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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20中国命研究-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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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一切都是命,所以王充结论是:〃信命者,则可幽居俟时,不须劳精苦形 求索之也。犹珠王之在山泽。〃《论衡》命禄篇》这是告诉人们,山里的玉、河里的珠,生来就是贵重的,它们不必自贵,人自贵之!人的命,怎么样就怎么样,一切等着就好了,〃不须劳精苦形求索之也〃!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
  王充是不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为有这样的结果,便不是宿命了,而是可〃求〃的命了。王充说。夫性与个异,或性善而命凶、或性恶而命吉。操行善恶者,性也;祸福吉凶者,命也。或行善而得祸,是性善而命凶;或行恶而得福,是性恶而命吉也。性自有善恶,命自有吉凶。使吉命之人。虽不行善,未必无福;凶命之人,虽勉操行,未必无祸。《论衡》命义篇》
  世俗的说法是:
  世谓受福佑者,既以为行善所致,又谓被祸害者,为恶所得,以为有沉恶仗过,天地罚之、鬼神报之。天地所罚,小大犹发;鬼神所报,远近犹至。(《论衡》祸虚篇)
  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阳恩人君赏其行,阴惠天地报其德。无贵贱贤愚,莫谓不然。(《论衡》福虚篇)
  王充却反驳这种说法,他是不相信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说法的。因为这种说法的成立,必有赖于天人感应,有赖于天道的意志性,他既然根本否定了天道是不意志的,当然就不相信会有福善祸淫的情况了。
  用小迷信打大迷信
  看了王充的宿命思想,我们可以感觉到,他似乎在用一种小的迷信(宿命)理论,来推翻一种大的迷信(天人相感)理论,有点像尼采似的,在用一种新的玄学,来推翻一种旧的玄学。相对他说,小的迷信和新的玄学,的确比它们所要推翻的来得高明一点。在王充的时代里,以他的处境和学力,所能做到的极限,就是如此。设想在当时由官方带头的迷信大运动里、由御用学者逢迎的思想大反动里,王充能够敢于对〃世书俗说,多所不安〃,而要〃幽居独处,考论实虚〃,而要〃心氵贲涌,笔手扰〃的发之于著作,我们就不能不对他佩服了。我们虽对他的〃大智〃有所苛责,但对他的〃大勇〃,可就真的没得话说了。
  一九八四年三月二日
  
  我看老天爷
  ——中国的天的一个综合观察
  中国文字有一个大缺点,就是许多许多的词汇,是没有明确的定义的。许许多多的词汇,它们的意义变化无定,一会儿是这,一会儿又是那,好像是个变形虫阿米巴(ameba)。所以,要了解这些词汇究竟指的是什么,必须借助于高明的方法与解说。
  以中国人对“天”的思想来看,中国人分别表现在“天”、“帝”、“上帝”等词汇上面,我们必须对这些词汇做一番排比与归纳,才能体会出它们的真义。例如《诗经》、《书经》中“天”、“帝”、“上帝”的出现次数,高达四百二十一次,可见这种观念的深入人心,值得仔细的探讨。探讨的方式之一,就是先尽量给这些词汇予以范围、予以确定,以先求得它们的真义。
  在没求得它们的真义以前,胡乱使用这些词汇,很容易进入一团迷雾里,对中国思想的了解,也就“可怜无补费精神”了。
  所以,能掌握住高明的方法与解说,才能掌握这乱成一团的中国思想,才能从迷雾里走出来,做光明的导向。
  “神性”的“天”
  中国人对上天的看法,一开始是很模糊的。常用的字眼是“天”、是“帝”、“上帝”。
