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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3-10-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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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也是三十六岁的章太炎和十八岁的邹容进入历史的日子,以指控罪名之大,他们从没想到会活着出来。章长发披肩,“其衣不东不西,颇似僧人袈裟之状”。邹已剪掉了耻辱的辫子,穿西服,其他人都穿华装〔26〕。《申报》记下了这些永远生动的细节,而历史恰恰是由这些细节组成的。庭审完毕,他们“乘马车归捕房,观者填堙,诵‘风吹枷锁满城香,街市争看员外郎’而返”〔27〕。
  7月21日午后,会审公廨第二次会审“苏报案”,第二天的《申报》以《二讯革命党》为题作了详细报道。原告律师以“另有交涉”为由要求改期,遭被告律师博易反对,他说:“现在原告究系何人?其为政府耶?抑江苏巡抚耶?上海道台耶?本律师无从知悉。”〔28〕逼使对方承认“奉旨”办理,也就是说原告方即是清政府。博易冷笑说:“以堂堂中国政府乃讼私人于属下之低级法庭,而受裁判乎?”〔29〕对方无言以答。
  7月24日,《江苏》杂志发表短评《祝苏报馆之封禁》,指出思想、言论、出版,“此三大自由为神圣不可侵犯之物”。香港《中国日报》和《上海泰晤士报》等纷纷发表评论表示,如外交团决定引渡,“应予以反抗”。英国蓝斯唐侯爵在上议院谈到“苏报案”时说:“此次诸人因刊登激烈之词于报纸,以致逮捕,余尝一读其译文,亦不能不称其为最激烈最勇猛之议论。”称他们被租界拘捕是“受上海道之促迫,不得已而出此”,同时表示坚决不能移交给清廷〔30〕。美国外交部下令不得将章、邹等交给清廷处置,“并将主张引渡之上海领事古纳调任”〔31〕。
  直到7月27日,“苏报案”发生二十八天后,清廷外务部与各国公使关于引渡的交涉毫无进展。就在这个节骨眼上,7月31日,记者沈荩因为披露中俄秘约的消息,在北京被活活杖毙。经天津《大公报》等报道,举世震惊,8月4日,远在上海狱中的章太炎也写诗悼念。沈荩之死对租界当局最终拒绝引渡章、邹等产生了直接的影响。8月5日,英国首相向驻华公使直接发出“现在苏报馆之人,不能交与华官审判”的训令。到9月10日,经过两个多月翻来覆去的讨价还价、密谋筹商之后,清廷最后放弃了引渡“苏报案”犯的努力。
  三
  1903年12月3日,旷日持久的“苏报案”第三次开庭,会审公廨成立了“额外公堂”,由租界方面与上海县令会同审理。原告律师指控章太炎、邹容“登报著书,扰乱人心”;被告律师认为,既然没有真凭实据,就是无罪,要求当堂释放。12月4日,继续开庭,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章太炎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针对清廷所指控的大逆不道的罪名,他说:“至于‘小丑’两字本作‘类’字或‘小孩子’解,并不毁谤。至今上圣讳,以西律不避,故而直书。”〔32〕12月5日,被告律师琼司做了无罪辩护:“章、邹二人,系年轻学生,出于爱国之忱,并无谋叛之意。”〔33〕就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双方律师唇枪舌战展开一场激烈的辩论。
  12月7日,代表清廷参加会审的上海县令汪瑶庭单方面拟定的判决为:章、邹“永远监禁”,但受到英副领事的抵触。12月24日,汪瑶庭不顾租界工部局,在会审公廨“额外公堂”宣布:章太炎、邹容“故意污蔑今上,排诋政府,大逆不道,欲使国民仇视今上,痛恨政府,心怀叵测,谋为不轨”,应予“永远监禁”。公使团对此持有异议,这个判决未能生效。双方僵持了二三个月。
  1904年2月,公使团方面表示,如果再不结案,就要将在押的犯人释放。由于公使团的坚持,5月21日,会审公廨“额外公堂”终于作出判决,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二年,罚做苦工,“期满驱逐出境,不准逗留租界”。尘埃落定,离“苏报案”发已过了十个多月。
