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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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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去找少奶奶的父亲——金三爷。他是个大块头。虽然没有李四爷那么高,可是比李四爷宽的多。宽肩膀,粗脖子,他的头几乎是四方的。头上脸上全是红光儿,脸上没有胡须,头上只剩了几十根灰白的头发。最红的地方是他的宽鼻头,放开量,他能一顿喝斤半高粱酒。在少年,他踢过梅花桩,摔过私跤,扔过石锁,练过形意拳,而没读过一本书。经过五十八个春秋,他的工夫虽然已经撂下了,可是身体还象一头黄牛那么结实。
  金三爷的办公处是在小茶馆里。泡上一壶自己带来的香片,吸两袋关东叶子烟,他的眼睛看着出来进去的人,耳中听着四下里的话语,心中盘算着自己的钱。看到一个合适的人,或听到一句有灵感的话,他便一个木楔子似的挤到生意中去。他说媒,拉纤,放账!他的脑子里没有一个方块字,而有排列得非常整齐的一片数目字。他非常的爱钱,钱就是他的“四书”或“四叔”——他分不清“书”与“叔”有多少不同之处。可是,他也能很大方。在应当买脸面的时候,他会狠心的拿出钱来,好不致于教他的红鼻子减少了光彩。假若有人给他一瓶好酒,他的鼻子就更红起来,也就更想多发点光。
  他和默吟先生作过同院的街坊。默吟先生没有借过他的钱,而时常送给他点茵陈酒,因此,两个人成了好朋友。默吟先生一肚子诗词,三爷一肚子账目,可是在不提诗词与账目,面都把脸喝红了的时候,二人发现了他们都是“人”。
  因为友好,他们一来二去的成了儿女亲家。在女儿出阁以后,金三爷确是有点后悔,因为钱家的人永远不会算账,而且也无账可算。但是,细看一看呢,第一,女儿不受公婆的气;第二,小公母俩也还和睦;第三,钱家虽穷,而穷的硬气,不但没向他开口借过钱,而且仿佛根本不晓得钱是什么东西;第四,亲家公的茵陈酒还是那么香咧,而且可以白喝。于是,他把后悔收起来,而时时暗地里递给女儿几个钱,本利一概牺牲。
  这次来到钱家,他准知道买棺材什么的将是他的责任。可是,他不便自告奋勇。他须把钱花到亮飕的地方。他没问亲家母的经济情形如何,她也没露一点求助的口气。他忍心的等着;他的钱象舞台上的名角似的,非敲敲锣鼓是不会出来的。
  李四爷和瑞宣来敲锣鼓,他大仁大义的答应下:“二百块以内,我兜着!二百出了头,我不管那个零儿!这年月,谁手里也不方便!”说完,他和李四爷又讨论了几句;对四爷的办法,他都点了头;他从几句话中看出来四爷是内行,绝对不会把他的“献金”随便被别人赚了去。对瑞宣,他没大招呼,他觉得瑞宣太文雅,不会是能办事的人。
  李四爷去奔走。瑞宣,因为丧事的“基金”已有了着落,便陪着野求先生谈天。好象是有一种暗中的谅解似的,他们都不敢提默吟先生。在他们的心里,都知道这是件最值得谈的事,因为孟石仲石都已死去,而钱老先生是生死不明;他们希望老人还活着,还能恢复自由,好使这一家人有个办法。但是,他们都张不开口来谈,因为他们对营救钱先生丝毫不能尽力,空谈一谈有什么用呢?因此,他们口中虽然没有闲着,可是心中非常的难过,他们的眼神互相的告诉:“咱们俩是最没有用的蠢材!”
  谈来谈去,谈到钱家婆媳的生活问题。瑞宣忽然灵机一动:“你知道不知道,他们收藏着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呢?字画,或是善本的书?假若有这一类的东西,我们负责给卖一卖,不是就能进一笔钱吗?”
  “我不知道!”野求的眼珠转得特别的快,好象愿意马上能发现一两件宝物,足以使姐姐免受饥寒似的。“就是有,现在谁肯出钱买字画书籍呢?咱们的想法都只适用于太平年日,而今天……”他的薄嘴唇紧紧的闭上,贫血的脑中空了一块,象个搁久了的鸡蛋似的。
  “问问钱太太怎样?”瑞宣是急于想给她弄一点钱。“那,”野求又转了几下眼珠。“你不晓得我姐姐的脾气!她崇拜我的姐丈!”很小心的,他避免叫出姐丈的名字来。“我晓得姐丈是个连一个苍蝇也不肯得罪的人,他一定没强迫过姐姐服从他。可是他一句话,一点小小的癖好,都被姐姐看成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不能更改的事。她宁可挨一天的饿,也不肯缺了他的酒;他要买书,她马上会摘下头上的银钗。你看,假若他真收藏着几件好东西,她一定不敢去动一动,更不用说拿去卖钱了!”
