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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部
1996年4月8日
我以为这份审稿意见反映了当时担任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的龚育之同志的态度。最重要的是给它放了一条生路,没有说不准出版,只说经修改后“方可出版”,其次是用字的分寸,全文没有用一个“错误”、“失实”这一类重字,只说“欠妥”,甚至“似欠妥”。而且在四页之中,还写了三行肯定的话,像“资料丰富,述之有据,历史线索清楚”这些话,看了很觉得舒服的。
出版社于是就要求我按照这审稿意见来修改书稿了。这修改其实很简单,把审稿者指为“欠妥”或“似欠妥”的地方一概删去就是了。
除此之外我也别无他法,假如我把这些地方改写成审稿者认为“甚妥”或“似甚妥”了,我就没必要写这本书了。只有一处地方,我不能用这种简单切除的外科手术,那就是我在书稿中曾大量直接引用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始记录稿,审稿意见说:“建议作者最好不要采用直接地、大段大段地摘引的方法,尽管这些内容在海外已广为流传,但在国内至今尚未公布这些文献档案。”怎么办呢?2月27日毛讲这篇话,6月19日正式发表这篇讲话的修订稿,是两件事,是任何一本写反右史的书中都必须清楚叙述的两件事。假如我只是将这些直接引文删去,用什么办法表明这次讲话和后来发表的完全不同呢?我挖空心思,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就是利用当年4月份《人民日报》发表的那一系列宣传新方针的社论:《继续放手,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0日)、《怎样对待人民内部的矛盾》(13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17日)、《工商业者要继续改造,积极工作》(22日)、《全党必须认真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23日)、《从各民主党派的会议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26日)。我把这六篇社论和《毛选》五卷中所收二月、三月的两篇讲话的改定稿相对照,摘录出相应的段落,比较其异同,从两者相同之处。证明了“这些社论是为了向广大公众传达毛的讲话内容而写的,相当准确地介绍了讲话的内容”,在做到了这一点之后,又从两者相异之处,即在社论中引人注目的一些意见却不见于《毛选》中了,即可以推知毛修改讲话稿的倾向和目的。这样做虽说不如直接引用讲话原文那样干脆和有力,也大体上可以说出我要说的意思了。
修改之后,书很快就出了(1998年5月)。出版社将书名改为《1957年的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一时还颇受读书界的重视。民营的席殊书屋评1998年的好书,文学类、非文学类各十本,我的这一本列入非文学类之中。他们为宣布这评定的结果开了一次会,那天,龚育之同志去了,李锐同志,于光远同志也都去了,都作了简短的发言。
也就是这本书出版以后,一天我去看他,交谈中,他忽然转过身去拿来一张《文摘报》送给我,说这个材料可以补充到你的书里面去。我一看,它讲的是《徐秋影案件》平反的事。《徐秋影案件》是一部著名的反特故事片,它的“本事”却是哈尔滨市公安局用逼供诱供的手段制造出来的一起冤案。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复查,市检察院审判监督处的杨同喜奉命复查此案,他在查阅卷宗提讯在押人员之后排除了当事人的特务嫌疑。本来这一冤案是可望避免的了,可是在不久之后的反右派斗争中,杨同喜等人却因为复查此案被划为右派分子。一切都翻了过来,此案在1959年4月公开宣判,处死了两个无辜的涉案人,还有被判处死缓和徒刑的,这是反右派斗争破坏法制的一个典型事件。直到1987年7月才由最高人民法院平反了此案。2004年我这本书以“反右派斗争始末”为书名在香港明报出版社出版,增写了“为了法制”一章,将这一材料补充进去了。
