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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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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的困难是可以被理想的火焰烧成灰烬的,宁越想了个办法,做苦力,帮一个去齐国做买卖的商人押送货车,就这样到了齐国。
    说来也巧,宁越一行正好赶上齐桓公外出,只见华丽的车队浩浩荡荡地开出城外,齐桓公仿佛“美人如花隔云端”,让宁越体会着咫尺天涯的苦涩。
    宁越在一旁看着,心中无限感慨,很有唱歌的欲望。唱歌需要伴奏,宁越往身边一看,只有牛车,没有乐器,只好因陋就简了。宁越当下拍着牛角引吭高歌,这正是半夜时分,冷不丁这一嗓门,声震百里之外。
    齐桓公被吓了一跳:这是谁呀,太没素质了,半夜扰民,应该报警!可再一听,这歌唱得大有深意啊!齐桓公一拍身边仆从的手,说:“这位歌手一定不是平常之人,去,找到他,带他进城。”
    真是令人感慨啊,如果换到现在,歌唱得再好,也不过在超女比赛上夺魁,最后做个当红艺人罢了,可看人家宁越,靠着无伴奏的几声干嚎就给自己打开了仕进之门。
    不久之后,宁越受到了齐桓公的正式接见,宁越大谈治国安邦之道,齐桓公越听越是高兴,越听越觉得宁越人才难得,嗯,得赶紧给他封个大官才行!
    可大臣们有意见了,有人说:“您这决定作得也太急了吧?照我看,这位宁先生是卫国人,家乡离我们这儿也不算远,咱们最好派人去他老巢摸摸底,先把他的案底搞清楚再考虑怎么用他。”
    这位大臣的话倒也在理,现在公司招聘的时候还经常要打电话到应聘者的原单位了解情况呢,可齐桓公不这么想,他说:“如果去查他,真查出一些小毛病来怎么办呢?因为一点儿小毛病而忽视了人家的大才,有些君王就是这么失去贤人的。我可不能这么做。”
    《淮南子》夸赞齐桓公的用人之道,最后阐明大道理:《老子》说:“天大,地大,道大,王也大,天下有四大,王是其中之一。”(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其一焉。)这是说君王要像天、地、道一样,要“大”,要有包容一切的胸怀。
    这段《老子》在前文已经讲过一些了,看,《淮南子》里引述的也是“天大,地大,道大,王也大”,最后是“王大”而不是通行本的“人大”,尽管“人大”在上下文里更合逻辑。
    《淮南子》解释“王大”非常具体,就是俗话中“大人有大量”、“宰相的肚子能撑船”的意思(以言其能包裹之也),说到底这还是技术型的解释,而不是玄虚型的感悟。
7.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
    大王亶父居邠,翟人攻之,事之以皮帛珠玉而弗受,曰:“翟人之所求者地,无以财物为也。”
    大王亶父曰:“与人之兄居而杀其弟,与人之父处而杀其子,吾弗为。皆勉处矣!为吾臣,与翟人奚以异?且吾闻之也:不以其所养害其养。”杖策而去。民相连而从之,遂成国于岐山之下。
    大王亶父可谓能保生矣。虽富贵,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今受其先人之爵禄,则必重失之。所自来者久矣,而轻失之,岂不惑哉?
    故老子曰:“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
    这故事的主人公是大王亶(dan…3)父,大王也就是“太王”,通常对他的称呼是古公亶父,是周文王的爷爷,是周部落的早期带头人。
    古公亶父是个历史上的大名人,他的事迹经常被人称述,354在战国时代,滕文公曾经遭遇过和当初古公亶父类似的处境,来找孟子讨主意,而孟子就是拿古公亶父的做法来给滕文公支招的:
    滕文公又来问了:“我们滕国是个小国,为了服侍大国真是操碎了心,可还是多灾多难的,这可怎么办啊?”