  “那么,出了殡以后怎么办呢?”
  野求好大半天没回答上来,尽管他是那么喜欢说话的人。楞够了,他才迟迟顿顿的说:“为她们有个照应,我可以搬来住。她们需要亲人的照应,你看出来没有我姐姐的眼神?”瑞宣点了点头。
  “她眼中的那点光儿不对!谁知道她要干什么呢?丈夫被捕,两个儿子一齐死了,恐怕她已打定了什么主意。她是最老实的人,但是被捆好的一只鸡也要挣扎挣扎吧?我很不放心!我应当来照应着她!话可是又说回来,我还自顾不暇,怎能再多养两口人呢?光是来照应着她们,而看着她们挨饿,那算什么办法呢?假若这是在战前,我无论怎样,可以找一点兼差,供给她们点粗茶淡饭。现在,教我上哪儿找兼差去呢?亡了国,也就亡了亲戚朋友之间的善意善心!征服者是狼,被征服的是一群各自逃命的羊!再说,她们清静惯了,我要带来八个孩子,一天就把这满院的花草踏平,半天就把她们的耳朵震聋,大概她们也受不了!简单的说吧,我没办法!我的心快碎了,可是想不出办法!”
  棺材到了,一口极笨重结实,而极不好看的棺材!没上过漆,木材的一切缺陷全显露在外面,显出凶恶狠毒的样子。
  孟石只穿了一身旧衣服,被大家装进那个没有一点感情的大白匣子去。
  金三爷用大拳头捶了棺材两下子,满脸的红光忽然全晦暗起来,高声的叫着:“孟石!孟石!你就这么忍心的走啦?”
  钱太太还是没有哭。在棺材要盖上的时候,她颤抖着从怀中掏出一小卷,没有裱过,颜色已灰黄了的纸来,放在儿子的手旁。
  瑞宣向野求递了个眼神。他们俩都猜出来那必是一两张字画。可是他们都不敢去问一声,那个蠢笨的大白匣子使他们的喉中发涩,说不出话来。他们都看见过棺材,可是这一口似乎与众不同,它使他们意味到全个北平就也是一口棺材!
  少奶奶大哭起来。金三爷的泪是轻易不落下来的,可是女儿的哭声使他的眼失去了控制泪珠的能力。这,招起他的暴躁;他过去拉着女儿的手,厉声的喝喊:“不哭!不哭!”女儿继续的悲号,他停止了呼喝,泪也落了下来。
  出殡的那天是全胡同最悲惨的一天。十六个没有穿袈衣的穷汉,在李四爷的响尺的指挥下,极慢极小心的将那口白辣辣的棺材在大槐树下上了杠。没有丧种,少奶奶披散着头发,穿着件极长的粗布孝袍在棺材前面领魂。她象一个女鬼。金三爷悲痛的,暴躁的,无可如何的,搀着她;红鼻子上挂着一串眼泪。在起杠的时节,他跺了跺两只大脚。一班儿清音,开始奏起简单的音乐。李四爷清脆的嗓子喊起“例行公事”的“加钱”,只喊出半句来。他的响尺不能击错一点,因为它是杠夫的耳目,可是敲得不响亮;他绝对不应当动心,但是动了心。一辆极破的轿车,套着一匹连在棺材后面都显出缓慢的瘦骡子,拉着钱太太。她的眼,干的,放着一点奇异的光,紧钉住棺材的后面;车动,她的头也微动一下。祁老人,还病病歪歪的,扶着小顺儿,在门内往外看。他不敢出来。小妞子也要出来着,被她的妈扯了回去。瑞宣太太的心眼最软。把小妞子扯到院中,她听见婆婆在南屋里问她:“钱家今天出殡啊?”她只答应了一声“是!”然后极快的走到厨房,一边切着菜,一边落泪。
  瑞宣,小崔,孙七,都去送殡。除了冠家,所有的邻居都立在门外含泪看着。看到钱少奶奶,马老寡妇几乎哭出声来,被长顺搀了回去:“外婆!别哭啊!”劝着外婆,他的鼻子也酸起来。小文太太扒着街门,只看了一眼,便转身进去了。四大妈的责任是给钱家看家。她一直追着棺材,哭到胡同口,才被四大爷叱喝回来。
  死亡,在亡国的时候,是最容易碰到的事。钱家的悲惨景象,由眼中进入大家的心中;在心中,他们回味到自己的安全。生活在丧失了主权的土地上,死是他们的近邻! 