那时韩钢同志在中央党史研究室工作,他也为促成这本书的出版帮了不少忙。书出了,他也很高兴。一天,他邀我到党史研究室去和他的几位同事座谈反右斗争。在座的都是研究党史的专家,在交谈中使我获益不少。记得王素莉同志说,我书中说的划右的人数552877人肯定少了。她说了河南省的情况,为了给开除了公职的右派分子恢复工作,河南一省就需要多少多少干部指标。这样推算起来,全国怎么会只有五十多万呢。还有一些人也提了些很好的意见,对我进一步思考这个题目很有启发。可是不久之后我就在一份什么报刊(刊名已忘)上看到,有人说朱正应邀到党史研究室去讲反右派斗争。这就未免太离谱了。我想,如果要求更正,似乎又是一次张扬,真不知怎么办。于是我就写信给龚育之同志,说明此事的原委。他给我回了封短信(1999年2月9日):“收到来信。此事没有什么,别人记事不准确,所在多有。既非原则问题,又非重大问题,没有更正的必要。便中我当同党史室有关同志说明一声。”
1997年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系张饴慈教授将他祖父张东荪诗稿复印了一份给我。我读了,写了一篇《亦儒亦侠是吾师——张东荪诗里的梁任公》,由这些诗谈到当年梁启超的《复张东荪书论社会主义运动》,又由此谈到《新青年》杂志上“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梁、张二人都认为当时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还不具备实行社会主义的条件。拿现在的话说,就是“生产力标准问题”。在当年那一场讨论里,至少在这一个问题上不能说他们错了。在文章里,我从《邓选》第三卷里引证了几段也是谈“生产力标准”问题的语录,并说在《毛选》里我还没有找到适当的引文。我将这篇稿子寄给龚育之同志请教。他在回信中(1997年5月22日)说,毛在《论联合政府》中有两处地方表示了要发展生产力的意思。他说:“七大上毛还有许多内部讲话,讲得更透彻。
我在《求是》去年九月号上发表《读(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即阐发此理;已遭《真理的追求》批判,我没有睬它。”这篇文章收在《龚育之文存》下卷第1241页。一个对自己论点有自信心的作者,本来是不必理睬那种牛二买刀(用《水浒传》的典故)式的“批判”的。
有一回,我到北京有什么事,他到国谊宾馆来看我,谈到我不久前读过的《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谈到书中注释有些没有做到位的地方(这些我后来写了文章发表)。说完这些之后,我说:“这些都是技术性的意见。内容方面,我也有一条意见。”于是我就说了:在《读(聊斋志异)批语》中,毛在《细侯》一篇上批了“资本主义萌芽”六个字。其实,小说中没有提到商业,没有提到交换,甚至喝的酒也不是酒肆沽来的,而是自种黍子自己酿造。小说中没有反映出城乡间社会分工的扩大;没有反映出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破坏自然经济,没有反映出雇佣劳动者的出现,总之,马克思主义提出的标志资本主义萌芽的诸要素,在这篇小说中都没有出现。话我就只说到这里,我心里想,毛对马克思主义,也颇有不甚了了之处。那天交谈,没有把这个意思明白说出来。后来我写的《谈谈》这篇,就指出:“这个批语只是表明:毛对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萌芽,有着与众不同的独特的理解。他的一些在经济政策方面的反资本主义的措施,恐怕也只能从他的这种独特理解中求得解释吧。”
我把刊登这篇文章的刊物寄给龚育之同志看,他回信(1998年4月5日)说:“上次你来已谈过此事。我赞成你的意见。《读文史古籍批语集》附原文的时候,只引了女方的设计,而没有引男方关于自己家产状况的叙述‘薄田半顷’。而这四十亩的种植计划,是从‘半顷’而来的。此外,我想,这秀才大约是不会种地的,就算是自己也下一下地,一个人也种不了四十亩加十亩之多。按细侯的设计,按那时的习惯,大概是要雇工的。所以,这设计中,应该暗含了‘雇佣劳动者’,当然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者’,而是封建土地制度下的雇农,长工或短工。”这是在表示了“我赞成你的意见”之后提出的讨论,是为了使我的考虑更深入更周密吧。
