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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 1998年第一期-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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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音稀声”之说,这就是效果吗?好了,果然,我们什么也没听见。可是,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还要音乐作什么?
  还有,什么都没有的画,是不是同样的道理,中国人的哲学,无就是有的意境?空白的意境?此空白就是彼空白?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图画展览会呢?
  在取消规则的限止之后,事情的存在已经没有必要了。艺术其实就是由这些限止决定的,没有限止就没有艺术。限止就是艺术的形式。
  有时候,我特别想回到最初的写作的状态,那种慎重地拿起笔,铺开纸,字斟句酌,写着写着,忽然迷失了方向,再掉过头寻觅足迹,重新出发。工作是困难得多,劳动艰苦,可是到达目的地的快乐真是叫人心里踏实。这是一种自然的状态,就好像农人收割去年种下的庄稼。种的是麦子,收的就是麦子。
  今天的情形是大不同了,四面都是方向,脚下就是路,真是随风而去,随处落地开花。
  倘若将稿纸比作土地,我们的笔犁破了多少地啊!肥土变瘦土。哪里还有未开垦的处女地?世界上的土地究竟是有限还是无限,人类的力量又究竟有没有止境?还有自然,自然是否至高无上?
  我们是不是真是自己的掘墓人?我们奋力建造辉煌的宫殿,取土制砖,结果挖空了地基,动摇了立身之本。
  也许一切都和世纪末无关,世纪末的说法,只是为自己的悲观情绪制造宽阔的背景,好有所依赖,也是软弱,生怕孤寂的表现。悲哀就是悲哀,绝望就是绝望,它发生在我们内心里,随着生命的周期按时出现,世纪末不过标明它发生的时间。
  只有事情本身是有意义,时间仅是时间。
  情绪低落的时分,最好是走出户外,再走远点,走出深街长巷,去到田野。那里,能听见布谷鸟的叫声,农人们平整了秧田,正在落谷。赤裸的脚插在黑肥的泥水中,一步一步,谷种扬了满天又落了满地。架子上的葫芦青了,豆也绿了,南瓜黄了,花却谢了。原来,自然依然在生生熟熟地运动,活力勃发。野草野花在庄稼里偷长,这地的劲道还足得很哪!日月星辰也在各自的轨道航行,潮汐大起大落着。
  好吧,就期待着下一个周期,悲观主义终会走到尽头,快乐应运而起,那时节,就当是世纪初了。
  (限于篇幅,本文略有删节,全文收入《1999独白》一书,上海远东出版社即将出版)

  遗传是一具生物的枷锁——虚构躯体之一

  
  ? 南 帆
  灯下随笔
  (1)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地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人也。
  ——《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通》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照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
  ——《圣经·新旧约全书》
  遗传是一具生物的枷锁。人类挣脱不了这具枷锁。遗传决定了人类长不出三只耳朵,五条腿,没有绿色的皮肤和钢丝一般的头发。遗传意味着不可追问。人类只能把灵魂安置在给定的躯体之中,别无选择。一切来自既有的生物密码,不存在征求本人意愿的程序。人类无法像设计自己的居室一样设计自己的躯体。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遗传是存在主义哲学所不可穿越的反面证据。
  可是,人类经常感到,这副躯体的使用不太称心。跳得不够高,听得不够远,视觉不够锐利,肌肉的力量不够强大,而且还经常患病;某些女性还可能指出一些美学意义上的遗憾,例如头发无法随心所欲地变色,眼睫毛太短,皮肤皱得太快,体内的脂肪难以及时清除,如此等等。当然,还有一大部分人存在一个强烈的不满:这副躯体吃得太多了。
  许多时候,人类开始好奇地追溯自己的历史。这副躯体的初始蓝衅由谁制定?为什么将人类规定为这副模样?
