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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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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得说梁启超的判断准确:“夫国家者,一国人之公产也”——问题的是与非,症结全在这里。搞清了这层道理,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周朝人的思想、行为和秦汉之后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异,我们才能理解春秋时代原汁原味的“春秋大义”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们才能思考为什么《公羊传》在这里会褒奖季友。
    有人可能还会问:“那春秋时代不是还有‘大义灭亲’的壮举么?”——不错,的确是有,等我们后文遇到的时候再仔细分析,现在只是要把重点放在这个“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上面。可是,季友真的就这么放过庆父了吗?
    不是的。董仲舒认为,季友的“追”虽然故意磨蹭以体现“亲亲之道”,但已经明确表露了杀意。后来,作为政治流亡分子的庆父看到大势已去,准备认罪投降,看来是想争取一个“坦白从宽”,以甘愿回国受审为条件,以换得一个免除死刑的宽大待遇,但季友就是不松口,最后逼得庆父自缢而死。
    季友为什么不松口呢?如果答应了庆父,不是正符合了“亲亲之道”吗?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也许季友是为了国内政权的稳定吧,如果真的审判庆父,庆父当初的那些或明或暗的同党们不知道又会搞出什么动静来呢,这一案也不知道会牵连多少人呢。
    庆父就这么在国外自杀了,这也许是一个最为“政治正确”的结局吧?——是的,这样的结局也许对各方面的人马都有好处,只除了那些无辜的、也不可能再跳出来为自己喊冤的死者。
    再稍微说两句后话:庆父、季友,还有那个被季友杀死的叔牙,他们和鲁庄公都是兄弟关系,后来,庆父的后人建立宗族,号为孟孙氏,也叫仲孙氏,季友的后人就是季孙氏,叔牙的后人就是叔孙氏,又因为庆父这哥儿几个都是鲁桓公的儿子,所以孟孙氏、季孙氏、叔孙氏便被合称为“三桓”。读过《论语》的朋友应该对“三桓”印象很深,尤其是那个季孙氏,《论语》里边著名的“季氏将伐颛臾”和“八佾舞于庭”,都是说的季孙氏。(这个说法在古代经师那里也是有争议的,暂不细表。至于姓和氏都是怎么回事,详见《孟子他说》。)
    下面再来动一回脑筋,《春秋经·闵公二年》是这样记载的: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公子庆父出奔莒。
    我们只看最后一句:“公子庆父出奔莒”,这就是上文提到过的“庆父见势不妙,逃往莒(ju…3)国”,这之后就是季友回国,拥立了鲁僖公。那么,从这句话里你能看出什么“微言大义”来吗?
    这句话曾经给历代经学大师们造成过极大的困扰,我先提示一下,前文刚刚讲过“齐人执陈辕涛涂”,《公羊传》抓住“齐人”的“人”字大做文章,说孔子不写“齐侯”而写“齐人”是批评齐桓公不地道。《公羊传》的这个解释历来都没有太大的疑议。好啦,我们把“齐人执陈辕涛涂”和现在这个“公子庆父出奔莒”联系在一起来看,能看出什么问题来吗?
    是呀,既然齐桓公做了错事就不再是“齐侯”而是“齐人”,那庆父做的事可比齐桓公要坏上无数倍呀,怎么也应该叫他作“庆父反动派”之类的才对,可为什么还是叫他“公子庆父”呢,这不明明是一个尊称吗?——清代的官版权威《春秋公羊传注疏》有过一个解释,说:庆父罪大恶极,但《春秋经》还是称他“公子”,可见《春秋经》的褒贬并不是体现在爵号、名字、日期这类细小地方,有人做了坏事,《春秋经》如实把坏事记录下来,这不就是褒贬吗?104
    这是一个具有颠覆性的解释,真要这么说,《公羊传》的权威就大可怀疑了,“微言大义”一说也好像有点儿站不住脚了。嗯,真是这样吗?
    第二个问题:这个“春秋大义”里的“缓追逸贼,亲亲之道”虽然在宗法社会讲得通,可在进入专制社会之后难道就不被批判吗?皇权会容得下这个道理吗?对弑君逆贼不诛九族就算开恩了,还什么“缓追逸贼”,哪有这等道理!是呀,既然如此,专制意识形态下饱受浸染的那些知识分子们难道看着这条“春秋大义”就不觉得别扭吗?
