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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3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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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之尊,自称小子;德位不相掩也。”(《内伦篇》)皇帝地位虽崇,但有道之君应当懂得尊敬臣下。唐氏大胆地把秦朝以来的帝王指斥为盗贼,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室语篇》)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杀一个人,抢一匹布、一斗粟就是盗贼,杀天下而据有天下财宝的帝王当然是贼了!他与黄宗羲一样不满于君主的霸占社会财富,对君主专制制度加以抨击。
  傅山(一六○七——一六八四年),字青主,山西阳曲(太原)人。明末秀才,入清隐居行医,拒绝博学鸿儒征聘,以诗文、书法、经学、医学著称于世,著有《霜红龛集》、《苟子评注》、《傅青主女科》、《傅青主男科》等书。
  傅氏对君主的看法,与黄、唐有接近处。他把皇帝看作“常人”(《霜红龛集》卷三十六),赞扬对皇帝表现出做骨的人;反对愚忠,主张社稷重于君主,为国家的安危可以更换帝王;认为社稷比帝王更重要,说:“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霜红龛集》卷三十 二)。傅氏的这些观点,是对理学君臣伦常观的根本否定,反映着人们从明朝亡国之痛中得到的启示,是当时士大夫中流行的一种思潮。
  陈确(一六○四——一六七七年),浙江海宁人,著《大学辨》、《葬书》、《性解》。陈氏在《葬书》中,阐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无神论思想,反对世俗迷信,说人的祸福要靠自身的努力,与天无涉,与地无关,世上没有龙脉之地,人死腐化,不会因葬地祸福子孙。陈氏认为天理和人欲是一致的,没有人欲,就没有天理,而且人欲中显示出天理,说:“盖天理皆从人欲中见,人欲正当处,即是理,无欲又何理乎?”(《陈确集·与刘伯绳书》)由此批评了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基本论点。
  方以智(一六一一——一六七一年),安徽桐城人,明翰林院检讨,入清后出家为僧,研究天文、物理、医学、生物及文史地理,著《物理小识》、《东西均》、《通雅》、《浮山文集》。他认为“气”充满世界,所谓“一切物皆气为也,空皆气所实也”,“盈天地间皆物也”(《物理小识》),以这种唯物观点反对理学唯心论。他充分利用自然科学的知识,主张通过科学实验认识世界。他还提出“合二而一”的命题,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  
六、心学与理学的调和
  王阳明的心学上承南宋与程朱对立的陆九渊学派,一度作为新创的学说,广为流行。王学流于空疏,渐为明末学人所不满。明朝的亡国之痛,更使一些爱国志士对空谈心性,力加责斥。明清之际另一些思想家,则力图将本来对立的陆王与程朱之学,调和融合,实际上是显示了重尊程朱的趋向。最为著名的人物,是河北孙奇逢与陕西李颙(避嘉庆帝讳,或作李容)。孙、李与江南的黄宗羲齐名,号为“三大儒”。他们的学说,一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孙奇逢(一五八四——一六七五年)与李颙(一六二七——一七○五年)生于明季,在清康熙时,先后去世。清朝建立后,他们都拒绝征召,不肯出仕。孙奇逢原籍河北容城,明天启时,曾参与营救东林党人左光斗,又曾在家乡守城抗清。后与家人避居易州五峰山。顺治七年以后,长期在河南辉县夏峰讲学著述,被尊称为夏峰先生。李颙原籍陕西周至,在家筑土室著述,自署二曲上室,学者称二曲先生。曾应邀去无锡、江阴、靖江、宜兴等他讲学,晚年又曾寓富平。
