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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世界研究所所长李凡认为:潜江市所出现的农民和基层群众试图用竞选市人大代表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做法,是走法制化道路的一种尝试。
农民愿意用法制的方法来解决政府面临的问题,用合法的方式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搞“议会政治”要比走“街头政治”好得多。这是我国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
既然潜江的农民们已经要走合法的道路,就应该予以回报和鼓励,而不是全体封杀。封杀的结果只能是让农民对政府彻底失望,而逼迫农民走“街头政治”,再上“梁山”……
学者李凡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
根据公安部披露的数据,我国群体事件的数量从1994年的1万多起上升到2004年的7万多起,参与人数从1994年的73万人上升到2004年的376万人次。由于缺乏利益代言人,一旦权益受到侵害,成千上万个群众,自发走上街头,和强权斗争。由这种“街头政治”酿发的恶性事件,处置难度极大。
与这些群体事件中被动维权的群众相比较,潜江市41个自荐竞选者,彰显出难能可贵的主动维权意识和国家主人翁意识。
写作的时候,一束束带着俗世香味的阳光透过窗棂直射进来。我看见亿万微尘在阳光里舞蹈,如此曼妙、忘我、不顾一切。
这些微尘,微小到肉眼几乎看不见,可是,他们一刻不停地舞蹈!证明自己的存在,展示自己的舞姿。
我想,姚立法、严老师、王述光、曾详均们,就像是政治世界里的一粒粒微尘——渺小、微不足道、人微言轻。他们从来不是光芒万丈的政治明星,也不是号令群雄的领袖人物,但是,僵硬、沉闷的中国政治舞台,因为他们的“舞蹈”,而显得生动、有活力,也因此,有了希望。
后记
当我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又发生了很多事。
最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电视台办了个《超级女声》的节目,全国几亿电视观众如痴如醉的参与了这次电视选秀,他们用手中的电话、手机和鼠标选出心目中的超级女声。一个娱乐节目,火透大半个中国。
2005年10月3日,超级女声的冠军李宇春,竟然作为亚洲英雄人物出现在了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上。不是因为她唱得有多好,长得有多帅,而是因为她是民意的代表,是“庶民的胜利”,“体现了一种民主运作的模式”。她是中国人自己“选举”出来的新时代女性偶像。
打开很多与超级女声有关的网页,发现诸多评论都和民主扯上了关系。一个原本轻松的娱乐节目,就这样被赋予了沉重的政治意味。
下面几条著名的新闻都和人大代表有关。
2005年3月8日下午,东北某省的省人大代表侯建军,酒后驾驶高档的越野车走在大街上。由于车的倒车镜被一个老人刮蹭,他竟然一路开着车追撵老人,把老人撞倒后,又驾车逃逸。老人当场死亡。
2005年9月3日,河南省副省长、省人大代表吕某,因为雇凶杀妻,一审判处死刑。
2004年底,全国人大代表王某,竟然在机场怂恿自己十多个手下殴打空警,空警张强当场被打得满脸是血,左眼睁不开,趴在地上无法自行站立…。。
只要在google和百度上搜索人大代表几个字,类似的新闻还有不少。
人大代表,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开车把人民撞死,把人民打得鲜血流淌、满地找牙,甚至雇凶杀妻…。。天哪!这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大代表?他们到底代表谁?看到这样的新闻,不由得让人血脉贲张!
“这些南霸天,丧失人性的家伙,怎么可以当人大代表?是谁让他们当上的…”网民沉痛的质问。
“人大代表,你们真是伤透了人民的心了…”网民说。
法律规定,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如果人民不把一张张选票投给那些“丧失人性的南霸天”,那么,他们就永远没有资格代表你、我、他这样一个个人民的。
请想一想,那一张张选票中,是否有一张属于你呢?你是否糊里糊涂的投给了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人?你是否知道代表你的人大代表个子是高是矮?叫什么名字?是个好人还是坏人?有没有责任心?有没有正义感?什么是选举?选举就是挑出最好的苹果,而不是烂苹果;选出自己喜欢的人,而不是自己不认识甚至讨厌的人。请问问自己,尊重了内心的想法吗?
一些“丧失人性的南霸天”竟然成了人大代表!碰到这样的选举事件,如果你是一个年满18周岁、具有选举权的公民,请不要一下子把责任从自己的身上推得一干二净,请不要立刻不负责任的骂政府、骂制度。请你先把自己的那张选票投好,让自己首先成为中国社会中自豪而有责任感的一员……
我的后记,通篇都是质问的口气,这让我着实不安。因为生活中,我绝对不是一个疾言厉色的女人。我渴望捧一杯咖啡,舒适的躺在竹椅上,在爵士乐里,在阳光下,什么也不想,头脑一片空白,幸福的昏睡整个下午。
我知道,这样的生活是需要付出努力甚至艰辛的。享受一杯香浓的咖啡尚且需要努力,更何况一个为你我代言的人大代表呢?