  但这种“天”、“帝”、“上帝”,到底指的是什么呢?当然不是耶和华那种上帝(虽然现代的华洋教棍们常常附会说:“中国古籍中的上帝就是耶和华”),因为耶和华这种上帝是比较明显的,中国人的上帝最初却没有耶和华那样明显的具象。虽然具象不明显,仍可看出他的“神性”意味、人格性的意味。《诗经》、《书经》里说“敬天之怒”、“逢天亻单怒”、“畏天之威”、“惟恭行天之罚”、“天命靡常”、“天命匪解”、“天命诛之”、“天降滔德”、“天降丧乱”、“天亦哀于四方民”、“皇矣上帝”、“昭明上帝”、“上帝监民”、“闻天上帝”、“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等等,都显示了中国古代的上帝,是有意志的、有情绪的,他发起威风,也不在耶和华之下。《诗经》、《书经》中记录人对上天的歌颂,诚惶诚恐的语气,也活像旧约中的记录;而《书经》里“天乃锡禹洪范九畴”等话,也活像旧约中上帝赐摩西的十诫。所以,中国古人眼中的上帝,是“神性”的,只是神得有点模糊而已。
  群神
  但是,“天”也好、“帝”也好、“上帝”也好,并不是这样的大神一位,在中国人的思想里,这位模模糊糊的特大号以外,还有别的杂牌。楚大夫观射父答楚昭王的一段传说,最可注意。观射父说:
  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知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神明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谓之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匠。(《国语》楚语)
  这种“民神不杂”,表示最初管老百姓的官和管神的官是两分的,是不混在一起的。“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之下,给群神解决“处”(居所)、“位”(祭位)、“次主”(排名)的问题,于是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可是:
  及少 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祭祀而不知其福。丞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
  这种“民神杂糅”,表示传说中从黄帝之子(少 )、 尤之徒(九黎)以后,这种两分变为混同了,混同到“民神同位”了,神甚至要“狎民则”(搞起人间那一套)了,以致颛顼不得不出面解决,命“南正重”管神的事,命“火(北)正黎”管老百姓的事,重新把人神“绝地天通”(划清界限),回复到原有的境界。
  这位楚国大夫这段话,使我们得到了三点结论:
  一、古代的神,是群神,不是单一的神。
  二、神可以降祸福、受享祭,是有人格的神。
  三、神可以闹到与人“同位”、可以“狎民则”,是有人性的神。
  这三点结论,使我们联想到古代希腊的群神,和他们的人格与人性。古代希腊的群神是胡闹的,胡闹得与凡人无异,完全“无有严威”,完全“不蠲其为”(不干神该干的事),这种相似,不是很好玩吗?
  怎么冒出来的?
  古代中国群神中,有头有脸的,有这些:
  一、天神(叫天、叫帝、叫上帝、叫皇天,是许多神里最大的神。)
  二、地神(叫社、叫后土。就是土神、土地神。)
  三、谷神(叫稷、叫后稷。就是农神。) 供奉他们的地方,叫社稷。
  四、风神(给天神传消息的,就是凤。凤和风本来是一个字。)
  五、山川神(水旱瘟疫之灾,和他有关。)
  六、风雨神(管日月星辰,管风调雨顺。)
  七、蚕神。
  八、其他的一些专属的神。
  这些神,他们的出身、大都和祖先有关,都是人死以后变成的,变成的方法是上帝分封的,或是自然就冒出来了。
  以天神为例:《书经》有“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的话。“格于皇天”就是商汤得伊尹辅佐成功,升配于天的意思,可见天神是人的祖先变的。
  以地神为例:《左传》注说“土为群物主,故称后也。其祀句龙焉。”句龙是共工氏之子,可见地神也是人的祖先变的。
  以谷神为例:谷神叫后稷,后稷根本就是周朝的姑祖,原来叫弃。唐尧使他做稷官(土地的官),号曰后稷。后稷开始传了十五代,就到了周武王,就得了天下。可见谷神也是人的祖先变的。
