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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灯-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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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我并不懂。一直到周佳音开车把我送回学校,我还是没弄懂这个问题。    
    “这当然和你无关,”高前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在我面前像钟摆一样若无其事地晃来晃去,“这可能真的是佳佳的脾气,你说,只要是人,谁没有点脾气呢?你不是就不愿和她上床吗?”    
    我裹着厚厚的被子倒在床上,身体忽冷忽热,看着高前在我面前侃侃而谈,借题发挥,恨不得跳起来往他嘴里塞双臭袜子。不过,也怪我回来后多嘴,告诉他周佳音拒绝在我面前演奏钢琴的事。我只好无奈地呻吟了一声。    
    “精辟。去听你的音乐吧。”    
    “不要不好意思嘛,看得出来,佳佳对你还是有意思的。她当时一听我说起你的事,就很想来见见你,安慰一下你。”    
    “那时我还是陌生人,现在不是了。”    
    我叹了一口气,终于向自己承认了心里一直隐隐不愿意承认的东西。其实,我已经很清楚,我和周佳音不是一种人,她是生活在将来的世界的人,而我,只能生活在现在。生活在将来的人,是不会留恋现在的东西的,而生活在现在的人,所看到的却是一切都在成为过去,并为此感到伤感。    
    但是,我不是个容易伤感的人。    
    眼看学期即将结束,期终考试即将开始,桃叶却还没有一点回来的迹象,我不禁有些着急。我翻出了那张印有八达岭图案的明信片,可上面的落款除了北京两个字外,什么字也没有。    
    这让我有些无计可施。桃叶前后去北京也有半个多月了,不管从哪个方面讲,也都该回来了。我连续几天看了北京的天气预报,这一阵子一直很晴朗,我想,那场大雪也早该融化了。桃叶总不至于还要留在北京看积雪融化后的风景吧。我隐隐有些不安,但也只能等待。    
    星期天早上起来后,高前告诉我,周佳音今天要请几个朋友到中山陵音乐台野餐,问我有没有兴趣去,我想了想,觉得有点勉强,就婉言谢绝了。    
    这天阳光明媚,几乎让人怀疑春天已提前到来。开始我还不以为然,觉得在这样的天气看书真是一种享受,可坐在洒满阳光的桌子前看了一会后,立即感到在这样的天气里还看书绝对是华而不实,毫无价值可言。但为了不被高前知道后嘲笑,我还是看着表数着时间勉强熬到了中午。    
    在食堂随便吃了点东西后,我穿过校园,从鼓楼一侧的校门出来,沿着宽阔的中山北路往山西路走去。阳光透过尚未落尽树叶的粗大的梧桐树枝,在人行道上洒下了闪亮的光影。路边低矮的房屋和围墙后的院落在阳光下有种疏朗和宁静之感。一些体积庞大格式特别的民国时期的建筑赫然立在这些院落里。    
    经过军人俱乐部门前的时候,我有些犹豫,很想进去看看最近有什么新磁带卖,可又怕见到大胡子后被他缠住,只好忍痛割爱,把头从里面扭了回来。到外文书店后,我直接从摆满各种英语教材、词典和简易读物的底楼柜台前穿过,绕过楼梯口“外宾止步”的招牌,直接上了二楼的一个专门出售各种影印原版书籍的大房间。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文史哲方面的书,封面一律很简朴,大都只有书名,颜色也都是单色的,而且大多是纸的原色。内文的印刷却非常细致和讲究。即使是原书,我想,也不会比这些影印的书好多少。    
    每次看到这些书,特别是看到已经有汉译本的书时,我都有一种很怪的感觉。因为我很难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看成是同一部书。我甚至觉得它们是两本书,而不是同一本书的不同的形式。这绝非先入为主那么简单,我看汉译本的时候,总觉得书中的内容并非在写纽约、伦敦或别的什么地方。我觉得它们写的就是中国的某个城市,比如南京的生活。那些人我也总感到似曾相识。可回过头来再看它们的原文时,我却感到他们是在写和中国无关的生活,和我毫无关系。但不知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我总要来这里买几本书,哪怕回去后一页也不看,仍然乐此不疲。    
    今天,我重新产生了这种感觉,但和过去不一样的是,我却隐约地想到,之所以我会有那样的念头,大概是那些书被译成中文后,变得不再陌生了。所以,它也就和自己发生了关系。而我之所以不断地买这些实际上并无意义的原版书,其目的也还是对自己所不熟悉的东西,也就是陌生的事物感兴趣而已。    
    顺理成章。    
