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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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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年,赵匡胤俘虏了一名南汉的扈驾弓箭手官,这可是武侠小说里所谓的“大内高手”啊。赵匡胤看来也是好奇,命人给了他一副弓箭,要试试他的身手,可这位“大内高手”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别说射箭,连弓都拉不开。赵匡胤看得哑然失笑,问起他刘鋹的治国作为,这位弓箭手官便把那里的奢靡与残酷一一道来。这内容太有震撼力了,赵匡胤听罢,“惊骇曰:‘吾当救此一方之民。’”
    天遂人愿,赵匡胤后来还当真灭了南汉,这就不必细说了,眼下的问题是:假定《宋史·南汉世家》这段记载是准确无误的,假定赵匡胤当时“惊骇曰:‘吾当救此一方之民’”是发自内心的,假定赵匡胤的灭南汉之举确实是救了那一方之民,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他灭掉南汉这件事情呢?
    嗯,先来交代一下,至少最后一个假定是有些证据的:南汉媚川都采珠而死的人一直很多,后来是赵匡胤废除了这项苛政。
    对了,还有一个前提先要交代清楚:在当时,赵宋和南汉都是并列的独立政权,即便从古人的“正统”来说,赵匡胤的得国也是篡了后周的位,再怎么说也并不比南汉更高一级。而如果进一步深究历史,那么,南汉刘家到底算是南方独立运动的英雄还是分裂叛乱分子,这就又是一个需要大费周章的话题了。
    反正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赵匡胤征南汉这个问题的,不过,就当时的情境来说,人家南汉就算再怎么奢靡和残酷,那毕竟是人家的内政呀,从道理上说,可是……
    我们再把这个问题反过来看一下:面对赵匡胤汹涌而来的军队,南汉该不该抵抗?
    这个问题也许应该这么分开来问:南汉的皇室该不该抵抗?南汉的老百姓该不该抵抗?
    ——南汉皇室好像确实应该抵抗的吧?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别人来抢自己的家业。嗯,这个回答当真不会有争议吗?我们且看一部权威历史书是怎么说的——这是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在第7卷上册“灭南汉”一节中,当头便是这样讲的:
    宋朝建立后,南汉不仅不称臣归附,反而出兵进攻已属宋朝的道州(今湖南道县),宋太祖遂命南唐后主李煜致书南汉后主刘煜,令其向宋称臣并归还在后周时侵占的桂州(今广西桂林)、郴州(今属湖南)等地,遭到拒绝。
    这是态度十分鲜明的一句话,“不仅不”和“反而”大有提神醒脑之功,看来宋朝一建立,南汉应该马上称臣归附才是,可南汉“不仅不称臣归附,反而出兵进攻已属宋朝的道州”,真是太没道理了!但是,为什么宋朝一建立南汉就应该称臣归附,这道理人家没说,我也不好妄自猜测,只能寄希望于日后有机会受到方家指教吧。
    那么,谁来告诉我第二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南汉的老百姓该不该抵抗赵匡胤的军队而“保家卫国”呢?要知道,他们马上就要被赵宋吞并了呀,不抵抗的话,今后就要成为赵宋的子民了。他们即便可以不爱南汉的刘氏政府,难道可以不爱南汉国吗?
