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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五至十册)-第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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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壕筑垒,围困敌军。九月攻城,托尔布津被炮火击毙。八百多名俄军败死,最后只剩下六十六人。这时,俄国派出使臣到北京,要求解雅克萨之围,进行边界谈判。清军主动撤离雅克萨,双方开始谈判的准备。
  中俄《尼布楚条约》的签订 一六八五年末,俄国任命御前大臣、将军费·阿·戈洛文为全权大臣,组成谈判使团。俄国沙皇秘密训令使团:“两国应以黑龙江为界,否则就以左岸支流比斯拉特河(即牛满河)或结雅河(即精奇里江)为界,再其次以雅克萨为界。但俄国在黑龙江及其支流有通商的权利”。妄图通过谈判,侵占清朝边地。一六八八年五月,康熙帝命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等组成对俄谈判使团。康熙帝谕令索额图等:“尼布潮(楚)、雅克萨、黑龙江上下,及通此江之一河一溪,皆我所属之地,不可少弃之于鄂罗斯”,照此“画定疆界,准其通使贸易。”(《圣祖实录》卷一三五)六月,使团行至克鲁伦河附近,遭到蒙古准噶尔部的阻 击,退回北京。后经两国重新协商,于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八日(一六八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在尼布楚正式开始谈判。
  在尼布楚谈判中,中俄使团展开了激烈的争辩。戈洛文反诬清朝挑起战争,提出“两国以黑龙江至海为界”的无理要求。索额图当即严加驳斥,指出俄国侵略了中国的领土,中国才被迫自卫反击,并严正声明:“鄂嫩、尼布潮(楚)系我国所属毛明安诸部落旧址,雅克萨系我国虞人阿尔巴西等故居”,后为俄国所窃据(《圣祖实录》卷一三五)。俄国应归还侵占中国的领土。索额图遵照康熙帝的密谕,坚持必须收复雅克萨,但“如彼使者恳求尼布潮,即可以额尔古纳河为界。”清朝企图作出重大的领土让步,以换取边疆的稳定。戈洛文喜出望外,进而坚持以结雅河为界,拒绝交回雅克萨,致使谈判陷入僵局。清朝使团担任翻译的随员传教士张诚(法国人)、徐日升(葡萄牙人)等,在会下往返协商,从中斡旋。两位传教士得知康熙帝可能同意俄国人每年去北京贸易,受清使团的委托,去俄国使团的营帐交涉。俄国使团认为“去北京进行自由贸易,是期待已久的最大利益。因此他们可以接受皇帝(康熙帝)提议的分界线。”(《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日译本第一集)当晚,传教士带回了条约的俄文本。在此之前,俄国曾经三次派遣使团去北京,寻求通商途径,未获结果。这次意外地如愿以偿。经过十六天的谈判交涉,七月二十四日(公历九月七日),中俄《尼布楚条约》正式签字,树立界碑。签约条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河(即乌伦穆河)附近之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此河发源处石大兴安岭以至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俄国管辖。
  一、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俄国。南岸之墨里勒克河口诸房舍,迁移北岸。
  一、俄国在雅克萨城所建城障,应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
  一、两国猎户人等,不得擅越己定边界。若有一、二人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系,遣送各官吏,审知案情,当即以法处罚。若十数人,相聚或持械捕猎,或杀人抢掠,并须报闻两国皇帝,依罪处以死刑。既不以少数人民犯禁而备战,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一、此约订立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一、现在俄民之在中国或华民之在俄国者,悉听如旧。
