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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开始用心侦察,像个窃听器一般认真负责。她留意那些堪称“炸弹”的手机,她随时窥探别人的电子邮箱、QQ、MSN的名字与密码。甚至,她还在女朋友的数码相机上看到了肉体缠绵的图景。就这样,她从自己的男人开始,逐渐扩大自己的侦察范围。她被自己吓了一跳——什么时候自己变成这么一个猥琐的人了?可她又被别人吓了更大的一跳——几乎每个人都藏着那些点不可告人的秘密,每个人都是双面人,这世界太恐怖了!她发现,真实的生活如此不堪,远比小说和电视里讲的故事更加曲折复杂,谁知道谁是什么人呢?
这样做的结果,是她自己主动吞下了太多的秘密,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筒,随时有种种脏污的东西填塞进来,而她自己根本没法处理和消化掉这些垃圾。她感觉自己的身体一天天膨胀,她也的确因厌世而一天天浑圆地胖起来,她快要爆炸了!
憋不住的时候,她终于开始到处诉说,先是不尽地讲着自己的委屈,花样翻新,每天都添加进不同的猛料,等着听众欷殻Щ蚴歉睢=酉吕矗妓降桌锵裰恍±鲜笠谎芾创苋ィ驯鹑说氖略诮锹淅锎ァG蕴鞔嬖诘哪康木褪俏舜ィ晒Φ乇涑梢幻毒ξ耷畹拇スぞ摺!�
她终于成了人们想象中的“长舌妇”。
她快被自己逼疯了。
她对这世界充满了无尽的厌恶。
羚羊跑动的地方
合作,是甘南藏族自治州州政府所在地,像一粒石子,被随手抛在高原的最边缘处。
合作一词,其实是藏语“黑错”的谐音,意为
羚羊跑动的地方。合作的城雕,便是几只羚羊。乍看上去,有点像羊城广州的标志。
来到合作这个偏远的小城,在生命里仍然算是相当偶然的事。
1994年5月,我和颜峻偶然在西北师大的校园里撞见,然后即兴式地立马决定到临夏去玩,看一个叫杜维的听摇滚乐兼写诗的朋友。临夏也是个小城,杜维的那支乐队花几十块钱租了一院新新的房子用作排练,也兼作一个买醉的酒窝。头一次见面,自然要喝酒。先是喝全兴大曲,接下来用大号水壶提来黄酒喝,一直喝到天亮,喝到那些液体在身体里面激烈地摇荡,醉意一下子就涌到了头上。那天,酒后的昏睡一直持续到下午时分,我们三个人醒来后都有些茫然,歪在那里眼神发直,木木然不知道做些什么才好。看着窗外一点点黯淡下来的天光,听着血液在血管里爬动着咝咝叫的声音,我们突然冲动起来:“走,去合作,到甘南去!”
坐上五点通往甘南的长途车,跟司机商量好放我们带来的摇滚乐磁带,一路颠簸着去下一个陌生的地方。司机仰头灌下小半瓶白酒后就发动了车子。那时,我们醉心于这样“在路上”的状态,总是想不断出发和到达,从这儿到那儿,总之不要停留在一个地方。我们都有一根通上了电的神经。
大概三个小时的路程后,我们到了高原上的合作城。夜色四合,寒气逼人,正是高原小城的纯正本色。街道上会零星出现摇摇晃晃的醉汉,手里都捏着一个酒瓶子。我们从城雕下出发,步行向合作师专进发,阿信和桑子,两个诗人在那里任教。天下诗人是一家,我们决定去投奔他们。
半个小时后,我们敲响了阿信的房门。他看起来有些木讷,话不多,听说我们还没吃饭,转身便从床底下掏出几个铁皮罐头,然后是一捆啤酒。吃也吃了,喝也喝了,却说刚才啤酒只是解渴,正式的喝酒与聊天要用白酒来主打。心中一凛时,酒已经端到了嘴边。那天晚上照例喝得很多,我和阿信为诗究竟是人与世界的“遭遇”还是“遭逢”争论不休,头发只剩下从前一半的桑子光是呵呵笑着不发一言。酒仍然喝到天明,阿信摇晃着身体里的酒精去上课,十五分钟后安排好学生自习回来睡觉。据他说,这个学校只有五百多名学生,却有三百多人都在写诗。他的课,无论怎样上都是好的。诗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乃是盛大之物,诗人总是没有原则地被宽容和接纳。阿信说,在甘南,他才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诗人。天气好的时候,他总是用那辆破旧的自行车驮上一捆啤酒,随便在附近找一块草地安放下自己的身体。醉后就直接睡在那里,像是一棵新生的植物。