    孟子说:“太王当年占着邠地的地盘,狄人来捣乱。太王送皮货给狄人,狄人还是来捣乱;太王又送狗送马给狄人,也不灵;又送珍珠美玉,还不灵。太王于是召集长老们,跟他们说:‘我算明白了,狄人想要的是这片地盘。我听说过,道德高尚的人不能让养活人的东西反过来来祸害人。地盘就给了狄人算了,小弟们也不愁没老大,某家去也!’太王就这么离开了邠地,翻过梁山,一看岐山脚下还能住人,就定居在这里了。邠地的那些小弟们都说:‘老大是个好老大,咱们不能没有他。’于是,跟从太王来到岐山的人就像赶集一样。”
    孟子讲完了太王的故事,又接着说:“可是,也有人说祖业不是我们能决定要还是不要的,所以,我们要守好祖业,死也不走。大王,这两条路,您自己选吧。”355
    孟子这回更有意思,给了完全不同的两个主意,让滕文公自己去选。
    太王的故事是一个古史上非常有名的故事,他最后搬到的岐山脚下就是现在的陕西周原一带,这一带的考古发现很多,说明这里确实曾是周人的聚居地。
    太王就是古公亶父,是周人的一位重要祖先,孟子很推崇的周文王和灭了商纣王的周武王都是他的后人。太王的这段故事,在后人看来简直有些不可思议,周人这样的一个社会组织如果用现代的语言来说,那几乎就可以说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一切以人为本,什么领土、主权、君权,都不像后世那样具有至高无上、无可置疑的地位。太王就像喜剧影片里一个善良的黑帮老大,自己的帮会总是被狄人的帮会欺负,后来发现狄人帮会是看中了自己的地盘,太王觉得如果捍卫领地就会打打杀杀,得死人,嗯,算了吧,地盘我不要了,我走还不行么,小弟们没有了我这个老大自然还会有新老大,也许就认你们狄人的老大做老大,这也没什么不好,只要他们能在新老大的手底下生活得好就可以了。
    我们甚至还能由此来推想一些可能的情况。假如狄人步步紧逼,得寸进尺,太王实在没地方可去了,那么,第一,如果条件能谈拢那就投降,从此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那就谁也别再欺负谁了,一起发展生产,共同致富;第二,如果条件谈不拢,或者内部有分歧,那就谁想投降就去投降,谁想抵抗就去抵抗,划分阵营,各立旗号;第三,如果小弟们一致要求抵抗,那就开打,打赢了最好,打败了也死而无憾。
    无论如何,太王能说出“小弟们不愁没老大”这样的话来,总能算是个了不起的人,尽管当时的“老大”(君)并不是后世的君主乃至帝王的概念。
    《淮南子》盛赞了古公亶父重视人命的态度,可是,这总让人心生疑惑:古公亶父时期的普遍道德观也许真是那样的,人命要紧,但凡有一线生机就不干那种抛头颅、洒热血的保家卫国的事情,而且,不单是老大自己的性命要紧,小弟们的性命也一样要紧,老大没理由随意牺牲掉小弟们的性命,不管他有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
    然而,到了《淮南子》的时候,就已经进入私天下时代了,这时候的各位老大们已经开始逐渐地把全天下的人口和土地都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逐渐地渴望专制,和小弟们之间的关系也早已发生了变化。新老大会拿什么标准也要求小弟们呢?我们应该会很熟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无条件的服从是作小弟的天职;356拼将十万头颅血,誓把老大的面子/财产一挽回;等等等等。——这些英雄行为如果换到古公亶父时代就是另一番道理了:部落成员们全都沾亲带故的,部落就是一个真正的大家庭,即便部落联盟也通常伴随着婚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属于自由人的自由联盟,和左冷禅“五岳剑派”那种大联盟不可同日而语。他们即便跟外敌作战,一般也真是出于捍卫自家的利益、保卫自己的家园,而不是像私天下时代里往往充当帝王的炮灰——这种古老的观念直到春秋时代还大有遗风流传:春秋时代的军队都是贵族子弟兵,他们的身份大多是贵族中最低等级的“士”,由这些“士”组成了“士兵”,把作战当成自己的义务和荣誉,这种情况到战国时代才发生了质的转变。而后,越是专制强化,小弟们便越加没有了发言权,他们的生命便也越加不被重视。