2002年,龚育之同志将他的长文《献疑和献曝》发给我看,其中谈到《胡乔木书信集》编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我看了,很佩服他读书的仔细。例如胡致杨尚昆一信,编者定此信为1949年所写,认为信中所写的六中全会为1938年举行的六届六中全会。龚育之同志考订出,这信其实是1955年所写,信中说的是七届六中全会。这样的考订功夫,我以为可作为读书方法的示例。这本书信集我也看了的,也觉得它编注工作留下了一些问题,就把我所见到的写了封信告诉他。这原不过是一封私人间的通信,却得到他的重视,推荐到《百年潮》发表了。后来在他的《党史札记二集》里,将我的这封信以及他写给《百年潮》编者的推荐信都作为附录收入书中了。
2003年底,人民文学出版社决定出版章诒和那本写大右派分子群像的《往事并不如烟》。责任编辑王培元同志和我说,想在封四印上几个著名评论家的评语,已经约请了严家炎和孙郁两位,还想找龚育之,但是不知道怎样去联系。我说,这我可以帮忙。我就给他打电话,将出版社想请他写评语的意思告诉他。他答应了。他的评语是这样写的:“作者写了大时代中一小群大知识分子的命运,是以晚辈的眼光来写父母的友人,其中有大名鼎鼎的人物,也有不那么有名以至全不为人知的人物。作者提供的不是他们的标准像,而是他们的侧影、背影,作者同她所写人物的合影、群影。你可以不必同意作者的每一个观点,但你不能不被作者独特的视角、细致的笔触、巧妙的剪裁和历史的沉思所吸引。”这评语真是写得巧妙极了,既表示了“不必同意作者的每一个观点”,你尽可仍然坚持《历史决议》对反右派斗争的评价,可是又表示了对作者“历史的沉思”的肯定。只是出版社希望这些评语起一点保护作用的愿望还是落空了,不久即得到命令:售完之后不得再印(这也就为盗版的书商开辟了财源)。而各个媒体也奉令不得宣传此书。我虽然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但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可以证明确有其事:一家报纸的副刊约我赶写了一篇书评,原说是星期五见报的,不料星期四晚上突然接到约稿编辑的电话:刚才接到上级的通知,任何关于此书的文章一概不许发表,说好说坏的都不行。
龚育之同志在病中还给我帮过一次忙。我有一部《中国二十世纪通鉴》,五大本。在使用中,我发现第四册少装了一个印张。像这样装订错误的残缺的书,按理说出版社或印刷厂是应该收回的。书是线装书局出的,我想去找他们调换一本不缺页的。可是打电话一直联系不上。弄了许久,毫无办法,后来我看书上印的名单,编委会主任就是龚育之,于是我就请他帮忙了。这时大概是2006年,他已经住院了。他大约是转托了编委会副主任魏久明同志,让出版社将一本不缺页的书送到我家里。这一部书现在我还常常用到,这也可以说是他留给我的一件纪念品。
龚育之同志比我才大一岁多,真没有想到他这么早就去世了。那天到八宝山给他送别,我猛然感到我失去了一位能够坦率地交换意见和心得的朋友,是我的一个大损失。
2009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 徐庆全)
文革中影响全国的“青岛事件”· 丁龙嘉
毛泽东关注的“青岛事件”
“文革”初期,青岛市出现了中共党组织按照刘少奇的规则和传统做法领导运动和部分青年学生按照毛泽东的指引开展运动的现象,以及二者之间控制与反控制、压制与反压制的斗争。其间,发生了三次激烈的交锋,而在第二次交锋中出现的“青岛事件”,引起了毛泽东的关注,影响到山东全省和全国。
1966年6月中旬,中共青岛市委成立了以第一书记张敬焘为组长的“文革”领导小组,确定了开展运动的步骤,又召开了6万人的动员大会,号召将“文革”进行到底。
然而,全市的运动并非都按照市委的部署进行。6月1日毛泽东指示向全国、全世界广播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把矛头指向学校党委的大字报,第二天《人民日报》全文刊载了这张大字报,同时发表了由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关锋起草的署名评论员的文章《欢呼北大的一张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