    我是这样,周佳音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看来这就是古人所谓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精辟呀精辟,实在是精辟。如果高前在,听我这么说,肯定又要唠叨开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豁然开朗。刚好,我又在书架上看到一本索尔·贝娄的《洪堡的礼物》,这更让我喜不自胜。其实,这本书我已经看过两遍,但仍觉得意犹未尽,书中博学的过气诗人洪堡的癫狂和挣扎,他的学生、大红大紫的剧作家查理西特林在面对生活时所表现出来的无所适从,还有索尔·贝娄的幽默的笔调,无一不让我着迷。所以,每次打开这本书,我都会产生一种担忧,我怕太快把它看完,可以说,对这本书,我几乎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以至于想到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去留学,和执教于该系的索尔·贝娄做一回同事。但遗憾的是,英文本一直没有买到,如今它唾手可得,我难免有些激动。可就在我伸手准备去取的时候,一个站在我旁边的人却抢在我前面把它从书架上拿了下来。    
    我回过头,对方几乎和我同时叫了起来。原来是方湄。    
    “你怎么在这里?”    
    “这有什么奇怪的,这学期我经常来这里的。”方湄看我还没反应过来,把书在手里摇了摇,“你忘了,我不是选了你们系的那门西方现代派文学的课吗,老师叫我们看原著,就摸到这里来了。”    
    “原来如此。”    
    “这本书你也想买?”    
    “是,我找了很长时间了。不过,我已经看过译著了。”    
    “哦,是这样,那我看了以后送给你好了。”方湄爽快地说。    
    从书店出来时间还早,刚好,方湄也没什么事,我就拉着她去了玄武湖。因为天气好,公园里人很多,甚至还有不少游客在湖上划船。我和方湄穿过长堤,到了湖心小岛,然后沿着岸边发黄的草地随意往前走去。有一对情侣在草地上打羽毛球,微风吹过,不时飘来一阵好闻的干草味。可能是冬天的缘故,玄武湖的湖水也很清,在太阳下波光粼粼。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略微有些清凉的空气。    
    “你看,你和我在一起时天气总是很好。”方湄挽住我的胳膊说。她今天穿的是两件套的深蓝色西装长裙,一双黑色的平跟皮鞋,脚上的白线袜和翻出的白衬衫的小尖领显得十分协调。而且,和上次不同,她把扎在脑后的头发也放了下来,似乎成熟了很多。    
    “是吗,不过,我好像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吧,”我故意上下看了她一眼,“今天你是去相亲还是去朗诵诗歌,这么正式?”    
    方湄惊讶地回头看了我一眼。    
    “是相亲。已经相过了。我妈妈逼着我去见了一个市文化局的小科长,别人介绍的,说是可以在我毕业时帮我找个好工作。”    
    “怎样,是不是一见钟情?”我调侃道。    
    “哪有那么容易,你以为一见钟情就像我三天两头地碰到你这么容易啊,要真那样子,我也不用来和你逛玄武湖了。”    
    方湄甩开我的手,朝旁边的一个放在石台上的铜鱼洗走过去。鱼洗的两个耳朵已经被人摩擦得发亮。方湄伸手蘸了点水,然后用力摩擦了起来。鱼洗中的水马上跳动了起来,在盆中形成了一大片白色的水雾。    
    “着急了?”    
    “那倒没有,只是讨厌而已。你不知道,我妈有多烦,这个月,已经是第三次了。”方湄无奈地叹口气,“自从我爸走后,我妈好像没魂了似的,非要给我找个男朋友才安心。”    
    “你不喜欢?”
    “有点,你不知道,她找来找去,怎么说呢,都是她喜欢的人。”    
    我被她这句话逗笑了。    
    “这倒是个问题。”    
    我们坐在玄武湖边的一个小亭里,看到落日缓缓西沉,逐渐染红了天际,然后消失在远处山头背后,我们才在从湖里泛上来的寒气中离开了玄武湖。这时外面的街道已是华灯初上。我们过马路时,方湄突然紧紧抓住我的胳膊,就好像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抓着大人的手逛街,生怕被大人甩掉一样。她的这种紧张也传染了我,而实际上,我们根本无需紧张,此刻斑马线上正亮着绿灯。直到我们重新踏上人行道,她的手才放松了些。    
    我觉得有些奇怪,问她怎么回事。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是小时候过马路时曾被一辆没刹住的自行车撞过一次,从此以后,过马路就一直很害怕,总觉得会有一辆车子突然冲过来把自己撞倒。    
    “是不是很可笑?”    
