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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3年第4期-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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骸拔也皇侨耍苏跫父銮诹诵模一罡檬芊# 钡侍獾墓丶焊辉疵嚎笫导噬系睦习宓降资遣皇撬咳绻牵�5月19日以前公安人员从他家找到了他所藏匿的井下矿工的名单),他怎么样承包下来的这个矿?怎么能够在“四证”不全的情况下正式开工生产?如果不是,那么富源煤矿还有没有其他股东?这些股东是谁? 
  富源煤矿出事后张顺和马上被抓是事实,但是掩盖事故原因、死亡人数,维持矿山“秩序”,特别是进行“善后处理”的一系列工作却并没有停止,那么是什么人在积极为矿主摆平矿上、矿下的一切事情?是矿上的其他人,还是矿井的真正老板? 
  反正据我的采访,富源煤矿出事后,马上站出来为“老板”“擦屁股”的绝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那些人身份奇奇怪怪,行动诡诡秘秘。那些人不仅不承认自己是富源煤矿的人、不承认是矿主的亲戚,更不承认自己在富源煤矿有股份,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慷慨激昂瞪着眼睛、拍着胸脯说不能眼看着别人出了事自己袖手旁观,必须站出来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这叫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种蹊跷的行为究竟是以什么动机来做支撑的呢? 
  我是在5月20日后才好不容易逮着了一个姓王的“代理人”,他是在富源煤矿出事后在矿上负责为矿主积极张罗“抢险”、“救援”、接待迟迟而来“检查”的上级领导等事宜的。“逮”住了这个人,我希望他能接受采访,可是这个人迟迟疑疑的,问是哪方人士?和矿主是什么关系?他说他是邻矿的,和富源煤矿的矿主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任何关系你怎么会到山上来?”我问。 
  他反问我:“没有关系就不能帮忙?” 
  我又问:“这个矿主你认识吗?” 
  他说:“不认识,我是在家休息,听说‘富源’出了事就立刻赶来了的。” 
  “听说了就来帮忙,是谁专门请的你吗?”我认真看着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不动:“没人请,我是主动来帮忙的。”(他把“主动”狠狠地强调着。) 
  我继续问:“这种‘帮忙’是有偿的还是义务的?” 
  他说:“纯粹是尽义务。” 
  我越来越不解:“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又不是你的矿出的事?没人请你,你怎么会主动来尽‘义务’?” 
  这位“王代理”看我穷追不舍,换了一副面孔转而十分诚恳地告诉我:“我们这儿就有这样的道理,谁家的矿出了事,其他的矿都会来帮忙,不用打招呼,真的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比如我如果有矿,矿上出了事、死了人,如果我要让别人来帮忙,人家是一定会无条件地过来,不用请,大家都主动。” 
  “你们这一带都这么做?”我更加的疑惑。 
  “王代理”说:“对,都怎么做。” 
  “那么这么做没有个人目的,究竟为了什么?” 
  “王代理”很快又回到了刚才的逻辑:“不为什么,我们这个地方的人比较厚道。” 
  “比较厚道?” 
