喜嫂竟如此软弱,岂不令人羞煞?”然后她又独自承担后果,支持致平携淑华出走。这都表明了她的胆识和开明态度。对这场生离死别中阿喜嫂的心情,作品从“庄穆”、“柔和”、“轻快”三个层次上进行细致的描写。刘致平与淑华商量出走的话,她都听到了,此时的阿喜嫂独自坐在床沿上,脸孔的表情却很异样,“看上去象很庄穆,又象很悲哀,仿佛就如一位临难的壮士”。这是决断大事、承担重担时的心情,表明她明知事情严重而决心成全致平和淑华。到淑华前来请母亲出去一起商量,阿喜嫂一启口,“脸上那悲壮的表情便立即清退,此刻就只有慈母的柔和了”。这是隐藏悲哀、主动鼓励的心情,表明慈母对女儿深深的爱意。当淑华为家里今后的困难及答应过刘老太太不和致平出走而犯难时,阿喜嫂“几乎用轻快的心情”对女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女儿别挂虑,快与致平出走。这“轻快”并非石头落地、问题解决的那种轻快,而是她对今后恶劣的处境敢于斗争的一种自信:“她为了能够再一度挺起胸脯,能够说心头想说的话而觉得兴奋和痛快,她又回复到昔日那敢于和魔鬼周旋的李寿妹了。她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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