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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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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与“溪”“谷”不伦,协合成韵,其显然者,二也。王弼已为“式”字等句作注,则窜改即在魏、晋之初,幸赖庄子所引,可以考见原文,亟当订正,以存真面。(转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178-179页)
    349 详见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外一种)》下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766-768页)
    350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76-77页)
    351 全文见《圣西门选集》第一卷(王燕生、徐仲年、徐基恩/译,董果良/校,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版)“组织者”。圣西门显然认为那些所谓的“国家栋梁”们并不比我们普通人强出多少,他继续论述道:“这首先是因为遗缺的职位可很容易补上。能履行国王兄弟职务的,法国大有人在,而且完成得能像这位先生一样好;民多人能够胜任大公亲王的职务,而且跟安古雷姆公爵殿下、贝利公爵殿下、奥尔良公爵殿下、波旁公爵殿下完全一样胜任;许多法国女性都能象安古雷姆公爵夫人、贝利公爵夫人、奥尔良夫人、波旁夫人和龚德小姐一样,成为贤良的公主或王妃。
    “宫廷里有的是侍从可以出任高官,军队中有许多人比我们现在的元帅们还善于治军带兵。有多少听差可以充任我们的国家大臣!有多少职员比现任的省长和副省长更善于管理省务!有多少律师同我们的法官一样精通法律!有多少神甫跟我们的红衣主教、大主教、主教、大本堂神甫和议事司铎一样精明能干!至于那些数以万计的养尊处优的财主,他们的继承者无须经过什么训练,便能像他们本人一样善于送往迎来,保持其沙龙的荣誉。”
    ——看来圣西门时代的政治、军事和法律对技术要求并不太高哦,而且,“有多少律师同我们的法官一样精通法律”——这至少说明他们在任的法官确实都是精通法律的,这难道还不够吗?
    352 看看唐兰的有趣小考据:“……旧式的训诂学家,往往不懂得‘字’和‘语’的分别,被字面所误,把双音节语拆开来,一个一个去解释。例如:……‘犹豫’也本是双音节语,可从《老子》就说‘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分做两处,那就难怪要把两个多疑的兽名来解释了。‘狼狈’的意义本等于‘狼跋’、‘剌癶’,也是一个双音节语,由于字面是两个兽,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六附会着说:‘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后来人就更说到‘狼狈为奸’了。”(唐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6页)
    353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下同
    354 这像是战国时代的流行故事,除《孟子》记载之外,还可见《庄子·让王》和《吕氏春秋·审为》。
    355 熊逸:《孟子他说》
    356 比如《资治通鉴》第二百五十六卷讲的这个典型的例子:“时溥遣使献黄巢及家人首并姬妾,上御大玄楼受之。宣问姬妾:‘汝曹皆勋贵子女,世受国恩,何为从贼?’其居首者对曰:‘狂贼凶逆,国家以百万之众,失守宗祧,播迁巴、蜀;今陛下以不能拒贼责一女子,置公卿将帅于何地乎!’上不复问,皆戮之于市。人争与之酒,其馀皆悲怖昏醉,居首者独不饮不泣,至于就刑,神色肃然。”——人心并不都在唐僖宗一边,宋代周煇《清波杂志》“黄巢姬妾”条特别感谢司马光把这位奇女子载入史册,并惋惜唐史记《列女传》遗此不载。
    357 “盛世”的另一个问题是:我们经常很难搞清,哪些是真实情况,哪些是被粉饰出来的。汉武帝的“盛世”即便在正史里也有不少骇人的记载,后来的一些“盛世”却往往只在一些野史笔记里留存些个不那么主旋律的说法。就拿被很多人誉为中国历史第一盛世的康乾盛世来说吧,清人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回忆了乾隆年间的物价飞涨,树皮被吃光了,还有不少人吃观音土致死——这可是杭州附近,不是什么塞外边荒。清人俞蛟《梦盦杂著》记载“棚民”之患,等等等等。
    358转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111页)
    359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版)
    360 '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
    361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版)
    362《老子》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第七十二章: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363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1版,第111页,第221页)
    364 夏勇:《中国民权思想》(三联书店2004年第1版,第2-3页)
    365 '美'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177页)。另外,关于卢梭时代的日内瓦,详细可参看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1版)
    366 虽然墨家主张薄葬,极力反对儒家的厚葬主张,但王充《论衡·薄葬》却把厚葬之风分别归咎于儒、墨两家,各打五十大板。听起来好像不可思议,但王充批评墨家的理由是:墨家虽然主张薄葬,但他们的“明鬼”主张却必然导致人们的厚葬行为——如果大家都知道死人会变鬼,还敢对死人吝啬么?——“圣贤之业,皆以薄葬省用为务。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论不明,墨家议之非故也。墨家之议右鬼,以为人死辄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类以为效验。儒家不从,以为死人无知,不能为鬼,然而赙祭备物者,示不负死以观生也。陆贾依儒家而说,故其立语,不肯明处。刘子政举薄葬之奏,务欲省用,不能极论。是以世俗内持狐疑之议,外闻杜伯之类,又见病且终者,墓中死人来与相见,故遂信是,谓死如生。……”
    367 熊逸《孟子他说》第二册:儒家推崇礼治,有各式各样的很复杂的一些仪式,其中丧礼是特别讲究的。做人要做孝子,这在儒家的理论里可绝不仅仅是伦理范畴的事,而是政治范畴的事。评书里常说一句话,叫“忠孝不能两全”,这很给人造成误解,以为忠和孝是对立的,其实在儒家看来,这两者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在家做孝子,出门做忠臣。同样的,在家要是逆子,出门做官肯定得是奸臣。
     有人可能会问:即便是在家做孝子,那么,在父母生前多尽孝不是很好么,何必还要讲究死后那些劳师动众的繁文缛节呢?——我们现代社会很推崇这种观念,宣传生前多尽孝、丧事要从俭,这是一点儿错没有的。但古人讲究厚葬也自有他们的道理。
     那,这是因为古人的鬼神观和来世观吗?——有一定的关联,但说到底这还是为现实服务的,为政治服务的。这就不得不讲讲周代的宗法制。简单举个例子:第一任周天子一共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等他死了,这六个儿子里谁来接他的班呢?是考试?是比武?还是抽签?都不行,那就乱套了,按照严格规定:他的大老婆生的大儿子才是合法接班人。好了,大儿子接了班,然后这位大儿子(第二任周天子)又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等他死的时候,他的大老婆生的大儿子又会接他的班成为第三任周天子,往后就依此类推。这个大老婆大儿子的系统叫做“大宗”,其他那些儿子们都叫“小宗”。周朝人尤其讲究祭祖,第一任周天子生的老二、老三一向跟爸爸关系不错,有一天,两人一合计,爸爸死了这么长时间了,很是想念,唉,祭奠他老人家一下吧!