引子之二:事实问题还是逻辑问题
    一百年前,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和一些伙伴在山中露营,詹姆斯独自散步回来,发现大家正在争论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争论的主题是一只松鼠:假定有一只松鼠攀着树干的一面,一个人站在树干的另一面,这个人绕着树跑想看到那松鼠,可无论他跑得多快,松鼠总是以同样的速度跑到反面去,松鼠和那个人之间始终隔着那棵树。最后,问题来了:这个人是否在绕着松鼠跑?15
    ——辩论这种问题的人也真够无聊的,但这确实是威廉·詹姆斯郑重其事地拿来作演讲的,而这位詹姆斯先生也并非阿猫阿狗,而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这些演讲稿的中译本也被庄严地收录在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之中,尽管编者在内容提要里认真注明:“实用主义是为帝国主义服务的现代资产阶级反动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在美国特别流行,曾被视为代表美国生活方式的官方哲学。这一哲学是先进的科学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敌人”。
    这位敌人中的干将,这位职业哲学家,此刻就站在争论双方的中间,被双方竭力争取着。正如我们在遇到危难关头的时候脑海中总要油然浮现出一些伟大的人和伟大的话一样,詹姆斯先生马上想到了经院哲学家的一则箴言:“一旦遇到矛盾,一定要找出差别来。”箴言刚刚在脑海中隐没,差别就被找出来了。下面就是詹姆斯的结论:
    我说:“哪一边对,要看你们所谓‘绕着’松鼠跑的实际意义是什么。要是你们的意思是说从松鼠的北面跑到东面,再到南面和西面,然后再回到北面,那么这个人显然是绕着它跑的;因为这个人确实相继占据了这些方位。相反的,要是你的意思是说先在松鼠的前面,再到它的右面,再到它的后面,然后回到前面,那么这个人显然并没有绕着这个松鼠跑,因为,由于松鼠也相对活动,它的肚子总是朝着这个人,背朝着外面。确定了这个差别后,就没有什么可争辩的了。你们两边都又对又不对,就看你们对‘绕着跑’这个动词实际上是怎么理解的。”
    松鼠问题看似无聊,其实却很现实,历来很多问题争来争去,归根结底都是松鼠问题。比如人们激辩“儒家思想”如何如何,直辩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但若深究一下辩论的这个标靶到底是个什么,很有可能一百个人的心中有一百个所谓“儒家思想”。所以,事情往往如同威廉·詹姆斯所说的:“你们两边都又对又不对,就看你们对‘绕着跑’这个动词实际上是怎么理解的。”
引子之三:在诗歌的标签之外
    对于读书来说,标签有时候是一种好东西,比如“唐诗宋词”这个标签,让我们一下子就知道诗是唐朝的好,词是宋朝的好,所以读诗就读唐诗,读词就读宋词。再加上“马太效应”从中兴风作浪,读诗就越发是读唐诗,读词就越发是读宋词。但是,标签的定义就真的那么准确吗?
    我年轻时喜欢文学,对中国古诗也是很爱读的,受标签所惑,唐诗都读过上千首了,宋元明清的诗却几乎全没看过。后来岁数大了,不怎么再读文学了(或者说不再从文学的角度来读文学了),这才出于旁的缘故逐渐接触到各个时代的诗词,于是发现:别说宋元明清各有好诗,就连互联网上的现代人也常有直追唐宋的诗词出现。
    现在我要谈的是一位金朝文人的作品。这人名叫吴激——大概是被“唐诗宋词”这类标签搞的,现代人大多对他不熟,可当年的吴激却是金初词坛盟主,大大的有名。
    吴激,字彦高,福建人,家世显赫,爸爸是宋朝的宰相吴栻,岳父是书法大家米芾。自然,吴激本是宋朝人,在宋钦宗靖康末年(就是“靖康耻”的那个“靖康”)出使金朝,因为名气太大,被金政府硬给留下来了,从此,吴激就在金朝做了官。
    有一天,吴激到一位张侍御家赴宴,宴会上不少文人名士,像宇文虚中、洪皓,都是和吴激有着同样遭际的。既然是宴会,就自然少不了三陪小姐,张侍御家的侍女出来唱歌,其中却有一人面带忧郁,破坏了宴会的喜庆气氛。吴激他们到底不是粗人,一见此情此景,便向那侍女关心了几句,这才知道她原本竟是宋朝宣和殿的宫姬。
    这才叫同病相怜。吴激即席写下了一首小词《人月圆》:
    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
    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
    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
    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
    这首词一出,很快就上了当年的全球畅销金曲排行榜,但在现在看来,这首小词似乎明显不如唐诗宋词——审美的个人偏好即便不谈,有一个硬指标却是勿庸置疑的:这短短的四句话,有三句明显全是剽窃别人的,而且剽窃的居然还都是名人名作。
    “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这是剽窃自杜牧名作“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这是剽窃自刘禹锡“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这是剽窃白居易《琵琶行》“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这句虽然算不上明显剽窃,但这三个意像全是前人诗词里写滥的东西。
    但就是这样一首集剽窃之大成的小词,在当时却每每感人至深,以至于传唱天下,看来剽窃也是要有特殊本领的。^_^
    不过话说回来,想想吴激当时所处的环境,如此的“剽窃”也真是难为他了。刘祁在《归潜志》里这样说过:“诗不宜套用前人的话,但词的标准可以宽些,只要用得巧妙也就是了,比如吴激的《人月圆》,半是前人的句子,但用得韵味深长、不露圭角,比当时同席的宇文虚中的原创作品可强得多了。”16
    这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无奈。
第一章 杀人无罪,报仇有理
(一)徐元庆谋杀案——控方:陈子昂,辩方:柳宗元
    唐朝。武则天时代。
    这一天,在一家小小的驿站里发生了一桩谋杀案。
    按说谋杀案并不稀奇,可这桩谋杀案却吸引了各位高官的注意,就连武则天本人也把眼光盯了过来。
    原因之一是:死者是位中央大员。
    官员被谋杀了,这会是怎么回事?
