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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圣济总录-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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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服利汤,贵在侵早,仍欲稍热,若冷则令人吐呕,又须澄清,若浊则令人心闷,大约 
分为三服,初与一服,宜在最多,乘病患谷气尚强故也,次与渐少,又次最少,若其疏数之 
节,当问病患,前药稍散乃可再服。 
凡服补益丸散者,自非衰损之人,皆可先服利汤,泻去胸腹中壅积痰实,然后可服补药 
,应服治风汤散,皆须三五剂,若有久滞风病,即须倍此,乃至百余日可瘥,又当斟酌所宜 
,伤寒时气,不拘旦暮,当即亟治,其服药亦不可拘以常法,庶使病易得愈,不致传变,是 
以小儿女子得病,益以滋甚者,良由隐忍冀差,不即治之也。 

卷第三叙例
服药多少
属性:凡服药多少,要与病患气血相宜,盖人之禀受本有强弱,又贵贱苦乐,所养不同,岂可 
以一概论,况病有久新之异,尤在临时以意裁之,故古方云,诸富贵人骤病,或少壮肤腠致 
密,与受病日浅者,病势虽轻,用药宜多,诸久病之人,气形羸弱,或腠理开疏者,用药宜 
少。 

卷第三叙例
禁忌
属性:术忌桃李胡荽大蒜青鱼酢等,巴豆忌芦笋,黄连桔梗忌猪肉,地黄忌芜荑,半夏菖蒲 
忌饴糖羊肉,细辛忌生菜,甘草忌菘菜,牡丹皮忌胡荽,商陆忌犬肉,常山忌生葱生菜,空 
青丹砂忌生血物,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天门冬忌鲤鱼。 
古方逐名下,并载此禁忌,谓如理中丸,合忌桃李胡荽大蒜青鱼酢菘菜等物,即使服饵 
者,多致疑惑,自非单行久服饵者,当根据此法,仓卒治病,不必拘忌,今除药有相反者,已 
行删去外,所有逐病通行禁忌法,复具如左。 
凡风病通忌五辛甘滑生冷油腻之类。 
凡伤寒时气忌羊肉杂食。及病瘥后、尤忌肉食。 
凡热病新瘥,及大病之后,食猪肉及肠血肥鱼油腻等,必大下痢,医不能疗也。 
又食饼饵粢黍饴脯 炙,枣栗诸果,及坚实难消之物,必更结热,以药下之,则胃中 
虚冷,大利不禁难救。 
凡香港脚之病,极须慎房室,羊肉牛肉鱼蒜蕺菜菘菜蔓菁瓠子酒面酥油乳麋猪鸡鹅鸭,有 
方用鲤鱼头,此等并切禁,不得犯之,并忌大怒,及生果子酸酢之食,又特忌食瓠子蕺菜之 
类,犯之一世治不愈。 
凡症瘕癖积忌生冷酥滑物。 
凡吐逆下利等忌生冷酢滑腻物。 
凡噎塞胀满及痼冷诸气并忌生冷。 
凡积热忌鱼酒热面等。 
凡咳嗽咯血吐血。忌诸热物。 
凡痰饮忌酒醋。 
凡消渴忌房室。 
凡水气忌羊头蹄及盐一切咸物。 
凡服药不可食生胡荽诸滑物。及果实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 腥臊等物。又云。服药通 
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事。 

卷第三叙例
治择
属性:凡药有燥湿精粗不同。必先治择炮焙讫。乃秤之。若用巴豆则不然,当先秤然后治择。 
其言巴豆霜者,当根据分两用之。 

卷第三叙例
修制
属性:古方修制法度,多于叙例开述,今欲临方易为检用。兼有一药修制不同,故各于逐方下 
注释。 

卷第三叙例
秤两
属性:吴人以贰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以新法斤两为则,凡云等分者,谓不拘多寡 
,以分两悉同也。 

卷第三叙例
升合
属性:古今升斗大小不同,盖古之三升为今壹升,凡方中用水言升合者,今以中盏为率,庶与 
世俗相通,无多少之惑。其他如酒酢乳蜜之类,凡言升合者,亦合以盏为则。 