  孙奇逢早年研治当时流行的陆王之学,“以慎独为宗,而于人伦日用间体认天理”(《国朝先正事略》卷二十七)。其后探研宋儒周敦颐、二程、张载、朱熹之学,以朱学解释王学,融二者于一体。著《周易大旨》四卷,又著《四书近指》二十卷,合朱王之说,论证异同,“以体认天理为要,以日用伦常为实际”。晚年撰著《理学宗传》二十四卷,自周程朱陆至王阳明、顾宪成为理学道统传承。孙奇逢隐居讲学,上自公卿大夫,下至平民,都接待传授,程朱理学伦常之说,因而广为传播。
  李颙早年丧父,随母治学,曾以昌明宋代的失学为己任。但他的学术,仍然宗法陆王,研讨心性。尔后转治程朱之学,提倡实践伦常,主张对程朱和陆王的异同,应各取所长。晚年力倡“自新之功”,“但就日用常行,纲常伦理极浅近处做起”。著有《易说》、《象数蠡测》、《十三经注疏纠谬》等。所撰文章及论说,由门人工心敬编为《二曲集》传世。
(二)程朱理学的再提倡
一、清初诸帝对理学的提倡
  清太宗皇太极建号大清,采纳汉族政治制度立国,倚用文臣,尊崇汉文化。顺治帝与多尔衮占驻北京,即派遣官员祭祀孔子。元朝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顺治帝因清朝制度王(亲王、郡王)是皇室贵族的封爵,改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多尔衮亲赴孔庙致祭奉上封号,以示尊崇。国子监满汉生员习读儒学经书,以程朱为准则。康熙帝幼习汉文化,亲政后,以理学家熊赐履为国史院学士,参议朝政,程朱理学更加得到提倡。康熙帝亲自阅读宋代理学诸儒著述,命大学士李光地修改明成祖时编修的《性理大全》,别成《性理精义》一书。又编集朱熹的论著,纂为《朱子大全》。康熙帝为此书作序,说朱熹是“绪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又说“朕读其书,察其理,非此不能知天人相与之奥,非此不能治万邦于衽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为一家。”康熙帝提倡程朱,用意显然不在于探讨心性,而在于宏扬理学的伦常观和社会政治学说,以巩固清朝的统治秩序。
  程朱理学在学术界经历了曲折的道路后,由于清初皇帝的提倡,重又成为风靡一时的官方学术。科举考试,仍沿明制,以儒家的四书五经为考试内容,以程朱等理学家之疏解为标准。士子兢相阅读程朱之书,成为应试的必由之径。康熙帝进而把理学家的社会政治学说付诸实践并普及于社会。一六七○年(康熙九年)十月,康熙帝以“尚德缓刑,化民成俗”为宗旨,列举十六事,诏谕礼部,通行晓谕八旗及直隶省府州县,以至乡村人等遵行,被称为“圣谕十六条”。十六条贯串着理学家的社会政治观点,明确规定“黜异端以崇正学(理学)”,并且包含着“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等伦常观。雍正帝又据此补充发挥,号为“圣谕广训”,“怠取显明,语多质朴”(雍正帝序)。全国各地乡村,定期宣讲,力求普及于“群黎百姓”,家喻户晓,以维持封建的统治秩序。以“君臣、父子、夫妇”为核心的伦常观,逐渐成为普及全民的意识形态。清初诸帝大力提倡理学,影响是深远的。   
二、独尊程朱的理学家
  清初至雍正年间,先后出现一些独尊程朱的理学家。他们反对王学,力倡朱学,特别是伦理纲常,以适应清朝统治的需要,受到清朝皇帝的赏识。其中一些人并且身居高位,为朝中大员,但在学术上多是祖述朱熹,很少创新。
  陆陇其(一六三○——一六九○年),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官御史,著《四书大全》、《松阳讲义》、《三鱼堂文集》。强烈主张尊崇理学,认为做学问只有一条路,就是追随朱子,说“宗朱子为正学,不宗朱子即非正学”(《国朝学案小识》卷一),不尊朱子,即不许仕进。力斥阳明心学,说它实际是禅学,托身儒学,为害甚大。学术上致力于“居敬穷理”,认为穷理而不居敬,会玩物丧志;居敬而不穷理,则会堕入佛老或心学。清人认为,薛瑄、胡居仁之后,即由陆氏继承程朱道统,遂得从祀孔庙。
  张履祥(一六一一——一六七四年),号杨园,浙江桐乡人,著《张杨园先生全集》。曾就学于刘宗周,但笃信程朱,恪守居敬穷理之道,以仁为本,以修己为务,而归结于中庸。他批评心学只讲求心,陷入禅学陷井,被认定为是纯正理学家,奉入孔庙从祀。张氏又研究农学,著有《补农书》。
