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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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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跷为上。(痛而不知其所者。当取之跷脉也。按两跷脉。起于足踝上。入阴。上循胸里。故痛在跷脉之上者。不知痛处 
也。)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则缪刺之。(此痹在于肌肉而不及于经脉者。当缪刺之。按缪刺篇曰。凡痹往来。行无常者。 
在分肉间。痛而刺之。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痛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此言病在于经别 
者。当巨刺也。缪刺篇曰。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痛。如此者。必巨 
刺之。巨、大也。九针论曰。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盖经脉在里而入深。故当用长大之 
针以取之。)必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九候、三部九候也。九候外合九窍、内合九脏。循行于上中下之三部。皆五脏 
所生之血气也。此篇首论五脏所藏之神志血气。有虚有实。复总归于血气阴阳。复调之于皮肉筋骨。并取邪痹于身形跷 
脉之间。然必察其九候之脉。而知病之所正。调经之道。于斯为备矣。) 

卷七
缪刺论篇第六十三
属性:黄帝问曰。余闻缪刺。未得其意。何谓缪刺。(缪刺者。谓病在左而取之右。病在右而取之左。如纰缪也。)岐伯对 
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 
五脏。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此先言邪气循序而入 
于经者。则当治其经也。夫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脉外见于皮部。经脉内连于脏腑。邪之始客于 
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则传入于孙络。盖从孙而络。络而经也。阴阳俱感者。谓皮毛气分为阳。经络血分为 
阴。言五脏之血气。外充于形身。有阴而有阳也。夫十二经脉。三阴者属脏络腑。三阳者属腑络脏。而云内连五脏。散 
于肠胃者。谓地之五行。以生人之五脏。三阴三阳之六气。亦由五行之所生。故凡论经脉。以五脏五行之气为主。而六 
腑为其合也。极、至也。次、处也。此言邪入于经。而至于五脏之次者。不缪刺也。)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 
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此言邪入于大络者。当缪刺也。孙络者。孙脉也。孙络之脉 
别经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于大络。大络者。脏腑之经隧也。灵枢经曰。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 
六腑之大络也。闭塞不通者。络脉不通也。络脉闭塞。则皮肤孙络之邪。不得入于经而流溢于大络矣。奇病者。谓病气 
在左而证见于右。病气在右而证见于左。盖大络乃经脉之别。阳走阴而阴走阳者也。按此论乃大络与皮肤孙络相通。胃 
腑所出之气血。从胃络而注于脏腑之大络。从大络而先行皮肤。先充络脉。从络脉而复入于经。以养五脏气。此胃气之 
所由出也。至于水谷所生之津液。以资养五脏之精者。由脾脏之转输也。是津液气血。皆由水谷之所生。胃腑之所出。 
而各有其道。故曰孙络三百六十五穴会。以溢奇邪。以通荣卫。又曰。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大 
气者。宗气也。是胃腑之宗气血气。有由经隧而先行于皮肤孙络之间。与荣卫交会者也。)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 
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俞。命曰缪刺。(左注右而右注左者。因大络之左右互交。 
邪随络气而流注也。经、经隧也。言脏腑之大络。与胃之经隧相通。而布于四末。盖四肢乃为诸阳之本。阳明胃气之所 
生也。其气无常处者。布于四末。而散于脉外。不入于经俞。故命曰缪刺。经脉篇曰。手太阴之别。并太阴之经直入掌 
中。手少阴之别。循经入于心中。盖大络俱并经而行。故曰与经相干。)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 
其与巨刺。何以别之。(缪刺巨刺之病。皆左右相注。故问何以别之。)岐伯曰。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 
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曰 
缪刺。(此言邪客于经者。当巨刺也。巨、大也。谓当以长针取之。亦左取右而右取左也。夫大络之邪。由孙络之流注。 
故可浅刺络脉。以取大络之气。如邪在经者。当巨刺以取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之比也。经谓十二经之别。即灵枢经别 
篇之所谓足太阳之正。与足少阴之正为一合。足少阳之正。与足厥阴之正为二合。足阳明之正。与足太阴之正为三合。 
手太阳之正。与手少阴之正为四合。手少阳之正。与手厥阴之正为五合。手阳明之正。与手太阴之正为六合是也。此亦 
阴阳相贯。左右相交。是以左病则右盛。右病则左盛。亦有移易者。谓有病在阳经。而移入于阴经者。有病在阴经。而 
移入于阳经者。故左病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络脉者。大络也。故络病者。其 
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曰缪刺。按此节分别大络与经脉。各走其道。不相交通。然为病皆左注右而右注左。俱宜缪刺者也。 
故以巨刺之法。少分别之。故曰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曰缪刺。再按灵枢经有经脉篇。论脏腑之十二经脉者也。 
有经别篇。即巨刺之经也。有十五大络。即缪刺之络也。在十二经脉。则曰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 
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在十五大络。十二经别。未论其缪刺巨刺之法。故补论于诸刺篇之后。名曰缪刺论。 
当知灵素二经。皆黄帝之典 
坟。而素问多有补灵枢之未尽者。圣人救世之婆心也。愚谓血气之生始。经脉之贯通。乃医学之根本。学人当合参灵枢。 
细心体会。不可以其刺而忽之。张兆璜曰。上古之法。首重针砭。次齐药食。故有讥丹溪为一代名流。不按针刺。针刺 
之道。医者不可不知。)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 
无积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不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发者。取五日已。(足少阴之络。名曰大钟。当踝后 
绕跟。别走太阳。其别者。并经上走于心包下。外贯腰脊。故邪客之。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无积者。无盛血 
