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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变态心理学研究-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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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幽默写作的,惟有保持一点天真,有点傲慢,不顾此种阴森冷猪肉者才写得出一点幽默。”《有不为斋斋集·方巾气研究》。这不就是“解衣槃礴”的气概吗?

    胡启立同志在中国作家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提出“创作必须是自由的,这就是说作家必须用自己的头脑来思维,有选择题材、主题和艺术表现方法的充分自由,有抒发自己的感情、激情和表达自己思想的充分自由”。胡启立同志的话完全符合艺术创作的规律,那种执行命令式的写作,左顾右盼,在惟恐动辄得咎的心理状态中去写作,不是文学创作。张光年同志说作家们几乎都有这样的体会:“当他们处于心情舒畅,思想活泼,信心充沛的时候,他们就能够在创作竞赛中处于良好的竞技状态,发挥出较高的水平。而当他们由于主客观原因,一时思想紧张,心情忧虑,信心低落的时候,他们就感到笔下十分沉重。在这里,文艺创作的心理学原理,和体育比赛中的运动心理学原理,是有某些相通的。例如咱们引以自豪的女排名将,她们之所以能顽强拼搏,在奥运会上勇夺金牌,这和她们在比赛时克服了心情紧张、精神上处于一种自由舒展的状态是分不开的。”《新时期社会主义文学在阔步前进》。

    当然,从作家这一方面说,也还有一个主观认识和主观努力使自己进入自由境地和自由状态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还是不能获得自由。

六、潜意识与理性的矛盾 5 自由与目的(1)

    ——“乘兴而行,尽兴而返”艺术创作或感情活动能否自由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目的性问题。我们认为艺术创作可以有目的,也可以没有目的。这不能强求或强加,应该承认,感情的抒发或表达本身就是目的。《世说新语》中有一个颇为耐人寻味的故事: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徬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尽兴而返,何必见戴?”

    任性放达,这是魏晋文人的“通病”。王子猷这种行为在一般人看来不免怪诞或变态,但在这怪诞或变态的后边却又大有深意在:它符合情感活动的规律,情感是自由的,不受实用目的的拘束和限制。它不喜欢循规蹈矩,它常常是在怪诞或变态形式中抒发或表达的。朋友可以造访也可以不造访,想造访就造访,不想造访就不造访,对情感来说,充满希望的旅程胜于抵达目的地,旅程就是甚至高于目的地。梁启超提倡一种“知不可而为”主义与“为而不有主义”。“知不可而为”就是做事不管有无效果、效益都要热心去做;“为而不有”则更进一步,那便是“为劳动而劳动,为生活而生活,也可说是劳动的艺术化,生活的艺术化”,这就是“把人类计较利害的观念变为艺术的、情感的”,从而获得创造的自由。详见《梁启超哲学思想论文选》第321—322页。如果与游戏比较,这意思就更清楚。我们知道,游戏就是为游戏而游戏,游戏没有另外的目的,否则就不成其为游戏了。人类从事游戏正体现了一个人对自身精力具有支配的自由权(不为实用)。难怪席勒说:“只有当人充分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全的人。”古诗说:“想到空灵笔有神,每从游戏得天真。”(张问陶)也是这个意思。而艺术创作从心理学观点看就是游戏,游戏也正是创造。康德认为就是科学活动也是游戏:“关于科学,可以说,它实际上无非就是游戏。这是一种严肃的游戏,拿大自然的事实做游戏,与其他一切游戏不同的是,这种游戏乐趣无穷。”《康德思想今论》载《哲学译丛》1981年第5期。可见,真正的创作是无所谓目的的,这样创作才是自由的,而愈是这样,创作的效果就愈好。王国维在论元曲时指出:“盖元曲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学问也,其做戏也,非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之意也,彼以意兴之所致为之,以自娱娱人。关目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入其间,故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王国维戏曲论集》第105页。这是无目的创作的一个好例。这个问题,别林斯基也曾屡次谈到。他指出:“诗歌在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本身就是目的;因此,诗的形象对于诗人不是什么外在的、或者第二义的东西,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别林斯基选集》第二卷第96页。在谈到果戈理的幽默时他说得更具体:“这幽默是平静的,也许这样就更容易达到目的。我得顺便指出,这里便是这一类作品的真正的道德性所在。作者在这里不插入任何箴言,任何教训;他只是像实际那样描写事物,它们究竟怎样,他管不着,他不抱任何目的地去描写他们,只为了享受描写时的愉快。继《智慧的痛苦》之后,我不知道有任何一部用俄文写成的作品,能像果戈理君的中篇小说那样具有纯洁的道德性,对世道人心发生强烈而有益的影响。啊,在这样的道德性前面,我是随时准备屈膝下跪的!……作品中的道德性,应该表现在作者对于道德的或不道德的目的毫无奢求这一点上面。事实比空谈更为响亮,忠实地描写精神的丑恶,比一切攻击它的话要有力得多。然而,不要忘记:这样的描写,只有当它是无目的的时候,被创造出来的时候,才是忠实的。”《别林斯基选集》第二卷第195—196页。对于这个问题,郭沫若也写过一段很好的意见:“诗人写出一篇诗,音乐家谱出一支曲子,画家绘成一幅画,都是他们情感的自然流露;如一阵春风吹过池面所生的微波,应该说没有所谓目的。”《文艺论集》第87—88页。