  《圣经》告诉人们,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类。上帝的心目中,这肯定是一个理想的躯体,人类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另一个传说告诉人们,人类的始祖是女娲用黄泥捏出来的。女娲疲劳的时候,不再对自己的所有作品精益求精。这是不是多少损害了人类躯体的质量?进化论将人类躯体的始源追溯到猴子,甚至追溯到鱼,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这是一种令人丧气的解释体系。
  如果人类拥有自我设计的权利,他们想有所作为吗?这时可以惊讶地发现,人类的热情意外地强烈。他们一反马虎和慵懒的习气,提交了一张张别致的设计图,对于躯体的每一个局部和细节进行了反复的推敲和琢磨。于是,人们看到了一大批特殊的躯体在虚构的故事和传说之中实践种种别具一格的人生。
  (2)……其人面上无目,高高举着一手,手上生出一只大眼:如朝上看,手掌朝天;如朝下看,手掌朝地;任凭左右前后,极其灵便。……
  其人较别处略长二三尺不等。行动时,下面有云托足,随其转动,离地约有半尺;一经立住,云即不动。……“原来云之颜色虽有高下,至于或登彩云,或登黑云,其色全由心生,总在行为着恶,不在富贵贫贱。如果胸襟光明正大,足正自现彩云;倘或满腔奸私暗昧,足下自生黑云。云由足生,色随心变,丝毫不能勉强。……”
  ——李汝珍《镜花缘》
  《镜花缘》多有奇闻。
  深目国的人将眼睛长在巴掌之中,这的确是个好主意。这样,四处张望不过举手之劳,可以从任何角度射出视线。只要愿意,人们随时看得清自己的鼻孔、后脑勺、肌胳窝、背部或者屁股。
  看是一种重要的防身手段。眼观四方以防不测。危险往往来自看不见的死角。所以,人类对于看的能力是一种奇异的渴求。
  然而,再犀利的眼光又怎么能看清一个人的内心?多少人浩然长叹:世上最难看清的就是人心——知人知面不知心!谁又能够知道,哪一个胸腔里的哪一颗心正不怀好意地酝酿着某种阻谋诡计?
  大人国将所有居民的心术呈现在足下的云彩颜色之上,这是一个妙不可言的设计。心动色变,种种奸诈之徒无处遁身。一些达官贵人不可一世,但足下云彩的颜色却难以贿赂。这样的颜色让他们深为尴尬。出门的时候,他们不得不用红绫遮住足下。当然,这是欲盖弥彰。云彩已经是躯体的一部分,抛也抛不掉;这如同胸腔里的心同样是躯体的一部分一样。
  (3)……宙夜不寐,忽闻岸上有一人行声甚速,须臾至船。问之,乃倩娘徒行跣足而至。
  ……室中女闻喜而起,饰妆更衣,笑而不语,出与相迎。翕然合为一体,其衣裳皆重。……
  ——陈玄佑《离魂记》
  原来人这样截成两半之后,这一半想念那一半,想再合拢在一起,常互相拥抱不肯放手……宙斯起了慈悲心,就想出一个新办法,把人的生殖器移到前面——从前都是在后面,生殖不是借男女交媾,而是把卵下到土里,像蝉一样——使男女可以借交媾来生殖。……就是像这样,从很古的时代,人与人彼此相爱的情欲就种植在人心里,它要恢复原始的整一状态,把两人合成一个,医好从前截开的伤痛。
  所以我们每个人只是人的一半,一种合起来才见整体的符,每一半像一条鱼剖开的半边,两边还留下可以吻合的缝口。每个人都常在希求自己的另一半,那块可以和他吻合的符……
  ——柏拉图《柏拉图文艺对话录·会饮篇》
  多少人时时慨叹:分身乏术。
  这边邀请演讲,那边请求接见,会谈正在进行,约会时间已到——该往哪能里去?左右为难的时候,人们恨不得生出五六副躯体。一副躯体不够用,忠孝不可两全。
  另一些时候,一个人的躯体拘禁在某一处,内心却渴望抵达另一处。如果能够分出另一副躯体就好了——这就是身与心的分裂。身在曹营心在汉,仅仅一副躯体多么让人苦恼。
  分身是不可思议的;只有一件事情享有特权——爱情。为了财富或者为了功名累死累活,牢骚抱怨,这不会赢得多少同情;但是,为了爱情,偿付一切代价都是感人的。这里隐含了一种古老的观念:任何代价均是可以计量的,可是爱情无价——甚至于付出了生命。
  这样,为了爱情而分裂躯体就不会引致多少异议。倩娘将躯体的僵死外壳扔在家里敷衍父亲,她的精魂却带着另一部分躯体追上了赴京赶考的恋人王宙,并且私自在路途之中结为夫妇。多年之后,王宙携妻儿衣锦还乡,随行的倩娘与病榻之中的倩娘两部分躯体方才合二而一。
  这一则故事后来被元人郑光祖改编为《倩女离魂》一剧。事实上,文学史之中这一类故事不绝如缕。《聊斋志异》里面的《阿宝》更为曲折离奇,只不过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的角色功能恰恰是《离魂记》的颠倒。
  奇怪的是,出现过另一种相反的传说。柏拉图的《会饮篇》曾经记载:人类最初是“圆形”的生物,四耳、四臂、四腿、两个面孔和两个生殖器。这些生物共有三种性别,即双雄性、双雌性和雌雄同体。他们之中没有性爱,也没有两性生殖,后来,这些生物得罪了天国,遭到了宙斯的惩罚。宙斯将他们从中间一劈两半,并且迫使他们两性生殖。从此,人类仅是一半自己;每一个人四处奔走地寻找异性不过是为了找回另一半自己。
  这不啻于说,每一个男性或者女性已经分身两处;爱情只不过是结束这种潜在的躯体分离而已。

  谁是兽王?

