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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动物故事100篇-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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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残酷的游戏也失去了乐趣。   
  只有在日曲卡山麓,血腥的厮杀才能刺激狼的神经,使它们成为狼性十足的凶残动物。而在这里,西双版纳的平静生活使白莎失去了兴奋,失去了激动,失去了冒险。于是,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白莎开始在回忆中度过漫长的一天又一天。   
  忽然有一天,一股风带着狗的气息吹进洞里。懒散的白莎没心思去理会狗,它最讨厌狗了。在日曲卡山麓,那些讨厌的牧羊狗、猎狗、看家狗,一旦发现狼,远远地便会狂叫乱吠,呼唤手握猎枪的主人。这儿的狗从没见过狼,所以这只狗悄悄地摸到山洞口来了。白莎觉得这狗家伙真是又笨又蠢。   
  它站在洞口,竖着耳朵正朝里面“汪汪”乱叫呢。白莎又觉得很可笑,狗家伙一定把它误认作同类了。这倒挺有趣的。白莎佯装睡着了,它想看看这只狗倒底想干什么。   
  这是一条大公狗,它的个头跟白莎差不多,它叫了几声,见白莎毫无反应地躺在那里,便摇动尾巴,围着它嗅嗅闻闻。白莎知道,狗摇尾巴是表示亲近和友好。它活得很寂寞,它想好好戏弄一下这愚蠢的狗家伙,然后再咬死它。白莎睁开眼打量了一下大公狗。   
  这一看,白莎的心突然“格登”了一下,大公狗除了尾巴,体型跟狼差不多,尖尖的耳朵,半黄半黑的毛。。大公狼匹克的毛也是半黄半黑的,白莎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温情。于是,它眨巴着狼眼,装出一副娇弱的媚态来。   
  大公狗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它贴着白莎,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沉重。突然大公狗一扭腰跑出山洞,一会儿它叼着一根肉骨头又跑回洞来,把肉骨头吐在白莎眼前。   
  一根骨头,在白莎眼里本来是最不屑的,它在心里讥笑大公狗的举动,但它知道这是大公狗在讨好它。白莎像一切雌性动物一样,也喜欢雄性的奉承和殷勤。它还是装出极饿的样子,津津有味地啃起肉骨头来。   
  大公狗高兴得呜呜低声叫唤,它伸长湿淋淋的舌头,在它脊背上舔了一下,白莎打了个哆嗦,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厌恶。要是此刻是大公狼匹克在舔它该有多好!可惜,匹克在遥远的日曲卡。白莎虽然最看不起被人类驯化的狗,但此时,它还是忍住了。   
  大公狗见白莎没有反对,就越来越大胆了。它又舔它的腿、舔它的脖颈、最后舔起它的鼻梁和耳朵来了。大公狗的下巴在它额眉间深情地摩挲着,毛茸茸的狗脖子全暴露在狼的嘴下,尖利的狼牙已经触摸到狗的喉管了,它听见那喉管里血脉的跳动声,它喜欢听喉管被咬断的脆响,喜欢闻又烫又粘的血浆喷射在脸颊上的血腥味,它心里突然涌动起一股强烈的野性,张开大嘴,将狼牙对准大公狗的喉管。可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迫使它放弃了这种野蛮的企图。   
  它太寂寞了,它需要异性的爱抚、需要伴侣。虽然狗和狼是死敌,但在亘古时代,它们是同一祖先,它们是可以结成伴侣的。   
  从此之后,大公狗每天深夜都到山洞来和白莎幽会。大公狗是勐罕大森林小凤山脚下槟榔寨龙柯老爹养的家狗,名叫帕帕。   