  一点也不讳言,听了“王代理”的话我当时就怀疑他的这种说法。“王代理”本来很不愿意接受采访,我和他在山坡上没坐多一会儿他就说井下的抢险队员现在正缺电线插头,必须马上下山去买,要不下面的抢险队员也会有危险,然后就坐上另一个“代理”骑着的摩托车一溜烟儿地逃之而去。(如果真缺什么插头,另一个“代理”为什么不能自己去买,一定要用这种方法把他“抢走”?) 
  再说矿外,我同样是好不容易才“逮”着了一个先在韩城,后在“鲨鱼口”主动代表矿主和遇难矿工家属做“善后工作”的人,此人姓李,就是和金唯水家谈判的那个人。据遇难矿工家属介绍,这位“姓李的”中年男人在矿上出事后总是忽闪忽现于他们的驻地左右,不时给大家发发生活费,不时从一家门里出来又钻进另一家,当然他的使命谁都知道就是替矿主与遇难者家属进行谈判,在“私了”的“斡旋”中展现“艺术才华”。 
  我曾非常客观地想和“李代表”好好聊一聊,应该说后来我们坐下来交谈,“李代表”的态度也不错。我问他:“你也是一出事就主动过来给矿主帮忙的吗?”他说“是”。“那么矿主是不是让你或求你替他和遇难矿工家属谈条件的?”他说“不是”。 
  “是”又是“不是”,这是怎么回事? 
  “李代表”告诉我:“你知道吗?‘富源’出了事,出面帮忙的绝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光在这儿(他指河津)少说也得有七八个兄弟在忙活。” 
  既然不是受命于矿主,那么一个关键的问题就突出了出来:“钱由谁出?” 
  “钱?” 
  “李代表”看我谈到了钱,说:“钱,由我个人出,我的钱不够,就向其他朋友借。” 
  我实在没有想到“李代表”会这样回答我的问题,“个人出钱,钱不够,还会向朋友借?”看来“李代表”比矿上的那个“王代表”更厚道。不过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要这么舍“钱”相助,而且像他这么做的还不只一个“兄弟”?我更无法判断了。 
  “李代表”并不否定他和富源煤矿的矿主是朋友,而他本人是干什么的?一问才知,他也是开矿的,他的矿就在富源煤矿旁边,是邻矿。邻矿?又是邻矿? 
  我突然似有所悟……富源煤矿出了事,不用矿主苦苦相求,自然有人站出来主动为他(或他们)帮忙跑前跑后,处理死人、打发活人,而这些厚道的“相助者”都有一个同样的身份,或者说只有一个相同的身份……都是富源煤矿邻矿的矿主。 
  问题的答案似乎就在身边,就在水下不远,如果你用利益这根线把出事矿主和帮忙的“代理”们一搭搁,问题的答案很快像被钓着了的鱼一样立刻从水下蹦了出来。 
  2002年7月鉴于一批非法开采的小煤窑频频发生事故有关部门彻底关闭了山西省境内的千余座小煤矿。而在此之前,不仅山西,其他省份亦早有这样的规定:只要一处小煤矿发生了矿难,死了人,周围的小煤矿无论良莠都要统统停产整顿三个月,这种近乎“连作”的残酷一方面使众多的小煤窑极其害怕出事(一旦出事,伤害的不只是自己一家,身旁左右开矿的弟兄都得跟着倒霉);另一方面又使众多小煤矿的矿主私下里达成了一项不需要契约的协议,那就是一旦哪个矿出了事,其他的矿,也就是邻矿都要上来帮忙。如此的“帮忙”表面上看起来是互相帮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而背后实际上只有一个目的:全力帮助事故矿井隐瞒住事故真相,隐瞒住死亡人数,花俩钱儿早点打发掉遇难矿工的家属,息事宁人,不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所以“姓王的”、“姓李的”这些“代理”们才那么“厚道”,才那么助人为乐地个个赛过“活雷锋”,要不他们的那种仗义行为什么不包括除了“邻矿”以外的其他人?呜呼,知道了这个情况,道理就简单得连一层窗户纸也不需要捅,我的采访其实根本没必要绕那么大的圈子! 
  一线晴天 
   