  “苏报案”发生后,租界当局认为:“此租界事,当于租界决之,为保障租界内居民之生命自由起见,决不可不维持吾外人之治外法权。”〔34〕1903年7月8日军机处给端方、魏光焘的电文也说:“沪上各领事称,在租界犯案当在租界定罪、受罪〔35〕。无论出于何种考虑,租界工部局对“苏报案”被捕人员的安全,曾作了周密的布置。开庭前一周,工部局董事会接到口头指示:“如果发生对这些羁押犯中任何人撤回起诉,或宣判无罪释放的事,要求采取步骤防止他们重遭正常或非正常逮捕的可能性。”董事会作出指示:“在此种情况下,将护送羁押犯登上驶往香港或日本的轮船,随他们意愿。”〔36〕百年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关于“苏报案”的会议记录、会审记录,至今静静地躺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里,那是历史的见证。因为他们的坚持,先是清廷的引渡计划失败,最后也未能按自己的如意算盘处置章、邹,对一个从不把自己的人民放在眼里的王朝来说,无疑大大地失了颜面。在历史的天平上,一头是僵尸般腐朽的清王朝,一头是两个“志在流血”的知识分子,孰轻孰重,一目了然。“苏报案”成就了章、邹的英名,在百年前的沉沉暗夜里,他们如同启明星,出现在二十世纪的地平线上。孙中山后来这样评论:“此案涉及清帝个人,为朝廷与人民聚讼之始,清朝以来所未有也。清廷虽讼胜,而章、邹不过仅得囚禁两年而已。于是民气为之大壮。”〔37〕
  在狱中,章太炎、邹容被罚做苦工,经常遭到拳打脚踢,章曾绝食七天抗议。虽然环境极其严酷,他们还是以诗唱和,他们的《绝命诗》联句已载入文学史。1905年2月邹容病倒,就在会审公廨同意保释出狱的前一天,在服用了工部局医院的一包药之后,于4月3日凌晨去世,这一天离他两年的刑期期满不到三个月。章太炎入狱之后,仍和外界保持着接触,他的诗文不断见诸报刊。被称为“《苏报》第二”的《国民日报》创刊后,1903年8月9日,他发表《论承用维新二字之荒谬》,学问渊博的国学家从字源学意义上重新诠释了“维新”的内涵。8月23日,上海举行沈荩追悼会,他在狱中写祭文,为章士钊的《沈荩》一书作序。1906年6月29日,他熬过三年的刑期,出狱当天就登上赴日本的轮船。
  他们在“苏报案”中的表现感动了远在四川的卞小吾,他曾三次远道到上海狱中探望素不相识的章、邹,并决心效法陈范,毁家纾难,办一家报纸。1904年10月,《重庆日报》创刊后,以大量篇幅报道了“苏报案”消息及章太炎等在狱中的情况,被誉为“重庆的苏报”,发行量迅速超过三千份。1905年,他的处境已很危险,有人劝他出走,他说:“我决不负邹、章嘱咐。章炳麟坐监能避不避,邹容更自愿投案,何等伟大!我岂能后人?又何惧哉!苟不幸,上可质皇天后土,下可对四万万同胞。”〔38〕这年6月1日,卞小吾被秘密逮捕,《重庆日报》被查封,被称为“重庆的苏报案”。1908年6月13日,他在狱中被残杀。
  四
  关于章、邹,人们已经说得太多,他们的故事也早已进入历史教科书。值得一说的是,《苏报》馆主陈范虽然没有入狱,但他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1903年陈范已年过不惑,对《苏报》言论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他不是没有清醒的估计,他也有过“声容惨阻”的“大骇”〔39〕。但他还是让章士钊等放手去做,这与他办一个“主持清议”的舆论机关的理想吻合。《苏报》以言获罪,最终酿成“苏报案”,陈范“为实行主张起见,自始预料及此,无所于悔”〔40〕。自他接手《苏报》,“宗旨本别异于各报”,从呼吁变法到倡言革命,他完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苏报》留在革命史上的光焰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他的名字被章、邹显赫的名声所淹没。其实,没有陈范,又哪里会有“苏报案”?一百年后回过头来,探求历史的真相,这样一个人物实在是值得重视的。
  1903年6月30日,陈范侥幸走脱,在忧愤交加之中带二妾二女东渡日本。匆匆离沪之际,他曾口占一绝:“东风习习拂征衫,别绪离情百不关。却怪舵楼回望处,眼中犹著旧河山。”〔41〕陈范流亡东京,“贫困几无以自给”,两妾改嫁;长子出走,不知所终;次子仲彝出狱以后,清廷一直迫他交出父亲,只得逃走。名动上海的《苏报》馆主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坐对风烟殊旦暮,似闻歌哭满江湖”是陈范的诗句,也是他命运的缩影。
