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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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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大学术中心这么容易地就倒了一个,另一个也不会有美满收场。淮南王刘安意图造反,结果阴谋败露,畏罪自杀,从此之后,天下的学术中心便只有一个了。
    从事情的结局来看,淮南王的谋反着实可疑。说来也巧,淮南王死后,墙倒众人推,“春秋大义”正是推墙众人的一个重要武器。——这事得从火灾说起。
    汉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发生火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又起火了。火灾在古人的眼里颇为神秘,这也难怪,有些火灾可能是乱丢烟头之类的行为造成的,开始的时候没人觉察,火势一起更显得突如其来,还有些火灾是雷电造成的,就更像是老天爷的惩罚。直到明清,火灾依然影响着人心。我曾在《明实录》里见过一些十分离奇的火灾记录,像天上飞火球这类事,很难说不是灵异事件呀。
    对于火灾的原理,整个儿汉朝恐怕也没有人比董仲舒更明白了。所以,对辽东高庙和高园便殿这两起火灾,董仲舒自信满满地对汉武帝长篇大论地解释道:“《春秋》之道,是从以前的事来推知未来,所以说,当咱们现实生活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应该到《春秋》里边查查有没有同类事情曾经发生过,仔细体会一下其中道理,这样一来,天地之变,国家之事,什么事都能一清二楚。就说这个火灾吧,翻翻《春秋》,鲁定公和鲁哀公的时候,权臣季氏的邪恶势力已经成熟,孔子的圣德也正在最耀眼的时候,这正是以圣德铲除邪恶的最好时机。别看国君势力薄弱,可笑到最后的一定是国君。于是,鲁定公二年五月,两观发生了火灾。两观僭越礼治,老天爷降火去烧,这是在说:僭越礼治的臣子可以被除掉啦,你们大家快动手吧!这是天意啊,可惜,鲁定公和老天爷之间有着语言障碍,良机就这么被错过了。
    “到了鲁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发生火灾,老天爷还是那个意思:不义的显贵之臣该被铲除啦,大家快动手吧!可鲁哀公很迟钝,没反应过来。老天爷急了,在第二年的六月又在亳社放了把火。上述这几次火灾,老天爷都是以烧掉僭越礼治的东西来启示鲁国国君,叫他们除掉僭越之臣而任用圣人。
    “这里有个问题,季氏乱政已经很久了,为什么老天爷不早点儿放火呢?答案是:以前鲁国还没有圣人显现呢,所以没有足够的力量来除掉季氏,鲁昭公的时候就是这样。可等到鲁定公和鲁哀公的时候,圣人已经出现了,除掉季氏的时机这才成熟了,所以老天爷也就以火灾来给大家发信号了。
    “不到适当时机绝不出手,这就是天道的特点。看看今天,高庙不应当建在辽东,高园便殿不应当建在陵墓旁边,这都是违反礼治的,所以老天爷这才来放火。可是,辽东高庙和高园便殿都建了很长时间了,为什么老天爷早不放火,偏要等到现在才来放火呢?大概他老人家这是认为时机到了。
    “想当初,秦朝接了周朝的烂摊子,没治理好,我们汉朝又接了秦朝的烂摊子,也不好治理呀,现在皇亲国戚又这么多,无法无天的,正到了所谓积重难返的时候,实在让人担忧。老天爷在这个时候降下火灾,似乎是在提醒陛下:‘该大刀阔斧地改革啦,先挑皇亲国戚当中那些刺儿头铲除之,不要留有情面,我怎么烧辽东高庙的,你就怎么下手除害。再看看朝中近臣,把其中的坏蛋除掉,就像我烧掉高园便殿那样。’如此,在外省而行为不端的,就算显贵如辽东高庙也毫不留情地烧掉,何况诸侯呢;在朝中的,就算显贵如高园便殿也大火焚之,何况近臣呢。这就是天意啊!外地有坏蛋,老天爷就在外地降灾;内部有坏蛋,老天爷就在内部降灾。灾情的大小和罪行是成正比的,我们要顺应老天爷的意思办事啊。”