之结也。当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不已当缪取之。新病者。刺五日病已。)邪客于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 
口干。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 。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 
取左。此新病。数日已。(手少阳之别。名曰外关。去腕二寸。外绕臂。注胸中。合心主。夫手少阳乃三焦相火主气。注 
胸中而合。于心主包络。故邪客之。令人喉痹舌卷。口干心烦。脉循臂。故痛不能举也。当刺中指心包络之中冲。次指 
手少阳之关冲。去爪甲如韭叶许。各一 。壮者之气盛。故立已。老者之气衰。故有顷。此言手少阳三焦之主气也。如 
不已者。乃左注右而右注左。当缪刺之。此为新病。当数日已。盖言邪始客于皮毛孙络。而流溢于大络者。非久病也。 
按灵枢经脉篇云。六经络。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 
故卫气已平。营气乃满。而经脉大盛。是胃气之行于经隧者。布于四末。行于皮肤。而诸井穴。乃经气之所出。故皆取 
刺其井焉。)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 。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左取右。右 
取左。(足厥阴之络。名曰蠡沟。去内踝五寸。别走少阳。其别者。经茎上睾。结于茎。故邪客之。令人卒疝暴痛。以其 
络上睾丸而结于阴茎也。当取足大指之大敦。在爪甲上与肉相交之处。左右各一 。男子之血盛。故立已。女子之生。 
不足于血。故有顷。此言厥阴肝经之主血也。如不已。再缪取之。)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刺足小指爪甲 
上与肉交者各一 。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足太阳之络。名曰飞扬。去踝七寸。别走 
少阴。足太阳为诸阳主气。其气上升于头项。故邪客于络。而致头项肩痛也。当取足小指之至阴穴。左右各一 。如不 
已。取外踝下之络脉三 。以缪刺之。)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 胸中热。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 
去端如韭叶。各一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手阳明之络。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入太阴。故邪客之。令人气 
满胸中喘息。及支 胸热。盖手太阴主气。以司呼吸。而脉循于胸中也。故当取手大指之少商。次指之商阳。各一 。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其病即已。)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后。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生死为数。 
月生一日一 。二日二 。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臂掌之间。手厥阴之络也。厥阴之络。名曰内关。去腕二寸。 
出于两筋之间。循经以上。系于心包络。故当刺其腕踝之后。循臂而上。按其痛处乃刺之。以月生死为数。盖手厥阴心 
主主血脉。是谓得时而调之也。月晦初生曰朔。故一日为月生。)邪客于足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 始。刺外踝之下 
半寸所。各二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此言阳跷之脉。亦左右互交。会于睛明。所当缪刺者也。阳跷者。 
足太阳之别。起于足外踝下太阳之申脉穴。当踝后绕跟。以仆参为本。上外踝三寸。以跗阳为 。循股胁。上肩 。上 
人迎。挟口吻。至目内 。会于足太阳之睛明穴。故邪客之。令人目痛。从内 始也。当刺外踝下之仆参申脉。左右各 
二。如痛在左目者取之右。痛在右目者取之左。盖跷脉挟口吻。左右互交。而上于目内 也。按灵枢寒热篇曰。足太 
阳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乃别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入阳。交于目锐 。是阴跷阳跷。左 
右交转于面。故病在上者。当缪取之下也。)人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腹中胀满。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 
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脉出血。刺足跗上动脉。不已。刺三毛上各一 。见血立已。左刺右。 
右刺左。善悲惊不乐。刺如右方。(此言堕伤者。亦当用缪刺之法也。恶血留内。则气脉不通。是以腹中满胀。肝主疏泄。 
肾开窍于二阴。故不得前后也。先服利药。以去恶血。所谓先治其标也。夫堕坠者。有伤筋骨。筋即为肝。骨即为肾。 
是以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当刺足内踝下厥阴之中封。然谷前少阴之络脉。血脉出血。以调其经。再刺足跗上 
阳明之动脉。以消腹胀。如不已。再刺三毛上肝经之大敦。盖堕坠者。伤筋骨与血。肝主筋而主血也。如悲惊不乐者。 
亦刺如前法。盖堕伤血脉筋骨。伤五脏外合之有形。悲惊不乐。伤五脏内藏之神志。皆当以针调之。张兆璜曰。神有 
余不足。志有余不足。皆调之于经。盖言用针之神妙。非则调之于有形也。)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刺 
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 。立闻。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耳中 
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手阳明之络。其别者入耳。合于宗脉。故邪客之。令人耳聋。时不闻音。谓 
有时闻而有时不闻也。盖邪客于络。络脉闭塞。则有时而不闻。脉气有时而通。则有时而闻矣。亦当取手太阴之少商。 
手阳明之商阳。盖耳者。宗脉之所聚也。宗脉出于阳明。而合于手太阴。故刺之立闻。如不已。刺中指心主之中冲。盖 
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皆上于面而走空窍。心主脉而开窍于耳也。其不时有闻者。乃内伤之聋证。非邪客于络。不 
可刺也。耳中生风者。耳鸣之如风生也。此邪在于络。从外窍而欲出。故刺之亦如此数。)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 
间。痛而刺之。以月生死为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针过其日数则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泻。左刺右。右刺 
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月生一日一 。二日二 。渐多之。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渐少之。(此言邪 
痹于肌腠之气分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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