    ——确实觉得别扭。简单举两个例子:这个“缓追逸贼,亲亲之道”的说法还曾被《榖梁传》用在鲁隐公元年的“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里,105事情虽然不同,道理讲的却是和《公羊传》一样的。于是,宋代沈棐《春秋比事》批评说:“为了大义是不能顾念亲情的,当年周公为了维护政权稳定,不也杀了自己的亲兄弟么。这才是正理。”106
    宋人螅实摹洞呵锛ⅰ芬猜酃耸拢担合衷谟行┤撕懿桓涸鹑蔚厮凳裁础洞呵锞吩诼炽晒酪皇律喜⒚挥性鸨讣居训氖е埃吹辜涡硭月迟夜杏盗⒅ΑN遗蓿馐呛蛋说溃居阉恢矣谇熬越嵊诤缶馐窍驼咦魑穑』褂腥私彩裁础盎鹤芬菰簦浊字馈保郎夏挠姓庵值览恚鞒甲拥氖滓笠寰褪俏衷簦圆庞小按笠迕鹎住币凰怠T谇旄刚饧律希居押颓旄甘乔灼荩獠患伲杉居押吐炽晒灿醒倒叵笛健唤鋈绱耍谡飧鲅倒叵抵匣褂芯嫉淖鸨肮叵怠G旄负吐炽晒餐姓饬讲愎叵怠G旄干绷寺炽晒侵鞫暇怂肼炽晒涞淖鸨肮叵岛脱倒叵担馐焙颍喽杂诼炽晒图居牙唇惨丫闶歉龊廖薰叵档娜肆恕#ㄐ芤莅矗嚎梢粤胍幌虑拔姆滥晟奔棠傅哪歉霭讣#┐勇炽晒慕嵌壤唇玻绻居焉绷饲旄福任ち司即笠澹治ち饲资糁椋杉居讶础盎鹤芬菰簟保饧让挥形ぞ即笠澹采ナЯ饲资糁椤D训勒饩褪窍驼咚穑�107
    看,时代发展了,对经义的解说也必须要与时俱进了。至于《春秋经》原本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好像从来都不重要。
4
    再来说说董仲舒所举的第四个例子:“吴季子释阖庐”。
    这个故事里的两位主人公我们都不陌生,吴季子就是季札,阖庐就是吴王夫差的爸爸。《春秋经》里在“襄公二十九年”写了一句照旧非常简短的话:
    吴子使札来聘。
    翻译过来就是:吴国派了季札到我们鲁国作外交访问。
    在这次访问当中,季札详细点评了鲁国国家交响乐团演奏的各种音乐,就是《孟子他说》第一册里讲过的那段。现在我们要来了解的重点是:《春秋经》的这短短一句话里隐含着什么“微言大义”没有?
    《公羊传》认为“有”,因为吴国地处江南,在当时属于荒蛮之地,代表着落后生产力和落后文化,是被中原“诸夏”看不起的。所以,《春秋经》一般记载和吴国有关的事情时,仅仅说一个“吴”如何如何,既不给个尊称,也不记载人家君臣的名号。但是,独独在“襄公二十九年”,《春秋经》竟然破了例,不但尊称人家“吴子”,居然还记载了季札的名字,嗯,这里边一定是有什么深刻用意的。
    那么,用意如何呢?当然就是表彰季札,认为这小子虽然出身于夷狄,却大有诸夏之风。
    《公羊传》说:当年季札他爸吴王寿梦一共生了四个儿子,季札排行老四。大家都很喜欢老四,很想把位子传给他,可这么做又实在是坏了规矩。怎么办才好呢?后来有了主意:现在老大正作国君呢,那就立个规定好了:等老大死了以后不能把位子传给自己的儿子,而必须传给老二,然后老二传老三,这样一来,总有一天会传到老四季札那里。
    事情还真就这样发展下去了:老大死了,老二接班;老二死了,老三接班;老三死了,老四……老四跑了!
    要说这老哥儿仨都够义气的,为了让君位赶紧传给老四,他们天天祷告。——我们一般人祷告个啥无非是求老天爷保佑升官发财、长命百岁,可这哥儿仨恰恰相反,都祷告说:“老天爷啊,您要是保佑我们吴国,就快给我们几个降下灾祸吧!让我们赶紧死了,好给老四腾位子!”
    单是祷告还不够,这哥儿仨整天是上山擒虎豹,下海斗蛟龙,专捡危险的事做,活生生地为“作死”一词下了完美的注脚。
    老哥儿仨就这么忙活了多少年,好容易如愿以偿地死光光了,可老四却还是不肯配合,趁人不备,逃之夭夭。
    这可怎么办?总得有人作国君吧?