    在建元六年这两次火灾之前,淮南王刘安入朝,和汉武帝的舅舅武安侯田汀倒┡涯嬷裕浜螅z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屡屡犯法,甚至还杀人全家、毒杀部长级高官,接着,淮南王和衡山王就造反了,膠东王和江都王也都准备响应。直到元朔六年,这些家伙才都完蛋了,田汀赖迷纾桓仙媳徽āU飧鍪焙颍何涞鄄畔肫鸲偈娴哪欠袄矗团啥偈娴难啦绞娉指岵榘旎茨贤跄狈匆话浮B啦绞娌焕⑹嵌偈娴难洞呵铩费У煤茫馈按呵锎笠濉痹谕舛蓝献ㄐ校鍪虏⒉蛔嗲牖实邸J虑榘焱曛螅爻徊睿何涞鄱月啦绞娴呐芯龈枇巳炭隙ā399——从《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来看,因为淮南王的谋反而连带受到惩处的有几千人之多啊——原文说这几千人“受诛”,也弄不清这里是不是说这几千人全被杀了。反正不论是全杀还是分别惩处,都够吕步舒忙活的。看看,学好《春秋》是能做大事的,洪七公那么高的武功,一辈子杀人也不过才三位数。
    所以,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评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说汉武帝驭下以机心深重明明察,大法官张汤断案以残酷为忠诚,董仲舒以经术附会他们的意思。王弼、何晏以老庄的宗旨解释儒家经典,人们还都说他们的罪行比桀纣还大,更何况董仲舒以圣人的经典来粉饰刑狱,引导皇帝多多杀人,这罪过不比王弼、何晏他们要大得多么!400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是断案本着“春秋大义”,还是“春秋大义”装点断案的门面呢?
    就在《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给淮南王议罪的时候,膠西王也拿“春秋大义”来落井下石,说《春秋》有所谓“臣无将,将而诛”——这也就是前文讲过的“春秋大义”之“君亲无将”,是说臣下别说不能谋反,就算心里动了动谋反的念头,也是该杀的。刘端说:“连动动谋反的念头都该杀,淮南王刘安这小子可不止是动了动念头吧?”401——这个议论在《盐铁论》的大辩论里还能够多看到一些端倪:论战的焦点是“君亲无将,将而必诛”Vs。“桀犬吠尧,各为其主”,看来那时候专制统治尚且为时不久,“君亲无将”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地深入人心。402——后来可就不一样了,就连忽必烈这个蒙古老板在处置查无实据的反臣的时候,大臣们也全都抬出来“人臣无将,将而必诛”的“春秋大义”。403
    《春秋》这部圣人书也能成为杀人利器啊。淮南王刘安的死因据不少人推测都跟“学术中心不两立”有关,再看看河间王刘德的下场,其间的逻辑和于吉之死有什么不同吗?
    返回头来再看于吉,前文讲于吉之死,出处是《后汉书》李贤注引《江表传》,而《三国志》裴松之注也引述《江表传》来说明此事,字句稍有不同,404裴松之另外引了《志林》,却对《江表传》的说法提出了一些质疑,说孙策举张津的例子在时间上是有矛盾的。但对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来说,《志林》里边最重要的信息是对于吉死亡年龄的推测和对孙策此举的评价。
    《志林》说当初于吉得到《太平青领书》,后来他的学生宫崇入朝进献的时候,是汉顺帝执政时期,从那时候算到孙策这会儿,已经过去了五六十年,于吉怎么说也得有一百岁上下了。对于一位百岁老人,别说没犯罪,就算当真犯了罪,按照礼法的规矩也不该对他施加刑罚的,而且,天子出行的时候如果遇上了这样的高龄老人,以至尊的身份都要上前嘘寒问暖几句,以表示亲爱之情,这是圣王之教啊。可于吉呢,论岁数有一百了,论罪行又哪有什么实际罪行呢,孙策对一位无罪的百岁老人暴施极刑,实在太过分了哎!405
    《志林》说的一点儿不错,汉朝号称以孝道治天下,皇帝们的谥号全带个“孝”字,于吉都一百岁了,熬不了几年了,可就这样孙策还迫不及待地把他杀了,生怕慢了一分一秒似的,确实不像话。
    不过,话说回来,于吉真有一百岁么?“人生七十古来稀”,何况一百?更何况一百岁的老人了还活蹦乱跳的?难解,难解,这也许正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地方吧?