六、潜意识与理性的矛盾 5 自由与目的(2)

    情感活动的这种非目的性,在对儿童进行识记实验中也得到了有力的证明。苏联心理学家曾经用归类方法作为识记图片的手段对儿童进行识记实验。实验结果表明,这样做会给被试者造成极大困难。“因为作为认识活动的归类方法本身就需要他们的紧张的智力积极性,特意的内心努力。因此,归类方法完全吸引了被试者的注意,排斥和抑制了记忆任务。如果在被试者把图片分放到各类中时提醒他们必须进行识记,通常就会使他们在一些时间内停止分放图片,又重新反复地审视图片而力求分别识记住各张图片。被试者在整个实验时间内的活动分成了两部分,他们交替地执行着认识任务和记忆任务。当他们对图片进行归类时,就忘记了进行识记,当他们经实验者提醒后努力进行识记时,又停止进行归类。”《不随意识记》科学出版社1965年版第240页。因而识记效果很差。如果让被试者把图片归类作为游戏来进行,不向他们提出识记任务,这样,对图片识记的效果却优于提出识记任务。《不随意识记》科学出版社1965年版第240页。因为游戏本身是感情活动,在游戏中被试者可以从作为识记图片手段的归类认识活动中解放出来而进入无拘无束的自由境界,充分体味和享受活动本身的内涵趣味,所以识记效果较好。但特定任务则使被试者处于紧张状态,不可能对图片采取游戏态度,而只能采取认识态度,即有意识地进行以完成这一任务为目的的认知活动,于是游戏乃由目的变为手段,而游戏本身也随之成为一种“苦役”,识记效果当然也就差了。这说明,作为情感活动的游戏,是不能受目的、任务支配的,它只能在自发、自由、自然的状态下进行。洛克早就说过:“儿童应学的事情,决不应该变成儿童的一种负担,也不应该当做一种任务去加在他们身上。否则他们立刻便会讨厌它,哪怕他们以前本来喜爱那件事情,或者不爱也不憎,他们对它都会感到厌恶。你可以吩咐一个儿童,叫他每天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去抽陀螺,不管他高兴不高兴,你只要让抽陀螺变成他的一种责任,使他每天早晚都得因此花费许多时间,照这样子,你看他是不是不要多久就会厌倦一切的游戏。其实,成人又何尝不是一样?他们自己高兴去做的事情,一旦变成了他们的一种责任,他们是不是立刻就觉得厌倦,觉得忍受不住了?”《教育漫话》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版第55页。杜威在谈到游戏与工作的区别时指出,游戏的态度比游戏本身更重要,“游戏的活动兴趣在于活动本身,至于工作兴趣在于活动完成后的结果。所以前者完全是自由的,而后者则束缚于所求的目的。”“但是兴趣如果专限于结果,那就使工作变成苦役了。所谓‘苦役’(Drudgery)是对于结果的兴趣不充满于过程的工作。做苦役的人,只管所得的结果,而完全不感着做的价值。他厌恶用力,而以用力为免不掉的苦难。大家知道,这世界上有许多必做的工作是没有内涵的兴趣的。可是说儿童应该受苦役的训练,以养成忠于职务的能力,却大错了。强制儿童做厌恶的工作,结果是厌恶和躲避;而不是对于职务的忠诚。”《思维与教学》第189、256页。