    这样看来,《淮南子》的写作时代在汉朝初年,秦朝的专制统治刚刚结束,汉朝虽然也要成为一个专制大国,但秦朝的迅速瓦解使汉朝的统治集团和知识分子们无不对秦朝的政治体制心生疑虑,处处总想反秦朝之道而行之。我们看到的是,汉朝初年,郡县制和封建制并行,中央政府的管制远称不上繁重和严密,《淮南子》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被铸造完成的,而当它完成的时候,汉武帝即将大展雄主之才,这便注定了“重视小弟们的生命”这种论调流行不了多久了。——翻翻《史记》和《汉书》吧,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百姓,恐怕在整个西汉时代里你最不想活在其中的时代就是汉武帝时代了,呵呵,即便这样,我们好像还是应该连篇累牍地去赞美他老人家,也许,对一些人来说,他们更喜欢铁腕的主子,而不是独立的人格。——这道理决不像看上去那样荒谬,托克维尔就曾经细致地说明过:“……做仆人的终于不关心自己。他们逐渐忘却自己,也可以说放弃自己,或者勿宁说把自己的一切全都交给了主人,并自以为由此确立了自己的人格。他们以支使他们的人的财富来炫耀自己,以主人的荣誉来为自己增辉,以主人的高贵来抬高自己,并一直陶醉于这些仰仗他人而来的光荣。他们把这种光荣看得往往比其全权的实有者看得还重要。”(《论美国的民主》)以及“对弊端推波助澜最甚的莫过于人们惯称的路易十四统治的黄金时代了。”(《旧制度与大革命》)很多人看电视剧“某某大帝”会跟着心潮澎湃,可就拿最著名的一位大帝——汉武大帝来说吧,司马光在反对王安石变法的时候举例子说汉武帝改变祖宗制度,结果“盗贼半天下”。(《宋史·司马光传》)司马光的对头王安石也不遵循“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这条原则,也和司马光一样看不惯汉武帝的一些作风:“壮士悲歌出塞频,中原萧瑟半无人。君王不负长陵约,直欲功成赏汉臣。”(王安石《汉武》)所以,“盛世”往往是对皇帝来说的,皇帝的盛世未必就是老百姓的好时光呀——这道理又让王安石给写成了诗:“千载纷争一羽毛,可怜身世两徒劳。无人语与刘玄德,问舍求田计最高。”(《读〈蜀志〉》)。357
    封建社会和部落生活毕竟是不同于后来的朝代的。在先周时代,情况也许是这个样子的:古公亶父虽然是个领袖,却不是小弟们的“主人”。古公亶父这个或许不合时宜的故事使《淮南子》从中推导出了《老子》的这句话来:“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这句话我没有直接翻译,因为实在是翻译不出来。
    如果从《淮南子》以古公亶父的故事来推导出《老子》的这句话来看,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说:“看重他人生命的人,才有资格掌管天下;爱惜他人生命的人,才有资格治理天下。”
    《老子》的这一章本来就把话说得含混不清的,也许有传抄错误或者错简什么的,总之怎么看怎么都像病句,搞得历代专家们煞费苦心地研究出了无数种光怪陆离的解释,道术家读出了养生,政治家读出了爱民,每一种解释虽然都能自圆其说,但把这些解释放在一起来看的话,恐怕只能是越看越糊涂。这一章在通行本里是第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这是《老子》里边很出名的一章,开头讨论宠和辱的关系,后来《菜根谭》把它变成了一句更加清晰漂亮的名言:“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可是,真要对《老子》原文较起真来,其中意思恐怕是任谁也说不清的,而最接近《淮南子》理解的,是福永光司的解释:“本章谓真正能够珍重一己之身、爱惜一己生命的人,才能珍重他人的生命、爱重别人的人生。况且,也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放心地将天下的政治委任于他。”358
    从黄老学派的一贯思想来看,福永光司的解释应该是最为切合的。可从《淮南子》给出的小故事来看,似乎又把“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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