     人家的祭奠可不像老百姓那样在坟头上烧点儿纸钱就完了,那可是个无比盛大的活动。可老二和老三虽然有这个想法,却不能真正去做。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这个权利。
     啊?!难道做儿子的还没权利祭奠过世的爸爸么?——的确没有,从老二到老六都没有这个权利,只有老大才有。换句话说,就是只有“大宗”才有。
     可是,从老二到老六要是不能祭祖,这不是不合人情么?所以,他们其实也是可以去祭祖的,但一定要在老大的带领之下才行。如果自己要单独祭祖,那就等于造反。
     再拿老二做例子。老大接了班,当了新任的周天子,老二和其他兄弟一起早已被分封到全国各地做诸侯了。老二被分封到了齐国,做了第一任的齐王。(严格说是不能叫“王”的,只能是“公”或者“侯”什么的,不过这里就从俗了。)这位齐王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接班的方法和周天子的“大宗”系统一样,照样是大老婆生的大儿子接班做第二任的齐王,依此类推,这一支就是齐国的“大宗”,而其他子弟就是齐国的“小宗”。齐国的小宗也没有单独祭奠第一任齐王的权利,而只有在“大宗”的带领下才能参加祭祖活动。
     第一任齐王所生的六个孩子里,老大接了班做了第二任齐王,另外五兄弟被分封到各自的采邑,成为卿大夫,在他们这个卿大夫的更小的系统里,也一样再分“大宗”和“小宗”。依此类推。
     明白了这种宗法制度,我们就能想像得到祭祖的意义了:如果要尊奉祖先,就要隆重祭祀;如果要去祭祀,“小宗”就得听“大宗”的——在齐国的祭祖是齐国的各个卿大夫都得紧跟齐王,在周王室的祭祖是各个诸侯国的国君都得紧跟周天子。所以,孝道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明白了宗法制度大概结构,我们就会明白,所谓“孝道”在那样的社会里是带有很大的政治意义的:与其说是情感,不如说是现实;与其说是伦理,不如说是政治。到后来封建社会解体,中国进入漫长的专制社会,孝道也就失去了它原来的意义,而又在新的政治环境下被赋予了新的意义。现代社会有人讲我们要弘扬传统文化,恢复中国古代的孝道,这些人的用心虽好,却忽视了孝道之所以成为孝道的历史背景。我们不妨想想,我们说中国传统文化讲求孝顺父母,可人家外国人也没有鼓励孩子去虐待父母啊?那我们这个“孝道”的独到之处到底在哪里呢?——在中国古代从宗法制度而来的政治意义之内。
    368 克鲁泡特金《互助论》和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这类记载还有很多。
    369  熊逸《孟子他说》第一册:如何解决闲散劳动力的安置问题,或者说是失业问题,这是朱元璋曾经操心过的问题,也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中一个重点课题。所以我们可以很自豪地说:“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中国人很早很早以前就想出了很有效的方法。”——真的很早,比朱元璋还早。
     先说朱元璋,他很清醒地认识到失业问题是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他那时候不是自由市场经济,所以失业问题不必非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朱元璋的思路是,让这批人(失业人口或者潜在失业人口)上山下乡做无用功去,当然,能多创造点儿价值更好,不能的话也没关系,不闹事就行。这就好比让这些人挖沟,挖完大沟再把沟填上,然后再挖,然后再填!而且,用驿站来安置这么多人,驿站工作本身也确实也很重要,这就是一举两得啊。所以,即便驿站有大量冗员,即便机构臃肿,即便人浮于事,那也是轻易裁撤不得的!
     宋朝皇帝更早就认识到了这点。我们知道,北宋地盘不大,可常备军规模空前,为什么?不是单单为了加强国防,而是在用军队来安置失业人口,所以北宋一到灾荒年景军队就会大量征兵,就是怕这些人下面流落在社会上会成为不安定因素,会闹事。
    370 《圣西门选集》第一卷“我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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