总是躺在那里,阿信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车过草原/一群正在吃草的羊抬起了头/而那只还在低头吃草的羊/显得如此孤单……
人民浴池
很遥远了,一说起来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事了。
那个生猛粗糙的年代,浴池是这城市里重要的公共场所。很多生瓜蛋子一样的顽劣青年都是来到这里聚会,在蒸腾而起的水雾中大呼小叫,见识一下彼此身体的隐秘部位,筹划一些好勇斗狠的事情,洗澡倒在其次了。那个人民浴池位于城市的东方红广场边上,是个重要位置。用每天中午广播里评书《杨家将演义》的话说,那是古来兵家必争之地。
一起凶杀案在这里发生。一个声名赫赫的坏蛋——猫崽,就死在那里。
据后来江湖上的说法,猫崽那天根本就不该去洗澡,那儿不是他的地盘,他越了界,他在不属于他的地方根本就做不了主。要是他不去洗澡,活到今天,也应该是个孩子他爹了——过着平淡正常波澜不惊的生活,可能下岗,可能摆摊,可能婚外情,可能离婚,可能当个小干部,也可能做生意赚点小钱。
猫崽那天就死在人民浴池门外,他赤裸着身体蜷曲着歪躺在那里,像一条任意乱流的小河沟突然间被寒流冻住。他的身上红彤彤的,像个刚生下来的婴儿。知情的人说,那是被蘸了水的湿毛巾抽的印记。猫崽,这个赫赫有名的广场地区大哥级人物,就死在浴室里十几条湿毛巾的轮番抽击下。死的时候,他身上一丝不挂,和他来到这个世界时一模一样。正是冬天,门外的残雪被行人踩成脏污的黑色,猫崽的头扎在一小滩泥水里,不复往日的横行霸道,谁都可以上去踩他几脚。
事件起因是,猫崽的仇人正带着一帮兄弟在人民浴池泡澡。一个月前,他的女朋友跟了猫崽,正作没理会处。这群半大的孩子赤裸的身体上可以看见各种粗陋的刺青,有虎头,有全龙,有狼首,也有像岳飞那样——在精瘦的背上刻着“精忠报国”四个歪歪扭扭的字。那时,这是坏蛋的标志,好人们见到这些坏蛋,早都一个个从热水里抽身而逃。蒸腾的雾气之中,猫崽借着酒意一个人晃了进来。以猫崽当年好勇斗狠拼出来的影响力,他足以震得住几条街道,他就是这街上的王,他就是这街上的狼,他眼里哪有什么危险,没想却误入了人家的阵营。
酒酣耳热,猫崽几乎是闭着眼睛下到了暖意融融的水里,等到他微微睁开眼时,才突然发现自己仿若置身于群鳄出没的沼泽。从周围无声中传出来的那种强烈敌意已经让他不寒而栗了,那是些什么样的眼光啊。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对方大哥一声令下,猫崽就被扔进了水温更高平时只有老头们烫身体的小池里,整个浴室里响着的都是他乱喊乱叫的声音……
猫崽是在挣扎着爬到澡堂台子上之后丢了命的。那帮小坏蛋们打人时拥有层出不穷的想像力,在光溜溜的浴室里,他们硬是想出了用蘸水的湿毛巾来充当武器的狠毒办法。在一片起伏不绝的劈啪声中,猫崽死于非命。没有人围观,没有人欷殻Я谌绕籼诘脑∈依铮覆晃酥胤⑸恕!�
那个城市,后来据说产生了一个叫“毛巾帮”的小团体,人人提起来都噤若寒蝉。
那些年月,孩子们没有什么娱乐的方式,打架似乎成了一种集体狂欢。
他们多余而无处释放的精力,后来有个名词,叫荷尔蒙。
石头记(1)
〖1〗杀人游戏
“天黑了,请闭眼!好人都在梦中,坏人开始行动!”