    “不,很正常。”我想了想说,“这就像我,自从第一次喝酒喝醉后,每次喝酒前都会不自觉地紧张,倒不是害怕酒,是害怕一旦开始喝起来就控制不住自己,就会喝醉。”    
    “真的会喝醉?”    
    “也不一定。不过,还是很有可能。所以,要是有人请我喝酒,我一般都会拒绝的。”我虽然虚荣心有点发作,可理智到底还是占了上风。    
    “那我请你喝呢?”方湄拉住我的手,停下脚步,歪着头问我。    
    “这个?”你别说,我还真有点犹豫。这犹豫,倒不是因为我真的怕喝醉酒出洋相,而是我突然发现,方湄那双盯着我的眼睛在闪光。    
    我还想推辞。可方湄不由分说,拉着我上了一辆出租车。很快,我们就到了离学校留学生宿舍不远的黑猫饭店。因为是周末,这家口味不错的小饭店里人很多,里面挤满了各种肤色的青年男女,在卡伦·卡朋特忧伤的歌声中,兴高采烈地聊着天。在女招待的协调下,我们和两个外国留学生拼在了一张桌子上。方湄把菜单递给我,我点了蚂蚁上树和四川泡菜,然后把菜单还给方湄,她看了之后又加了两个口味清淡的菜。接着又要了两大杯啤酒。    
    “来,干一杯,希望下次见到你天气还像今天一样好。”    
    啤酒有些凉,虽然屋内的空调开得很高,我还是只喝了一小口。可使我吃惊的是,方湄居然像夏天里喝凉开水一样,咕嘟咕嘟一口气把杯中的酒喝了个一干二净。然后把透明的杯子在我面前晃了晃,我看了一眼杯中冒着泡沫的啤酒,也只好一口干掉,喘着气,把杯子砰地一声放在由宽大的原木拼成的桌面上。    
    “过瘾。”    
    方湄手一挥,服务员马上又端了两杯上来。    
    我没想到方湄这么能喝,感觉自己的眼睛也像啤酒一样变黄了。可是我更没想到的是,这只是开始。她仍然是咕嘟咕嘟几口喝完了杯中的酒,我不得不拿出舍命陪君子的气概,跟着她喝了下去。看着方湄这么喝酒,不要说我,就是和我们坐在一起的两个留学生也瞪大了眼睛。我不禁也有些担心。好在两杯下去后,她喝酒的速度也慢了下来。我才多少放了心。    
    黑猫里很吵,方湄和我一边吃菜一边大声说话,感觉就像相距很远的两个人在吵架。有时,我甚至都听不见方湄在说什么。我想,大约方湄也和我一样。由于酒喝得太快,我的脑子糊涂了,以至于事后我都不知道方湄和我说了些什么东西,我似乎一直在忙着点头,并一口一口地喝酒。    
    当卡伦·卡朋特又一次唱到《昔日重来》时,我已经弄不清这是第几遍了,因为整整一夜,她都在一直反反复复地为我们演唱她的那些歌曲,方湄突然从椅子上滑到了地上。我这才意识到,我们的同桌早已离开。而黑猫里的人也不是很多了。我把方湄从地上拉起来,问她感觉怎样,她只是傻笑着对我摇了摇头,我伸出指头问她这是几,她更加乐不可支,直到她扳着手向我伸出了相同的手指,我才相信她的神智还在清楚的范围之内。我结了账,然后拍了拍她的脸蛋,抓住她的胳膊把她背了起来,离开了黑猫。    
    “别提了,星期天可把我们累坏了,”大胡子站在他的唱片店里,一边招呼顾客一边和我聊天,“佳佳一直在追高前,可高前这小子就是不肯答应,弄得佳佳在那里瞎折腾,把我们也连累得够呛。什么今天野餐,明天跳舞,后天冬泳的,我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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