  在日本,他结识了孙中山,参加过冯自由等组织的洪门三点会。1905年夏天,他返回上海。“苏报案”早已过去,但清廷岂会放过他,找个借口将他下狱。“骨肉隔山河,眷怀无已时”是他狱中的诗。关押了一年多之后,1906年秋天他才被保释出狱,辗转在浙江温州、湖南长沙等地,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直到辛亥革命后,他回到上海。他为新生的共和而兴奋不已,一度重操旧业,参与过《太平洋报》、《民主报》的编辑。那时,革命告成,民国新建,多少人以功臣、元勋、伟人、志士自居,无不以为“手造共和”,应该论功行赏,而他甘愿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共和国民,只口不提自己当年倡言革命的辉煌历史和惨痛遭遇,更不谋求一官半职。1914年,他的“南社”同人柳亚子为他写的传中说:“时南都兴建,昔之亡人逋客,方济济庆弹冠,而先生布袍幅巾,萧然物外,绝口不道前事。”〔42〕蔡元培等念及陈范及《苏报》的功绩,曾多次要求民国政府,发还被清廷没收的《苏报》、《女学报》财产,抚恤陈范和他在常州的寡媳孤孙,一直没有下文。陈范却说:“请谢诸君,勿以我为念,养老之资现犹勉能,笔耕砚耨,聊免饥寒。……吾辈正谊明道,非以计功利,岂容贪天之功为己力。”〔43〕他晚境凄凉,孤身一人,在上海贫病交加,幼孙病故,两个女儿不在身边,1913年5月16日去世,年仅五十四岁。章士钊说,“苏报案”后,他“亡命十年,困踬以终,不闻有何怨言”〔44〕。这是知人之论。
  遥想《苏报》当年,“以鼓吹革命为己任”,犹如一道闪电出现在百年前的暗夜,难怪清廷视之如敌国,如果没有陈范这样的“潮流中之长厚君子”(章士钊语),没有《苏报》,仅章士钊他们,中国近代史上的那一页将完全不同,章太炎“所向披靡,令人神往”的文字恐怕也难以产生那么巨大的影响。正如章士钊所说:“查清末革命史中,内地报纸以放言革命自甘灭亡者,《苏报》实为孤证。此既属前此所无,后此亦不能再有。”《苏报》之名垂史册与陈范的追求是分不开的,在百年报业史上自有其地位。
  五
  《苏报》以其言论激烈而触怒当道,但如冯自由《革命逸史》所说,《苏报》论说及《革命军》、《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语句,“在中国视为大逆不道,译成英文则平淡无奇”〔45〕。
  从1903年5月27日到7月7日,年轻的章士钊主持《苏报》最后四十天,然而在拘捕名单上却没有这位主笔的大名,对此他在《苏报案始末记叙》解释,他当时一个人掌理《苏报》笔政,竟然逍遥法外,主要原因是俞明震的有意保护。他是南京陆师学生,深受俞的赏识,虽然在1903年的学潮中,他带三十多名同学集体退学,进入上海爱国学社,还曾多次在报上抨击俞明震,俞读了只是置之一笑。“苏报案”发前,查办员未定,俞“恐伤士类”,主动争取这个机会。俞一到上海,即去拜访陈范,陈推说出门,不见。俞通过儿子俞大纯约见了爱国学社教员、《苏报》重要撰稿人吴稚晖,透露了捕人的信号,即章太炎说的“赐面请安”。俞明震思想开通,对倡言革命的知识分子不无同情。洞若观火的鲁迅在《朝花夕拾》中称他“是一个新党”,“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鲁迅日记》也多次提及这位“恪士先生”。拘捕名单上没有吴稚晖、章士钊,故意写了陈范的两个不同名号,以及几个无足轻重的人,似乎是有意的安排。俞当时不可能不了解章士钊的情况,不过是有意开脱罢了。即使章太炎如果想逃,机会也是有的,但他不逃,对此,吴稚晖不无揶揄地说:“他以坐牢为荣,亦很好”〔46〕,“可谓求仁得仁矣”〔47〕。7月6日,端方致电袁树勋、俞明震将吴稚晖缉捕归案,显然已察觉这个名单有遗漏。章士钊因为只用笔名发表文章,外界不知其名也有可能,所以他不仅没有逃离上海,而且在案发后继续在《苏报》放言无忌。《苏报》被封仅一个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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