 
 
 
 
  
19
  冠宅的稠云再也不能控制住雷雨了。几天了,大赤包的脸上老挂着一层发灰光的油。她久想和桐芳高第开火。可是,西院里还停着棺材;她的嗓子象锈住了的枪筒,发不出火来。她老觉得有一股阴气,慢慢的从西墙透过来;有一天晚上,在月光下,她仿佛看见西墙上有个人影。她没敢声张,可是她的头发都偷偷的竖立起来。
  西院的棺材被抬了走。她的心中去了一块病。脸上的一层灰色的油慢慢变成暗红的,她象西太后似的坐在客室的最大的一张椅子上。象火药库忽然爆炸了似的,她喊了声:“高第!来!”
  高第,虽然见惯了阵式,心中不由的颤了一下。把短鼻子上拧起一朵不怕风雨的小花,她慢慢的走过来。到了屋中,她没有抬头,问了声:“干吗?”她的声音很低很重,象有铁筋洋灰似的。
  大赤包脸上的雀斑一粒粒的都发着光,象无数的小黑枪弹似的。“我问问你!那天,你跟那个臭娘们上西院干什么去了?说!”
  桐芳,一来是激于义愤,二来是不甘心领受“臭娘们”的封号,三来是不愿教高第孤立无援,一步便窜到院中,提着最高的嗓音质问:“把话说明白点儿,谁是臭娘们呀?”“心里没病不怕冷年糕!”大赤包把声音提得更高一点,企图着压倒桐芳的声势。“来吧!你敢进来,算你有胆子!”桐芳的个子小,力气弱,讲动武,不是大赤包的对手。但是,她的勇气催动着她,象小鹞子并不怕老鹰那样,扑进了北屋。
  大赤包,桐芳,高第的三张嘴一齐活动,谁也听不清谁的话,而都尽力的发出声音,象林中的群鸟只管自己啼唤,不顾得听取别人的意见那样。她们渐渐的失去了争吵的中心,改为随心所欲的诟骂,于是她们就只须把毒狠而污秽的字随便的编串到一块,而无须顾及文法和修辞。这样,她们心中和口中都感到爽快,而越骂越高兴。她们的心中开了闸,把平日积聚下的污垢一下子倾泻出来。她们平日在人群广众之间所带着的面具被扯得粉碎,露出来她们的真正的脸皮,她们得到了“返归自然”的解放与欣喜!
  晓荷先生藏在桐芳的屋里,轻轻的哼唧着《空城计》的一段“二六”,右手的食指中指与无名指都富有弹性的在膝盖上点着板眼。现在,他知道,还不到过去劝架的时候;雨要是没下够,就是打雷也不会晴天的。他晓得:等到她们的嘴角上已都起了白沫儿,脸上已由红而白,舌头都短了一些的时候,他再过去,那才能收到马到成功的效果,不费力的便振作起家长的威风。
  瑞丰,奉了太太之命,来劝架。劝架这件工作的本身,在他看,是得到朋友的信任与增高自己的身分的捷径。当你给朋友们劝架的时候,就是那占理的一面,也至少在言语或态度上有他的过错——你抓住了他的缺陷。在他心平气和了之后,他会怪不好意思和你再提起那件事,而即使不感激你,也要有点敬畏你。至于没有理的一面,因为你去调解而能逃脱了无理取闹所应得的惩罚,自然就非感激你不可了。等到事情过去,你对别的朋友用不着详述闹事理的首尾,而只简直的——必须微微的含笑——说一声:“他们那件事是我给了的!”你的身分,特别是在这人事关系比法律更重要的社会里,便无疑的因此而增高了好多。
  瑞丰觉得他必须过去劝架,以便一举两得:既能获得冠家的信任,又能增高自己的身分。退一步讲,即使他失败了,冠家的人大概也不会因为他的无能而忽视了他的热心的。是的,他必须去,他须象个木楔似的硬楔进冠家去,教他们没法不承认他是他们的好朋友。况且,太太的命令是不能不遵从的呢。
  他把头发梳光,换上一双新鞋,选择了一件半新不旧的绸夹袍,很用心的把袖口卷起,好露出里面的雪白的衬衣来。他没肯穿十成新的长袍,一来是多少有点不适宜去劝架,二来是穿新衣总有些不自然——他是到冠家去,人家冠先生的文雅风流就多半仗着一切都自自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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