坏人悄悄睁开眼睛,微点一下手指或是下巴,围坐在一起的一圈人当中的一个就被暗地里杀掉了。然后大家开始猜测判断谁是刚刚作案的坏人,被选中的人可以为自己辩解,然后大家举手表决谁是坏人。一般的,真正的坏人很难一下子就给挖出来,往往是好人先被大家误杀,坏人继续行凶。最惨的结局是,好人全部被杀光了,坏人笑到最后。
杀人游戏的一条规律是:最不像坏人的那个最有可能是真正的坏人。
这个游戏他们常常在一起玩,随时随地,饭桌上、练歌房里、游泳池边,杀人随时都在进行。他们是一帮朋友,杀人游戏是偶然玩起来的,一下子上了瘾。每个人在杀人游戏里都在或多或少地暴露着自己的本性:有的狡猾,有的装蒜,有的无聊,有的好胜。每个人在表白自己的同时也会掩饰,制造各种假象,把人的心思往扑朔迷离的境地里导引。人心是座迷宫,迷宫里有个怪物,怪物无法解释。
被大家叫做妖精的那个女孩玩哭了。她屡屡被杀,死得干脆利落,平时的伶牙俐齿全都不管用了,为自己辩解的每一句话听上去都漏洞百出。虚幻的游戏似乎勾起了她许多实实在在的伤心事,她开始责怪那个“坏人”:“我对你这么好,你干吗每次先把我杀掉?”说着说着她激动起来,一点一点计算着自己平时体现出来的好意—— 一个
苹果、一顿饭、一张笑脸、一句好话、一份礼物——凭什么好心没有好报?“坏人”有些手足无措,他玩笑般地杀了妖精若干次,只是觉得杀最熟悉的人不容易被发现罢了。哪里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杀人游戏就这样被女孩的哭泣终止,大家意犹未尽,却也只能作罢。“坏人”为了赔罪,于是请大家去喝酒。喝着酒,说着圈子里的是是非非或是朋友间的情长意短,真实世界重又回来了。妖精渐渐恢复常态,笑着闹着,和每个人猜骰子喝酒。妖精到最后一脸笑意地醉了,脸色绯红,语笑嫣然,大家都说应该由“坏人”送她回家。那天晚上,妖精实在醉得不成样子,“坏人”一松手她就瘫成了一堆泥。“坏人”抱起她时,她却有意识地往那个怀抱里钻得更深了些……
石 头 记 一场爱情就这样突如其来。两个甜蜜的人就此退出了杀人游戏。“坏人”偶尔会想起那个春风沉醉的晚上,一时间竟有些恍惚:是我杀了她还是她杀了我?
上帝在我里面
每天傍晚,他都会出现在街上,蓬头垢面,神色却严肃。大家都叫他疯子,当然是因为他的确是反常的。比如他的穿戴,冬天单衣,夏天棉袄。那衣服已经看不出本色,领口袖边肘部都被时间磨得油黑发亮。有时,他嘴里咿咿呀呀地喊着,指手画脚,就在街中间站着,没有人听得懂他的意思。当然,也没人愿意靠近他一点去探个究竟。他是肮脏的,他是反常的,所以他是寂寞的。
这条街是城里头一条有名的饮食街,食客甚多,讨吃喝要散钱的乞丐也不少。你看他样子像乞丐,却不像有些乞丐那样没有尊严。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但他表面的生活都被从街上走过的人看在眼里:他的家当就是一堆破布和一个装洗衣机的硬纸箱,随处安身。偶尔,他会把捡来的破纸箱包装盒什么的点成一小堆篝火,自己蹲在旁边,在火上烧烤一些看不出名堂的东西来吃。别人曾经给过他两个更新更牢固一点的洗衣机纸箱,他却不替换原来的破箱子,还是一把火烧了。他总在垃圾堆里翻捡着什么,经常看他拿着些被人扔掉的药片
保健品什么的一把一把吞咽,倒没见过他生病。看起来,人要想过他这种特立独行的日子,还得有他这么个不怕糟蹋的身体。有天早上,他进了牛肉面馆,伙计赶紧奓着手冲过来要把他赶出去,他却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两块钱来,挡住了伙计一串恶言恶语。没人愿和他同桌吃饭,刚好,他就大模大样地占用了整整一张大桌子细嚼慢咽。人们心里都暗自嘀咕,见过疯子,没见过这么疯的疯子!
如果不出意外,他这个人就应该像一捧尘土一样被风吹走,不留半点痕迹。可他却通过一起事件把尘土固定下来,变成一疙瘩硬硬的土块。有所学校在那条热闹的街旁边,经常有些社会上的小混混聚集在学校门口,或者劫男生的钱,或者戏弄漂亮的女生。这种坏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警察或校方似乎都拿他们没什么办法,校门口于是成了一个让学生们心惊肉跳的地方。可巧有一天下午放学时疯子经过那里,见一个女生正被几个混混纠缠着,眼泪几欲夺眶,旁边的人都敢怒不敢言。谁都知道,被这帮小混蛋缠上可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