  熊赐履(一六三五———七○九年),湖北孝感人,有至翰林院掌院学士、内阁大学士,著《学统闲道录》、《程朱学要》,为经筵讲官,宣讲周程张朱之学,说朱熹是三代以后绝无仅有之人,孔孟之道,没有朱子就不能彰著。他同程朱理学家一样,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李光地(一六四二——一七一八年),号榕村,福建安溪人,官至大学士。崇信程朱,深受康熙帝知遇,秉命编纂《朱子大全》等书,并撰有《周易通论》、《榕村语录》、《榕村全集》。认为性就是诚,而圣贤之学就在于诚,但要达到诚,必须惩怨窒欲,迁善改过。
  张伯行(一六五一——一七二五年),字孝先,河南仪封人,历官福建巡抚、礼部尚书。撰著《困学录》、《正谊堂文集》,辑《伊洛渊源录》,学术宗旨是“主敬以端其体,穷理以致其礼,躬行以践其实”(《国朝学案小识》卷二),自身并要求他人按照理学的道理去实践,避免“溺于”词章的杂学,强烈反对阳明心学。
  朱用纯(一六一七——一六八八年),号柏庐,昆山人,拒绝博学鸿词科征聘,终身教村学,著《愧讷集》、《治家格言》、《大学中庸讲义》。教育学生“学问在性命,事业在忠孝”(《国朝先正事略》卷二十九),主张按程朱宣扬的知、行并进。他每天早晨拜家庙,接着读《孝经》,教人孝弟友爱。其《治家格言》,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方苞(一六六八——一七四九年),号望溪,安徽桐城人,曾因戴名世案获罪。康熙时入直南书房,雍正时为内阁学士,主持编纂《一统志》等书。乾隆帝即位,奉命选定《明制义》及《国朝制义》,颁于学宫。应试的制义(八股文),多以方苞为宗。方苞本人也撰八股文,以宣传理学思想。著《礼记析疑》、《春秋通论》,主张一切依照天理行事,要象程朱那样,一刻也不背离天理准则。友人王源批评程朱迂阔,没有经世致用之才。方氏力为朱熹辨说,是理学的积极维护者。有《方望溪先生全集》行世。  
三、独树一帜的颜、李学派
  在程朱理学再次被提倡而风靡于士林之际,河北地区出现了力斥程朱的颜、李学派。他们的学说仍尊孔孟,但力倡实用,与理学处于对立的地位。
  颜元(一六三五——一七○四年),字易直,号习斋,河北博野人,终生教学、行医,著《四存编》、《四书正误》、《朱子语类评》、《习斋记余》。
  颜元早年信重程朱,中年之后一改初衷,以尊孔学反理学为使命,宣称“今抑程朱而明孔道,倘所学不力,何以辞程朱之鬼责哉”(李塨《习斋先生年谱》)。作《朱子语类评》,指责朱熹之失误,“自欺欺世”,“把人引上述途”。痛斥周敦颐的主静之说:空谈性命诚静,不讲事功。他说,如果“杨墨道行,无君无父”,那么“程朱道行,无臣无子”(同上),因为信仰理学的人不能致君主于安全,致国家于富强。
  颜元力倡经世致用之学,强调实践,因号“习斋”。他主张“实文、实行、实体、实用,率为天下造实绩”(《四存编·存学编》卷一)。他的社会政治理论是“七字富天下”,垦荒、均田、兴水利;“六字强天下”,人皆兵、官皆将;“九字安天下”,举人才、正大经、兴礼乐。他认为行政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均田,否则,“教养诸政俱无措施处”(《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七)。均田,富民不乐意,颜氏认为不应顾卹富民,因为“天地间田,宜天地间人共享之。应顺彼富民之心,尽万人之产给一人所不厌也,王道之顺人情固如是乎?”(《四存编·存学编》)颜氏具体提出均田的方案,设某甲有田一千亩,分给十九家农夫,各五十亩,这十九家向甲交租,甲死而止,若某甲之子贤而仕,仍收地租。这当然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空想,但反映了他已模糊地看到土地占有关系和地主与佃农的剥削关系是当时社会的症结。
  颜元的学生李塨(一六五九———七三三年),字刚主,号恕谷,河北蠡县人,著有《周易传注》、《大学辨业》、《恕谷后集》。师承颜元的观点,反对理学、心学,重视实用,讥刺理学家:“高者谈性天,撰语录,卑者疲精死神于举业,不惟圣道礼乐兵农不务,即当世之刑名钱谷,亦懵然罔识,而搦管呻吟,自矜有学。”(《恕谷后集·书明刘户部墓表后》)还批驳朱熹“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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