  一、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
  一、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尼布楚条约》是清朝与外国缔结的第一个正式条约。清朝收回了被俄国侵卢的部分领土,阻止了俄国对黑龙江流域的侵略。俄国由此合法占有中国的尼布楚地区。《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继续划定了两国中段边界。一六九三年,俄国派遣义杰斯出使中国,谈判贸易问题。清朝准许俄国商队每隔三年来北京一次,每次不得超过二百人,免税贸易八十天。俄国政府的商队,由此得以向中国倾销西伯利亚的皮毛,并采购茶叶、缎布等运回本国,获利很大。   
三、东北地区的经营
  清朝在订立《尼布楚条约》后的三十年间,加强了对东北边境地区的军事、政治统治和经济开发。
  建城设防清朝在瑷珲筑城设防之后,一六八六年又在墨尔根建城,驻扎索伦、达斡尔旗兵十五佐领。尼布楚订约后,一六九一年修筑齐齐哈尔城,驻兵十六佐领。在宜卧齐地方(今尼尔基)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统领各族兵民。康熙末年增编到一百零八个佐领。
  宁古塔将军的辖区,一六九二年修筑伯都讷城,设付都统驻防。当地的锡伯族和卦尔察族人编旗为兵,设协领六名统带训练。一七一四年在三姓(依兰)筑城,设协领统辖,赫哲人编组为四佐领驻防。在珲春建城,将库尔喀族人编为三佐领驻防。
  旗丁与旗地清朝对东北各族推行满洲八旗制度,据一六七八年(康熙十七年)的统计,吉林、宁古塔编旗的新满洲,共有三千二百五十三丁,一万一千一百八十人,分驻在盛京、锦州、广宁、义州四城,由三十一名佐领统带,披甲种地,顶补当差。一六八二年,巴尔虎蒙古编为十佐领,共五千余户,一千余丁,分驻盛京、开原等八城。一六九九年,裁撤八城驻防旗丁的老弱,另山们都讷调遣锡伯壮丁二千名顶补。盛京附近地区,先后迁来各族旗丁六千五百余丁,连同家属约有二万余人。此外,原来调驻北京的旗丁也陆续迁回盛京。对于盛京周围的各族旗丁,清朝实行满洲八旗的授田制。据一六七九年(康熙十八年)户部官员在东北丈量,东起抚顺,西至宁远,南自盖平,北至开原的耕地共计三千二百九十万四千九百三十亩,其中二千七百六十二万二千二百八十亩定为“旗地”。满蒙等各族的旗丁,每丁给地五晌(三十亩)。其余作为“民地”,由汉人耕作。定为旗地的田地上,还设立皇室粮庄三百零五所,其中二百二十一所设在河西,直属京师内务府。其余八十四所,属盛京内务府。盛京户部另设官庄一百二十七所。
  黑龙江将军辖区,自一六八四年(康熙二十三年)在瑷珲筑城屯田。瑷珲、墨尔根、齐齐哈尔等城和布特哈八旗相继建立官庄六十一所,公田十一处。编旗的官兵则在附近授田垦殖。
  宁古塔将军辖区,在吉林、宁古塔、伯都讷等城和打牲乌拉,设立官庄七十四所。
  东北各地的皇庄和官庄,役使大批的汉族农民进行生产。这些汉人的来源是:(一)流人。顺治十一年到康熙七年间,盛京刑部统计,从刑部和督捕衙门流徒到尚阳堡的罪犯即有三千五百一十五名,连同家属共五千九百一十四人。三藩战争后,三藩的部属大批被流放到盛京充当庄田壮丁或到黑龙江充当驿站站丁。还有大批“从宽免死”的罪犯,流放到东北边地为奴。近人估计,顺康雍百年间,东三省之流入,近十万人。(二)买卖。档案记录,一六六九年(康熙八年),盛京正黄旗下的一名庄头,即购买男女人丁十八名之多(《盛京内务府档·京来档》康熙八年七月十二日)。一七一二年,明确规定准许关外各处旗人来京买人,由驻地将军发给部印文。可见入关购买汉人已很普遍。(三)籍没。官员犯罪,家属籍没为奴,被流徙到东北边地。(四)投充。明末以来陆续去东北垦荒的汉人,被迫投身旗下,编入庄田。以上这些来源不同的汉人,身份是壮丁或奴仆。流放的罪犯自带铁索,打死勿问。
  民户与民地旗地以外的民地,系由汉族农民开垦。他们被称为民户,是自耕的农民。