卷第三叙例
妇人
属性:妇人之病,除妊娠产后血风血气门外,余杂病及耳目口鼻诸疾,与男子无异,当于逐门 
中,随证用之。 

卷第三叙例
小儿
属性:凡小儿之病,与大人不殊,惟用药分剂瘥小耳,除别立专治小儿门编次外,有未详尽处 
,可于大人方中,推类酌量用之。 

卷第三叙例
食治
属性:人资食以为养,故凡有疾,当先以食疗之,盖食能排邪而保冲气也。食疗不已,然后命 
药者,其不得已而用之欤。 

卷第三叙例
针灸
属性:凡针灸 穴,并根据铜人经,及黄帝三部针灸经参定,各随经络编次,复撮其疗病要穴, 
分门开具,又禁忌报针法,附于卷末,庶临病易于讨论。 

卷第三
补遗
属性:医方之论,本自上古,行用既久,其间文理脱漏,承疑传谬,习以为常。比降诏命,虑 
方书药法,有不如古,遗失不完者,如内经论鼻渊今为清涕,以肉苛为不仁,以劳风为风热 
,以飧泄为泻利之类。所谓事不如古,内经治血枯以乌贼鱼骨,治阳厥以铁落。治鼓胀以鸡 
矢醴,治脾瘅以兰之类。后世未尝讲明,此所谓遗失不完,今举阙误,并行刊正。具补遗于 
篇首,仍列诸病方治于逐病门中。 
〔按∶原书此处列有煎厥等62种病候(详细名目见卷首目录)的总论补遗,但后世复刻 
时已将上述各该病候的总论分别补入以下各卷的有关病候中。故此处的补遗部分,实际上与 
下文重复。因删〕 

卷第四治法
治神
属性:《内经》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又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四气调神,于 
起居动作之间,每以志意顺四时为急务,迨其感疾,亦察精神志意存亡得失,以为治法,盖 
谓有生之本,营卫气血也。诸血皆属于心,气之升降舒结,又因乎喜怒悲忧恐之变,病有至 
于持久不释,精气弛坏,营泣卫除者,岂特外邪之伤哉,神不自许也,是以黄帝论气之行着, 
必分勇怯,论病之苦乐,必异形志,论芳草石药,必察缓心和人。至于贵贱贫富异居,男女 
离合异情,又以不知为粗工之戒,故扁鹊华佗治病,忌神明之失守,叔和论脉,辨性气之缓 
急。孙思邈之用药,则以精神未散为必活。褚澄之问证,则以苦乐荣悴为异品,治目多矣。 
而张湛以减思虑专内视,为治目之神方。至若陈藏器草木之论,又以和养志意,以禳去祟, 
以言笑畅情怀,以无为驱滞着,岂专于药石针艾之间哉。盖上古恬淡,治病之法,祝由而已, 
迨夫忧患既攻,巧诈复起,邪之感人也深,医之用功也倍。专恃毒药,而不问其情,则精神 
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内经所以有闭户塞牖数问其情,针经所以有临病患问所便者 
,不治其形,治使其形者也,且以病之一二言之,隔塞闭绝,气窒之病也。原其本则得于暴 
忧,不治其气,而释其忧可也。女子不月,血滞之病也。原其本则得于心气不得下通,不治 
其血,而通其心可也。劳极惊悸者,过伤之病也。每本于心气之不足,使心气内和,则精神 
莫得而动也。颈 者风毒之病也。每得于愁忧思虑之不止,使志意和适,则气血莫得而逆也 
。然则阳盛梦火,阴盛梦水,五脏虚实。皆形于梦寐之先,而后病从之,凡以形体之乖和, 
神先受之,则凡治病之术,不先致其所欲,正其所念,去其所恶,损其所恐,未有能愈者也 

卷第四治法
治宜
属性:人生天地中,随气受病,医之治病,从气所宜,统论之,阴阳殊化,有东南西北之异气 
,内经所谓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故曰∶气寒气凉,治以寒凉,气温 
气热,治以温热。又曰∶东方之民治宜砭石,西方之民治宜毒药,北方之民治宜灸 ,南方 
之民治宜微针,中央之民治宜导引按跷,然则从气所宜而治之,固可知也。至如岭南多瘴, 
江湖多湿,山阴水野沙石之气,生病悉异,为治之方,安可一概,又况内经论一州之气,生 
化寿夭各不同。则知地有小大。小者小异,大者大异,唯圣人能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 