    但是,从后文来看,说于吉是位百岁老人恐怕还说少了。裴松之又引《搜神记》,说:
    孙策准备渡江袭击许昌(大概是想趁曹操不在的时候把汉献帝给接过来),带着于吉一起出发。当时天干物燥,酷热难当,待着不动都一身大汗,何况行军了。孙策也知道这种天气里行军不容易,有点儿难为大家,所以经常身先士卒,早早起来督促大家牵引船只赶路。
    孙策这一早起,发现有些事情不大对劲:咦,怎么有不少将士大清早的就往于吉那儿聚啊,他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啊?!
    孙策不干了,抓了于吉,大骂道:“现在天旱不雨,道路难行,恐怕不能按时渡江,所以我这个当领导的天天都起大早,操碎了心啊。可是你,你你你,不但不为我分忧,反倒像个没事人似的,装神弄鬼,涣散我的军心,我我我,我今天非得杀了你不可!”
    孙策着人把于吉绑在烈日底下,让他祈雨,如果到中午能下雨就赦免他。——这可真是难为于吉,前文讲过,祈雨可是个技术活儿,要有一大堆材料、一大群人和一大套仪式,而且也没有短短半天工夫就可以奏效的。董仲舒称得上是西汉祈雨第一人,可就算把他绑在这儿,给他仅仅半天时间,八成董仲舒也难逃一死。
    可于吉还真有两下子,没多一会儿,烈日当空就变成阴云密布了,等到中午时分,果然天降大雨。将士们都很高兴,为于吉担了半天的心现在总算放下来了。可谁都没想到的是,孙策没守诺言,还是把于吉给杀了。将士们都很难过,在船上收拾好于吉的尸体。可是,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到了夜里,突然有一朵怪云覆盖住于吉的尸体,等第二天早上大家去看,那尸体却踪迹全无!
    孙策杀了于吉之后,每当独坐的时候就恍惚看到于吉,搞得自己有些精神失常。后来孙策被人行刺,负了伤,揽镜自照的时候却在镜子里看见了于吉,惊回头看却寂然无人,再看镜子却又看见了于吉,就这样三番五次,孙策终于崩溃了,把镜子摔在地上,大叫一声,身上的创伤全部迸裂,就这么死了。406
    对于于吉之死,《江表传》和《搜神记》的记载从表面看上去似乎截然不同,其实呢,实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很多人都会以为,《搜神记》不过都是些怪力乱神的内容,当不得真,根本没法和正史相比。其实不然,之所以有一种极端的说法:“小说比历史更可信”,这是有原因的:单从事件来看,正史的记载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但小说的记载通常都是虚构的,没有人会把小说当真;可是,对思想的记录,小说却有可能比历史更真——小说虽然略去了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却以文学的手法把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思想上的真实”(或者说“本质上的真实”)给突出地表现出来了。我们看《搜神记》这段于吉的故事,故事可能除了人名之外全是虚构的,却通过这样的虚构,把孙策杀于吉的真实原因给凸现出来了:故事是以于吉祈雨这个虚构的情节强化了孙策的真实意图,孙策先是交给于吉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读者这时候已经知道这个任务多半只是一个借口,知道这是存心刁难于吉,但心里还是为于吉抱有一线希望,等到于吉当真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之后,读者总算为于吉松了口气,因为孙策当初毕竟是当着三军将士的面下的命令,总不能当场反悔吧?就这样,孙策被虚构的情节逼到了一个要么承认失败,要么必须“彻底摊牌”的地步,最后孙策选择了后者,放弃的是作为一名统帅的“令行禁止”,这可是极大的代价哦。也正是因为凸显出代价之大,才更强化了孙策要杀于吉的决心。而小说最后交代的孙策之死,体现的则是作者的褒贬——在这个独立成章的故事里,孙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的复杂性被简化掉了,而思想/实质上的真实却更加明朗了。从这一点上来看,小说做的和正史并无二致,而小说的表现力却比正史强得多了。
    再来看看另一个问题:于吉到底犯没犯法?
    其实,如果较真的话,也真能指摘他一二三的。《江表传》里,于吉出现在孙策宴会的时候,穿的是一身“盛装”——《三国志》此处的引述要详细一些,说:“吉乃盛服杖小函,漆画之,名为仙人铧,趋度门下。”单是奇装异服这一节,已经是犯罪了。
    ——奇装异服也犯罪,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呢?这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我们不用去找法律条文,这个说法在《礼记》里就有。这又提示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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