  明清之际,民户大量逃移。一六五三年(顺治十 年)颁布“辽东招民开垦条例”,鼓励山海关内各地汉族农民去东北地区开垦。设辽阳府,辖辽阳、海城两县,以统治汉族农民。一六五七年,辽阳府改为奉天府。据一六六一年(顺治十八年)的统计,奉天府尹管辖下的民户共计五千五百五十七丁,耕地六十万九百三十三亩。应招出关开垦的农民,尚不及关内一县之数。康熙初年,战事暂停,去东北开垦的汉族农民大量增加。一六六六年,增设为两府九县(州)。奉天府辖辽阳州与承德(沈阳)、铁岭、盖平、开原、海城等县。新设锦州府,辖宁远州与广宁县、锦县。一六六八年,康熙帝又停止实行“辽东招民开垦条例”,汉人出关须办理起票记档等手续,以为限制。但直隶、山东、河南等地的农民,仍然大批流入关外。一六八五年时,两府各州县所辖民户,共计两万六千二百二十七丁,耕种田地增至三百十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九亩,较一六六一年增长了五倍多。
  民地的汉族民户,直接向官府交税,与旗地的壮丁、奴仆地位不同。民地与旗地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关系,也实行不同的政治制度。旗地仍实行满洲的八旗制度,民地则实行府县制的统治。
  边地诸族松花江、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两岸以及库页岛上的赫哲、费雅喀、鄂伦春、奇勒尔、库雅喇、恰克拉、库耶等族未编旗的居民,在原来的氏族组织的基础上,由姓长、乡长统领,归宁古塔副都统统辖。清廷规定,每户每年要进贡貂皮一张。一六七六年,编定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两岸贡貂者共一千二百零九户。以后,又陆续增加了七百零一户。一六九○年,库页岛上的库耶人首领,曾与奇勒尔、费雅喀、鄂伦春等族一道到北京贡纳貂皮(《圣祖实录》卷一四九)。清廷以“宗女”嫁给边地诸族首领以为羁靡。嫁去的“宗女”,不少是民女。各族人民称之为“皇姑”,满语称为“萨尔罕锥”。
  边地诸族人贡貂,清廷例有回赐,称为“赏乌绫”(财布)。赏赐分为五等,一等赐萨尔罕锥,二等赐姓长,三等赐乡长,四等赐子弟(姓长、乡长之子弟,又称穿袍人),五等赐白人,即各族平民。赏赐物主要是各种服装穿戴和日用品。据说,清朝得一张貂皮,须费银十两。旨在“羁靡诸部,固我边陲”。
  城市与商业东北地区人口的增长与耕地的扩大,促使城市商业日渐发展。一六六八年停止招民开垦,但并不限制商人去关外贸易。直隶、山西等地汉族的皮毛商、山东回民的贩牛商等各地商人大批到东北地区往来货贩。一六七六年盛京城市税收银二千一百三十两,其中主要是商税。一六八○年增长到三千两。锦州府城建立的初年,税银只有六百七十余两,到一七○八年时,增至一千六百余两,以后又陆续增加到一千九百余两。宁古塔城顺治时城中尚无汉人。康熙末年已有居民三、四百家,商贾三十六家,主要是经营布帛杂货和饮食业。随着商业的发展,明代作为边防军镇的城市,逐渐形成为贸易中心。城市中饮食业与典当业也随之兴起。康熙末年,盛京城中有酒肆上千家,当铺约有三十家,锦州城内有当铺十九家。其他中小城市中,当铺、酒肆和烧锅(酿酒业)等也很发达。边地渔猎民族用貂皮等到城市交易。赫哲族每年到宁古塔贩卖貂皮,换取布匹、粮食、铁锅、食盐等生活用品。宁古塔的商人又把貂皮送到北京贩卖。在边地城镇中,汉族商人还向满洲官兵赊卖货物,从而在当地取得一定的势力。
  东北商业中,人参的收购是一项特殊的交易。人参是东北地区特产的名贵药材,采参获利甚大。清初即已划定区域,将一百一十处参山分配给八旗各牛录,分别采掘。吉林打牲总管衙门所收人参专供皇室需用。一六八四年时,乌苏里江之富钦河、讷恩图河上游山中,发现新的产参区。这时,乌喇、宁古塔一带人参采挖己尽,八旗旗丁得清朝允准不再分山,俱到乌苏里江附近山中采参。满洲旗丁视采参为特权。大批汉人流民也到乌苏里江附近山中私自采参,不能禁上。山东、山西的流民,每年三、四月去产参地偷采,至九、十月间返回。一六九四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奏报说:每年去吉林、宁古塔等偷采人参者,不下三、四万人。一七○九年,实行“参票法”,仿照颁发盐引的办法,每年发参票两万张,作为采参的凭证。一万张发给满洲兵丁,一万张发给商人承包,由内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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