    一般人马上就能想到的是:八成是政敌买凶,这种事还少么,没什么稀奇,凶手就是个收钱卖命的黑道中人,背后的主谋天知道是谁呢!
    但这件案子有些不同。
    死者名叫赵师韫,是位御史老爷,他在出差的路上到一家驿站歇脚,没想到被这家驿站里的一名服务生结果了性命。
    乍看上去,这像是一起偶然的凶杀,是呀,一位偶然落脚某家驿站的御史老爷和驿站中的一名服务生能有什么梁子呢?
    而离奇的是,这名服务生,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杀人之后却不逃跑,而是主动拨叫了110,投案自首了。据他后来供述,此案并没有什么幕后主使,完全是自己一人所为,作案动机是:报仇,报的是杀父之仇。
    原来,死者赵师韫当年做过县公安局的局长,在任上杀过一个叫徐爽的人,徐爽有个儿子名叫徐元庆,处心积虑要报父仇,于是改名换姓,在驿站里当了个服务生。——徐元庆很聪明,因为驿站本来就是各级官员出差歇脚的地方,只要有耐心,总有一天会等到仇人的。
    果然让徐元庆等到了,已经高升为御史的赵师韫就这么在驿站里送了性命。
    至于徐元庆,父仇已报,了无遗憾,便从从容容地束手待缚。
    案情并不复杂,徐元庆谋杀罪名成立,但是,该怎么判决呢?
    ——这才是本案的难点所在:对杀人凶手徐元庆到底应该怎么量刑?
    现代读者恐怕很难理解这点。不管怎么说,徐元庆都是故意杀人,而且还是蓄意谋杀,死刑恐怕是逃不了的,如果赶上严打期间,平时该判有期的这会儿也得判成死刑,更何况原本就该判死刑的呢。
    如果徐元庆有官职在身那也好办,给个行政处分,记个过,把岗位调动一下——退一万步说,就算最后还是逃不了死刑,也会有个缓刑两年,而两年之后,社会热点早就不在这里了,把人不声不响地一放,这也就结了;就算再退一万步说,再不济,好歹也能落个注射死,不会像平头百姓一样脑浆迸裂。只不过,徐元庆只是一介小小草民,本来这案子已经是蓄意谋杀了,再加上一个“草民杀官”的性质,看来砍头都是轻的,恐怕得凌迟!
    如果我是当时的审判官,我很可能会判徐元庆凌迟处死,因为实在是此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啊,如果不来个雷霆手段,草民们会以为杀官的后果不过如此,真再多来几个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还了得!更何况,我自己也是个官啊,保护整个儿官员集团的利益也就等于保护我自己的利益,虽然死鬼赵师韫曾经是我仕途上可恶的绊脚石,我早就巴不得除了他,可我和赵师韫的矛盾说到底都属于内部矛盾,当我把目光转向草民们的时候,赵师韫和我就变为同盟军了,所以,在这个时候,维护赵师韫的利益也就是维护我自己的利益。我想,同僚们也都会支持我的,因为我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就是维护大家的利益。——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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