卷第四治法
平治
属性:昔人概举万病,亦颇有不治自愈者,盖欲药石无妄投,针灸无妄用,使五脏安平,不相 
干扰,无恋卷怆囊之伪为也。姑摭一二证之,肝脉 暴有所惊骇,脉不至若喑。不治自已, 
心脉搏坚而长,舌卷不能言,其 而散者,当消环自已,脉至如数,使人暴惊,三四日自已 
,重身而喑,十月当复,阳厥之病要在夺食则已。是数者备见于经,苟能缘类而知,则不治 
而瘳者,率皆了然于胸次,倘不察此,必以毒药攻其内,针石汤火铄其外。胶胶扰扰,力不 
暇给,奚足以议平治之道。 

卷第四治法
本标
属性:病有本标,治有缓急,知所先后,乃得其宜。凡言本标,其说有三,有气之本标,若六 
气为本,三阴三阳为标是也。有病之本标,若百病之生,或生于本,或生于标,或生于中气 
是也。有治之本标,若取本而得,取标而得是也。三者虽若不同,要之皆以所因为本,所应 
为标。是故有病伤寒者,因寒而得,即以寒为本,随其变传所在,或客于阳,或客于阴,即 
以阴证阳证为标,以至风暑燥湿。饮食劳倦,喜怒忧恐,皆可类举。然邪气所伤,如风雨寒 
暑之类,本自外至,腑脏生病,如喜怒忧惧之类,本由内生,及病成而变,有先表后里者, 
治法皆当治其本,唯先病而后中满,及大小不利之病,则治其标,此无他,以救里为急故也 
。故曰病非其本,中标之病,治非其本,中标之方,审究逆从,以施药石,标本相得,邪气 
乃服,病者知此,则病以许治为本,治者能此。则治以适当为工,是以内经又言,病为本工 
为标。 

卷第四治法
通类
属性:治寒以热,治热以寒,工所共知也,治寒以热而寒弥甚,治热以寒而热弥炽,殆未察五 
脏有阴阳之性,各因其类而取之耳,经不云乎,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假 
有病热,施以寒剂,其热甚者,当益其肾,肾水既滋,热将自除,人有病寒,施以热剂,其 
寒甚者,当益其心,心火既壮,寒将自已。此所谓察阴阳之性,因其类而取之也。经又曰∶ 
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于有无言求,于盛虚言责何耶。夫求者求其所以 
治,与夫所以致益也,责者责其所当泻,与夫所宜补也,假有或热或寒,治须汗下。此所谓 
有者求之,寒甚而热之,或不热,则致益其心,热甚而寒之或不寒,则致益其肾。此所谓无 
者求之,假有心实生热,必泻其心,肾强生寒,必泻其肾,此所谓盛者责之,假有心虚多寒 
,必补其心,肾虚多热,必补其肾。此所谓虚者责之,大抵五行之理,互有盛衰,而补泻消 
长,在通其伦类而已。 

卷第四治法
逆从
属性:病有小大,则以感于邪者。有浅有深,治有逆从,则以达于理者,有正有权,盖微者逆 
之,逆者正治,此理之正也,甚者从之。从者反治,此理之权也。假有疾势未亟,要在折其 
气而排去之,惟能知治寒以热,治热以寒,则相为制伏者,易为功。假有疾势过甚,要在顺 
其性而调和之,惟能知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则气体相求者,得其宜,且逆者正治,其为制 
伏,自有差数,从者反治,则一同二异,二同三异,又有从少从多之不齐。然则裁制方剂者 
,固宜深思之熟计之也。 

卷第四治法
奇偶
属性:阳数奇,阴数偶,善用药者,性理有畏恶,气味有薄浓,须其相当,然后合而服之,气 
之高下,病之远近,证之中外,势之缓急,随宜致用,则所施无不当矣,古人有奇偶之制, 
君臣赞助之意也。又有小大之殊,或单行,或复用,数止一二者,其制小,一三五而成者, 
其制中,一三九而后备者,其制大,小则数多而气味浓,大则数少而气味薄,以奇治近,以 
偶治远,顺阴阳也。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和阴阳也,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 
急,治之常也,近而奇偶,必小其服,远而奇偶,必大其服,所以从权也。用奇偶而至于从 
权,则方制本奇,而轻重之数偶者,尤其所宜。故曰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 
之,所谓寒热温凉,从其病也。 

卷第四治法
轻重
属性:治法有以五毒攻其病者,其用毒之约,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 
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是则有毒虽善,曾不若无毒之为全也。或不得已 
而用毒攻毒者,亦在权其轻重而已,故曰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可汗可下,不可妄 
施;可越可引,不可倒置。制有奇偶,虽在审其远近,然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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