    从心理过程来看,艺术创作的无目的性有如儿童的游戏,以致有一种艺术起源于游戏说,不管这种看法是否有历史上的正确性,但从心理学观点看,却不能认为毫无根据。

六、潜意识与理性的矛盾 6 鲁迅论创作目的(1)

    写到这里,我想谈谈鲁迅的创作非目的性思想也许不是多余的。

    鲁迅虽没有直接地、系统地谈过这个创作心理问题,但在他的许多文章里,却有不少涉及创作的非目的性的精辟见解,值得我们重视、研究和学习。

    创作的非目的性这个观点,早在1913年,在一篇谈美术的文章中,鲁迅就已经提出来了:“主美者以为美术目的,即在美术,其于它事,更无关系。诚言目的,此其正解,然主用者则以为美术必有利于世。倘其不尔,即不足存,顾实则美术诚谛,固在发扬真美,以娱人情,比其见利致用,乃不期之成果,沾沾手用,甚嫌执持。”《集外集拾遗·拟传布美术意见书》。鲁迅不否认美术有实用价值,但他认为那不是美术创作之目的,而是事后“不期之成果”。后来在谈到易卜生的《傀儡家庭》没有回答娜拉走后怎样的问题时,他说得更明确:“娜拉毕竟是走了的。走了以后怎样?易卜生并无解答,而且他已经死了。即使不死,他也不负解答的责任。因为易卜生是在作诗,不是为社会提出问题来而且代为解答。就如黄莺一样,因为它自己要歌唱,所以它歌唱,不是要唱给人们听得有趣、有益。”鲁迅接着说,“易卜生是很不通世故的,相传在许多妇女们一同招待他的筵宴上,代表者起来致谢他作了《傀儡家庭》,将女性的自觉、解放这些事给人心以新的启示的时候,他却答道:‘我写那篇并不是这意思,我不过是作诗。’”《坟·娜拉走后怎样》。这说明易卜生创作《傀儡家庭》主观上并无明确的目的或指导思想,至于“将女性的自觉,解放这些事,给人心以新的启示”,那不过是不期然而然的客观效果,鲁迅显然赞同易卜生的说法。在《读书杂谈》一文中,他对这样一种观点,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反对带着某种实用目的,或抱着想收到某种实效的态度去读书,而主张“嗜好读书”,他说这样的读书应“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并解释说:“嗜好的读书,该如爱打牌的一样,天天打,夜夜打,连续地去打,有时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来之后还是打。诸君要知道真打牌的人的目的并不在赢钱,而在有趣。牌有怎样的有趣呢?我是外行,不大明白。但听得爱赌的人说,它妙在一张一张地摸起来,永远变化无穷。我想,凡嗜好的读书,能够手不释卷的原因也就是这样,他在每一页每一页里,都得着深厚的趣味。自然,也可以扩大精神,增加智识的,但这些倒都不计及,一计及,便等于意在赢钱的博徒了,这在博徒之中,也算是下品。”鲁迅在这里强调的是读书本身的内在趣味,而不是外在的目的和效果;鲁迅谈的是读书的心理学而不是社会学。事实上,对于“嗜好的读书”者来说,读书本身的趣味比实效更重要。读书的过程比要达到的目的更诱人,为读书而读书,读书本身就是目的。历史上许多有成就、有贡献的学问家,无不是嗜书如命的“嗜好读书”者,他们“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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