从2006年7月到2007年12月,中国开始进行新一轮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国有270多万县乡级人大代表。吃惊吧?数量如此庞大的一个群体!他们将代表世界上数量最为庞大的人民。
那么,此时此刻,作为人民和选民的你,想好了吗?是否准备尝试着用“选举”超女那样的热情去选举一个人大代表呢?你将把票投给谁呢?这个重要的时刻,你会缺位吗?你的缺位将导致《宪法》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并最终导致你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
说了这么多,该收声了。就用这本书的主人公姚立法曾经说过的两段话来结束写作吧。
姚立法说:我建议大家把神圣的一票投向那些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人。
姚立法还说:很多人比我有见识,比我有学问,比我更有钱,比我更有资格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大代表。但是,很遗憾,他们不愿意做。2005年深秋北京
附录一: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二十个历史瞬间
一、首次开会
1954年9月15日,1211名全国人大代表走进中南海怀仁堂。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这里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申纪兰是个文盲,连“毛泽东”三个字都不认识,紧张得不敢说话。她说自己当时最重要的任务是“完成父老乡亲们的嘱咐,一定要把那个圈圈画圆,一定要把毛主席给选上。”
二、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停开
1966年7月7日,在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康生宣布,文革已经开始,人大少开一次会或迟开一次会是可以的。此后,长达八年零六个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
三、首次质询部长
全国人大对部长进行质询的权力在1980年以前根本没有行使过。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第一次被允许在全体会议上向部长们提问。当时包括李瑞环在内的17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就新中国成立以来投资最大的宝钢工程建设问题提出质询。人称“共和国质询第一案”。
四、首次评议政府官员
1981年7月,黑龙江肇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干部。这一创举使得“评议”这一崭新的监督手段破土而出。
五、加入各国议会联盟
1984年5月2日,各国议会联盟同意接纳中国全国人大的成员资格,全国人大随即参加了各国议会联盟在日内瓦举行的第71次会议。各国议会联盟是主权国家议会所组成的一个国际组织,成立于95年前的1889年,拥有133个成员国和3个观察员国家。
六、首例成功罢免案
1985年5月召开的湖南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部分代表对清理整顿公司不力且对代表质询敷衍了事的副省长杨汇泉极为不满,进而提出罢免案件获得通过。这是人大史上首例由代表联名提出并获得成功的罢免案。
七、第一张否决票和弃权票
1986年的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进行投票时,第一次出现了少量的否决票和弃权票。
八、首次“竞选”。
1988年,全国人大试行了历史上第一次‘竞选’,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候选人人选投票表决,结果,144名候选人中有9名落选。
九、首次现场报道。
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允许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和西方的新闻记者到会议现场采访和纪录。除了那些被认为是纯粹个人的观点之外,代表们几乎所有的观点都可以自由报道,甚至还可以公布代表小组的讨论情况。在这次会议上,有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在国家领导人的选举上和重大人事任免的决定过程中,投了反对票。
十、第一个“人民来访接待日”
从1991年5月开始,深圳市人大定期派出代表接待来访的人民,人民和人民代表可以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和交流。从1991年到1995年,一共安排了7次会议,有215名市人大代表接待了1807名来访的人民,讨论过1147个问题,有65%的问题得到解决。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人民来访接待日,为全国人大在国家层次上建立类似的制度提供了范例。
十一、一份特殊的书面建议1993年,来自香港和澳门的16位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交了一份书面建议,要求在选举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过程中实行更富有竞争性的“差额选举”。几天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就此建议做出了正式回复,解释了等额选举副委员长的合理性。
十二、河南成立“七人小组”
1995年,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联合1名河南省人大代表,5名焦作市人大代表组建“七人小组”,开创了以小组为单位履行代表职责的先例。七八年间,“七人小组”接待了两万多件来信来访,监督了一千多起案件,提出四百多件议案和建议。
十三、首例独立候选人成功当选的案例
1998年11月28日,姚立法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成功当选为湖北省潜江市第四届市人大代表,是有据可查的最早成功当选的独立候选人。
十四、第一个自发向选民述职的代表
1999年4月,湖北省潜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主动向选民述职,对自己几个月的代表活动进行汇报和总结,在全国开创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先例。
十五、第一个申请做专职代表的代表
2000年9月,潜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向市教委递交申请书,请求继续停薪留职,申请成为一名专职人大代表。姚是目前有据可查的中国第一个申请做专职人大代表的人。
十六、法院工作报告首次被代表否决
2001年2月14日,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因许多代表不满发生在中院的腐败窝案,赞成票未过半数,成为人大监督史上首例被否决的法院工作报告。
十七、首次立法听证
2002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一批文物专家、法律专家和行政官员,就《文物保护法》修订过程中的重大分歧进行论证。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
十八、人大常委会来了年轻人
2003年3月,19名年轻的专业人士被选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成为“专职常委”,人称“人大常委会终于来了年轻人”。他们原来的身份是政府官员和学界精英,这是人大常委会加快专职化改革的强烈信号。
十九、人大主任不能“退休”
2003年,潜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对潜江市人大主任刘汝成的退休提出异议,指出人大主任依法只能通过“罢免”和“辞职”两种形式离职,而不能按照惯例退休的方式离职。这是国内唯一一例人大代表反对人大主任“退休”案。
二十、周晓光现象
2004年初,浙江省义乌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自费8000元在当地电视台发布向选民征集议案的公告,并出资50万元建立代表联系点,聘请5名专家帮助征集民意。这个创举被称为“周晓光现象”,并引发了褒贬不一的争论。
附录二:参考书目及资料
一、《全国人大制度研究》孙哲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出版
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蔡定剑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三、《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蔡定建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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