    老四风格高,可风格高的人永远都是少数,结果,老三的儿子就接班了,这就是著名的吴王僚。等国内政局尘埃落定之后,老四季札这才没事人似的回来了,参见新任吴王,承认了他的统治身份的合法性。
    按说季札都点头了,别人也就没什么可议论的了。可是,老大的儿子公子光不干了:“如果照爷爷的遗愿,现在应该是我四叔季札接班,就算四叔这人淡薄,那也该轮到我接班呀,凭什么是我堂弟得了便宜呀!”
    ——暂停一下。故事说到这里,肯定有人会想:“这都是真事么?老哥儿仨又是祷告,又是作死,这种违背人性的事怎么可能呢?”
    这个怀疑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我们如果把“祷告”和“作死”的情节去掉,看到的可能就接近当时的真相了——或者再说得保守一些:即便这哥儿四个的事情对于严肃的历史读者来说未必值得当真,但故事所传达出来的“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却很可能就是当时的客观实际。
    一般认为,母系社会里(假如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母系社会的话108),血统是按女性一方来计算的,所以,当一个男人死后,他的财产(如果有的话)应该优先传给他的兄弟姐妹,而令我们现代人难以想像的是:他自己的子女却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死者和他的兄弟姐妹都是一母所生,而死者的子女却是死者的妻子所生,这两类近亲在母系社会的血统里分属两个不同的系统。
    母系社会听起来好像非常古老,其实即便在进入父系社会之后,母系时代的一些传统并不是马上消失的。商代的国君继位就是以“兄终弟及”为主,武王伐纣之后,商人的遗民国家宋国也依然保留着这个传统,就连大圣人周公的封国——根正苗红的鲁国——也有“兄终弟及”一说(前边庆父那个故事里刚刚讲到的),那么,在荒蛮的吴国,这老哥儿四个的故事也许真的是诞生得合情合理的。
    较真的人可能还会穷追不舍:“就算是‘兄终弟及’,如果君位传到了最小的弟弟,等最小的弟弟死了,又该传给谁呢?”
    换到季札时代的现实状况,这个问题就是:“当老三死了之后,老四季札拒绝继承君位,那么,按照‘兄终弟及’制度,在最小的兄弟季札放弃了继承权之后,合法继承人到底是吴王僚(没即位之前称作公子僚,为了减少阅读的麻烦,就一直叫他吴王僚好了)还是公子光?”
    这事还真不好说,按照王国维的研究,殷商的继承法是以兄终弟及为主,父死子继为辅,而父死子继的规矩却是等父亲这一辈的哥儿几个都死光了以后,由最小的弟弟的儿子来继位——如果这个规矩一直绵延到周代的话,绵延到南方不大开化的吴国,或者说,吴国还保持着相对于中原诸国更为原始的习俗的话,那很有可能吴王僚才是真正合法的继承人。
    ——这只是一个推测而已,也存在其他的可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前辈社会学家斯宾塞研究澳洲的土著部落,发现了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的“兄终弟及”制度:头领死了,位子传给最大的弟弟,依次往下传,继位的除了亲弟弟之外,还包括父亲的兄弟的儿子们(也就是堂兄弟。注意,现在很多人已经分不清“堂”和“表”的区别了:大体来说,父亲这支叫“堂”,母亲那支叫“表”),如果依次继承下来,所有的兄弟,包括所有的堂兄弟,都死光了,这时候该由谁继位呢?
    ——由众兄弟当中年纪最长的那一位的长子继位。然后,又是新一轮的“兄终弟及”。
    如果这个法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那么,吴王僚是老三的儿子,在季札放弃了继承权之后,合法继承人就应该是老大的儿子公子光。
    我们如果这么一捉摸,就会发现公子光的想法并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我们都这么想,那公子光自己就更认为自己有道理了。公子光是个狠角色,决心靠自己的力量去寻回公正——是的,如果从正当的途径无法取得失去的公正的话,那么,使用一些阴险卑鄙的手段也是很容易被原谅的。
    公子光的确很容易就原谅了自己。他接纳了一位落魄的楚国政治犯,这就是史上第一位大汉奸(严格说是大楚奸)伍子胥,伍子胥为公子光介绍了一位叫做专诸的勇士。这段故事是大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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