  祖先变神仙
  关于中国人对上天的看法,从文字学上,可以告诉我们不少真相。“天”字在古文字中,本来是一个像人形的象形字。在甲骨文中、在金文(盂鼎、 伯戎敦、毛公鼎)中,都是如此。王国维在《观堂集林》“释天”中说:“殷虚卜辞作 ,……所以坟其首者,正特著其所象之处也。”“帝”字在古文字中,“象花萼全形”,“示生殖繁盛之义,与祖字象生殖者同。”“祖”字的左边“示”字是崇拜,右边的“且”字是男人生殖器。这些字眼,都跟人和生殖有关。再查《诗经》、《书经》有“文王在上,于昭于天”、“三后在天”、“对越在天”、“桓桓武王,……于昭于天”等等,显示了“帝”死后,也就加入了“天”的行列。这些证据,告诉了我们,在古代,“天”、“帝”、“祖”这些字眼间,距离是多么近。
  在甲骨文中,殷人“祀帝”、“祀祖”是很明显的,但“祀天”就不明显,这说明了最早的“天”,是近于“帝”的;最早的“帝”,是近于“祖”的,“天”的观念、“帝”的观念,只是祖先神的观念。
  所以,当我们看到《诗经》、《书经》里那些统治者祭祀的情况,那些有牺牲等供品的奉献,就可以了解,祭天和祭祖,对中国人无异是一回事。
  “天”的扩大
  在周朝统一以后,中国才开始有象样的统一王朝,才开始有严密的君臣之分。于是,“天”的观念才开始扩大。换句话说,中国最早的上天观念没有那么大。
  随着统一的局面,周朝不但接收了商朝的领土,也接收了商朝的鬼神。于是,不但人间的政权扩大了,天上的神权也扩大了。
  《书经》(盘庚中)记统治者盘庚对臣民的训词,有一句警告说:你们的祖先跟过我的祖先,你们若不听话,“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断弃汝,不救乃死!”(我的祖先就会找你们的祖先算帐,你们的祖先就会不要你们了,不管你们死活了!)这种心态,是典型的“诉诸祖先”的模式,最值得我们的注意。
  在这种“诉诸祖先”的模式里,证明了:
  一、死后的祖先,会成为鬼神。
  二、鬼神之间,仍有从属关系。
  三、鬼神可对活人施福降祸。
  所以,地上的统治者,凭着他们可以通天的本领,打着死人的旗号,来统治活人。
  可是,到了春秋以后,诸侯的权力变大了。他们开始自行通天了,不劳天子代劳了。在《左传》里,我们可以看到“天祸许国”、“天未绝晋”、“天实置之”、“天奉我也”、“天祸郑国”、“天将假手于楚以毙之”等话。这时候的“天”的观念,显然已不是“帝谓文王”(《诗经》)时代的专利了,“天”已经开始能同天子以外的巨公们打交道了。这真所谓“天低皇帝远”了。
  “天”的修正主义
  不但“天”扩大了,有关一切天的事,也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的有了修正主义,例如:
  一、在求神问卜方面,殷人最多,甚至定期祭祀每年高达三百六十次。后来就没那么频繁了。道具方面,用龟卜的习惯,也渐渐减少,用别的代替了。
  二、在祭祖方面上,古代人要离开家,在清净地方斋戒几天。后来就没有这样麻烦了。
  三、在祖先象征方面,古代人要用活人扮成祖宗模样,坐在上面,给大家祭。后来只祭牌位就好了。
  四、在祭品消耗方面,古代人要把整只的牛羊猪狗给烧到火里、埋在土里、或淹到水里,真是所谓“牺牲”;后来的人就小气了,不但很少以整只出现,并且祭完了以后,由人代鬼神受用了。
  五、在祭品项目方面,例如古代要献鬼神以玉器,为了表示真的交出来,就把玉敲碎,或丢到河里。后来的人就舍不得了,就宁不为玉碎了,就根本取消了。
  六、在祷告用语方面,古代人和神之间,有时候会发生讨价还价的情况,周公就在祭祀时向祖先说:“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归候尔命;不许我,我乃屏壁与王圭。”(你答应我,我就把玉给你;你不答应,我就拿玉走了。)后来这种儿童式的讨价还价取消了,人在祷告里只做需求,不做试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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