  由于举报人不畏打击报复强硬揭发“富源矿难”存在的重大疑点,由于上级主管部门明令要求地方政府查清“富源矿难”的事故真相,也由于全国媒体的积极监督,“富源矿难”从事发、到隐瞒、到启动“地下善后处理程序”等一层层黑幕终于被一点点揭开。 
  就在我们摄制组刚刚到达河津,原来主管富源煤矿审批权的河津市原煤炭局局长在被实行“双规”后的第二天夜里突然跳楼身亡,他的死虽然不能证明“富源矿难”究竟在事故发生后到底存不存在“见死不救”的问题,也不能证明矿主是不是在事故出来以后和当地行政管理人员串通一气故意隐瞒灾情,但是他的死如同沉寂的黑夜一颗冷枪让人们有理由怀疑“富源矿难”的非法生产和地方领导,至少是主管部门的什么人员有一定的联系。 
  几十名遇难矿工的家属在张振银的组织下住在鲨鱼口一直没有回家,一些已经和矿方代表达成了“私了”协议的家属也纷纷回到河津等着重新向官方讨一个合理的“说法”,11家均来自湖北陨西县的家属将他们的冤情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以后,陨西县专门派了一位副县长带队在事故发生后不几天就赶到河津,一直以组织的形式和地方政府不断交涉。不久有关部门在2002年6月中旬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每位遇难矿工家属一家6万元的经济补偿以抚恤亡灵并平息家属的怨恨,“富源矿难”至此终于划上了一个以经济手段解决问题的简单句号。 
  和其他矿难相比,“富源矿难”遇难者家属所得到的“幸运”是罕见的,因为采访中我了解到,这些年来大凡私人煤矿出了事故矿主基本上采用的做法都是第一尽量掩盖事故,第二掩盖不住了就有各种“代表”站出来和遇难矿工家属进行“私了”,一次性赔偿也就是一两万、两三万,家属不服就进行威胁,等到遇难矿工家属感到“胳膊拧不过大腿”了人们就只有拿着一两沓人民币流着眼泪回家,既见不着自己的亲人的最后一面,也捧不回骨灰。 
  还是我在河津的时候听说山西省一位副省长已经往下发了话派公安一定要查清这些年来在河津一共有多少起“矿难”被矿方人为地隐瞒了下来?到底有多少家矿山出了事没有在当地解决而是“移师”韩城启动“地下善后处理程序”?地方组织一开始也表示可以让我们跟踪他们的实际调查,后来听说查清了14起,再以后便开始躲避我们,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也不知道躲避我们实际上是在躲避什么。 
  至于“富源矿难”和地方有关官员究竟有什么“联系”,那位煤炭局原局长为什么会在“富源矿难”曝光后很快被“双规”,而后跳楼自杀?他的死究竟是不是自杀?都没有结论,我们的采访也都没有进行得下去。当最后我们一再坚持要去看守所采访矿主张顺和也被一再拒绝了的时候,我意识到围绕着“富源矿难”背后的“黑幕”还远远没有揭开,以后由于“繁峙矿难”紧跟着爆发我们也转战忻州,有关“富源矿难”的调查也就被迫终止。 
  不过,有了对“富源矿难”的调查我已经大致清楚了一起矿难发生后私人老板为什么一定要掩盖瞒报?这里决不是一个拿不起“抚恤金”的问题,按照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是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都被定性为“重大事故”,事故一到了“重大”的份上就会有一系列“重大”的处理,经济处罚、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真的是要有人入狱坐牢。况且哪一起重大事故的背后不会牵出一串的人?没有一系列的权钱交易?具体到“富源矿难”,地方主管部门究竟知不知道这个矿在2002年5月4日那天上午就出了事?究竟明不明白井下到底被困了多少矿工?抢险人员为什么迟迟不上山?事故发生后遇难矿工的家属为什么被安置在临省的韩城?家属要上山到矿上去看一看为什么有人把家属拦截在了半路?家属要到县里见县领导,县领导为什么不和家属见面?富源煤矿在“四证不全”的情况下为什么能够开工生产?它的股东到底是谁?有没有涉及地方的官员或领导?为什么死了二十多个人,省里、市里到了事故发生后的第四五天还一点“动静”都没有?这起矿难如果没人举报,事情会不会被“捅”到上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如果不向下追问此事,此事会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淹没在以往“矿难”的一片“悄没声”中? 
  一连串儿的疑问装在我的肚子里,这些疑问在“富源矿难”的采访中没有完成,下一个“繁峙矿难”能不能有机会触及?因此,某种程度上讲,我是把两起矿难当作一个问题在后来的采访中继续进行的。 
   
   
  下篇(繁峙矿难) 
   
  雨中,尸体被悄悄运走……尸体被草草藏起……究竟死了多少人……尸体被藏到了哪里……爆炸究竟怎样发生……幸存者如何死里逃生……殷三被抓……承包真相……有钱能使“人”推磨……血淋淋的“原始积累” 
   
  雨中,尸体被悄悄运走 
   
  2002年6月22日,午夜,风雨猛烈地抽打着晋北大地,就在风和雨的叫嚣中一个神秘的电话打到了一个叫“王小二”的更神秘的人的手机上。 
  “喂,小二吗?赶快上山一趟,开着你的车,山上出事了。” 
  山上出事了?什么山?出了什么事? 
  王小二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一副老主顾、老把式的样子,山上出了事、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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