  帕帕每次来山洞,老远就摇着尾巴,衔着一只鱼头或者肉骨头来讨好白莎。不久,这种狗的谄媚,令它厌腻了。有好几次,它野性冲动,咬掉帕帕的好几口狗毛。但帕帕总是忍让着,不跟它打架。白莎早已习惯了日曲卡山麓公狼粗野的举止,对文质彬彬的帕帕,它很反感。让大公狗做自己生活的伴侣,白莎觉得很委曲,但没办法,至少,帕帕能帮它排遣寂寞和孤独。   
  渐渐地,白莎习惯了狗模仿人类的酸溜溜的爱。有时,它也把自己吃剩下来的鹿腿留给帕帕尝个鲜。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两个月后,白莎怀孕了,它想,这块炎热、丰腴、神奇的土地上没有狼的历史结束了。在勐罕森林,狼的子孙将称霸闯荡。它相信自己一定会生出标准的狼崽来。   
  帕帕更加体贴、关心它。白莎也很感激帕帕,它已经有点喜欢帕帕了。   
  但它心中又充满了恐惧,它害怕狗爸爸会把狼崽驯化为狗。白莎需要的是能真正征服这块土地的狼种。   
  白莎想摆脱帕帕。它想借故和帕帕闹翻,恶狠狠地干一架,从此一刀两断。可是帕帕是条狗,你越压,它越软,这办法行不通。白莎又想躲得远远地,但狗的嗅觉很灵,它会沿着气味追上来。唉,要是帕帕在来山洞的路上被豹子吃了就好了。可是帕帕仍天天来,搅得白莎心烦意乱,它一定要设法摆脱狗的阴影。   
  好几次帕帕来陪它,它想下决心咬死帕帕,可每当它的牙触到帕帕的喉管时,它又下不了口,帕帕善良得对它一点没有提防。帕帕待它那么好,它实在舍不得咬死它。   
  犹犹豫豫地,一晃就是两个月。   
  那天,白莎感到腹中的小宝贝在不安地躁动,它预感到自己快要生崽了。   
  再也没有时间动摇徬徨了。它决定让帕帕没有痛苦地死去。当帕帕再次用下巴来摩挲它的额头时,它拼足力气,闪电般地咬断了帕帕的喉管。可怜的帕帕,死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白莎舔净了帕帕身上的血,然后拖着它埋进一个土洞里。这是它第一次咬死动物而没有撕开它的胸膛。白莎自己也觉得它不像一条狼了,它实在不忍心吃掉帕帕。掩埋了帕帕,白莎已累得精疲力尽。总算没有狗了,它的小宝贝该出来了。   
  白莎生下三只小狼崽。   
  第一只,露出金黄的茸毛,黄色像征着土地,唔,可爱的黄黄。第二只,露出又黑又亮的茸毛,黑色像征着征服,唔,可爱的黑黑。可是第三只,白莎看了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绝对不是狼,这是一条小花狗!白莎不知道,帕帕的祖母是条大花狗。虽然帕帕毛色跟狼差不多,但隔代遗传,白莎的崽子竟有一种花狗。白莎气极了,它感到恶心,不能让花花与黑黑、黄黄在一起,狗的德性会软化狼的意志,为了让黑黑、黄黄成为真正的狼种,白莎不得不下狠心把可怜的花花吞进肚子里。   
  白莎对黑黑、黄黄倾注了全部的母爱,它为它们捕食、喂奶,带它们在草坪上捉青蛙、追蜻蜓。同时,白莎也培养它们的残忍性。   
  有一天,白莎叼着一头小马鹿回山洞,小马鹿呦呦呻吟,瑟瑟发抖。黑黑和黄黄围着小马鹿嗅嗅闻闻,谁也不敢上前去撕咬。白莎跳上去,一口咬断小马鹿的喉管,麻利地扒开小马鹿的胸膛。黑黑、黄黄瞪着惊奇的眼光,看着妈妈表演,它们还不习惯血腥的杀戮。   
  狗的恻隐之心,在白莎心中掠过一道不样的阴影,它要培养小狼崽具有凶残的狼性。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白莎潜进槟榔寨,拖来一个吱吱乱叫的猪娃,它要用猪娃来做狼崽的训练品。清晨,黄黄和黑黑醒了,饿得嗷嗷叫。   
  白莎把猪娃放出洞,黑黑和黄黄兴奋地追出去,它们拦住猪娃的逃路,把猪娃打翻在地。但两个淘气的小狼崽竟在草地上和猪娃打着玩着,一点也没生死拼搏的狼劲。白莎威严地嚎了一声,吓得黑黑猛地扑到猪娃身上,猪娃乱踢乱叫,一口啃在黑黑的肩胛上,黑黑疼得怪叫一声,更加用力地死死踩住猪娃。白莎看了很满意,啊,不愧是狼崽!黄黄在一边呆呆地望着鏖战中的黑黑,眼里露出一丝惊讶,一丝伤心。白莎心里暗暗骂道:真没出息!   