  
  ? 徐晓鹤
  灯下随笔
  小时候,老爱琢磨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方,狮子和老虎,哪个打得赢?
  很多人都说,狮子打得赢,狮子是“百兽之王”。也有很少的人说,老虎打得赢,老虎是“百兽之长”,额头上大咧咧地印着一个“王”字商标,谁都拿它没辙。邻居小孩翻出一盒动物棋,棋子是这么排的:大象吃狮子,狮子吃老虎,老虎吃豹子,豹子吃狼,狼吃狐狸,狐狸吃猫,猫吃老鼠,老鼠吃大象,等等。但老鼠如何吃掉大象?据说是从长鼻子哧溜钻进大象的肚子里,慢慢吃。听就知道违反科学,不足为凭。
  惦记着谁比谁厉害,每次到动物园,我第一便要跑去看狮子老虎,一看老半天。不是看打架,——人从不把它们关同一个笼子,为的就是怕打架;——是比较谁的个头大,总以为大个比小个占优势。结果是,有时候觉得,狮子比老虎个大,有时又觉得,老虎比狮子个大。后来渐渐明白,它们的体型不一样。狮子的头脸夸张,身段反显得单薄;老虎的体魄雄浑,头面却稍嫌精巧。至于二者的脾气,则大抵差不多,各一副怀才不遇的神情,呆呆地看人,偶尔发出一两声狮吼虎啸,平时大都懒洋洋地趴地上打盹,要不是胸腹一起一伏地呼吸,还以为早已经死了。
  我们一般定义的“狮子”,喜欢看说得多的,是公狮子。母狮外观接近老虎,又不及虎的毛皮华丽,难以引起人的兴趣与注目。一个动物园,只有母狮而没有一头大脑袋的公狮,感觉就好像没见到“真正的”狮子一样。其实自然界,母狮远比公狮要多。母狮除了孕育,还要肩负猎食的任务。这些,公狮子都不爱管。它成天东游西逛的,一个大脑袋,除了招摇过市炫耀威严,并无实际的意义。即是说,打起架来,身大头小的母狮和老虎体型,较之头大身小的公狮体型,更合乎实战需要。
  不知哪儿产生的印象,像狮子老虎这一类肉食动物,是逮着什么吃什么的,只要身上有肉。然而仔细研究它们的习性,才知道也不一定。遇到对手太强,或啃起来太费劲,或看上去怪怪的,它就会考虑放弃,乃至躲避。人类看上去怪怪的,没尾巴,擅长玩各种招数,所以通常它都躲避,只有年老体衰捕不到食饿急了才放胆一搏,竟发现人不但肉吃起来细嫩可口,其本领也不如想象的那么高强,远不及大象犀牛的力大皮厚那么难对付。遇着别的一类肉食猛兽,即使实力明显高出一筹,也不至轻易以武力相犯。因为对方亦有尖牙利爪,弄不好自个儿身上也得挂彩,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如此一说,真要让狮子跟老虎窄路相逢,恐怕并不会出现我们既担心又很希望看到的厮杀场面,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斗个你死我活,血肉横飞。不但不斗,倒可能发生一些爱情的故事。先是虎视眈眈怒目以向,看能不能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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