  这时,黑黑稚嫩的狼嘴已经咬住猪娃胖嘟嘟的颈窝了,黑黑显露出狼的凶性,它不顾一切地准备咬下去。。   
  突然,黄黄“汪”地叫了一声,一声狗叫!白莎愣住了,它没听错,黄黄发出一声狗叫,而不是狼嚎!黑黑也呆住了,它把黑脑袋从猪娃的颈窝来探出来,惶惑地望望白莎,又望望黄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白莎愤慨地嚎叫着,它想把黄黄身上的狗魂吓掉,然而黄黄却仍然像条讨厌的小狗汪汪乱叫。它竟跑到黑黑面前,使劲摆动尾巴,乞求黑黑放掉猎娃。黄黄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哀怨凄惋的神情。   
  摇尾巴,这纯粹是狗的习惯,没有谁教过黄黄,黄黄无师自通。黄黄的血管里有一半狗的血液,黑黑受到感染,它从猪娃身上跳了下来。   
  愤怒的白莎重新叼回逃跑的猪娃,放在黑黑面前。黑黑望着黄黄,犹豫着不敢上前。黄黄一个劲地摇尾巴,一个劲地汪汪学狗叫。黑黑也模仿着,跟着叫起来。这下差点把白莎气晕过去。它扑上去一口咬掉黄黄摇动的尾巴,它宁可黄黄没有尾巴,也不许它摇动一条狗尾巴。这一招真灵,黑黑立刻停止模仿黄黄,黄黄尾根血淋淋的,它委曲地汪汪乱叫。白莎毫无怜悯之心,它又在黄黄脊梁上猛咬一口,威逼黄黄去扑咬猪娃。黄黄害怕地连连后退。   
  真是没出息!白莎气得撇下黄黄,嚎叫着在黑黑背后督战,黑黑拼命地往黄黄身上靠,仿佛要靠到狗性上去。   
  猪娃趁机逃跑了。白莎立在山洞口,怒火万丈。它绝对没想到,黄黄空长着狼的身躯,如果这样下去,黑黑也会变成一条狗的。必须让血的教训唤醒黑黑狼的意识。白莎猛地扑向黄黄,一口咬断它的喉管。黄黄在血泊中挣扎着。黑黑浑身颤抖,眼睛里蒙着一层晶莹的泪花,白莎伸出血腥的舌头,怒视着黑黑,它要让黑黑记住,当狗是没有好下场的!你是一条狼,你不愿和你兄弟落得同样下场,那你就扑上去!   
  突然,黑黑发了疯地扑到黄黄身上,用尖利的爪子扒开黄黄的胸膛,刚刚长成的狼牙拼命地撕咬着黄黄的内脏,弄得满身都是血污。   
  终于,黑黑从掏空的黄黄的胸膛里抬起头来,白莎发现,黑黑眼里的泪水早已烧干了,稚气可爱的神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凶狠残忍的眼光,它阴沉着脸,用干涩嘶哑的嗓子发出了一声狼嚎。   
  经历了这次血腥的洗礼,黑黑变成了一条狼!白莎感到自豪,它吃掉帕帕,吃掉花花,又牺牲了黄黄,终于把黑黑培养成一条真正的狼!它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它觉得值得。它深情地舔着黑黑身上的血污,心里充满了悲哀后的喜悦。   
  从此,白莎带着半大的狼种外出捕食,它要把黑黑训练成匹克那样本领高强的大公狼。   
  一天,它们追逐一头岩羊。岩羊逃上一座悬崖已无路可逃,黑黑勇敢地朝岩羊扑去。就在黑黑的前爪搭上岩羊脊背的一瞬间,岩羊飞身一跃,带着黑黑滚下万丈悬崖。白莎悲愤地长嚎一声,啊,它失去了黑黑。   
  芭蕉寨俊罕老爹和孙子农炳亨到小凤山来打猎,这一老一少,今天运气不佳,在山里转了大半天,只打到一对斑鸠。太阳落山了,爷孙俩准备回家。   
  在山脚下,农炳亨突然发现一只摔死的岩羊,还有一条受重伤的小狗。农炳亨把受伤的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还有一口气。他对爷爷说:“好漂亮的小狗,我要带回去养它。”   
  于是,爷孙俩扛着死岩羊,抱着小狗回寨子了。这小狗,就是黑黑。   
  黑黑在农炳亨的怀里苏醒了,它想起母亲白莎告诫过它:人类是狼的死敌,它很恐惧,它想挣脱农炳亨的怀抱。但它伤得太重。农炳亨疼爱地抚摸着它说:“小宝贝,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让我们做个好朋友吧。”   
  它虽然听不懂农炳亨的话,但它明白眼前的少年对它没有敌意。农炳亨给它喂了一钵稀饭,黑黑饿极了,它一口气吞下好多热稀饭。黑黑从来没吃过熟食,狼怕火,可是火烧出来的东西竟这样好吃,黑黑心中暖暖的。   
  农炳亨又采来许多草药给黑黑敷伤口,黑黑疼痛的伤口在农炳亨的精心照料下,一天天好起来了。黑黑还有了一个柔软的小草窝。黑黑感谢它的救命恩人,它渐渐地成为棱罕老爹大家庭中的一员了。   
  它习惯了农炳亨身上的气息,习惯了吃熟食,每当农炳亨喊它时,它总是高兴地呜呜叫起来。它一边跑一边摇起了尾巴,虽然它不想摇尾巴,但它控制不了自己,它毕竟一半是狗呀!在白莎的威逼下,它的狗性被压抑了,农炳亨用人类特有的温情唤醒了它身上潜伏的狗性。它还小,很快它就学会了狗叫,每天下午,农炳亨一放学,黑黑就摇着尾巴汪汪叫着欢迎主人回来。   
  黑黑和农炳亨越来越亲近了,它觉得自己就是一只狗了。可是狼的血统也常常引诱它未泯的野性,它压抑着,但终于干了一件荒唐事。   
  一天中午,农炳亨上学去了,梭罕老爹也午睡了,院子里静悄悄的。一只茶花鸡正在瓦钵里吃食,黑黑忽然扑上去,一口咬断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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